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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7
Apr 28,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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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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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556 证券简称: ST 慧球 编号:临 2017-40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向关联方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借 款,不存在重大风险。
过去12 个月内,公司与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进行的关 联交易次数为 2 次,累计金额为人民币 150 万元。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 为了逐步实现夯基固本、重生发展的目标,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近 期资金安排需求,公司 2017 年拟向第一大股东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瑞莱嘉誉”)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公司 2017 年日常经 营活动,借款期限 1-3 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节奏、额度和具体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 而定,适时由董事会拟定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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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对方瑞莱嘉誉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0.979315% 的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
本次关联交易已达到《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标准,
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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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联方关系介绍
本次交易对方瑞莱嘉誉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目前持有公司10.979315%的 股权。
2. 关联人情况介绍
| 名称: | 深圳市瑞莱嘉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0300MA5DBNEL1D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金田路4036号荣超大厦四层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 表: |
李洁 |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60,050 |
| 市场主体类型: | 有限合伙 |
| 许可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
| 成立日期: | 2016年4月28日 |
| 营业期限: | 自2016年4月28日至2026年4月26日 |
瑞莱嘉誉自设立以来至今,其主要业务为以自有资金对外进行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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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公告之日,瑞莱嘉誉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李洁,任公司总经 理,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聘任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瑞莱嘉 誉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前海瑞莱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瑞莱基金”)董事长张琲,任公司董事长,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瑞莱基金董 事、执行总裁陈凤桃,任公司董事;瑞莱基金董事、首席风控官张向阳,任公司 董事。除此以外,瑞莱基金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其 他人员等方面的其它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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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莱嘉誉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普通合伙人暨执行事务合伙人瑞莱基金 的 2016 年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 营业收入 | 资产总额 | 净资产 | 总负债 | 净利润 |
| 1,001,903.06元 | 14,335,950.77元 | 5,142,961.83元 | 9,192,988.94元 | -3,360,912.81元 |
三、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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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 2017 年拟向第一大股东瑞莱嘉誉借款不超过 2000 万元,用于公司 2017 年日常经营活动,借款期限 1-3 年,利率不高于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借款节奏、额度和具体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视公司经营实际需求 而定,适时由董事会拟定并执行。
四、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市场公允价格确定。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目的为逐步实现公司夯基固本、重生发展的目标,保证公司日 常资金顺利周转,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 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董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17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3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3名非关联独立董事一 致同意该议案。
2.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没有违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该关联交易为公司 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合理、合法的经营行为,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发 展。该关联交易是在关联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的,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
3. 监事会审议情况
2017年4月27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预计2017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一致同意该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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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关联交易议案《预计2017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已提交公司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 避表决。
特此公告。
广西慧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报备文件
(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 (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的事前认可 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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