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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2017

Aug 30,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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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terim / Quarterly Repor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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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代码:600556 公司简称:ST 慧球

广西慧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

  • 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ST慧球 600556 慧球科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李洁
电话 0779-2228937
办公地址 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西16号海
富大厦17层D座
电子信箱 [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26,938,123.55 288,189,640.84
-55.9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资产
62,947,126.76 74,457,266.86
-15.46
本报告期
(1-6月)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金流量净额
-8,328,619.34 -16,964,932.54
营业收入 15,736,196.28 23,467,450.27
-32.9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
-11,510,140.10 -12,545,922.9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8,290,036.85 -15,898,258.1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益率(%)
-16.75 -47.02
增加30.27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
股)
-0.0292 -0.0318
稀释每股收益(元/
股)
-0.0292 -0.0318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54,906 54,906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前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持股比
例(%)
持股
数量
持有有限
售条件的
股份数量
质押或冻结的股
份数量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
其他 10.98 43,345,642
0
0
吴鸣霄 境内自
然人
3.55 14,000,000
0
0
庄建新 境内自
然人
1.77
6,991,475

0
0
孙伟 境内自
然人
1.24
4,876,477

0
0
徐津 境内自
然人
1.09
4,292,000

0
0
张瑞宁 境内自
然人
0.91
3,610,300

0
0
俞国建 境内自
然人
0.61
2,424,900

0
0
李玉祥 境内自
然人
0.57
2,245,849
0 0
黄剑斌 境内自
然人
0.55
2,170,500
0 0
李秋荣 境内自
然人
0.50
1,972,200
0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瑞莱嘉誉与其他前十大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公司
未知除瑞莱嘉誉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
否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
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适用 □不适用
新控股股东名称 瑞莱嘉誉
新实际控制人名称 张琲
变更日期 2017 年1 月25 日
指定网站查询索引及日期 http://www.sse.cn 刊登的临2017-019
号公告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自公司新任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任以来,积极推进全面交接工作,并对公司前两任 实际控制人遗留事项进行处理、整改,恢复公司治理和信息披露秩序,努力使公司重归正轨,积 极为公司下一步发展创造基础条件。

公司当前发展战略是在维持既有格局的基础上,提升公司经营质量和效益,降本增效,为公 司创造利润;同时以上市公司为平台,谋求新的发展方向,增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物业管理业务是公司的成熟业务,在维持目前的经营状况下,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管理效率和

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在实现收入增长的同时提高利润率,争取全年实现扭亏为盈, 为上市公司贡献利润。

智慧城市业务主要经营计划如下:

  • 1 )妥善处理原已签订合同,推动可执行项目落地,维护公司的利益

公司将根据各项目状况,与相关地方政府、合作方诚恳沟通交换意见,妥善寻求后续项目解 决方案,并积极寻求业务开展机会,如项目确实未能继续执行,公司将与合作方协商解除合同, 避免公司需承担的或有风险;对已实施项目、可继续执行项目,将采取与业内优势企业战略合作、 资源共享、团队共享的方式继续承接、推进项目执行、落地,按合同规定履行公司义务,实现公 司业务的延续,为公司创造收入、回收项目资金,维护公司利益。

目前公司已经组织人员联系南宁绿地项目方推进项目后续的验收、结算工作;克服重重困难 向贵州中科追回垫付资金;对重庆项目、泰兴项目寻求进一步解决方案。

2 )基于前期的业务基础,继续拓展新项目机会

在处理好前期智慧城市业务合同权利义务相关事项的同时,公司也将利用原已建立的地方政 府关系、合作方关系、股东层面的业务关系主动进行智慧城市相关业务拓展,并采取多种合作模 式,重建公司智慧城市业务体系,继续拓展智慧城市业务资源,争取为公司带来增量业务收入。

2017 年上半年,降本增效已初见成果,物业公司在保持收入稳定的情况下,成本、费用得到 了有效控制,亏损幅度较上年相比明显下降;智慧城市业务虽然未能产生收入,但相关成本的发 生得到遏制,未产生新的亏损;另公司整体层面管理费用得到了大幅压缩,与上年同期相比,经 营性业务已经实现大幅度减亏。

公司物业管理业务比较稳定,但后续进一步发展空间不大;智慧城市业务 2016 年陷入停滞状 态,前期签订大部分合同后续执行可能性较小,当前公司缺乏必要的人员储备、技术经验及资金 支持,尚不具备独立、全面实施智慧城市业务的能力,虽然现管理层已经在积极恢复智慧城市业 务体系,但智慧城市业务后续发展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5 月 10 日,财政部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 —— 政府补助》(以下简 称 “ 新准则 ” ),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施行。新准则要求企业对 2017 年 1 月 1 日存在的政府补助 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对 2017 年 1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12 日之间新增的政府补助根据新准则 进行调整。根据新准则,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 益或者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企业应当在利润表中的 “ 营业利润 ” 项目之上单独列报 “ 其他收益 ” 项目,

列示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应当计入营业外收支(具体准 则内容见财会 [2017]15 号文件)。

公司自 2017 年 6 月 12 日起开始执行上述准则,并根据新准则的规定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

更。

根据新准则的要求,公司修改财务报表列报:利润表中增加“其他收益”项目,并按新准则 规定列示政府补助。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也无需进行追溯调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