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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Aug 8, 2016

56813_rns_2016-08-08_c8e580b8-1937-4999-9a0c-8ac84cf17642.PDF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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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北海大道 168号)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慧球科技 股票代码: 600556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四层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 增加

签署日期: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西 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其他任何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协议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 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和所 聘请的专业机构外, 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后续持股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第五节 资金来源
第六节 后续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第一节 释义

本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所指, 下列用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 告书
慧球科技、公司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莱嘉誉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瑞莱基金 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
台买入 11,000,000 股; 7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
本次权益变动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及集中竞价买入
8,739,500 股; 7月25日集中竞价卖出 9,500
股; 7月28日集中竞价买入 9,600 股
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
《准则 15号》 准则第15号 --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overline{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四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李洁)

注册资本: 壹佰壹拾万元整

实收资本: 壹佰壹拾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5DBNEL1D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

合伙经营范围: 投资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成立日期: 2016年4月28日

合伙期限: 5年

主要股东或发起人名称: 张琲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四层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全部合伙人包括瑞莱基金和张 琲, 合伙人出资比例如下:

股东名称 证件名称 证件号码 合伙人类别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张琲 身份证 510203197209150010 有限合伙人 100 90.9%
深圳市前海
瑞莱基金管
营业执照 440301112701851 普通合伙人 10 9.1%
理有限公司
合计 110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一) 普通合伙人概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瑞莱基金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莱嘉誉的普通合伙

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深圳市瑞莱基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入驻深
法定代表人 金楠
注册资本 1000万元人民币

$5\overline{)}$

成立日期 2015年4月27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301112701851
经营范围 受托管理股权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
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 不得从事公开募集
基金管理业务); 受托资产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
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 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
目另行申报)。
股权结构 股权比
1、深圳市瑞莱基金小微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例 70%。
股权比例 30%。
2、金楠

(二) 有限合伙人概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有限合伙人为自然人张琲。张 琲个人简历如下:

张琲, 男, 1972 年生,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学士。1993年起从深圳特区 报离职出任深圳五洲交易所副总经理, 深圳景梅实业公司总经理, 沈阳公用发 展股份公司 (香港 H 股上市公司 0747) 副总裁, 深圳莱英达集团地产公司副总 经理, 沈阳特种环保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深市 400036 三板)董事总经理, 深圳优博网络公司执行董事,上海铭创软件公司董事等,现任瑞莱基金董事长。 多年的创业经历,上市公司管理和资本运营经验,对多类企业的日常经营、战 略发展具有深刻的见解与成功经验。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的主要业务、财务状况的说明

(一) 主要业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成立于 2016年4月28日,主要从事企业管理咨询,投资 咨询等业务。

执行事务合伙人瑞莱基金成立于 2015 年 4 月 27 日, 主要从事受托管理股 权投资基金, 受托资产管理, 投资兴办实业等业务。

(二) 执行事务合伙人主要财务数据的简要说明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瑞莱基金 2015 年财务报表已经深 圳德扬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执行事务合 伙人瑞莱基金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单位:元)

项目 2015年12月31日
总资产 224,918.52
净资产 $-1,496,125.36$
净资产收益率(%) 不适用
资产负债率(%) 765.19
项目 2015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 $\boldsymbol{0}$
净利润 $-1,496,125.3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合法、合规经营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最近五年之内未受过刑事处罚、 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亦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 裁的情况。

$\overline{7}$

姓名 性别 职务 长期居
国籍
住地
是否取得其
他国家或地
区居留权
在慧球科技或
其他公司任职
情况
张琲 合伙人 中国 深圳
李洁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北京
人委派代表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信息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5% 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形。

第三节 持股目的及后续持股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系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而做出。

(二)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 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之日起12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拟通过在二级市场择机增 持上市公司股份,增持比例不少于慧球科技总股本的5%,增持股份的价格区间、 数量将根据未来二级市场股价表现、整体市场情况、上市公司业绩表现及本企 业自身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后确定。本企业将以自有资金或其他合法途径自筹资 金实施增持计划。

若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16年7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召开合伙人会议, 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慧球科技股票的决议。本次权益变动, 信息披露义务人己 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规定。

24 加工的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慧球科技股份。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权益的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慧球科技 19,739,600股, 占慧 球科技总股本的比例为 4.999978%。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莱嘉誉于 2016 年7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平台买入 11,000,000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 易平台买入 8,000,000股,同日,于 2016年7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 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 739,500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 9,500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 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 9,600 股; 具体如下:

股东名称 买卖 股数(股) 金额(元) 成交均价
时间 方向 (元/股)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 167, 310, 000.00 15.21
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6.7.21 买入 11,000,000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 14.99
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6.7.22 买入 8,000,000 119, 920, 000. 00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 2016.7.22 买入 739,500 12, 125, 729.00 16.40
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 2016.7.25 卖出 9,500 152, 760.00 16.08
资企业(有限合伙)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
2016.7.28 买入 9,600 142, 074.00 14.80
合计 19,739,600.00 299, 345, 043. 00 15.17

注: 本公告表格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 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 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标的股份权利限制说明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慧球科技股份均为无限 售流通股,不涉及股权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事项。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大宗交易平 台增持慧球科技股票所用资金系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存在以对外募集方 式筹集的资金,不存在资金直接或者间接来源于慧球科技或关联方的情形,也 没有利用本次增持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资金来源合 法合规。

F

$\ddot{\phantom{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改变或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谨慎推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为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 上市公司股份数量最多的第一大股东,未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借助上市平台, 整合优质资产, 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能力, 提升上市公司价值。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视情况而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 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 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重大调整。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的重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视市场情况而定是否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 公司的资产或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具体计划, 或上市公 司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但为了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能力和盈利 能力, 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人将就重组事宜 进行必要的研究论证。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资产、业务重组,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依法履行相关批准程序 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将视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实 际情况, 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范围内, 信息披 露义务人依法行使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股东的权利, 向上市公司推荐合格 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依据有关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进行董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并由董事会决定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未就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任 免存在任何合同或默契。

四、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修改计 划,但不排除未来将视资本市场、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 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实际 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必要的修订,并根据需要依法依规对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适当调整, 以适应本次权益变动后的业务运作及法人 治理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员工聘用计划进 行修改的计划,但不排除未来将视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的实际情况, 按照 国家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 适时、适当调整员工的聘用计划。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或者作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 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分析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为保持上市公司的独立性,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 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上市公司仍将保持其人员独立、资产独立、财务独立、业 务独立和机构独立。本次权益变动对于上市公司的独立经营能力并无实质性影 响。

二、同业竞争情况

目前慧球科技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服务及智慧城市相关业务, 信息披露 义务人无类似的企业或拟开发项目。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关联企业的主营业务与慧球科技不存在构成或可能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情况及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最近三年,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如与慧球科技之间发生关联 交易, 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做出明确约定, 并按照有关信息披露要求充分 披露, 其关联交易价格也将严格依照市场经济原则, 采取市场定价方式确定交 易价格,充分保证上市公司及其他投资者的权益。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未与慧球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 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重大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交易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进行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元以上的交 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市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更换、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24个月内,除已披露的事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 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前 6 个月内,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 企业(有限合伙)于 2016 年7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买入 11,000,000 股; 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买入 8,000,000股,同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739,500股;7 月 25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卖出 9,500 股; 7 月 28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买入 9,600 股。

一尺页

具体如下:

买卖方向 成交均价
股东名称 时间 股数(股) 金额(元) (元/股)
2016.7.21 买入 11,000,000 167,310,000.00 15.21
深圳市瑞莱 2016.7.22 买入 8,000,000 119,920,000.00 14.99
嘉誉投资企 2016.7.22 买入 739,500 12,125,729.00 16.40
业(有限合 2016.7.25 卖出 9,500 152,760.00 16.08
伙) 2016.7.28 买入 9,600 142,074.00 14.80
合计 19,739,600.00 299,345,043.00 15.17

注:本公告表格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和尾数不符的情况, 均为四舍五入的原因造成。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除上述情况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不存 在买卖上市公司慧球科技股票的情况。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内买 卖慧球科技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本权益变 动之日前6个月内没有买卖上市公司慧球科技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莱嘉誉成立于 2016年4月,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 成 立未满一年。瑞莱基金是瑞莱嘉誉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成立于2015年5月,瑞 莱基金 201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2016年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49,775,062.74 23,013.70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 4,055,426.38 8,348.20
存货
流动资产合计 53,830,489.12 31,361.9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投资性房地产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固定资产 173,384.20 193,556.62
在建工程
工程物资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商誉
长期待摊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其他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173,384.20 193,556.62
资产总计 54,003,873.32 224,918.52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 11,183.86 11,183.86
预收款项
应付职工薪酬 206,224.20 141,689.59
应交税费 28,166.29 18,475.10
应付利息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应付股利
其他应付款 57,280,717.38 1,549,695.3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57,526,291.73 1,721,043.88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应付债券
其他应付款
专项应付款
预计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其他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57,526,291.73 1,721,043.88
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盈余公积
未分配利润 $-3,522,418.41$ $-1,496,125.36$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所有者权益合计 $-3,522,418.41$ $-1,496,125.36$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54,003,873.32 224,918.52

二、利润表

单位: 元

AARWHW

项目 2016年6月30日 2015年12月31日
一、主营业务收入 604,994.91
减: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387.38
销售费用 639,934.00 23.00
管理费用 1,992,563.28 1,495,992.36
财务费用 $-1,596.70$ 56.94
资产减值损失
二、营业利润 $-2,026,293.05$ $-1,496,072.30$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53.06
三、利润总额 $-2,026,293.05$ $-1,496,125.36$
减: 所得税费用
净利润
四、
$-2,026,293.05$ $-1,496,125.36$
五、每股收益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次权益变动之日, 除前述披露事项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与本 次权益变动相关的其他应当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交所 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A H N H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杳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瑞莱基金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瑞莱基金 2015 年财务报表;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5、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后续发展计划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与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最近6个月买卖 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办法》 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合伙人会议决议;

11、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信息披露义务人办公地点及慧球科技证券事务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大厦四层

2、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电话: 13631602666

3、信息披露义务人联系人: 张琲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

附表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 上市公司 北海市 所在地 名称 限公司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600556 慧球科技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 义务人名 义务人注 道金田路 4036 号荣超 企业 (有限合伙) 大厦四层 册地 称 有无一致 拥有权益 增加口减少口不变, 有口无乙 的股份数 行动人 但持股人发生变化口 量变化 是乙 否口 注: 1、根据上市公司 7月19日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 公告,"顾国平先生直接及间接 持有公司 7,100,000 股, 占公司 义务人是 义务人是 总股本的 1.80% (其中华安资产 汇增 1 号 6,100,000, 占公司总 否为上市 是口否乙 否为上市 股本的 1.55%)"。 2、截至报告日,我公司通 公司实际 公司第一 过上市公司公开披露信息未发
现其他投资者持有股份达到 5% 控制人 大股东 的公告或报告。综上,谨慎推断, 我公司目前持股比例为上市公 司第一大股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口协议转让口 权益变动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口间接方式转让口取得上市公司 方式(可多 发行的新股口执行法院裁定口继承口赠与口 选) 其他口(请注明)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
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
务人拥有
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
变动比例
股票种类: 无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 增加 19,739,600股 变动比例: 增加 4.999978%
持股数量: 19,739,600 股
持股比例: 4.999978%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
来 12个月
内继续增
是口否口
信息披露
义务人在
此前 6个
月是否在
二级市场
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
是口否乙
是否存
在《收购
办法》第
六条规
定的情
是口否乙
是否已提
供《收购办
法》第五十
条要求的
文件
是口否口
是否已充
分披露资
金来源
是乙否口
是否披露
后续计划
是口否口
是否聘请
财务顾问
是口否口
本次权益
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
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是口否乙
信息披露
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
弃行使相
是口否乙
关股份的
表决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