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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Regulatory Filings 2017
Apr 2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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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ulatory Filing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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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简称: ST 慧球 编号:临 2017—034
证券代码: 600556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4月27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均发表了明确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 、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 通知(财会【 2016 】 22 号)文件要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
2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经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在 “ 管理费用 ” 科目下核算,在利润表中 “ 管理费用 ” 项目中列示。
3 、变更后釆用的会计政策
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 通知(财会【 2016 】 22 号)文件规定,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增值税后, “ 营业税 金及附加 ” 科目名称调整为 “ 税金及附加 ” 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 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 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目调整为 “ 税金及 附加 ” 项目。
4 、变更日期 2016 年 5 月 1 日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利润总额及净利 润,不涉及往年追溯调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1 、将利润表中的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项目调整为 “ 税金及附加 ” 项目。
2 、将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 船使用税、印花税从 “ 管理费用 ” 项目重分类至 “ 税金及附加 ” 项目, 2016 年 5 月 1 日之前发生的税费不予调整,比较数据不予调整。调增税金及附加本年金额 9,680.85 元,调减管理费用本年金额 9,680.85 元。对于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期间发生的交易,不予追溯调整;对于 2016 年财务报表中可比期间的 财务报表也不予追溯调整。
三、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的通知(财会【 2016 】 22 号)文件规定进行相应变更,会计政策变更后能更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产生重大 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 布的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 】 22 号)文件要求 进行的调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同时也 体现了会计核算的真实性与谨慎性原则,能更准确、公允地反映上市公司的财 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的表决程序和结果符合《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 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 2016 年 12 月 3 日发布的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 2016 】 22 号)文件要求,符 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
和经济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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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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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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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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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