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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6
Jan 8,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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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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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556 证券简称:慧球科技 编号:临2016—008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权益变动
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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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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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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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使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2014 年10 月至今,顾国平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和熙成长型2 号基金(以下简称“和熙2 号基金”)、华安未来 资产-工商银行-汇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汇增1 号”)、 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2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安汇增2 号”)、华安未来资产-工商银行-汇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华 安汇增3 号”)及德邦创新资本-浦发银行-德邦创新资本慧金1 号专项资 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德邦慧金1 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购买公司股份。截至目前,顾国平先生及其一 致行动人和熙2 号基金、华安汇增1 号、华安汇增2 号、华安汇增3 号及 德邦慧金1 号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4,716,8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79%。 (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分别于2014 年11 月5 日、2015 年11 月10 日、2015 年11 月11 日、2015 年11 月18 日、2015 年12 月3 日、2015 年12 月5 日 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4-063、临2015-070、 临2015-071、临2015-072、临2015-073、临2015-074 号公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顾国平,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310227**1615,住所: 上海市松江区思贤路3666 号。顾国平先生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2、和熙2 号基金
| 基金名称 | 和熙成长型2 号基金 |
|---|---|
| 基金编号 | S21482 |
| 成立时间 | 2014.10.31 |
| 基金类型 | 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上海和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管理类型 | 受托管理 |
| 主要投资领域 | 固定收益产品,债券,股票,收益互换 |
3、华安汇增1 号
专户名称 华安资产汇增1 号资产管理计划
| 管理人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专户备案日期 | 2015.10.21 |
| 合同期限(月) | 12 |
| 非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类型 |
股票 |
4、华安汇增2 号
| 专户名称 | 华安资产汇增2 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管理人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专户备案日期 | 2015.11.05 |
| 合同期限(月) | 12 |
| 非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类型 |
股票 |
5、华安汇增3 号
| 专户名称 | 华安资产汇增3 号资产管理计划 |
|---|---|
| 管理人 | 华安未来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
| 托管人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专户备案日期 | 2015.11.13 |
| 合同期限(月) | 12 |
| 非专项资产管理计 划产品类型 |
股票 |
6、德邦慧金1 号
| 专户名称 | 德邦创新资本慧金1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 |
|---|---|
| 管理人 | 德邦创新资本有限责任公司 |
| 托管人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
| 专户备案日期 | 2015.11.30 |
| 合同期限(月) | 12 |
(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1、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认定依据包括: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 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 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 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 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八章释义:指其持有的股 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 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 股东。
2、对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包括:
(1)《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 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 为的人。
(2)《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十八章释义:实际控制人是
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 配公司行为的人。
综上所述,本次权益变动前,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公司无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的定义,公司经研究讨论,认为根据慧球科技目前股东情况以及治理情 况,顾国平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顾国 平先生将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除和熙2 号基金、华安汇增1 号、华安汇增2 号、华安汇增3 号及德邦慧金1 号是顾国平先生的一致行 动人外,公司其他股东与顾国平先生无一致行动关系。控制关系图如下:
==> picture [456 x 2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顾国平
25.93%
33.33% 33.33% 33.33% 33.33%
和 德 华 华 华
熙 邦 安 安 安
慧 汇 汇 汇 0.25%
号 金 增 增 增
基
金 号 号 号 号
1.9% 2.13% 1.55% 1.63% 1.33%
8.79%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1 1 2 3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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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具体内容请详见本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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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顾国平先生承诺,增持后在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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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将定期关注公司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并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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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