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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3
Jan 16,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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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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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556 股票简称:*ST 北生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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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草案)
交易对方 1 :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 31 名股东 德勤股份住所 :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双龙路 19 号 通讯地址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 10-13 楼
交易对方 2 :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 所 : 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2201 室 通讯地址 : 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2201 室
独立财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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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日期: 2013 年 0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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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并对本报 告书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中财 务会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交 易导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报告书是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实 陈述。
请全体股东及其他公众投资者认真阅读有关本次交易的全部信息披露文件, 以做出谨慎的投资决策。本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提请股东及其他投资者注意。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机关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 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 的声明均属虚假和不实陈述。
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 专业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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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对方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对方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 31 名股东及浙江 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均已出具承诺函,保证其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提供的有 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 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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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公司声明 ........................................................................................................................................ 2 交易对方声明 ................................................................................................................................. 3 目 录 .............................................................................................................................................. 4 释 义 .............................................................................................................................................. 8 重大事项提示 ............................................................................................................................... 1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1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 17 二、本次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 ....................................................................................................... 19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 19 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 22 五、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 23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3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4 八、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 ........................................................................................................... 24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25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5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 ....................................................................................................... 25 三、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 31 四、公司恢复上市情况 ................................................................................................................... 32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 32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 33 七、公司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 35 八、其他事项 ................................................................................................................................... 35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36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之交易对方 .................................................... 36 二、收购债权交易对方 ................................................................................................................. 100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 104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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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106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 106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106 一、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 106 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 129 三、协助重组债权基本情况 ......................................................................................................... 196 第五节 拟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 ............................................................................................. 199 一、拟置入资产的主要业务情况 .................................................................................................. 199 二、拟置入资产经营模式与业务流程 .......................................................................................... 199 三、拟置入资产采购与销售情况 .................................................................................................. 206 四、拟置入资产安全运营与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 211 第六节 交易方案及发行股份情况 ............................................................................................. 212 一、本次交易方案 ......................................................................................................................... 212 二、本次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 212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214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 216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 217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217 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18 三、《收购债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0 四、《收购债权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1 五、《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2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25 一、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 225 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 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 ...................................................................................... 229 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231 第九节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33 一、拟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33 二、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36 三、协助重组债权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 241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说明 ......................................................................................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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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43 六、本次发行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 243 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 247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 ...................................................... 247 二、拟置入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48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 262 四、上市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 274 五、风险因素 ................................................................................................................................. 276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 281 一、拟置出资产的财务资料 ......................................................................................................... 281 二、拟置入资产的财务资料 ......................................................................................................... 285 三、上市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 288 四、拟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测 ......................................................................................................... 291 五、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 ......................................................................................................... 293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 297 一、同业竞争 ................................................................................................................................. 297 二、关联交易 ................................................................................................................................. 297 三、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重组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专业意见 .................................. 303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情况说明 ...................................................................................... 304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它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 304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04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说明 .......................................................................................... 304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 304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05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9 一、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 309 二、网络投票安排 ......................................................................................................................... 309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 309 四、重组完成后公司现金分红的工作规划 .................................................................................. 309 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 311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1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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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11 第十六节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 313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13 二、法律顾问 ................................................................................................................................. 313 三、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 ............................................................................................................. 313 四、拟置出资产审计机构 ............................................................................................................. 313 五、资产评估机构 ......................................................................................................................... 314 第十七节 公司和董事、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 315 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 322 一、备查文件目录 ......................................................................................................................... 322 二、备查文件地点 .........................................................................................................................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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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
|---|---|---|
| 本公司、公司、上市公 司、北生药业、*ST北生 |
指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600556 |
| 德勤股份 | 指 |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德勤集团 | 指 | 德勤集团有限公司 |
| 管理人 | 指 | 北生药业重整管理人 |
| 北通实业 | 指 | 北海通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身 |
| 北生集团 | 指 |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广西北海浙江广厦建筑 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
| 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 行 |
指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 腾辉商贸 | 指 | 惠州市腾辉商贸有限公司,原名“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 |
| 瑞尔德嘉 | 指 | 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北海汇金 | 指 | 广西北海汇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北生集团之控股股东 |
| 北生东珠 | 指 | 广西北生集团东珠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前股东 |
| 北海安峰 | 指 | 北海市安峰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股东 |
| 北海京顺 | 指 | 北海京顺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前股东 |
| 北海罗益 | 指 | 北海罗益医药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 杭州物业 | 指 | 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得一投资公司 | 指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银利伟世公司 | 指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光大金控公司 | 指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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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苏州国发 | 指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博瑞盛德公司 | 指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杭州德同 | 指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嘉信佳禾 | 指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广州德同 | 指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成都德同 | 指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磐霖盛泰 | 指 |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宁波北远 | 指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融客投资公司 | 指 |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国家发改委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 干散货 | 指 | 各种初级产品、原材料,又分为大宗散货和小宗批量散货两 类,大宗散货主要有:煤炭、金属矿石、粮食等;小宗批量 散货包括:钢铁、木材、化肥、水泥等 |
| 干散货船舶 | 指 | 专门用于运输干散货的船舶 |
| 总运输量、运输量、运 量 |
指 | 运输的货物重量,单位为吨、万吨等;如无特别说明,指自 有船舶运输量与租赁船舶运输量的总和 |
| 运力 | 指 | 船舶可承担运输的最大载重量 |
| 自有运力 | 指 | 公司拥有完全产权和经营权的船舶,属公司的固定资产投 入,也表示公司自有船舶可承担运输的最大载重量 |
| 租赁运力 | 指 |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他方的船舶,也表示公司租赁船舶可承 担运输的最大载重量 |
| 租赁船舶运输业务 | 指 | 公司作为承租人租赁他方的船舶承运货物,也称租入船舶运 输业务 |
| 回程运输业务 | 指 | 指船舶在到港卸货并返程(回程)时,承揽货源进行运输的 业务 |
| NSM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运 营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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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郡原地产 | 指 |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
|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 | 指 | 德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和 魏建松,分别持有德勤股份12.0234%的股权,合计持股 60.117% |
| 任马力等31 名交易对 方、任马力等31名股东 |
指 | 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合计持有德勤股份100%的股权。 |
| 置出资产 | 指 | 本公司持有的杭州物业100%股权 |
| 置入资产 | 指 | 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权 |
| 本次重组、本次交易、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指 | 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并收购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债权 |
|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 差额 |
指 | 本公司拟以发行股份的方式,向德勤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100%股份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 额部分 |
| 协助重组债权 | 指 | 郡原地产在上市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上市公司提供资金 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
| 《收购债权协议》 | 指 | 北生药业与郡原地产签署的《收购债权协议》 |
| 《收购债权协议补充协 议》 |
指 | 北生药业与郡原地产签署的《收购债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 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德勤股份全体31名股东签署的《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 |
| 《业绩补偿协议》 | 指 | 本公司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评估基准日 | 指 | 2012年12月31日 |
| 上交所、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 | 指 |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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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券 | ||
|---|---|---|
| 上市公司法律顾问、通 力律所、通力律师 |
指 | 通力律师事务所 |
| 中磊会计师 | 指 |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天健会计师 | 指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坤元评估 | 指 |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业务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 |
| 《重组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发行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
| 《重组若干规定》 | 指 |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
| 《上市规则》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 |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说明:本报告书中可能存在个别数据加总后与相关汇总数据存在尾差,系数据计算时四舍五 入造成,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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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公司以拥有的杭州物业 100%股权与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持有德勤股 份 100%股权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德勤股份全体股东或其指定 的第三方承接;本公司向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 份 100%股权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同时本公司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发 行股份,收购其在本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本公司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与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互 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 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 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德勤股份 100%股权,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 变更为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公司目前的经营制度、管理模式和管理团队将随 之作出调整和完善。
二、发行股份的定价方式和价格
根据《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基 于本公司破产重整的现状,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 会作出决议。本公司通过与交易各方之间的协商,确定本次新增股份的发行价格 为 2.60 元/股。
三、标的资产的估值
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366,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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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置入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77,899.08 万元,增 值 188,900.92 万元,增值率 106.18%。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杭州物业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2,273 万元, 比拟置出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05.37 万元,增 值 1,267.63 万元,增值率 126.09%。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协助重组债权 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70,372,521.73 元,账面价值为 70,372,521.73 元,增值 率 0%。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拟置出资产交易作价 22,730,000 元,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3,668,000,000 元,协助重组债权交易作价 70,372,521.73 元。
四、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德勤股份全体股东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后德勤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郡原地产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同时也是本次交易收购债权的交易对方。根 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置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同时置入德勤股份 100%的股 权,并向债权人发行股份收购债权,交易金额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标准,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六、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借壳重组的情形。
七、本次交易相关盈利承诺及业绩补偿
根据公司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本次盈利承诺及业 绩补偿安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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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两 个会计年度,即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若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上述业绩承诺期间将随 之相应变动。
2、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业绩承诺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 前完成,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 三个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4,651.77 万 元、27,663.70 万元及 30,618.47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三个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767.76 万元、23,613.99 万元及 26,389.30 万元 (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连续两 个会计年度各年度结束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置入资 产实际实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 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扣非净 利润”)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度实际合并 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应以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4、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 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或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未 达到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则北生药业均有权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格 回购并注销任马力等五名股东持有的北生药业股票进行业绩补偿,每年需补偿的 股份数量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1)当年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 期期末累积实际盈利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拟置入资产 全体股东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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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当年扣非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 润-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 润总和×拟置入资产全体股东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 利润,且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累积 承诺扣非净利润,则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当年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与当 年扣非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孰高的原则确定。
补偿的股份数量不应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 即已 经补偿的股份不冲回。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拟置入资产股权相互之间 的相对比例计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5、如北生药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 调整为:按上述第四条所示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6、如北生药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任马力 等五名股东向北生药业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 利×补偿股份数量。
7、若北生药业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或未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任马力等五名股东承诺在上述 情形发生后的 2 个月内,应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出的股份数量的股份无偿划转给 北生药业除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以外的其他股东,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划转给前述其他股东的股份数=应补偿股份数-(拟置入资产全体股东所 持北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份数)÷(北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份数) ×应补偿股份数
前述其他股东按照其所持北生药业股份数÷(北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 份数)的比例享有上述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划转给前述其他股东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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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北生药业应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 聘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 核意见。如果拟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则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另行补偿股份。任马力等五名股 东另需补偿的股份数量为:期末减值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补 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
八、本次交易方案实施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报 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 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风险因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上特别提示,并仔细阅读本报告书“第十章董事会 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五、风险因素”的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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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与目的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1、北生药业持续亏损已破产重整,亟需通过重组获得优质资产
北生药业原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生物制药、中西成药、人体组织工程材料 类医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设立后,为维持并扩大生产经营,曾陆续向多家 商业银行贷款,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自 2006 年起,因国家持续性的药品降价及 宏观调控政策的实施,以及药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公司经营遇到较大困难。
因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下属企业相继停产,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严 重不足,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起诉本公司。2008 年 11 月 27 日,北 海中院下达(2008)北破重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进行重整,指 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2008 年 12 月 30 日,北海中院出具了(2008) 北破重字第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北生药业重整程 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09 年 10 月 29 日,北海中院下达了(2008) 北破重字 1-5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执行中的 后续工作由重整后的北生药业继续完成。
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的利益,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亟需通过重大资产重组向 北生药业注入优质资产,使北生药业主营业务彻底转型,恢复并增强公司的盈利 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为股东提供回报。
2、产业政策鼓励物流运输行业发展
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表示要充 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发挥内河水运对沿江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加快以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 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内河水 运体系。
17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 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拓宽民营物流企业融资渠道,完善民营物 流企业融资担保制度,发展物流业股权投资基金,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 企业上市和发行债券;鼓励现有单一从事运输、仓储、货代、船代、无船承运人、 联运、快递服务的民营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加快向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和综 合服务能力的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中小民营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支持大 型优势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 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民营物流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 际竞争力的民营物流企业。
3、德勤股份战略发展的需要,拟借助资本市场谋求进一步发展
德勤股份主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主要运输煤炭、钢材及矿砂等干 散货。尽管 2008 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影响航运市场整体较为低迷,但德勤股 份积极发挥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服务优势,持续提高运营效率,以自有运力和长期 协议客户为基础稳定经营,不断发展新客户,客户规模和类型多样化,运输总量 呈现出逐年增加的趋势。在此基础上,德勤股份希望能够借助资本市场平台,抓 住行业发展的有利时机,进一步提升品牌影响力,提高核心竞争力,加快业务发 展,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北生药业在破产重整期间将全部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等形式已用于清偿债 务,破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通过受赠形式获得物业管理服务类经营性资产, 盈利能力较弱。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一方面,北生药业将获取优质资产,转 型进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行业,恢复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另一方 面,德勤股份通过本次交易实现上市,进一步增强市场竞争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 能力,为后续持续发展奠定更坚实的基础。同时,北生药业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发 行股份收购债权将缓解上市公司目前及今后的资金压力。
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将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有利于保护全体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利益相 关方共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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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交易遵循的基本原则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及诚实信用、协商一致;
- (三)保护上市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提高业务经营能力;
- (五)避免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
(六)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坚持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和实 际控制人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交易概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三项交易构成:
1、资产置换
本公司以拥有的杭州物业 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与德勤股份全体股东持 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拟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由德勤 股份全体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
本公司向德勤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份超出 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3、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
本公司拟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其在本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本 公司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与发行股份收购协助重组债权互 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 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 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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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拥有德勤股份 100%股权。
(二)交易对方
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的交易对方均为: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股份收购协助重组债权的交易对方为:郡原地产。
(三)交易价格及溢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 评估结果为基础,经交易各方协商确定。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366,800 万元, 比拟置入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77,899.08 万元, 增值 188,900.92 万元,增值率 106.18%。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杭州物业 100%股权评估价值为 2,273 万元, 比拟置出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005.37 万元,增 值 1,267.63 万元,增值率 126.09%。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协助重组债权 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70,372,521.73 元,账面价值为 70,372,521.73 元,增值 率 0%。
以上述资产评估结果为依据,经协商确定拟置出资产交易作价 22,730,000 元,拟置入资产交易作价 3,668,000,000 元,协助重组债权交易作价 70,372,521.73 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概况
1、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2、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与郡原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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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采用股东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为 2.6 元/股。
4、发行数量
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最终确定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值与本公司 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商数。本次应发行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次交易应发行股份数量=(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 /发行价格+郡原地产持有本公司债权价值/发行价格
考虑资产置换因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的资产置换差额为 364,527 万元,应 向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402,026,910 股。本次新增股份收 购债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7,066,354 股。
本次交易应发行股份数量为 1,429,093,264 股。
5、锁定期安排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对象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 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德勤股份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光大 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 资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同凯得创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李萍、林兴、谢漱泉、李宁、孙志 刚、王汉华、杨志瑛、李莉、周文美、黄菊英、何军、张苏、贺国平、陈凝等 26 名投资者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 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 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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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
(一)德勤股份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1、2012 年 12 月 11 日,德勤股份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 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2、2012 年 12 月 27 日,德勤股份召开的 201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并实现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 事会处理参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的议案》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议 案。
(二)德勤股份非自然人股东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
1、苏州国发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苏州国发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
重组的相关事宜。
2、博瑞盛德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博瑞盛德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事宜。
3、嘉信佳禾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定,同意嘉信佳禾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4、杭州德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杭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5、成都德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成都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
6、广州德同执行事务合伙人已作出决定,同意广州德同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
重组的相关事宜。
-
7、磐霖盛泰投资决策委员会已作出决议,同意磐霖盛泰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
重组的相关事宜。
8、宁波北远合伙人会议已作出决议,同意宁波北远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的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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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银利伟世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银利伟世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10、融客投资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融客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11、光大金控公司股东已作出决定,同意光大金控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的相关事宜。
12、得一投资公司股东会已作出决议,同意得一投资公司参与本次重大资产 重组的相关事宜。
(三)郡原地产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
郡原地产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 关事宜。
(四)上市公司为本次交易已经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201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重组预案及相关议案。
2、2013 年 1 月 1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本次交易重组草案及相关议案。
(五)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程序及获得的批准
1、本次重组经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同意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以要约 方式收购上市公司股份。
-
2、中国证监会对本次交易的核准。
-
3、中国证监会豁免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因本次交易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
五、本次交易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巧仙和何京 云;本次交易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 魏建松。
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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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德勤股份全体股东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后德勤股份的实 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将成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此外,郡原地产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同时也是本次交易收购协助重组债权的交易 对方。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现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已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相关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七、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置出本公司的主要经营性资产,同时置入德勤股份 100%的股 权,并向债权人发行股份收购债权,交易金额达到了《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的相关标准,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并需提交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八、本次交易构成借壳重组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关于借壳重组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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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GUANGXI BEISHENG PHARMACEUTICAL CO.,LTD
注册地址:广西北海市北海大道 168 号
办公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 16 号海富大厦 17 层 D 座
证券简称:*ST 北生
证券代码:600556
法定代表人:何京云
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394,793,708 元
成立日期:1993 年 11 月 2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企)450500000000938
税务登记证号:桂国税字 45050271146694X 号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邮政编码:536000
公司网址:www.bsyy.com.cn
公司电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经营按外经贸部门核定范 围的自营进出口业务,保健品,化学药品、抗生素、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 生化药品、血液制品、片剂、颗粒剂、硬胶囊剂、栓剂、口服液(以上项目保留 仅供处置资产用,不得经营)。
二、公司设立及股本变更情况
(一)公司设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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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生药业前身为―北海通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北通实业于 1993 年 11 月 28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体改股字(1993)106‖号文批准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 1996 年根据国务院―国发(1995)17 号‖文进行规范并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体改 股字(1996)83‖号文确认,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重新登记 注册,公司总股本 1,158.50 万股,其中法人股 1,150.00 万股,内部职工股 8.50 万股。
1998 年 9 月 30 日,经广西壮族自治区―桂体改股字(1998)33 号‖文批复北 通实业正式更名为―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并进行了增资扩股,以每股 1.35 元的价格向社会法人定向增发 3,721.50 万股,共募集 5,024.025 万元;其中, 向广西北海浙江广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北生集团前身)增发 1,037.50 万股,向 辽宁北方生物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增发 1,903.20 万股,向广西血液中心增发 585.60 万股,向北海京顺增发 97.60 万股,向北海安峰增发 97.60 万股,增资扩股后公 司股本总额增至 4,880 万元。公司更名后,主营业务变更为生化药品、生物制品、 血液制品等的开发、生产和销售。
2001 年 7 月 26 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在上交所上网定价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 4,120 万股,国有股存量发行 412 万股,合计 4,532 万股,发行后公司股 本总额增至 9,000 万元。2001 年 8 月 7 日,公司 4,532 万股社会公众股在上交所 ― ‖ 挂牌交易,股票简称 北生药业 ,股票代码为―600556‖。
首次公开发行时,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 号 |
发行前 前十大股东 |
持股比例 (%) |
股份数量 (万股) |
发行后 前十大股东 |
持股比例 (%) |
股份数量 (万股) |
|---|---|---|---|---|---|---|
| 1 | 广西北海浙江广 厦建筑有限责任 公司 |
41.00 | 2,000.80 | 广西北海浙江广 厦建筑有限责任 公司 |
22.23 | 2,000.80 |
| 2 | 辽宁北方生物药 业集团有限公司 |
39.00 | 1,903.20 | 辽宁北方生物药 业集团有限公司 |
17.65 | 1,588.14 |
| 3 | 广西血液中心 | 12.00 | 585.60 | 广西血液中心 | 5.43 | 488.66 |
| 4 | 广西北海东珠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 |
2.80 | 136.70 | 广西北海东珠实 业有限责任公司 |
1.52 | 136.70 |
| 5 | 北海京顺 | 2.00 | 97.60 | 北海京顺 | 1.08 | 97.60 |
| 6 | 北海安峰 | 2.00 | 97.60 | 北海安峰 | 1.08 | 97.60 |
| 7 | 沈阳药科大学 | 1.03 | 50.00 | 华泰证券 | 0.71 | 6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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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倪浩波 | 0.07 | 3.50 | 沈阳药科大学 | 0.56 | 50.00 |
|---|---|---|---|---|---|---|
| 9 | 温殿和 | 0.03 | 1.50 | 景宏基金 | 0.44 | 40.29 |
| 10 | 于彩苓 | 0.03 | 1.50 | 黄雄燕 | 0.31 | 28.14 |
2002 年 12 月 26 日,北生药业公告,经广西壮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公司控股股东广西北海浙江广厦建筑有限责任公司更名为―广西北生集团有 ‖ 限责任公司 。
(二)历次股权变动情况
1、2003 年 5 月,公司实施 200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 200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于 2003 年 5 月 22 日以 2002 年末股份 总数 90,000,000 股为基数,每 10 股送红股 1 股并派送红利 1.00 元(均含税), 资本公积每 10 股转增 3 股,其中派送 900 万股、转增 2,700 万股。公司股份总 数变更为 12,600 万股。
利润分配方案执行后,公司前七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1 2 3 4 5 6 7 |
前十大股东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
| 北生集团 | 22.23 | 2,801.12 | |
| 腾辉商贸 | 17.65 | 2,223.40 | |
| 广西血液中心 | 5.43 | 684.12 | |
| 北生东珠 | 1.52 | 191.38 | |
| 北海安峰 | 1.08 | 136.64 | |
| 北海京顺 | 1.08 | 136.64 | |
| 沈阳药科大学 | 0.56 | 70.00 |
2、2004 年 9 月,公司实施股份配售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通知》(证监发 行字[2004]117 号文)核准,公司以 2003 年 12 月 31 日股份总数为基数,按每 10 股配 5 股比例配售,实际配售 4,674.60 万股。其中,第一大股东北生集团全额认 配其应配售的 1,400.56 万股,第五大股东北生东珠全额认配其应配售的 95.69 万 股,社会公众股股东配售 3,178.35 万股。公司配股获配可流通股份上市后,公司 股份总数增加至 17,274.60 万股,其中:未上市流通股总数增至 7,739.55 万股,
27
占股份总数的 44.80%;已上市流通股总数增至 9,535.05 万股,占股份总数的 55.20%。
股份配售实施完毕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 发行前前十大股东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
| 1 | 北生集团 | 24.32 | 4,201.68 |
| 2 | 腾辉商贸 | 12.87 | 2,223.40 |
| 3 | 裕隆证券投资基金 | 4.26 | 736.09 |
| 4 | 广西血液中心 | 3.96 | 684.12 |
| 5 | 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2.54 | 438.75 |
| 6 | 北生东珠 | 1.66 | 287.07 |
| 7 | 北海京顺 | 0.79 | 136.64 |
| 8 | 北海安峰 | 0.79 | 136.64 |
| 9 | 中国工商银行-国联安德盛小盘精选证券投资 | 0.49 | 85.26 |
| 10 | 上海潞安投资有限公司 | 0.17 | 30.22 |
3、2006 年 3 月,公司股权分置改革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广西壮 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桂股改办[2006]2 号)及北生药业 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决议,本次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批 准。该方案为公司以资本公积金向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2006 年 3 月 10 日)登 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58 股,非流通股股东将每 10 股转增所获的 7.58 股股份全部转增予流通股股东,作为其所持股份获得上市流通权的对价。转增完 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增至 30,368.7468 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7,739.55 万股,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为 22,629.1968 万股。
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非流通股股东对价执行情况:
| 执行对价安排前 | 本次执行数量 | 执行对价安排后 | |||||
| 序 号 |
执行对价安排的 股东名称 |
||||||
| 持股 比例 (%) |
本次执行对 价安排股份 数量(股) |
本次执行对 价安排现金 金额(元) |
持股 比例 (%) |
||||
| 持股数(股) | 持股数(股) | ||||||
| 1 | 北生集团 | 42,016,800 | 24.32 | 31,848,734.40 | 0 | 42,016,800 | 13.84 |
| 2 | 腾辉商贸 | 22,233,960 | 12.87 | 16,853,341.68 | 0 | 22,233,960 | 7.32 |
28
| 3 | 广西血液中心 | 6,841,240 | 3.96 | 5,185,659.92 | 0 | 6,841,240 | 2.25 |
|---|---|---|---|---|---|---|---|
| 4 | 北生东珠 | 3,570,700 | 2.07 | 2,706,590.60 | 0 | 3,570,700 | 1.18 |
| 5 | 北海京顺 | 1,366,400 | 0.79 | 1,035,731.20 | 0 | 1,366,400 | 0.45 |
| 6 | 北海安峰 | 1,366,400 | 0.79 | 1,035,731.20 | 0 | 1,366,400 | 0.45 |
| 合计 | 77,395,500 | 44.80 | 58,665,789.00 | 0 | 77,395,500 | 25.49 |
4、2008 年 3 月,公司股权司法拍卖
公司第一大股东北生集团因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借款合 同纠纷一案,广东省拍卖行有限公司、广东铭兴拍卖有限公司、广东中旺拍卖有 限公司受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于 2008 年 3 月 17 日公开拍卖北生集团持有 的本公司部分限售流通股 1,400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30,368.7468 万股的 4.61%),最终由吴鸣霄以 7,400 万元拍得。经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 定书(2007)穗中法执字第 437 号裁定,将北生集团所持有的北生药业 1,400 万 股限售流通股过户给吴鸣霄。
5、2008 年 4 月,公司实际控制人何玉良逝世
公司董事长何玉良因病情恶化,经抢救无效,于 2008 年 4 月 28 日逝世。何 玉良生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直接持有北生集团 35.33%的股份,通过北海 汇金间接持有北生集团 38.34%的股份(何玉良持有北海汇金 53.75%的股份), 从而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9.23%股份。何玉良逝世后,办理完毕相关遗产继承法律 手续前,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何玉良的配偶陈巧仙、女儿何京云。
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
发行前前十大股东 | 持股比例(%) | 股份数量(万股) |
|---|---|---|---|
| 北生集团 | 9.23 | 2,801.68 | |
| 腾辉商贸 | 7.32 | 2,223.40 | |
| 吴鸣霄 | 4.61 | 1,400.00 | |
| 广西血液中心 | 2.25 | 684.12 | |
| 范文涛 | 0.52 | 258.01 | |
| 上海禾威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 0.50 | 151.00 | |
| 徐海 | 0.47 | 141.70 | |
| 钱正君 | 0.46 | 140.00 | |
| 叶建军 | 0.30 | 90.00 |
29
姚宝柱
0.29 86.84
10
— 6、2008 2009 年破产重整
重整期间,根据北海中院于 2008 年 12 月 30 日出具的―(2008)北破重字第 1-1 号‖《民事裁定书》批准的《重整计划》,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为:以公司截 至 2008 年 12 月 26 日股份总数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 10:3 的比例每 10 股转 增 3 股,转增股份全部用于清偿公司普通债权人债务,共计向普通债权人转增 91,106,240 股。
2009 年 9 月 16 日,公司及公司管理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 海分公司开立了―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证券账户 号:B882251740)‖,2009 年 9 月 17 日办理了股份转增的相关手续,转增的全 部股份暂时存放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中,公司 股份总数由 303,687,468 股增至 394,793,708 股。
2009 年 10 月 29 日,存放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 专户‖的 91,106,240 股限售流通股中的 79,663,448 股股份划转至相应证券账户。 本次权益调整完成后,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35,643,106 | 9.03 |
| 2 | 北生集团 | 28,016,800 | 7.10 |
| 3 | 腾辉商贸 | 22,233,960 | 5.63 |
| 4 | 瑞尔德嘉 | 19,927,178 | 5.05 |
| 5 | 吴鸣霄 | 14,000,000 | 3.55 |
| 6 | 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9,802,070 | 2.48 |
| 7 | 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403,700 | 1.12 |
| 8 | 周仁瑀 | 2,744,570 | 0.70 |
| 9 | 范文涛 | 2,600,000 | 0.66 |
| 10 | 桂冬生 | 1,781,542 | 0.45 |
7、2009 年被实施暂停上市
本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09]49 号《关于 对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 2006 年、2007
30
年、2008 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09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股 票实施暂停上市。
8、公司目前的股权结构
2011 年 12 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北海腾辉商贸有限公司持 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的 6,000,000 股过户给北京瑞尔德嘉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数和持股比例如下表:
| 序号 | 股东姓名或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
| 1 | 工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35,643,106 | 9.03 |
| 2 | 北生集团 | 28,016,800 | 7.10 |
| 3 | 瑞尔德嘉 | 27,625,743 | 7.00 |
| 4 | 腾辉商贸 | 16,233,960 | 4.11 |
| 5 | 吴鸣霄 | 14,000,000 | 3.55 |
| 6 | 中国农业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 9,802,070 | 2.48 |
| 7 | 广西北生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户 | 6,160,248 | 1.56 |
| 8 | 北京桀亚莱福生物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 4,403,700 | 1.12 |
| 9 | 周仁瑀 | 2,744,570 | 0.70 |
| 10 | 范文涛 | 2,600,000 | 0.66 |
三、公司破产重整情况
2008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接到北海中院―(2008)北破重字第 1 号‖《民事裁 定书》,公司债权人广厦建设、工行北海分行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明显缺 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北海中院申请公司重整。2008 年 11 月 27 日,北海中院做 出―(2008)北破重字第 1 号‖《决定书》,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 人。
重整程序开始后,管理人按照《破产法》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 了《重整计划(草案)》。2008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各表决组 表决通过了《重整计划(草案)》(包括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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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12 月 30 日,北海中院出具了―(2008)北破重字第 1-1 号‖《民事裁 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北生药业重整程序。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 为 10 个月,从 2008 年 12 月 31 日至 2009 年 10 月 30 日止。
根据公司重整管理人监督报告,公司主要资产已经处置完毕。根据《重整计 划》中北生药业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公司截至 2008 年 12 月 26 日股份总数 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按 10:3 的比例每 10 股转增 3 股,转增股份全部用于清 偿公司普通债权人债务,共计向普通债权人转增 91,106,240 股。截至 2009 年 10 月 29 日,资本公积金转增工作已经完成。
2009 年 10 月 29 日,北海中院下达―(2008)北破重字 1-5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的主要内容为:(1)自《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 的监督报告》提交之日即 2009 年 10 月 28 日起,公司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 (2)公司的债权人在重整期间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 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3)按照重整计划减 免的债务,自重整计划执行完毕起,公司不再承担清偿责任;(4)《重整计划》 执行中的后续工作由重整后的公司继续完成。
四、公司恢复上市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2]84 号《关于有条件同意广西北生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报送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获有条 件通过。公司还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作为资产整体注入公司的杭州郡原物业 服务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恢复上市保荐人依据前述年度财务报告出 具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书面意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股票尚未恢复上市交易。
五、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公司 2009 年 1 至 10 月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期,在此期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 动均已停止,将主要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等形式已用于清偿债务。破产重整计划 执行完毕后,2012 年 12 月公司通过无偿受赠形式获得杭州物业 100%股权,公
32
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杭州物业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服务、房地产 中介服务,主要以住宅物业管理为主,以案场服务及商业物业管理为辅,并在杭 州、长沙、成都、沈阳等多地开展业务。
(二)最近三年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最近三年合并报表的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2010.12.31 |
|---|---|---|---|
| 资产总额 | 5,146.28 | 3,172.07 | 3,405.97 |
| 负债总额 | 8,153.46 | 7,290.45 | 9,298.5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 |
-3,007.18 | -4,118.38 | -5,892.59 |
| 每股净资产 | -0.0762 | -0.1043 | -0.1493 |
| 项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46.53 | 210.63 | 6.31 |
| 利润总额 | 1,086.81 | 1,774.21 | 485.1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 |
1,071.42 | 1,774.21 | 485.10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7 | 0.045 | 0.0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额 |
126.36 | -222.00 | -5,340.63 |
注:2010、2011、2012 年数据均经审计。
2010 年公司的盈利主要是通过转让无形资产获得的收益。2011 年公司的盈 利主要是政府补贴与债务重组利得,债务重组利得系公司在破产重整期间累计有 308 名债权人未在规定时间向公司申报债权,因诉讼时效已超过 2 年,公司对未 申报债权予以核销,由此产生的债务重组收入。2012 年公司的盈利主要来源于 接受资产捐赠和托管股权收入。
六、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一)本公司控股股东
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系因公 司《重整计划》的实施而获分配公司股份 35,643,106 股,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虽然目前持股位列第一,但其所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来源于《重整计划》的实施;作为被动的财务投资者,其在公
33
司董事会中未委派成员,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经营活动未 能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并非本 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直接控股股东为北生集团,持有公司 28,016,800 股份,为 公司第二大股东。
北生集团成立于 1993 年 1 月 6 日,法定代表人何京云,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000 元,经营范围: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的研究及开发,电子产品及通 讯设备、高新建筑材料的开发、生产,房地产开发、经营,国内贸易(以上涉及 国家法律、法规专营项目的,须凭经营许可证经营)。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北海汇金,持有北生集团 38.34%股权。北海汇金成立 于 1996 年 7 月 16 日,法定代表人何京云,公司注册资本 80,000,000 元,经营范 围:金属材料、化工材料、矿产品(上述三项为法律行政法规允许部分)、建筑 及装饰材料、包装材料、机械、电子设备、日用百货、食品、饮料、水产品、土 畜产品、纺织品、五金交电的销售。
(二)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公司原董事长何玉良先生逝世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过持有北海汇金 53.75%的股份(其余 46.25%股份由何京云持有),接持有北生集团 38.34%股份 (何玉良直接持有北生集团 35.33%股份,陈巧仙持有北生集团 26.33%股份), 间接持有上市公司 28,016,800 股股份。在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办理完毕前公司 实际控制人为何玉良的妻子陈巧仙女士、女儿何京云女士。
陈巧仙女士,48 岁,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33072419631007****,无 境外永久居留权,高中文化,无职业。
何京云女士,28 岁,汉族,中国国籍,身份证:11011119831108****,无境 外永久居留权,大学学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北海汇金董事长、北生集团董事 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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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343 x 16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陈巧仙 何玉良 何京云
53.75% 46.25%
26.33% 35.33%
广西北海汇金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38.34%
广西北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10%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注:何玉良去世后,相关遗产继承法律手续仍未办理完毕。
七、公司近三年控制权变动情况
公司 2010 年和 2011 年、2012 年的控股股东均为北生集团,实际控制人为 陈巧仙与何京云。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北生集团持有北生药业 28,016,800 股,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7.10%。
八、其他事项
2007 年 8 月,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 2007 桂证监立通字 001 号)。因本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广西监管局已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公司尚未收 到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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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由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并发行股份收 购郡原地产债权三部分组成,其中(1)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 的交易对方均为: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2)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的 交易对方为:郡原地产。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之交易对方
(一)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 武国宏、魏建松,分别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股权,合计持有 60.1170%股权。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的共同控制关系详见本报告书“第四 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三)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1、任马力
(1)基本情况
| 姓名: | 任马力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3010219620918 **** |
| 住所: | 杭州市上城区民生路17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 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任期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3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任马力除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外,还持 有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70%的股权、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 司 60%股权。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街71号107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街71号107室 |
| 法定代表人: | 任马力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902000070641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902579323764 |
| 经营期限: | 2011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12日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房屋工程建筑、水利和港口工程建筑、架线和管道工程建 筑;社会经济咨询。 |
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街71号108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街71号108室 |
| 法定代表人: | 任马力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902000070414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902579307617 |
| 经营期限: | 2011年7月6日至2021年7月5日 |
| 经营范围: | 旅游文化项目开发;会议及展览服务;大型礼仪庆典活动策划;花卉 种植、销售;旅游产品开发、销售;社会经济咨询。 |
任马力控制企业的产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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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58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任马力
----- End of picture text -----
70% 12.0234% 60% 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限公司 30% 40%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姚嘉茜
2、武华强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武华强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12519650827 **** |
| 住所: | 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武家嘴村武家嘴28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武华强除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外,无其 他控制的企业。
3、武国富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武国富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38
| 身份证号码: | 32012519660623 **** |
|---|---|
| 住所: | 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武家嘴村武家嘴21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国富除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 控制的企业。
4、武国宏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武国宏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12519690504 **** |
| 住所: | 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武家嘴村武家嘴91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德勤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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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武国宏除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 控制的企业。
5、魏建松
(1)基本情况
| 姓名: | 魏建松(曾用名:魏建生)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12519571101 **** |
| 住所: | 江苏省高淳县古柏镇后保村后保123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
2008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任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现任德 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任期自 2011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魏建松除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外,无其他 控制的企业。
(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
1、得一投资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号1001(10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梁卉 |
| 注册资本: | 50万元 |
| 实收资本: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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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成立日期: | 2008年4月25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902000016901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901674765069 |
| 经营范围: | 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等涉及前置审批的项目) |
(2)历史沿革
2008 年 4 月 25 日,任马力单独出资设立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股东 任马力认缴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实缴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100%。
2008 年 4 月 26 日,得一投资公司股东作出决定,同意任马力将其持有的得 一投资公司 27.855%的股权转让给刘常锋,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16.713%的 股权转让给梁卉,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16.713%的股权转让给高备战,将其 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8.914%的股权转让给王明生,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8.914%的股权转让给丁建波,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8.914%的股权转让给章 海华,将其持有的得一投资公司 8.635%的股权转让给徐浩其,将其持有的得一 投资公司 3.342%的股权转让给林松林。同日,任马力分别与受让得一投资股权 的 8 人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转让完成后,得一投资公司的股权结 构如下:
| 股东姓名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刘常锋 | 13.9275 | 27.855% |
| 梁卉 | 8.3565 | 16.713% |
| 高备战 | 8.3565 | 16.713% |
| 王明生 | 4.4570 | 8.914% |
| 丁建波 | 4.4570 | 8.914% |
| 章海华 | 4.4570 | 8.914% |
| 徐浩其 | 4.3175 | 8.635% |
| 林松林 | 1.6710 | 3.342% |
| 合计 | 50.0000 | 100%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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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得一投资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刘常锋 梁卉 高备战 王明生 丁建波 章海华 徐浩其 林松林 27.855% 16.713% 16.713% 8.914% 8.914% 8.914% 8.635% 3.342%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得一投资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得一投资公司为持股型公司,除持有德勤股份 8.0297%的股份外,未开展其 他经营活动。得一投资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总资产 | 54,514,519.76 | 54,515,962.37 | 37,243,966.44 | 58,199,538.49 |
| 总负债 | 53,330,000.00 | 53,330,586.82 | 36,050,040.78 | 57,006,485.99 |
| 所有者权益 | 1,184,519.76 | 1,185,375.55 | 1,193,925.66 | 1,193,052.5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6,000.00 | 2,000.00 | 10,000.00 |
| 营业利润 | -784.44 | 1,655.72 | 1,166.21 | 3,673.95 |
| 利润总额 | -784.44 | -8,137.68 | 1,164.21 | 3,663.95 |
| 净利润 | -855,79 | -8,550.11 | 873.16 | 2,747.96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光大金控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杭州环城西路28号902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杭州市下城区环城北路208号坤和中心3202室 |
| 法定代表人: | 邱扬 |
| 注册资本: | 45,470万元 |
42
| 实收资本: | 45,470万元 |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11年1月25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000000055527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100568198654 |
| 经营范围: |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
(2)历史沿革
2011 年 1 月 25 日,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浙江金甲物 流有限公司、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维美创业投 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 22,000 万元设立光大金控公司,设立时,公司股权 结构如下:
| 股 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45.45% |
|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13.64% |
|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2,000.00 | 9.09% |
|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9.09% |
|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 1,500.00 | 6.82% |
| 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 | 6.82% |
|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4.55% |
|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4.55% |
| 合计 | 22,000.00 | 100.00% |
2011 年 6 月 16 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 22,000 万元增加至 33,000 万元的议案,由原股东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 司增资 3,000 万元,新股东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出资 3,000 万元;杭州西 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 1,000 万元;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出资 1,000 万元;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钟重宇出资 2,500 万元,本次增资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43
| 股 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30.30% |
|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9.09% |
|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15.15% |
|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6.06% |
|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 1,500.00 | 4.55% |
| 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 | 4.55% |
|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3.03% |
|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3.03% |
| 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 | 9.09% |
| 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0 | 3.03% |
| 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3.03% |
| 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 | 1.52% |
| 钟重宇 | 2,500.00 | 7.58% |
| 合计 | 33,000.00 | 100.00% |
2011 年 9 月 26 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资 本由 33,000 万元增加至 40,300 万元的议案,由原股东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增资 2,000 万元;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增资 500 万元;钟重宇增资 200 万元, 新股东张宪淼出资 2,000 万元;沈子斌出资 1,600 万元;周锋能出资 1,000 万元, 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 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4.81% |
|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7.44% |
|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12.41% |
|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4.96% |
|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 1,500.00 | 3.72% |
| 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 | 3.72% |
|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48% |
|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48% |
44
| 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 | 7.44% |
|---|---|---|
| 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0 | 2.48% |
| 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7.44% |
| 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48% |
| 钟重宇 | 2,700.00 | 6.70% |
| 张宪淼 | 2,000.00 | 4.96% |
| 沈子斌 | 1,600.00 | 3.97% |
| 周锋能 | 1,000.00 | 2.48% |
| 合计 | 40,300.00 | 100.00% |
2011 年 12 月 14 日,光大金控公司召开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将公司注册 资本由 40,300 万元增加至 45,470 万元的议案,其中由原股东张宪淼增资 500 万 元,新股东杭州巨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020 万元;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 公司出资 1,000 万元;钱心禹出资 1,000 万元;沈吉美出资 850 万元;宋茂彬出 资 8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 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1.99% |
|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3,000.00 | 6.60% |
|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00 | 11.00% |
|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0.00 | 4.40% |
|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 1,500.00 | 3.30% |
| 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 | 1,500.00 | 3.30% |
|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00 | 2.20% |
|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 | 2.20% |
| 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000.00 | 6.60% |
| 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00 | 2.20% |
| 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00 | 6.60% |
| 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20% |
| 钟重宇 | 2,700.00 | 5.94% |
45
| 张宪淼 | 2,500.00 | 5.50% |
|---|---|---|
| 沈子斌 | 1,600.00 | 3.52% |
| 周锋能 | 1,000.00 | 2.20% |
| 杭州巨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20.00 | 2.24% |
| 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2.20% |
| 钱心禹 | 1,000.00 | 2.20% |
| 沈吉美 | 850.00 | 1.87% |
| 宋茂彬 | 800.00 | 1.76% |
| 合计 | 45,470.00 | 100.00% |
2012 年 4 月 11 日,杭州维朗贸易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光大金控公司 1,500 万元股权以 1,500 万元转让给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 光大金控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 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21.99% |
|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500 | 9.90% |
|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5,000 | 11.00% |
|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 | 2,000 | 4.40% |
|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 1,500 | 3.30% |
|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 1,000 | 2.20% |
|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 | 2.20% |
| 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3,000 | 6.60% |
| 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2.20% |
| 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00 | 6.60% |
| 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000 | 2.20% |
| 杭州巨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20 | 2.24% |
| 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公司 | 1,000 | 2.20% |
| 钟重宇 | 2,700 | 5.94% |
| 张宪淼 | 2,500 | 5.50% |
| 沈子斌 | 1,600 | 3.52% |
46
| 周锋能 | 1,000 | 2.20% |
|---|---|---|
| 钱心禹 | 1,000 | 2.20% |
| 沈吉美 | 850 | 1.87% |
| 宋茂彬 | 800 | 1.76% |
| 合计 | 45,470 | 100.00%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光大金控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47
==> picture [400 x 59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21.99% 100% 100%
光大金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 财政部
5.93% 钟重宇 34.74% 钱长生
9.90% 7.63%
浙江钱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宣红耘
57.63%
5.49% 张宪淼 钱明卫
11.00% 88% 黄 靖
浙江嘉远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12% 张祥林 潘余华
黄海伦
3.52% 沈子斌 80% 20%
光 60% 浙江华城实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40% 平湖圣雷克大酒店有限责任
大
公司 40%
朱国海
金
控 2.20% 周锋能
创 80% 冯秀芳
3.30%
业 浙江金甲物流有限公司 20%
冯秀慧
投
资 2.20% 49% 俞久靖
浙江成钢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有 51%
孙 列
限
2.20% 钱心禹
公
30%
司 1.87% 沈吉美 1% 韩梅凤 许元俊
2.20% 20% 80%
维美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90% 浙江维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70%
1.76% 宋茂彬 9% 浙江富地置业有限公司
6.60% 95% 杜爱龙
安徽天宇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5% 孙 斌
2.20% 100%
杭州明宇科技有限公司 吴 明
95% 吴玉琴
6.60%
上海浩金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 赵国灿
29.41% 王绪鳌
29.41% 盛华华
2.24%
杭州巨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9.41% 杜 俊
5.88%
熊 彦
2.20% 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
5.88% 吴士敏
企业(有限合伙) 朱佳家
49%
66.7% 51%
2.20% 杭州金江安信实业有限公司
杭州璟江瑞华科技有限公司
华慧企业有限公司
33.3%
80% 20%
Yujia 余 蒙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上图中杭州西湖星巢天使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48
==> picture [403 x 29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周立刚 韦群波
10% 90%
郭羽 8.56% 杭 17.12% 浙江星巢投资管理 90% 浙江财瑞投资有限
州 公司
蔡杰 8.56% 西 有限公司 10% 周立刚
湖
王英龙 8.56% 星巢 11.99% 飞耀控股集团有限 90% 张跃飞
屠红燕 5.14% 天使 公司 10% 厉锦锋
投 90%
严成效
5.14% 资 3.42% 浙江中仑建设有限
孙富强 合 公司 10% 王伟阳
伙
彭正华 3.42% 企
业 3.42% 杭州人民印刷有限 86% 王少琴
邵龙火 3.42% ( 公司 14% 冯细仁
有
张志刚 3.42% 限合 90% 周建中
伙 4%
14.38% ) 3.42% 杭州秋谷盛昌投资 周建新
姚勇杰 有限公司 4% 周建刚
2%
周宝松
----- End of picture text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光大金控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光大金控公司成立于 2011 年 1 月 25 日,主要从事于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投资咨询。光大金控公司 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 总资产 | 450,902,755.34 | 435,833,269.30 |
| 总负债 | 410.00 | 0.00 |
| 所有者权益 | 450,902,345.34 | 435,833,269.3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1,047,606.64 | -3,666,730.70 |
| 利润总额 | -1,047,606.64 | -3,666,730.70 |
| 净利润 | -1,047,606.64 | -3,666,730.70 |
注:上述2011 年财务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615 号”《审计报
49
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银利伟世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19层B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19层B室 |
| 法定代表人: | 林奇 |
| 注册资本: | 2,0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月9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10115000931800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10115784298721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以上均除经纪), 企业形象策划。(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
(2)历史沿革
2006 年 1 月 9 日,林奇、李德明共同出资设立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林奇出资人民币 1,8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李德明出资人民币 2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设立完成后,银利伟世公司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林 奇 | 1,800 | 90% |
| 李德明 | 200 | 10% |
| 合计 | 2,000 | 100%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银利伟世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50
==> picture [244 x 7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林 奇 李德明
90% 10%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银利伟世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银利伟世公司自 2006 年成立至今,一直从事股权投资及证券市场投资。银 利伟世公司最近三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总资产 | 129,545,834.96 | 124,542,059.96 | 144,860,487.70 | 141,621,479.12 |
| 总负债 | 7,790,826.92 | 7,538,264.47 | 9,822,945.52 | 20,174,905.50 |
| 所有者权益 | 121,755,008.04 | 117,003,795.49 | 135,037,542.18 | 121,446,573.62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0 | 0 | 0 |
| 营业利润 | -5,542,406.46 | -7,925,981.18 | 17,393,859.22 | 104,500,272.54 |
| 利润总额 | 4,751,212.55 | -17,985,089.85 | 17,385,904.22 | 104,500,272.54 |
| 净利润 | 4,751,212.55 | -17,985,089.85 | 13,600,931.99 | 83,680,807.46 |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苏州国发
(1)基本信息
| 名 称: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办公地点: |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大道1368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490,000,000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1年3月21日 |
51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20500000073400 |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20500571384968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它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
(2)历史沿革
2011 年 3 月 21 日,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国 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查培源等 11 名自然人共同 出资设立苏州国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 45,000 万元,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为普通合伙人,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00.00 | 1.11% | 普通合伙人 |
|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 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 查培源 | 5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 蔡祥福 | 2000.00 | 4.44% | 有限合伙人 |
| 郏勤 | 5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 陈坤生 | 5000.00 | 11.11% | 有限合伙人 |
| 蒋明根 | 4000.00 | 8.89% | 有限合伙人 |
| 沈伟康 | 2500.00 | 5.56% | 有限合伙人 |
| 龚文育 | 2500.00 | 5.56% | 有限合伙人 |
| 金福康 | 2000.00 | 4.44% | 有限合伙人 |
| 蒋卫东 | 1000.00 | 2.22% | 有限合伙人 |
| 马云峰 | 3000.00 | 6.67% | 有限合伙人 |
| 方美珍 | 2500.00 | 5.56%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45000.00 | 100.00% | - |
2011 年 7 月 21 日,苏州国发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方美珍退伙,并吸收沈 水凤和顾志浩为苏州国发新合伙人,认缴出资额分别为 5000 万元和 1500 万元, 苏州国发注册资本金增加至 49000 万元。上述变更完成后苏州国发合伙人出资情 况如下:
52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 |
500.00 | 1.02% | 普通合伙人 |
|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查培源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蔡祥福 | 2000.00 | 4.08% | 有限合伙人 |
| 郏勤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陈坤生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蒋明根 | 4000.00 | 8.16% | 有限合伙人 |
| 沈伟康 | 2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龚文育 | 2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金福康 | 2000.00 | 4.08% | 有限合伙人 |
| 蒋卫东 | 1000.00 | 2.04% | 有限合伙人 |
| 马云峰 | 3000.00 | 6.12% | 有限合伙人 |
| 沈水凤 | 5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顾志浩 | 1500.00 | 3.06%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49000.00 | 1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苏州国发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53
==> picture [435 x 50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3%
曹友强
1.02% 苏州国发融富创业投资管理企业
(普通合伙人)
32%
陆 甜
35%
40% 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
10.2% 苏州国发创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100%
60%
10.2% 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苏州鼎鑫投资有限公司
苏 100%
10.2% 查培源
州 苏州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
国 10.2%
郏 勤
发
100%
10.2% 陈坤生 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
智
富
10.2% 沈水凤
创
业 8.16% 蒋明根
投
6.12%
马云峰
资
企
5.1% 沈伟康
业
5.1%
龚文育
4.08% 蔡祥福
4.08%
金福康
3.06% 顾志浩
2.04%
蒋卫东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注:江苏省吴中经济技术发展总公司由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款50 亿元设立。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发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苏州国发于 2011 年成立,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苏州国发 2011 年、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54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 总资产 | 323,029,329.72 | 250,026,087.23 |
| 总负债 | 36,975,000.00 | 36,975,000.00 |
| 所有者权益 | 286,054,329.72 | 213,051,087.23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0 |
| 营业利润 | -9,306,507.51 | -6,948,912.77 |
| 利润总额 | -9,306,507.51 | -6,948,912.77 |
| 净利润 | -9,306,507.51 | -6,948,912.7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5、博瑞盛德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公司注册地: 主要办公地点: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实收资本: 企业类型: 成立日期: 营业执照注册号: 税务登记证号码: 经营范围: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6A | |
|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2号楼6A | |
| 齐勇 | |
| 3,000万元 | |
| 3,000万元 | |
|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 |
| 2006年7月6日 | |
| 110105009769551 | |
| 110105791644071 | |
| 一般经营项目:投资管理:经济信息咨询(不含中介)。 |
(2)历史沿革
2006 年 7 月 6 日,北京其欣然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成都博瑞传播股份 有限公司共同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设立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北京其欣然影 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出资 1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0%。
55
2007 年 8 月 30 日,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北京其欣然 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将其持有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 50%的股份转让给股 东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同日,双方签署了《转股协议》,股份转让完毕 后,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北京瑞其新传媒有限公司 100%股份。
2009 年 7 月 1 日,经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北京瑞其新传 媒有限公司更名为“北京瑞其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
2009 年 8 月 25 日,北京瑞其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注册 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3,000 万元,由股东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形式增 加注册资本人民币 2,700 万元。
2009 年 10 月 12 日,经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核准,北京瑞其新传 媒文化有限公司将其名称变更为“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博瑞盛德 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 3,000 | 100% |
| 合计 | 3,000 | 100%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博瑞盛德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成都商报社 95% 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62%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100%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成都博瑞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为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简称:博 瑞传播,股票代码:600880。
(4)下属子公司情况
5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博瑞盛德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博瑞盛德公司最近 3 年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博瑞盛德公司最近三年一期 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总资产 | 69,011,339.23 | 61,127,099.76 | 29,495,895.20 | 29,953,501.57 |
| 总负债 | 40,086,017.39 | 31,050,307.45 | 0 | 0 |
| 所有者权益 | 28,925,321.84 | 30,076,792.31 | 29,495,895.20 | 29,953,501.57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 | 0 | 0 | 0 |
| 营业利润 | -1,025,041.08 | 622,174.77 | -457,064.12 | -14,308.87 |
| 利润总额 | -1,025,041.08 | 622,174.77 | -457,064.12 | -14,308.87 |
| 净利润 | -1,151,470.47 | 580,897.11 | -457,606.37 | -14,308.87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6、杭州德同
(1)基本信息
| 名 称: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办公地点: | 杭州市上城区崔家巷4号1幢120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20,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0年7月8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100000125069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100557921237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参与设立创 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2)历史沿革
57
2010 年 7 月 8 日,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 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德同优势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出资设立杭州德同, 认缴出资额 20,000.00 万元,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执行事务合伙人, 杭州德同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00 | 1.00% | 普通合伙人 |
| 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 |
3,500.00 | 17.50% | 有限合伙人 |
|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500.00 | 12.50% | 有限合伙人 |
|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1,495.40 | 57.48% | 有限合伙人 |
|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304.60 | 11.52%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20,000.00 | 1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德同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304 x 2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杭
(普通合伙人)
州
德
同 17.50% 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
创 有限公司
业
投 12.5%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
合
57.477%
伙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企
业 11.523%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1)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
下:
58
==> picture [363 x 18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0%
德 汪 莉 37.5% 张 乐
同
( 24% 12.5%
北 张孝义 金秋映
京
) 12.5%
张湘宁
投 20%
上海智映投资有限公司
资 12.5%
管 许 捷
理 21%
有 赵志坚 12.5%
孙晓路
限
公
司 5% 李 农 12.5% 王军峰
----- End of picture text -----
2)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权 控制关系如下:
浙江省政府 100% 浙江省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100% 浙江省创业风险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如下:
==> picture [188 x 11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100%
杭州市高科技投资有限公司
100%
杭州高科技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4)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59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 系如下:
60
==> picture [674 x 42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1.67%
王一杰 1.20% 1.20%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99% 王秀珍 赵 菁 朱玉抒瑾
虞锦法 16.67%
周苑青 1.20% 18.01%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1% 90% 苏州大得宏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 陈妮娜 16.67%
9.60%
张雪敏 1.20% 上海德同知能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33.33% 33.33% 33.33% 邹玉焦 25%
1.20% 北 16.57% 上海德同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汪 莉 余昭允 赵志坚
蒋 昶
京
1.20% 90%
1.20% 德 杭州昊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任 坚 12% 宁波乾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
李秀芳 同 10%
1.20%
优 赵丽佳 贾敏华 30%
1.20% 陈正光
苏 幸
势 1.20%
1.20% 投 王振国 4.76% 宁波明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2% 吕向东
冯 涛
资 2.52% 31%
上海景升天悦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杨升东
0.05% 上海景天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1.20% 中
毛丽明 心 1.20% 熊 英 (有限合伙) 15% 陈清华
赵 莉 1.20% ( 1.20% 丁 骏 0.03% 冯华伟 35% 景 一
有 47.58%
1.68% 限 2.40% 杜 军 姜 杭 5% 钮蓓雯
温馥菱 合 1.32% 华 虹 4.76% 马 斌 30% 沈 俊
1.20% 伙 28.55% 沈国富
袁 俭 ) 1.20% 邹立春 30% 祝 毅
14.27% 张 琦
1.20% 1.20% 朱跃平
王小娟
45.87%
浙江立成实业有限公司
7.20%
6.00%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袁沩明 9.24% 汪力成 100%
1.20% 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舒胜利 1.20% 6.57% 孙水坤
0.48% 上海智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6.00% 38.32% 其他 121 名持股小于 5%的
廖昌清 1.20% 宁淑烈 自然人股东
0.60% 1.20%
陈明车 张 雪
----- End of picture text -----
61
①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同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1)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②上海德同致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330 x 32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0.07%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 唐祖荣
7.24% 上海永淳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50%
闻 琴
1.45%
陈德顺
上
海 1.45% 刘伟玲
德
1.45% 龙景慧
同
致 10.86% 卢革胜
远 70% 阮永光
7.24%
投 龙岩晟凯贸易有限公司
30%
资 阮怀丰
21.72% 邱堂善
中
90%
心 7.24% 刘 涛
中城天地(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
刘志安
有 0.72%
彭灵芝
限
合 14.48% 吴 磊
伙 7.24%
谢伟强
)
1.81%
杨悦欣
14.48% 虞学泽
1.45% 朱程倩
1.09%
朱 红
----- End of picture text -----
③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62
==> picture [475 x 43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王明丽 严晓君 甄兰琴 戴 静 孙 弋 王蔚华 孙 平 吴琳瑛 王钦刚 董芝浩 熊静波
8.11% 32.42% 4.05% 4.05% 10.13% 6.08% 4.05% 4.05% 6.08% 4.05% 4.05%
26.26% 4.05% 4.05% 4.05%
苏州工业园区盛世鸿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徐世彤 包 钦 李敬琴
0.71%
11.73% 苏州工业园区盛世鸿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苏州盛世宏明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0.45%
25.45% 8.18% 13.64% 11.36% 9.09% 13.64% 9.09% 9.09%
张 伟 刘军传 钟 炯 赖红文 丁 智 武克勤 吴 旗 王文丽
58.82%
100% 王信迪
0.56% 上海盛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3% 北京盛世宏明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上 41.18%
海 12.5% 田雪松
上海闵行区古美 上海古美投资经营
古
美 街道办事处 管理有限公司 9.3% 牟 斌 58% 姜明明
盛 90% 10% 9.3% 程 刚 21% 林 童
合
创 27.93% 100% 9.3% 傅惠敏 14% 冯华伟
业 上海古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投 21.8% 董 军 7% 张显东
资
中 16.76% 大连盛世明珠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9.3% 赵晓丹
心
( 16.76% 9.3% 奚永良
宁波厚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 9.3%
限 刘维华 梁晓东 60%
合 9.3% 杜宝义
伙 10% 赵肇丰 陈凤鸣 20%
)
10% 李宗辉 18% 孙 拯 葛健健 20%
5% 张建华 5% 宁波达克投资有限公司
5% 孙建刚 12% 汪伟东
6% 郭海浩 12% 吕杰平
5% 傅红平 12% 周忠坤
----- End of picture text -----
-
注:“上海古美盛合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原名“上海古美盛合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
④上海智映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63
==> picture [319 x 30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6%
曹惠南
6% 卢丽蓉
6% 毛科杰
上
6%
海 莫丽静
智 12% 上海智映投资有限公司 12.5% 金秋映
映
投 6% 12.5%
孙晓路
资
6% 12.5%
管 王军峰
理 3% 王中一
中
3%
心 吴 恒
( 6% 12.5%
许 捷
有
6%
限 许 谦
合 6% 严 慧
伙
) 12% 37.5%
张 乐
6% 张湘宁 12.5%
4% 张 馨
6%
庄士超
----- End of picture text -----
- 5)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328 x 2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20% 德同水木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北
京 5.99% 王 波
德 60%
5.99% 李巨涛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
水 5.99%
赵建明
木 40%
投 29.94% 王新立 北京水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资 11.98%
中 谢哲梅 60% 40%
心 2.99% 白龙兴 李 农 王海峰
( 5.99%
有 朱柏民
限 14.97%
王 哲
合
伙 5.99% 姜明全
)
8.98% 四川易林生态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100% 彭元福
----- End of picture text -----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6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德同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杭州德同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杭州德同 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 总资产 | 197,469,074.22 | 193,211,621.00 | 117,122,720.00 |
| 总负债 | 396.80 | 48,263.00 | 85,392.00 |
| 所有者权益 | 197,468,677.42 | 193,163,358.00 | 117,037,328.0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8,008,807.94 | 895,005 | 63,280.00 |
| 营业利润 | 4,305,319.49 | -3,873,970.00 | -2,962,672.00 |
| 利润总额 | 4,305,319.49 | -3,873,970.00 | -2,962,672.00 |
| 净利润 | 4,305,319.49 | -3,873,970.00 | -2,962,672.00 |
注:上述2011 年、2010 年财务数据摘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 第21679 号”《审计报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7、嘉信佳禾
(1)基本信息
| 名 称: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35号5幢145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 认缴出资额: | 21,415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1年4月8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10109000553268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10109572672769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实业投资,投资管理。 |
(2)历史沿革
65
2011 年 4 月 8 日,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江苏苏润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浙江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静萍、许凌云、居虹、张同 升、耿小泓、上海佰年采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贺富氏科贸有限公 司共同出资设立嘉信佳禾,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1,415 万元,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 中心为普通合伙人,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15.00 | 1.0040% | 普通合伙人 |
| 江苏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4,000.00 | 18.6785% | 有限合伙人 |
| 浙江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000.00 | 18.6785% | 有限合伙人 |
| 许凌云 | 3,000.00 | 14.0089% | 有限合伙人 |
| 叶静萍 | 3,000.00 | 14.0089% | 有限合伙人 |
| 居虹 | 2,000.00 | 9.3392% | 有限合伙人 |
| 张同升 | 2,000.00 | 9.3392%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佰年采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1,200.00 | 5.6035% | 有限合伙人 |
| 耿小泓 | 1,000.00 | 4.6696%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贺富氏科贸有限公司 | 1,000.00 | 4.6696%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21415.00 | 1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 系如下:
66
==> picture [333 x 32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004% 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普通合伙人)
18.6785%
江苏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上
18.6785%
海 浙江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嘉
14.0089%
信 叶静萍
佳 14.0089%
许凌云
禾
9.3392%
创
居 虹
业
9.3392%
投 张同升
资
5.6035%
上海佰年采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中
心 4.6696%
耿小泓
4.6696%
上海贺富氏科贸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 picture [81 x 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1)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产权结构
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为嘉信佳禾公司执行事务合伙人,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合伙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吉虹俊 | 5.00 | 2.5 |
| 朱靖雷 | 5.00 | 2.5 |
| 孙力生 | 190.00 | 95 |
| 合计 | 200.00 | 100 |
2)江苏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产权结构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江苏苏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苏慧敏 | 1,280.00 | 32.00 |
67
| 陈怡 万超 罗捷 左民初 戴漪 冷Jie 李京扬 李宜芳 张学美 王玲 合计 |
800.00 | 20.00 |
|---|---|---|
| 400.00 | 10.00 | |
| 280.00 | 7.00 | |
| 200.00 | 5.00 | |
| 200.00 | 5.00 | |
| 200.00 | 5.00 | |
| 200.00 | 5.00 | |
| 160.00 | 4.00 | |
| 160.00 | 4.00 | |
| 120.00 | 3.00 | |
| 4,000.00 | 100.00 |
3)浙江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结构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禾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结构如
下:
| 合伙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浙江金禾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500.00 | 5 |
| 蒋青弟 | 3,300.00 | 33 |
| 周树文 | 3,200.00 | 32 |
| 李国静 | 3,000.00 | 30 |
| 合计 | 10,000.00 | 100 |
①浙江金禾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结构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金禾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金禾成仓集团有限公司 | 612.00 | 100 |
| 截至2012年12月31日,金禾成仓集团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 ||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周旭东 | 1,806.48 | 36 |
68
| 戴旭波 | 1,304.68 | 26 |
|---|---|---|
| 周树文 | 1,003.60 | 20 |
| 周胜水 | 568.70 | 11.3332 |
| 刘万信 | 334.54 | 6.6668 |
| 合计 | 5,018.00 | 100 |
- 4)上海佰年采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结构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佰年采赋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结 构如下:
| 合伙人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蔡映红 | 70.00 | 3.04 |
| 姜海立 | 50.00 | 2.17 |
| 刘雯 | 50.00 | 2.17 |
| 上海励绩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50.00 | 6.52 |
| 宋元芳 | 185.00 | 8.04 |
| 张刘其 | 115.00 | 5.00 |
| 郑红 | 50.00 | 2.17 |
| 陈水友 | 50.00 | 2.17 |
| 康坚 | 100.00 | 4.35 |
| 上海金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0.00 | 3.04 |
| 上海西意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230.00 | 53.48 |
| 杨洁华 | 80.00 | 3.48 |
| 张薇 | 100.00 | 4.35 |
| 合计 | 2,300.00 | 100 |
| ①截至2012年12月31日,上海励绩德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俞明依 30.00 60 张杰 20.00 40 合计 50.00 100 |
69
②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金色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张娟生 | 30.00 | 33.33 |
| 朱朝庆 | 60.00 | 66.67 |
| 合计 | 90.00 | 100 |
③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西意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陈蓉蓉 | 5.00 | 4.17% |
| 何英 | 3.00 | 2.50% |
| 何志刚 | 5.00 | 4.17% |
| 黄天印 | 3.00 | 2.50% |
| 简劲宏 | 6.00 | 5.00% |
| 李大敏 | 6.00 | 5.00% |
| 李小松 | 6.00 | 5.00% |
| 卢伟芝 | 5.00 | 4.17% |
| 陆珉 | 12.00 | 10.00% |
| 罗锡麒 | 6.00 | 5.00% |
| 施建荣 | 5.00 | 4.17% |
| 吴新霞 | 5.00 | 4.17% |
| 吴雯浩 | 5.00 | 4.17% |
| 徐国华 | 5.00 | 4.17% |
| 严万春 | 5.00 | 4.17% |
| 虞忠钧 | 6.00 | 5.00% |
| 章元鼎 | 5.00 | 4.17% |
| 张俭 | 22.00 | 18.33% |
| 周泓 | 5.00 | 4.17% |
| 合计 | 120.00 | 100.00% |
5)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上海贺富氏科贸有限公司产权结构如下:
70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周莉 | 380.00 | 100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嘉信佳禾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嘉信佳禾自 2011 年 4 月 8 日成立以来,主要从事股权投资业务。嘉信佳禾 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 总资产 | 213,545,298.67 | 212,402,013.62 |
| 总负债 | 1,865,457.27 | 58,730.00 |
| 所有者权益 | 211,679,841.40 | 212,343,283.62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671,142.22 | -1,944,385.18 |
| 利润总额 | -671,142.22 | -1,806.716.38 |
| 净利润 | -671,142.22 | -1,806.716.38 |
注:上述2011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2]第150480 号”《审 计报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广州德同
(1)基本信息
| 名 称: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办公地点: |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科学城科学大道235号总部经济区A3栋第9 层902单元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0,8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0年4月23日 |
71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440108000020420 |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440191554426847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涉及行政许可项目除 外)。 |
(2)历史沿革
2010 年 4 月 23 日,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凯得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 司、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 出资设立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 20,000 万元,其中,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2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 的 1%;广州凯得科技创新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 5,000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25%;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12,328.4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额的 61.642%;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 2,471.6 万元,占总认缴出资 额的 12.358%。
2011 年 5 月 16 日,广州德同全体合伙人签署《2011 年第 1 号变更决定书》,同 意增加广州德同中财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合伙人,并认缴出资 8,300 万元。此外,决定书还同意原合伙人广州凯得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将其认缴出资由 原来的 5,000 万元增加至 7,500 万元。上述变更完成后,广州德同总认缴出资额增加 至 30,800 万元。同日,各方签署了《有限合伙协议》。上述变更完成后,广州德同股 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1 | 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200.00 | 0.6494% | 普通合伙人 |
| 2 |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471.60 | 8.0247% | 有限合伙人 |
| 3 | 广州凯得科技创业投资有 限公司 |
7,500.00 | 24.3506% | 有限合伙人 |
| 4 |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2,328.40 | 40.0273% | 有限合伙人 |
| 5 | 广州德同中财创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8,300.00 | 26.9481%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30,800.00 | 100.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72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广州德同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405 x 27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1%
莫丽静
0.6494% 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
广
司(普通合伙人)
州 99% 德同(北京)投资管
德
理有限公司
同
凯 8.0247%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
得
(有限合伙)
创
业
投
24.3506% 广州凯得科技创业投资有 100%
资 广州凯得控股有限公司
限公司
有
限
100%
合
40.0273%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
伙
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
企 (有限合伙)
业 理委员会
26.9481% 广州德同中财创业投资有
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 1)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 同/(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5)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 关系”。
- 2)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 同/(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4)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 关系”。
- 3)广州德同中财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广州德同中财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73
==> picture [407 x 3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蔡 锋 邓英姿
3.5189%
李志雄 30% 70%
3.5189% 1.0006%
黎倩嫔 广州中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广
6.0995% 州 3.5189%
林瑞虹 侯丽荣
德
3.5189% 同 3.5189%
李 冲 中 陆启标
财
3.5189% 创 11.7298%
颜东军 强亚龙
业
3.7535% 投 5.8649%
胡肖珍 资 周卓和
有
5.8649% 3.5189%
涂 洁 限 王 微
合
3.5189% 伙 3.5189%
何慧斯 企 周永炘
7.0379% 业 3.5189%
朱广辉 梁文峰
3.5189% 3.5189%
陈志彪 施妙銮
3.5189% 3.5189%
伦镇江 华 台
3.5189% 5.8649%
黎亚平 黄翠群
----- End of picture text -----
4)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同/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1)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广州德同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广州德同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广州德同 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 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 总资产 | 293,594,186.22 | 297,755,178.00 | 115,754,109.00 |
74
| 总负债 | 0.00 | 116,834.00 | 44,000.00 |
|---|---|---|---|
| 所有者权益 | 293,594,186.22 | 297,638,344.00 | 115,710,109.0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16,707.92 | 3,014,274.00 | 85,268.00 |
| 营业利润 | -4,044,157.30 | -6,071,765.00 | -4,289,891.00 |
| 利润总额 | -4,044,157.30 | -6,071,765.00 | -4,289,891.00 |
| 净利润 | -4,044,157.30 | -6,071,765.00 | -4,289,891.00 |
注:上述2010 年度、2011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 第21686 号”《审计报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9、成都德同
(1)基本信息
| (1)基本信息 | |
|---|---|
| 名 称: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主要办公地点: | 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20号1幢8楼10号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50,253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0年3月3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510109000111469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510198551075201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资产管理、投资咨询(不含金融、证券、期货及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项目)。 |
(2)历史沿革
2010 年 3 月 3 日,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全体合伙人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元,其中,北京德同优势投 资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17,25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69%;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 司出资 7,500 万元,占出资总额的 30%;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250 万 元,占出资总额的 1%。
75
2010 年 3 月 22 日,成都德同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入伙协议》,同意新增北京德同 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合伙人,原合伙人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将其持有的成都德同 11.523%的股权转让给新增合伙人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2010 年 4 月 28 日,双方签署了《合伙权益转让协议书》。
2011 年 3 月 14 日,成都德同全体合伙人签署了《变更决议》,同意新增成都金茂 诚信置业有限公司、董陆民、江雨、李激、廖昌清、廖昕、凌刚、彭辉、师晓岚、舒 胜利、孙晓灵、武英、肖南、袁沩明、张岚、钟梁为有限合伙人;并同意认缴出资总 额由人民币 25,000 万元增加到 50,000 万元。
2012 年 3 月,武英与吴朕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武英将其认缴的成都 德同 1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吴朕。钟梁与吴雪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 将其认缴的成都德同 1,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吴雪。李激与舒瑾签署了《财产份 额转让协议书》,将其认缴的成都德同 1,5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给舒瑾。孙晓灵与黄 宗敏签署了《财产份额转让协议书》,将其认缴的成都德同 1,000 万元的财产份额转让 给黄宗敏。上述转让完成后,成都德同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合伙人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1 | 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503.00 | 1.00% | 无限责任 |
| 2 |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 公司 |
15,000.00 | 29.85% | 有限合伙人 |
| 3 |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14,369.25 | 28.59% | 有限合伙人 |
| 4 |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2,880.75 | 5.73% | 有限合伙人 |
| 5 | 成都金茂诚信置业有限 公司 |
2,000.00 | 3.98% | 有限合伙人 |
| 6 | 廖昕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7 | 张岚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8 | 董陆民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9 | 江雨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0 | 廖昌清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1 | 凌刚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2 | 彭辉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3 | 师晓岚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4 | 舒胜利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76
| 15 | 肖南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 16 | 袁沩明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7 | 黄宗敏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18 | 舒瑾 | 1,500.00 | 2.98% | 有限合伙人 |
| 19 | 吴雪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20 | 吴朕 | 1,000.00 | 1.99%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50,253.00 | 1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成都德同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410 x 3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廖昌清 1.99% 1.00% 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凌刚 1.99% 成
都
1.99% 29.85%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彭辉 德
同
师晓岚 1.99% 28.59%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
银 (有限合伙)
1.99% 科
舒胜利
创 5.73%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
肖南 1.99% 业 (有限合伙)
51%
投 曹宪辉
袁沩明 1.99% 资 3.98% 成都金茂诚信置业有限公司
彭志成
合 49%
黄宗敏 1.99% 伙 1.99% 廖昕
企
舒瑾 2.98% 1.99% 张岚
业
1.99% 1.99%
吴雪 董陆民
吴朕 1.99% 1.99% 江雨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1)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77
==> picture [378 x 24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7.27%
李 梦 李 农 杨晓英 向 忠
10% 90% 90% 10% 52.73%
成都恺撒投资管理有限 成都同德投资管理有限 成都博莱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 公司 公司
35.63% 35.63% 28.74%
成都德联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
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7%
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上图中,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 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 州德同/(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1)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 关系”。
2)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成都银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386 x 17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60% 成都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成 20% 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委员会
都 100%
银 40%
成都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科
创
业 50%
中国进出口银行
投
资
有
限
公
30% 100%
司 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成都高新区国有资产管理局
----- End of picture text -----
- 3)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
78
同/(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4)北京德同优势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 关系”。
- 4)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
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详见本节“一、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交易对方/(二)德勤股份其他股东基本情况/6、杭州德 同/(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5)北京德同水木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 关系”。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成都德同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成都德同主要从事创业投资业务,其 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 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 总资产 | 836,288,002.61 | 644,865,816.00 | 142,628,794.00 |
| 总负债 | 64,064,943.58 | 28,044,480.00 | 55,000.00 |
| 所有者权益 | 772,223,059.03 | 616,821,336.00 | 142,573,794.0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96,465,060.38 | 170,850,833.00 | 294,724 |
| 营业利润 | 152,871,723.30 | 124,247,542.00 | -7,426,206.00 |
| 利润总额 | 152,871,723.30 | 124,247,542.00 | -7,426,206.00 |
| 净利润 | 152,871,723.30 | 124,247,542.00 | -7,426,206.00 |
注:上述2011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普华永道中天审字(2012)第21685
号”《审计报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磐霖盛泰
(1)基本信息
名 称: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9
| 主要办公地点: | 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482号创智大厦203室-172 |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14,235.7603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 成立日期: | 2011年7月5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120194000003818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120120578305919 |
| 经营范围: |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和相关 咨询服务。(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许可的凭许可证件,在有效期限 内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办理) |
(2)历史沿革
2011 年 7 月 5 日,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张汉威等 11 名自然人共同出资 设立磐霖盛泰,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 6,000 万元,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普通 合伙人,其合伙人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67% | 普通合伙人 |
| 张汉威 | 1000.00 | 16.67% | 有限合伙人 |
| 叶小儒 | 700.00 | 11.67% | 有限合伙人 |
| 林禧 | 600.00 | 10.00% | 有限合伙人 |
| 李宇辉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刘雨衡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田克俭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金智儒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金忠海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张本云 | 500.00 | 8.33% | 有限合伙人 |
| 王姝蕾 | 300.0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 陈竹青 | 300.00 | 5.0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6000.00 | 100.00% | - |
80
2011 年 10 月 6 日,磐霖盛泰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增加磐霖盛泰出资额 3,800 万元,其中原有限合伙人叶小儒、林禧各增加 500 万元出资额;新有限合伙人南京华 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出资 1,500 万元;陈雷出资 500 万元;上海福勤投资有 限公司出资 500 万元;李惠银出资 300 万元,上述增资完成后,磐霖盛泰出资额增至 9800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1.02% | 普通合伙人 |
| 张汉威 | 1000.00 | 10.20% | 有限合伙人 |
| 叶小儒 | 1200.00 | 12.24% | 有限合伙人 |
| 林禧 | 1100.00 | 11.22% | 有限合伙人 |
| 李宇辉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刘雨衡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田克俭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金智儒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金忠海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张本云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王姝蕾 | 300.00 | 3.06% | 有限合伙人 |
| 陈竹青 | 300.00 | 3.06% | 有限合伙人 |
| 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1500.00 | 15.31% | 有限合伙人 |
| 陈雷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5.10% | 有限合伙人 |
| 李惠银 | 300.00 | 3.06%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9800.00 | 100.00% | - |
2012 年 1 月 7 日,磐霖盛泰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磐霖盛泰增加出资额 1,769.8073 万元,其中原有限合伙人张汉威增加 535.3319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南京华鼎资产管理 中心(有限合伙)增加 1,234.4754 万元。上述出资完成后,磐霖盛泰出资额增至 11569.8073 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认缴出资额 合伙人 出资比例 合伙性质 (万元)
81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0.86% | 普通合伙人 |
|---|---|---|---|
| 张汉威 | 1,535.3319 | 13.27% | 有限合伙人 |
| 叶小儒 | 1200.00 | 10.37% | 有限合伙人 |
| 林禧 | 1100.00 | 9.51% | 有限合伙人 |
| 李宇辉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刘雨衡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田克俭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金智儒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金忠海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张本云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王姝蕾 | 300.00 | 2.59% | 有限合伙人 |
| 陈竹青 | 300.00 | 2.59% | 有限合伙人 |
| 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2,734.4754 | 23.63% | 有限合伙人 |
| 陈雷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4.32% | 有限合伙人 |
| 李惠银 | 300.00 | 2.59%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1,569.8073 | 100.00% | - |
2012 年 8 月 29 日,磐霖盛泰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磐霖盛泰增加出资额 1,059.9572 万元,其中由原有限合伙人李宇辉增加 214.1328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南京华鼎资产管 理中心(有限合伙)增加 535.3319 万元;新有限合伙人薛孟军出资 310.4925 万元。 上述出资完成后,磐霖盛泰出资额增至 12,629.7645 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 | 0.79% | 普通合伙人 |
| 张汉威 | 1,535.3319 | 12.16% | 有限合伙人 |
| 叶小儒 | 1200.00 | 9.50% | 有限合伙人 |
| 林禧 | 1100.00 | 8.71% | 有限合伙人 |
| 李宇辉 | 714.1328 | 5.65% | 有限合伙人 |
| 刘雨衡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82
| 田克俭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 金智儒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金忠海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张本云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王姝蕾 | 300.00 | 2.38% | 有限合伙人 |
| 陈竹青 | 300.00 | 2.38% | 有限合伙人 |
| 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269.8073 | 25.89% | 有限合伙人 |
| 陈雷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3.96% | 有限合伙人 |
| 李惠银 | 300.00 | 2.38% | 有限合伙人 |
| 薛孟军 | 310.4925 | 2.46%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2,629.7645 | 100.00% | - |
2012 年 9 月 7 日,磐霖盛泰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磐霖盛泰增加出资额 1,605.9958 万元,其中原有限合伙人李宇辉增加 267.6660 万元;原有限合伙人刘雨衡增加 53.5332 万元;新有限合伙人袁沩明出资 1,070.6638 万元;新有限合伙人陈辉出资 214.1328 万元。上述出资完成后,磐霖盛泰出资额增至 14,235.7603 万元,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 认缴出资额 (万元) |
|||
|---|---|---|---|
| 合伙人 | 出资比例 | 合伙性质 | |
|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00 | 0.70% | 普通合伙人 |
| 张汉威 | 1,535.3319 | 10.79% | 有限合伙人 |
| 叶小儒 | 1200 | 8.43% | 有限合伙人 |
| 林禧 | 1100 | 7.73% | 有限合伙人 |
| 李宇辉 | 981.7988 | 6.90% | 有限合伙人 |
| 刘雨衡 | 553.5332 | 3.89% | 有限合伙人 |
| 田克俭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金智儒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金忠海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张本云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王姝蕾 | 300 | 2.11% | 有限合伙人 |
83
| 陈竹青 | 300 | 2.11% | 有限合伙人 |
|---|---|---|---|
| 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3,269.8073 | 22.97% | 有限合伙人 |
| 陈雷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 | 500 | 3.51% | 有限合伙人 |
| 李惠银 | 300 | 2.11% | 有限合伙人 |
| 薛孟军 | 310.4925 | 2.18% | 有限合伙人 |
| 袁沩明 | 1,070.6638 | 7.52% | 有限合伙人 |
| 陈辉 | 214.1328 | 1.50% | 有限合伙人 |
| 合计 | 14,235.7603 | 100.00% | -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 1)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磐霖盛泰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455 x 343]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51%
张本云 0.7%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普通合伙人)
3.51% 磐
田克俭
霖
22.97%
3.51% 盛 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金智儒 泰
( 3.51%
3.51% 天 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
金忠海
津
)
10.79%
3.51% 股 张汉威
陈 雷
权
投 8.43%
2.18% 叶小儒
薛孟军 资
基
7.73%
2.11% 金 林 禧
王姝蕾 合
伙
7.52%
2.11% 企 袁沩明
陈竹青
业
2.11% 6.9%
李惠银 李宇辉
1.50% 3.89%
陈辉 刘雨衡
有限合伙人 有限合伙人
----- End of picture text -----
- 2)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
84
上海磐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李宇辉 | 460.00 | 46.00% |
| 谭惠东 | 240.00 | 24.00% |
| 宋洁 | 150.00 | 15.00% |
| 张本云 | 50.00 | 5.00% |
| 刘雨衡 | 50.00 | 5.00% |
| 薛孟军 | 50.00 | 5.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3)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南京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 | 2.17% |
| 江苏宁石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 | 21.74% |
| 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0,000.00 | 21.74% |
| 季昌群 | 10,000.00 | 21.74% |
| 刘玉萍 | 10,000.00 | 21.74% |
| 袁亚非 | 5,000.00 | 10.87% |
| 合计 | 46,000.00 | 100.00% |
①南京华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为南京华鼎资产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其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章一峰 | 560.00 | 70.00% |
| 王祥英 | 160.00 | 20.00% |
| 杨卫生 | 40.00 | 5.00% |
| 张宝芸 | 40.00 | 5.00% |
| 合计 | 800.00 | 100.00% |
②江苏宁石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85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薛峰 | 1,200.00 | 40.00% |
| 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0 | 60.00% |
| 合计 | 3,000.00 | 100.00% |
其中,江苏悦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 | 95,000 | 95.00% |
| 薛峰 | 5,000 | 5.00% |
| 合计 | 100,000 | 100.00% |
注:盐城市人民政府持有江苏悦达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
③南京新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施智强 | 0.50 | 0.10% |
| 季昌群 | 499.50 | 99.90% |
| 合计 | 500.00 | 100.00% |
4)上海福勤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上海中罗实业有限公司 | 4,000.00 | 80.00% |
| 邹昆 | 1,000.00 | 20.00% |
| 合计 | 5,000.00 | 100.00% |
其中,上海中罗实业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股东 | 出资金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蒋威风 | 9,500.00 | 95.00% |
| 上海蓝坤投资有限公司 | 500.00 | 5.00% |
| 合计 | 10,000.00 | 100.00% |
其中,上海蓝坤投资有限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股东 出资金额(万元) 出资比例
86
| 蒋威风 | 45.00 | 90.00% |
|---|---|---|
| 蒋帅 | 5.00 | 10.00% |
| 合计 | 50.00 | 100.00%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磐霖盛泰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磐霖盛泰成立于 2011 年 7 月,主要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投资和相关咨询服务。磐霖盛泰 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 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 总资产 | 138,383,811.65 | 115,424,966.95 |
| 总负债 | 0.00 | 893,010.19 |
| 所有者权益 | 138,383,811.65 | 114,531,956.76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42,746.04 | 72,819.60 |
| 营业利润 | -2,807,675.11 | -1,166,116.24 |
| 利润总额 | -2,807,675.11 | -1,166,116.24 |
| 净利润 | -2,807,675.11 | -1,166,116.24 |
注:上述2011 年度财务数据摘自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出具的“安永华明(2012)审字第60971572_B01 号”《审计报告》,2012 年1-9 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1、宁波北远
(1)基本信息
| 名 称: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
| 主要办公地点: | 宁波市江北区北岸财富中心9幢(6-4)室 |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宁波北远投资有限公司 |
| 认缴出资额: | 3,0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 |
87
| 成立日期: | 2010年8月27日 |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200000069479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30205561262393 |
| 经营范围: | 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 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 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 |
(2)历史沿革
2010 年 8 月 27 日,自然人徐纪学、高琪、梁琼英和宁波北远投资有限公司共同 设立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出资额 3000 万元。其中,徐纪学认缴 出资人民币 2,400 万元,高琪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梁琼英认缴出资人民币 150 万元并承担有限责任;宁波北远投资有限公司认缴出资人民币 300 万元并承担无限责 任,为宁波北远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北远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379 x 13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徐葳 傅备镖
8.5% 1.5%
有限合伙人
宁波北远投资有限公司 90%
(普通合伙人) 徐纪学 高 琪 梁琼英
10% 80% 5% 5%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
----- End of picture text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宁波北远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宁波北远成立于 2010 年 8 月 27 日,主营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 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宁 波北远 2010 年、2011 年及 2012 年 1-9 月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项目 2012-09-30 2011-12-31 2010-12-31
88
| 总资产 | 31,500,605.89 | 28,548,885.86 | 30.00 |
|---|---|---|---|
| 总负债 | 3,370,424.00 | 100,000.00 | 1,268.00 |
| 所有者权益 | 28,130,181.89 | 28,448,885.86 | -1,238.0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0.00 | 0.00 | 0.00 |
| 营业利润 | -318,703.97 | 123.86 | -1,238.00 |
| 利润总额 | -318,703.97 | 123.86 | -1,238.00 |
| 净利润 | -318,703.97 | 123.86 | -1,238.00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2、融客投资公司
(1)基本信息
| 公司名称: |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上海市闵行区昆阳路1600号第4幢157室 |
| 主要办公地点: | 上海市徐汇区东湖路70号3号楼3楼 |
| 法定代表人: | 毛勇春 |
| 注册资本: | 1,500万元 |
| 实收资本: | 1,500万元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成立日期: | 2006年12月29日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10112000725320 |
| 税务登记证号码: | 310112797030169 |
| 经营范围: | 投资管理,项目投资,市场营销策划,商务咨询、财务咨询(除代理 记账)、投资咨询、市场信息咨询与调查(咨询类项目除经纪),展览 展示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
(2)历史沿革
2006 年 12 月 29 日,杨健勇、毛勇春共同出资人民币 50 万元设立上海勃融客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杨健勇出资人民币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0%;毛勇春出资人民 币 4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
89
2007 年 3 月 28 日,上海勃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杨健勇 将投资额增加至 100 万元,毛勇春将投资额增加至 400 万元,各股东出资比例不变。 2007 年 4 月 4 日,上海兴中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上海勃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截 至 2007 年 4 月 3 日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兴验内字(2007)-1447 号” 《验资报告》。
2007 年 4 月 15 日,上海勃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公司名称 变更为“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新名称已于 2007 年 2 月 7 日获得上海市工商 行政管理局核准。
2008 年 1 月 2 日,融客投资公司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毛勇春将投资额增加至 140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3.33%;股东杨健勇出资额不变,占注册资本的 6.67%。 同日,上海光大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融客投资公司截至 2008 年 1 月 2 日的出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沪光大会验(2008)第 30004 号”《验资报告》。融客投 资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 股东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毛勇春 | 1400 | 93.33% |
| 杨健勇 | 100 | 6.67% |
| 合计 | 1500 | 100% |
(3)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融客投资公司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247 x 8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下属子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融客投资公司无控股子公司。
(5)主营业务发展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
90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财务顾问、股权投资等。融客投 资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总资产 | 13,466,495.27 | 13,468,625.06 | 13,367,024.94 | 13,881,043.68 |
| 总负债 | 901,505.93 | 2,563.73 | 167,392.05 | 215,915.25 |
| 所有者权益 | 12,564,989.34 | 13,466,061.33 | 13,199,632.89 | 13,665,128.43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500.00 | 32,400.00 | 990,164.00 | 937,117.89 |
| 营业利润 | -901,071.99 | -3,600,636.27 | -694,731.69 | -823,634.32 |
| 利润总额 | -901,071.99 | 267,238.44 | -414,955.54 | -352,119.26 |
| 净利润 | -901,071.99 | 266,428.44 | -465,495.54 | -388,915.61 |
注:以上数据未经具有证券从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李萍
(1)基本情况
| 姓名: 性别: 国籍: 身份证号码: 住所: 通讯地址: 电话: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李萍 |
|---|---|
| 女 | |
| 中国 | |
| 33032519650210 **** | |
| 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369号 | |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 0580-2056676 | |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任职单位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2000年至今 | 董事 | 是 | |
| 2008年10月至今 | 董事 | 是 |
91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李萍除持有德勤股份 10.2723%股份外,还持有浙江新 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83%的股权,其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杭州市体育场路田家桥2号 |
| 法定代表人: | 林俊波 |
| 注册资本: | 29,790万元 |
| 实收资本: | 29,790万元 |
| 企业类型: | 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30000000007613 |
| 经营期限: | 长期 |
| 经营范围: | 危险化学品。能源、农业、交通、建材工业、海洋资源及旅游的投资 开发,海水养殖及海产品的深加工,建筑材料、木材、普通机械、金 属材料、其他化工原料及产品、汽车配件的销售,信息咨询服务,物 业管理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 |
14、林兴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林兴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21119660315 **** |
| 住所: | 合肥市高新区天柱路19号梦园小区 |
| 通讯地址: | 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中央广场1幢19楼B座 |
| 电话: | 0551-65226273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安徽银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2005年至今 | 总经理 | 是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92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林兴除持有德勤股份 0.6420%股份外,还持有安徽银丰 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90%的股权。安徽银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 公司名称: | 安徽银丰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公司注册地: | 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中央广场1幢19楼B座 |
| 主要办公地点: | 合肥市长江中路369号CBD中央广场1幢19楼B座 |
| 法定代表人: | 林兴 |
| 注册资本: | 500万 |
| 实收资本: | 500万 |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40000000013212 |
| 成立日期: | 2004年12月22日 |
| 经营范围: | 通讯产品、计算机、办公用品、家用电器、机电设备的销售,咨询与服 务 |
15、谢漱泉
(1)基本情况
| 姓名: | 谢漱泉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4011119631031**** |
| 住所: | 上海浦东新区浦明路233弄 |
| 通讯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19B |
| 电话: | 021-68863107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06年1月至今 | 常务副总经理 | 否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9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谢漱泉除持有德勤股份 0.5778%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 业。
16、李宁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李宁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61011319610707 **** |
| 住所: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绣路99弄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360号新上海国际大厦19层B座 |
| 电话: | 021-68863107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李宁为德勤股份董事李德明配偶(李德明系银利伟世公司副总经理兼德勤股份董 事)。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李宁已于 2006 年 5 月退休,无职业。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李宁除持有德勤股份 0.5136%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 业。
17、孙志刚
(1)基本情况
| 姓名: | 孙志刚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5050019640804 **** |
| 住所: | 深圳市福田区滨河路汇港名苑南3栋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虹路华强花园A座7E室 |
94
| 电话: | 0755-36922222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香港多丽雅电子科技公司 | 2007年1月至今 | 副总经理 | 否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孙志刚除持有德勤股份 0.449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 的企业。
18、王汉华
(1)基本情况
| 姓名: | 王汉华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0719640427 **** |
| 住所: | 北京棕榈泉国际公寓3楼 |
| 通讯地址: | 北京棕榈泉国际公寓3楼 |
| 电话: | 010-65398535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新好耶集团 | 2012年12月至今 | 总裁 | 无 |
| 亚马逊中国 | 2005年5月–2012年11月 | 总裁 | 无 |
| 摩托罗拉中国 | 1998年2月–2005年5月 | 副总裁 | 无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王汉华除持有德勤股份 0.3852%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 的企业。
95
19、杨志瑛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杨志瑛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0619650817 **** |
| 住所: | 上海市胶州路728号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东新路99弄25号3004室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杨志瑛配偶孙力生系德勤股份股东嘉信佳禾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嘉信佳禾投资 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并持有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 95%出 资额。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杨志瑛为自由职业者。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杨志瑛除持有德勤股份 0.2860%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 企业。
20、李莉
(1)基本情况
| 姓名: | 李 莉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1119601027 **** |
| 住所: | 上海浦东新区建中路126弄4栋 |
| 通讯地址: | 上海浦东新区建中路126弄4栋 |
| 电话: | 021-58554272 |
96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上海百路网络通信 科技有限公司 |
2000年-2010年10月 | 业务经理 | 无 |
| 2010年11月至今 | 退休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李莉除持有德勤股份 0.2860%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
业。
21、周文美
(1)基本情况
| 姓名: | 周文美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900619540508 **** |
| 住所: | 青岛市胶州泸州东路223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周文美为自由职业者。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周文美除持有德勤股份 0.2568%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 企业。
22、黄菊英
(1)基本情况
97
| 姓名: | 黄菊英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1010419481012 **** |
| 住所: | 上海徐汇区老沪闵路333弄 |
| 通讯地址: | 上海徐汇区老沪闵路333弄 |
| 电话: | 021-54357374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黄菊英已退休。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黄菊英除持有德勤股份 0.2288%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 企业。
23、何军
(1)基本情况
| 姓名: | 何 军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11010819680306 **** |
| 住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2号52楼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2号52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北京元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1998年至今 | 项目负责人、顾问 | 无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9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何军除持有德勤股份 0.128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 业。
24、张苏
(1)基本情况
| 姓名: | 张苏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7020319830827 **** |
| 住所: | 青岛市东海路49号 |
| 通讯地址: | 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海运大厦东10-13楼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青岛中澳森商贸有限公司 | 2008年7月至今 | 总经理 | 否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苏除持有德勤股份 0.128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 企业。
25、贺国平
(1)基本情况
| 姓名: | 贺国平 |
|---|---|
| 性别: | 男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43042519750526**** |
| 住所: | 上海市杨浦区兰州路111号 |
| 通讯地址: | 上海市浦东新区周康路169弄6号802室 |
| 电话: | 0580-2056676 |
99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否 地区居留权: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 存在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中远集装箱运输有限 公司 |
1998年7月-2011年4月 | 员工(高级船员) | 否 |
| 上港集团 | 2011年5月至今 | 员工(引航员) | 否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贺国平除持有德勤股份 0.1144%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 企业。
26、陈凝
(1)基本情况
| 姓名: | 陈 凝 |
|---|---|
| 性别: | 女 |
| 国籍: | 中国 |
| 身份证号码: | 32010319710406 **** |
| 住所: | 南京市白下区瑞金北村75幢 |
| 通讯地址: | 南京市白下区瑞金北村75幢 |
| 电话: | 0580-2056676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地区居留权: |
否 |
(2)最近三年的职业和职务及任职单位产权关系
| 是否与任职单位存在 产权关系 |
|||
|---|---|---|---|
| 任职单位 | 起止时间 | 职务 | |
| 江苏省职工医科大学 | 2006年7月至今 | 教师 | 否 |
(3)控制的核心企业和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陈凝除持有德勤股份 0.0572%的股份外,无其他控制的企
业。
二、收购债权交易对方
100
本次交易收购债权的交易对方为郡原地产,基本情况如下:
(一)公司概况
公司名称: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注册地: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2201 室
主要办公地点:杭州市西湖区公元大厦北楼 2201 室 法定代表人:许广跃 注册资本:70,000 万元
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0000020334
税务登记证号码:330106739948756
经营期限:2002 年 6 月 18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按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货物进出 口、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项目取得 许可后方可经营);服务:房产中介,室内外装饰,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批发、零售: 建筑材料。
(二)历史沿革
郡原地产前身为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 2002 年 6 月 18 日,由深圳 市鹊源投资有限公司、杭州万方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已经浙江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汇会验[2002]第 00560 号《验资报告》 验证。2007 年 12 月 31 日,杭州南源联合置业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浙江郡原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6 亿元,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天会验[2007] 第 148 号《验资报告》验证,郡原地产成立时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杭州天禧投资有限公司 | 36,750.00 | 61.25 |
| 2 | 许广跃 | 10,500.00 | 17.50 |
| 3 | 杭州唐旗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 | 8.75 |
101
| 4 | 吴彤 | 3,750.00 | 6.25 |
|---|---|---|---|
| 5 | 黄强 | 1,875.00 | 3.13 |
| 6 | 邵南燕 | 1,875.00 | 3.13 |
| 合 计 | 60,000.00 | 100.00 |
2008 年 2 月 15 日,郡原地产召开 200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同意增 加总股本 10,000 万股,股本增至 70,000 万股。新增股份由魏东、刘先震和黄强认缴, 其中,魏东认缴 56,253,516 股,刘先震认缴 30,001,875 股,黄强认缴 13,744,609 股。 2008 年 3 月 11 日,浙江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天会验[2008]18 号‖《验 资报告》。郡原地产股东魏东于 2008 年 4 月 29 日去世,魏东名下的郡原地产股份由 其配偶陈金霞全部继承。
2009 年 7 月 15 日,股东黄强将其持有的郡原地产 4.642%股权计 32,494,609 股股 份转让给其母亲周楚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郡原地产的股权结构为:
| 序号 | 股东名称 | 股份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杭州天禧投资有限公司 | 36,750.00 | 52.50 |
| 2 | 许广跃 | 10,500.00 | 15.00 |
| 3 | 陈金霞 | 5,625.35 | 8.03 |
| 4 | 杭州唐旗投资有限公司 | 5,250.00 | 7.50 |
| 5 | 吴彤 | 3,750.00 | 5.36 |
| 6 | 周楚卿 | 3,249.46 | 4.64 |
| 7 | 刘先震 | 3,000.19 | 4.29 |
| 8 | 邵南燕 | 1,875.00 | 2.68 |
| 合 计 | 70,000.00 | 100.00 |
郡原地产最近三年的注册资本未发生变化。
(三)产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郡原地产的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102
==> picture [416 x 15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许广跃 冯 晶
85% 15%
徐 茵 浙江紫鼎石投资有限公司 徐小卫 宋 澜 葛元成 于 京
5% 95% 67% 22% 6.6% 2.2% 2.2%
杭州天禧投资有限公司 杭州唐旗投资有限公司 其它 5 名自然人
15% 52.5% 7.5% 25%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许广跃直接及间接控制郡原地产 75.00%股权,为郡原地产实际控制人。
(四)最近三年的主要业务状况
郡原地产主营业务为房地产投资、实业投资、房地产开发,房产中介,建筑材料 零售。
(五)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2-09-30 | 2011-12-31 | 2010-12-31 | 2009-12-31 |
| 总资产 | 987,394.99 | 1,025,205.94 | 717,245.18 | 480,507.99 |
| 总负债 | 698,480.16 | 785,260.37 | 450,118.53 | 240,598.01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
178,821.58 | 159,805.64 | 267,126.65 | 165,686.30 |
| 项目 | 2012 年1-9 月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2009 年度 |
| 营业收入 | 135,620.62 | 97,960.80 | 96,326.15 | 47,614.64 |
| 营业利润 | 43,620.38 | 14,879.74 | 25,693.09 | 2,901.77 |
| 利润总额 | 43,153.28 | 14,271.59 | 25,862.94 | 44,678.24 |
| 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权益 |
21,515.94 | 4,721.62 | 15,429.64 | 34,466.21 |
注:上述2011 年财务数据摘自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12]4859 号”《审计报告》, 2009 年、2010 年及2012 年1-9 月份未经审计。
(六)郡原地产的主要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 序 号 |
注册资本 (万元) |
|||
|---|---|---|---|---|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主要业务/主要产品 | ||
| 1 |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 70,000 | — | 房地产开发、投资:公 元大厦 |
103
| 2 | 杭州郡原居里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九衡公寓 |
|---|---|---|---|---|
| 3 | 杭州相江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60% | 房地产投资:相江公寓 |
| 4 | 浙江华浙青马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 |
25,000 | 57% | 房地产开发:九润公寓 |
| 5 | 杭州硕原置业有限公司 | 6,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一江春水 |
| 6 | 青山湖圣园(杭州)置业有限公司 | 14,058 | 55% | 房地产开发:郡原列岛 |
| 7 | 宁波隆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5,000 | 60% | 房地产开发:城市摩尔 |
| 8 | 沈阳华凌房地产有限公司 | 5,000 | 95% | 房地产开发:郡原美村 |
| 9 | 大连郡原置业有限公司 | 30,000 | 75% | 房地产开发 |
| 10 | 海南郡原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 | 100% | 房地产开发:长滩雨林 |
| 11 | 湖南郡原置业有限公司 | 12,000 | 100% | 房地产投资 |
| 12 | 湖南中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16,000 | 62.5% | 房地产开发:郡原广场 |
| 13 | 湖南宏梦置业有限公司 | 1,000 | 90% | 房地产开发:郡原居里 |
| 14 | 四川郡原置业有限公司 | 2,000 | 100% | 房地产投资 |
| 16 | 崇州市味江城建设有限公司 | 10,000 | 59.5% | 房地产开发:山外山酒 店 |
| 17 | 成都郡原置业有限公司 | 10,000 | 61% | 房地产开发:山外山住 宅 |
| 18 | 北京通州商务园开发建设有限公 司 |
32,000 | 15.625% | 房地产开发、投资:通 州商务园项目 |
| 19 | 天津郡原投资有限公司 | 20,000 | 100% | 房地产投资 |
| 20 | 温岭丰瑞置业有限公司 | 2,000 | 51% | 房地产开发:温岭石塘 镇综合体地块项目 |
| 21 | 浙江郡原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 1,000 | 100% | 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 |
| 22 | 上海盈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200 | 50% | 企业管理、商务咨询等 |
三、交易对方之间的关联关系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和魏建松为德勤股份共同控制人,详见本报告 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三)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 关系”。
104
成都德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成都德同西部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德同西部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为德同(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67%的企业。广州德同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德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德同(北京)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9%的企业。杭州德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德同(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成都德同、广州德同、杭州德同三家合伙企业均为德同(北京)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所控制,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根据本次交易作价测算的发行股份情况,本次 交易完成后,成都德同、广州德同、杭州德同合计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为 2.825%,低 于 5%。
李宁持有德勤股份 0.5136%股份,为德勤股份董事李德明配偶。李德明持有银利 伟世公司 10%股权,且担任银利伟世公司副总经理。林兴持有德勤股份 0.6420%的股 份,与银利伟世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奇为亲兄弟关系,林奇持有银利伟世公司 90%的股 权。银利伟世公司持有德勤股份 2.5680%的股份。谢漱泉持有德勤股份 0.5778%的股 份,为银利伟世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杨志瑛持有德勤股份 0.2860%股份,其配偶孙力生系德勤股份股东嘉信佳禾执行 事务合伙人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对嘉信佳禾的委派代表,且孙力 生持有上海嘉信佳禾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95%的出资额,嘉信佳禾持有德勤股 份 1.2712%股份。
除上述事项外,德勤股份其他股东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德 勤股份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之间关联关系情况
本次交易前,任马力等德勤股份 31 名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 易完成后,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及魏建松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842,857,000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46.21%,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李 萍持有上市公司 144,020,245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7.90%;得 一投资公司持有上市公司 112,578,009 股股份,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17%。根据《上市规则》10.1.6 条规定,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及魏建松 在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直接控制上市公司;李萍、得一投资公司在未来 12 个月内可能
105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的股份;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得一投 资公司及李萍为上市公司潜在关联人。
本次交易前,北生药业董事赵文劼先生、张法荣先生分别担任郡原地产董事兼副 总裁、董事,因此郡原地产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五、交易对方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任马力等德勤股份 31 名股东未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上市公司董事张法荣兼任郡原地产董事,董事赵文劼兼任郡原地 产董事、副总裁。本公司现有 6 名董事,在郡原地产兼职的董事未超过本公司董事会 成员的三分之一。
六、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合法经营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交易对方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李萍、 林兴、谢漱泉、李宁、孙志刚、王汉华、杨志瑛、李莉、周文美、黄菊英、何军、张 苏、贺国平、陈凝等 19 名自然人,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 刑事处罚,没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交易对方得一投资公司、银利伟世公司、光大金控公司、 苏州国发、博瑞盛德公司、杭州德同、嘉信佳禾、广州德同、成都德同、磐霖盛泰、 宁波北远、融客投资公司及郡原地产等 13 家企业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 在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第四节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包括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及郡原地产对本公司 的协助重组债权。拟置出资产为杭州物业 100%股权,拟置入资产为德勤股份 100%股 权,郡原地产对本公司的协助重组债权系郡原地产在协助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本公 司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一、拟置出资产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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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为杭州物业 100%股权。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西湖区求是路 8 号(公元大厦)北楼 305 室
法定代表人:赵云岗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106000012261
税务登记证号:330106765450636
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13 日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服务:停车业务(有效期至 2017 年 3 月 28 日);定 型包装食品(含冷冻和冷藏食品,有效期至 2013 年 3 月 29 日),游艺室(限建德分 公司经营)。一般经营项目: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批发、零售:日用 百货,五金交电。(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 目。)
(二)历史沿革
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原名杭州公元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由杭州复兴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80 万元(占比 80%)和杭州五云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 民币 20 万元(占比 20%)于 2004 年 7 月 13 日设立。
2006 年 5 月 18 日,杭州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五云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 东转让出资协议》,杭州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杭州公元复兴物业管理有限 公司 60%股权转让给杭州五云投资有限公司。2007 年 8 月 21 日,杭州复兴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更名浙江华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7
2007 年 9 月 5 日,杭州五云投资有限公司与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签署《股 权转让协议》,杭州五云投资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杭州公元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 股权转让给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2008 年 7 月 8 日,杭州公元复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更名为“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 限公司”。
2010 年 6 月 21 日,浙江华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与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浙江华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 公司 20%股权转让给浙江郡原房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浙江郡原控股有限公 司)。
2012 年 11 月 30 日,浙江郡原控股有限公司将其持有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转让给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 12 月 5 日,浙江郡原地产股份 有限公司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赠予协议》,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 限公司将其持有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不附加任何条件的无偿赠予给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前述股权赠予工商变更登记已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完成。
(三)产权控制关系
2012 年 11 月底至 12 月初,杭州物业对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沈阳辽原物 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了股权整合,具体情况如下:
(1)2012 年 12 月 4 日,浙江郡原控股有限公司与杭州物业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将其持有的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 16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物业,转让完成 后杭州物业持有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2 年 12 月 6 日,湖南郡原 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2)2012 年 12 月 6 日,浙江郡原控股有限公司与杭州物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书》,将其持有的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5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物业,转让完 成后,杭州物业持有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2 年 12 月 7 日,沈阳 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毕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3)2012 年 11 月 30 日,四川郡原置业有限公司和成都郡原置业有限公司分别 与杭州物业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0 万元 出资额和 9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杭州物业,转让完成后杭州物业持有成都山外山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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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2012 年 12 月 7 日,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办理完毕 相关工商变更登记。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物业产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100% 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 100% 100% 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四)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长沙市雨花区时代阳光大道 489 号郡原美村 A10 栋
法定代表人:徐小卫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贰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430100000005860 税务登记证号:430111663996419 组织机构代码:66399641-9
成立日期:2007 年 8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日用百货、五金交电的销售。(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 经营)。
物业服务资质等级:三级
2、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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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住所:沈阳市苏家屯区红椿路 88-2 号 5 门、6 门 法定代表人:赵云岗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伍拾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210111000010663 税务登记证号:210111691987878 组织机构代码:69198787-8 成立日期:2009 年 09 月 14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停车服务;保洁服务;家政服务。 物业服务资质等级:三级
3、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四川省崇州市街子镇朝阳路 107 号 法定代表人:徐根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510184000054147 税务登记证号:510184050089218
组织机构代码:05008921-8 成立日期:2012 年 7 月 20 日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园林绿化(以上经营范围凭资质证经营)。 物业服务资质等级:暂定三级
110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杭州物业的主营业务为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主要以住宅物业管理为主, 以案场服务及商业物业管理为辅,并在杭州、长沙、成都、沈阳等多地开展业务。
(六)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2013]中磊审 A 字第 0001 号《审计报告》,杭州物业最近 两年的合并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项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资产总额 | 1,864.56 | 2,105.82 |
| 负债总额 | 859.19 | 1,362.59 |
| 净资产 | 1,005.37 | 743.2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005.37 | 743.23 |
| 资产负债率 | 46.08% | 64.71% |
| 项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3,181.16 | 3,032.99 |
| 营业利润 | 648.97 | 458.55 |
| 利润总额 | 641.61 | 490.5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472.14 | 395.06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46.96% | 53.15% |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七)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物业最近三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八)主要资产负债情况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2013]中磊审 A 字第 0001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杭州物业母公司主要资产及负债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资产项目 | 账面值 | 负债项目 | 账面值 |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 货币资金 | 1,102.68 | 应付账款 | 56.24 |
111
| 应收账款 | 35.45 | 预收款项 | 62.28 |
|---|---|---|---|
| 预付款项 | 2.74 | 应交税费 | 153.91 |
| 其他应收款 | 27.16 | 其他应付款 | 105.81 |
| 存货 | 23.59 | 流动负债合计 | 378.24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91.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5.91 |
| 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91 |
| 长期股权投资 | 349.01 | - | |
| 固定资产 | 20.69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69.70 | - | |
| 资产总计 | 1,561.32 | 负债合计 | 514.15 |
(九)拟置出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概述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 估原则,确定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作为拟置出资产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 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出资产杭州物业 100%股权评估 价值为 2,273 万元,比拟置出资产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 1,047.17 万元,增值 1,225.83 万元,增值率 117.06%;比拟置出资产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 所有者权益 1,005.37 万元,增值 1,267.63 万元,增值率 126.09%。
2、评估方法及其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 场法和收益法。由于评估中难以取得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评估不宜采用市场 法。
杭州物业在 2012 年后,业务经营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范围 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 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 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杭州物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112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 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 对象的评估结论。
(2)资产基础法
资产基础法是指以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合理评估企业表 内及表外各项资产、负债价值,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具体是以重置各项生 产要素为假设前提,根据委托评估的分项资产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宜的方法分别评定估 算各分项资产的价值并累加求和,再扣减相关负债评估值,得出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 价值。计算公式为:
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各分项资产的评估价值-相关负债
1)流动资产
- ① 货币资金
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I、库存现金
库存现金均为人民币现金,存放于公司本部以及建德分公司财务部。
评估人员对本部现金账户进行了实地盘点,对建德分公司取得了现金保管证明, 通过核查评估基准日至盘点日的现金日记账及未记账的收付款凭证倒推至评估基准 日的库存数量,账实相符。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 值为评估值。
II、银行存款
银行存款存放于工行杭州开元支行、建行杭州中山支行营业部等 8 个账户。
评估人员查阅了银行对账单及调节表,对全部银行存款余额进行函证,了解了未 达款项的内容及性质,未发现影响股东权益的大额未达账款。按财务制度核实,未发 现不符情况,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 ② 应收账款和坏账准备
应收账款为应收的物业费、房屋租赁费等。账龄均在 1 年以内。
113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 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采用账龄分析法,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5%计提;账龄 1-2 年的,按其余额的 10%计提;账 龄 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20%计提;账龄 3-4 年的,按其余额的 30%计提;账龄 4-5 年的,按其余额的 50%计提;账龄 5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对有确凿证 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现金流 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核实,应收款项无确切证据证明能全部收回,存在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可能,故 按财务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再从这部分应收款 项总额中扣除得到评估值。经分析计算,估计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与公司计提的坏账 准备金额差异不大,故按账面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预估坏账损失,这部分应收款的 评估值即为相应账面余额减去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杭州物业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③ 预付款项
预付款项系预付的设备款、劳务费、保证金、水费等。账龄均在 1 年以内。 评估人员抽查了原始凭证、合同、协议及相关资料,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 现不符情况。
经核实、各款项期后能形成相应资产或权利,以核实后的账面值为评估值。 ④ 其他应收款和坏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为应收的押金、水电费、备用金等。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等方式确认款 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被评估单位的坏账准备政策采用账龄分析法,具体提取比例为:账龄 1 年以内(含 1 年,以下类推)的,按其余额的 5%计提;账龄 1-2 年的,按其余额的 10%计提;账 龄 2-3 年的,按其余额的 50%计提;账龄 3 年以上的,按其余额的 100%计提。对有
114
确凿证据表明可收回性存在明显差异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并根据其未来 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
经核实,其他应收款无确切证据证明能全部收回,存在收不回部分款项的可能, 故按财务上计算坏账准备的方法,估计出这部分可能收不回的款项,再从这部分其他 应收款总额中扣除得到评估值。经分析计算,估计可能无法收回的款项与公司计提的 坏账准备金额差异不大,故按账面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预估坏账损失,这部分其他 应收款的评估值即为相应账面余额减去预估坏账损失后的净额。
杭州物业按规定计提的坏账准备评估为零。
- ⑤ 存货
存货为在库周转材料,主要系一拖二镇流器、台阶灯等物业服务用品。
评估人员对主要在库周转材料进行了重点抽查盘点,抽盘结果显示在库数量未见 异常。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在库周转材料由于购入时间较短,周转较快,且被评估单位材料成本核算比较合 理,以核实后的账面余额为评估值。
-
2)非流动资产
-
① 长期股权投资
I、概况
被投资单位共 3 家,全系杭州物业的全资子公司。评估人员查阅了上述长期股权 投资的协议、章程、验资报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等,了解了被投资单位的经营情况, 获取了被投资单位截至基准日业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 符情况。
II、具体评估方法
i、对于投资湖南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本次按同一标准、同一 基准日对被投资单位进行现场核实和评估,以该家子公司评估后的股东权益中被评估 单位所占份额为评估值。计算公式为:
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值=被投资单位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价值×股权比例
115
ii、对于投资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该公司连年亏损, 净资产为负数,故评估为零。
iii、对投资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由于经营时间较短, 企业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基准日会计报表列示的股东权益基本反 映了企业股权的市场价值,故以被投资单位提供的基准日会计报表列示的股东权益中 被评估单位所占份额确认评估值。
② 设备类固定资产
I、概况
列入评估范围的设备类固定资产共计 41 台(辆),主要系打孔机、水泵、草坪机等 通用设备;电脑、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以及轿车一辆。
评估人员查阅了设备的付款凭证等资料,对设备的权属相关资料进行了必要的查 验;还复印了主要设备购入的原始发票等,同时被评估单位也对设备的权属作了承诺。 经核实,未发现委估设备的权属资料存在瑕疵情况。
II、具体评估方法
根据本次资产评估的特定目的、相关条件和委估设备的特点,确定以成本法为主 的评估方法,成本法是指首先估测在评估基准日重新建造一个与评估对象相同的资产 所需的成本即重置成本,然后估测被评估资产存在的各种贬值因素,并将其从重置成本 中予以扣除而得到被评估资产价值的方法。基本公式为:
评估价值=重置价值×成新率
i、重置价值的评定
a.国产机器设备
国产设备的重置价值由设备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调试费和其他必要合理的 费用组成。计算公式为:
国产设备的进口设备重置成本=现行购置价+运杂费+安装费+其他费用。
b.运输车辆的重置价值
116
运输车辆的购置价直接按现行市场价确定,再加上车辆购置附加税做为其重置价
值,其中购置附加税依据相关部门规定,为车辆市价(不含税)的 10%。其公式如下:
运输车辆重置价值=车辆购买价格+车辆购置附加税
ii、成新率的确定
根据各种设备特点及使用情况,确定设备成新率。
A.机器设备的成新率的确定
按照设备技术状态,环境条件、负荷大小、生产班次、生产效率、设备完好率、 设备管理、维护保养水平以及运行状况等因素加以分析研究,采用年限法确定其成新 率。计算公式为:
成新率=尚可使用年限/ 经济使用年限×100%
其中尚可使用年限根据设备的经济寿命年限并结合设备的工作环境、工作强度、 维护保养水平以及实际使用状况综合分析确定。
- B.车辆的成新率的确定
首先以车辆行使里程和使用年限两种方法计算理论成新率,然后采用孰低法确定 其理论成新率,最后对车辆进行现场勘察,如车辆技术状况与孰低法确定的成新率无 大差异则成新率不加调整,若有差异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
a、年限法成新率 B1=尚可使用年限/经济耐用年限×100%
-
b、行驶里程成新率 B2=尚可行驶里程/(尚可行驶里程+已行驶里程)×100%
-
c、勘察法成新率 B3
-
d、综合成新率=min{B1,B2,B3}
-
3)负债
负债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包括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交税费、其他应付 款等流动负债及其他非流动负债。通过核对明细账与总账的一致性、对金额较大的发 放函证、查阅原始凭证等相关资料进行核实。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均为实际应承担的债务,以核实后的账面值确认为评估值。
117
(3)收益法
收益法是指通过将被评估单位的预期收益资本化或折现以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 评估方法。
-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
① 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
-
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
② 能够对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
③ 能够对与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
2)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折现现金流法确定股权现金流评估值,并分 析公司非营运性资产、非营运性负债及溢余资产的价值,对股权现金流评估值进行修 正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具体公式为:
股权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非营运性资产价值- 非营运性负债价值+溢余资 产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 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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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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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118
本次评估假设杭州物业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的收益进行预 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其中 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企业状况及业务特征等,取 3 年(即 至 2015 年末)作为预测期分割点较为适宜。
-
4)宏观经济及行业分析
-
① 宏观经济因素分析
I、宏观经济在金融危机中开始复苏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得到前所未有的快速增长。进入二十一世纪后,我国经 济继续保持稳步高速增长。特别是经过“十五”、“十一五”两个五年计划,我国的经 济飞速发展,国内生产总值(GDP)翻了两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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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00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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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2011年
GDP(亿元) 年度累计 GDP(亿元) 同比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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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资讯
从表中可以看出,我国的经济发展从“十五”计划开始进入了高速发展期,GDP 年增长率连续 8 年保持在 8.0%以上。2008 年由于全球性金融危机的爆发,我国宏观 经济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增速放缓,但在国家行政干预下,特别是一揽子经济刺激 措施,保证了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增长。2009 年我国经济率先复苏,在消费、投资和出 口“三驾马车”的拉动下,国民经济逐步回升,特别是国家出台的“四万亿元投资计 划”,促进了宏观经济的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10 年国内生产总值为 397,983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 10.3%,增速比上年加快 1.1 个百分点。
2011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和国内经济运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党中央、 国务院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 的货币政策,不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预期方向发展,
119
实现了“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根据初步测算,2011 年国内生产总值 达 471,564 亿元,比上年增长 9.2%。分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47,712 亿元,比上年 增长 4.5%;第二产业增加值 220,592 亿元,增长 10.6%;第三产业增加值 203,260 亿 元,增长 8.9%。
不过,由于全球经济增长活力下降,我国经济增速已有一定程度的放缓。2012 年上半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为 227,098 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 7.8%。分 产业看,第一产业增加值 17,471 亿元,同比增长 4.3%;第二产业增加值 110,950 亿 元,增长 8.3%;第三产业增加值 98,677 亿元,增长 7.7%。GDP 增速的放缓主要来 自第二产业,上半年第二产业 GDP 同比增长 8.3%,增速较一季度回落 0.8 个百分点; 第一和第三产业同比增速则有小幅回升。从“三驾马车”来看,消费增速放缓,而投 资和进出口均有回升;上半年消费对 GDP 的贡献度为 57.7%,较一季度回落近 19 个 百分点,而投资则提升近 17 个百分点至 50%,预计未来投资增长在 GDP 中仍将占 有重要地位。
II、我国居民收入显著增长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我国居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 2011 年全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6,977 元,比上年增加 1,058 元,增长 17.9%,剔除 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 11.4%,增速同比提高 0.5 个百分点;2011 年城镇居民人均 总收入 23,979 元,其中,人均可支配收入 21,810 元,比上年增加 2,701 元,增长 14.1%, 剔除价格因素影响,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增长 8.4%,增速同比提高 0.6 个百 分点。这说明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的消费水平不断提高,恩格尔系数的下降,说明消 费质量的改善。居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将带动包括物业管理行业在内的众多行业的发 展。
② 企业所在行业现状与发展前景分析
杭州物业是物业管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均为多年从事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人 士,公司目前主要服务于“公元大厦”、“九树公寓”、“一江春水”等物业,因此主要 对物业管理行业进行分析。
I、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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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起源于 19 世纪 60 年代的英国,是人口增长及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纯 属第三产业——服务行业。迄今为止,物业管理作为现代化城市管理和房地产经营管 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际上十分流行并获得了蓬勃发展,被人们视作现代化城市的 朝阳产业。
20 世纪 80 年代,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城市的开发,全国住宅小区逐渐兴建起 来,由此现代物业管理从香港传入内地。1981 年 3 月,全国第一家物业管理公司诞生。 此后,物业管理行业在我国迅速发展,各地物业管理企业和从业人员数量迅速增加。 据估算,至 2006 年底,全国物业管理企业总数近万家,从业人员突破 300 万人,年 经营总收入近 1000 亿。为广大业主营造出一个个安居乐业的生活和工作环境,从而 为和谐的社会作出一定分量的贡献。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推进,人 们对生活品质和居住条件的追求日益提高,房地产业也随之不断发展成熟。物业管理 作为房地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配套工程,越来越显示出广阔的市场发展前景, 被誉为现代城市的“朝阳产业”。但是,物业管理在我国还是一种新兴行业,目前尚 处在成长壮大阶段,实际中存在许多阻碍发展的问题,这与我国城市管理和房地产业 的飞速发展很不相称。
II、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物业管理法规是物业管理有序运作的基本前提和重要保障。2003 年 6 月 8 日,国 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体条例》(国务院令第 379 号),是我国第一部物业管理行政法 规,标志着我国物业管理进入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新时期,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制 定了一套有关物业管理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管理法》、《住宅 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物业管理企业资质管理试行办法》、《城 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等。2007 年 3 月 16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 议颁布了《物权法》。近年来,随着有关物业管理的多部法规相继出台,我国的物业 管理行业得到进一步规范。
III、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目前,我国物业管理存在的首要问题是架构不完善、不科学,体制需进一步理顺 和重新构建。一些物业管理企业忽视自身建设,把物业管理看成只是收费服务和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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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活动,对企业发展和专业管理水平提高,一无规划,二无措施,三更谈不上科学, 没有明确管理目标责任制,企业既无压力也无动力,使得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遇 到瓶颈。
IV、我国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前景展望
我国未来的物业管理应涉及到物业设置及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及服务。根据对国外 现代物业管理实施过程的研究,其发展的业务的内容应包括:物业管理战略的制定; 为房地产开发建设服务;为房地产经营服务;物业维修运行管理;综合管理服务。
在我国,物业管理机构以管理物业为主,兼而开展多种经营服务的“一主多副” 思路,应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物业管理服务模式。我国未来的物业管理发展应是专业化、 综合性涉及物业建设与使用全过程的管理和服务。
目前物业管理企业小、弱、散、差的现象普遍存在,随着物业管理招投标大力推 行和物业管理市场化的发展,物业管理将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规模、效益型转变, 规模化经营的资产重组必然驱使物业管理企业向品牌化企业方向发展。在有限的市场 资源条件下,企业竞争将进一步加剧,势必推动物业管理行业整体素质的提高,社会 资源配置也将得到进一步优化。随着物业管理范围和内容的扩展, 市场化进程的加快, 物业管理招投标的逐步规范, 物业管理行业的竞争将日益激烈, 行业间的兼并、整合 现象将逐渐加剧、迅速扩展。
-
5)评估计算及分析过程
-
① 收益额—现金流的确定
本次评估预期收益采用股权现金流,计算公式如下:
股权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付息 - 债务的增加 付息债务的减少
净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其他业务利润-管理费用- 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本次收益预测采用母公司单体收益口径。
- ② 折现率计算模型
Ke R f ERP R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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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 K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无风险报酬率
— 系统风险系数
ERP —市场风险溢价
Rc —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③ 折现率的确定
I、无风险报酬率 R f 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本次评估用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 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 R f 。具体如下:
| 序号 | 国债名称 | 代码 | 年利率% | 期限 | 剩余期限 | 到期收益率 |
|---|---|---|---|---|---|---|
| 1 | 国债1014 | 101014 | 4.03 | 50 | 47.43 | 4.03% |
| 2 | 国债0303 | 10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3 | 07国债13 | 10713 | 4.52 | 20 | 14.63 | 4.52% |
| 4 | 07国债06 | 10706 | 4.27 | 30 | 24.39 | 4.27% |
| 5 | 06国债(9) | 10609 | 3.7 | 20 | 13.49 | 3.70% |
| 6 | 05国债(4) | 10504 | 4.11 | 20 | 12.38 | 3.73% |
| 7 | 03国债(3) | 1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算术平均 | 3.95% |
II、企业风险系数 Beta 的确定
通过“万得资讯”终端查询沪、深两市相关行业上市公司含财务杠杆的 系数, 计算被评估单位不含财务杠杆的 系数为 1.0356。
III、市场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ERP
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股 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03 年到 2012 年。
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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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 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对于沪深 300 指数没有推出之前的 2003 年,评估人员采用外 推的方式推算其相关数据,即采用 2004 年年末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外推到上述年 份,亦即假定 2003 年的成分股与 2004 年年末一样。
为简化本次测算过程,评估人员借助 Wind 资讯的数据系统选择每年末成分股的 各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 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因此评估人员选用的成分股年末收盘价是包含了每年分红、 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的复权年末收盘价格,以全面反映各成分股各年的收益状 况。
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i、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每年收益率为 Ri,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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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Ri 为第 i 年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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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第 1 年到第 n 年的算术平均收益率为 Ai,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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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Ai 为第 1 年到第 n 年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n=1,2,3, ……
N 为项数
ii、几何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第 1 年到第 i 年的几何平均收益率为 Ci,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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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Pi 为第 i 年年末收盘价(后复权价)
V、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 算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本次评估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 收益率。样本的选择标准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的剩余年限超过 10 年的国债,最 后以选取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VI、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得到沪深 300 成分股的各年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以全 部成分股的算术或几何平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各年股市收益率,再与各年无风 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估算公式如下:
i、算术平均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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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几何平均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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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i、估算结果:
按上述两种方式的估算结果如下:
| 算术平均收 益率 |
几何平均收 益率 |
无风险收益 率Rf |
ERP(算术平 均收益率-Rf) |
ERP(几何平 均收益率-Rf) |
||
|---|---|---|---|---|---|---|
| 序号 | 年分 | |||||
| 1 | 2003 | 11.40% | 5.69% | 3.77% | 7.63% | 1.92% |
| 2 | 2004 | 7.49% | 1.95% | 4.98% | 2.51% | -3.03% |
| 3 | 2005 | 7.74% | 3.25% | 3.56% | 4.18% | -0.31% |
| 4 | 2006 | 36.68% | 22.54% | 3.55% | 33.13% | 18.99% |
| 5 | 2007 | 55.92% | 37.39% | 4.30% | 51.62% | 33.09% |
| 6 | 2008 | 27.76% | 0.57% | 3.80% | 23.96% | -3.23% |
| 7 | 2009 | 45.41% | 16.89% | 4.09% | 41.32% | 12.80% |
| 8 | 2010 | 41.43% | 15.10% | 4.25% | 37.18% | 10.85% |
| 9 | 2011 | 35.80% | 10.60% | 3.98% | 31.82% | 6.62% |
| 10 | 2012 | 36.13% | 12.03% | 3.95% | 32.18% | 8.08% |
| 平均值 | 30.58% | 12.60% | 4.02% | 26.55% | 8.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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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 率 Ci 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 8.58%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即市场风险 溢价为 8.58%。
VI、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Rc 的确定
在分析公司规模、自身经营状况、管理和业务特性等方面的风险及对策的基础上 综合确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2.00%。
VII、折现率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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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5%+1.0356 8.58%+2% =14.83%
④ 评估值测算过程与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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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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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 ——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中的第 t 年
—— ti 、 tn 第 t 年的折现期
[P] n[——][第][n][ 年以后的连续价值]
经营性资产价值预测表
单位:元
| 项目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永续期 |
|---|---|---|---|---|
| 股权现金流量 | 5,146,580 | 5,307,000 | 618,000 | 618,000 |
| 折现期(年) | 0.50 | 1.00 | 2.00 | 2.00 |
| 折现率 | 14.83% | 14.83% | 14.83% | 14.83% |
| 折现后现金流量 | 4,803,000 | 4,622,000 | 469,000 | 3,160,000 |
| 股权现金流评估值 | 13,054,000 |
⑤ 非营运资产、非经营性负债及溢余资产价值的确定
非经营性资产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带来“贡献” 的资产。根据企业及评估人员分析,公司不存在非经营性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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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负债是指对主营业务没有直接“贡献”或暂时不能为主营带来“贡献” 的负债。根据企业及评估人员分析,将公司的非流动性负债 1,359,130.11 元确认为非 经营性负债。
溢余资产是指生产经营中不需要的资产,如多余现金、有价证券、与预测企业收 益现金流不相关的其他资产等。评估人员通过分析,将杭州物业对子公司成都山外山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投资成本法评估结果 536,735.41 元确认为溢余资产;通过对企业 实际现金需求量的测算,将货币资金 10,500,000.00 元确认为溢余资产。
⑥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股权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债+溢余资产 = 13,054,000+0-1,359,130+11,036,735 = 22,730,000 元(取整至万位)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假设前提条件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杭州物业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22,730,000 元。
3、评估结果及其说明
(1)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假设前提条件基础上,杭州物业的资产、负债及股东全部权益 的评估结果为:
资产账面价值 15,613,233.13 元,评估价值 15,574,571.94 元,评估减值 38,661.19 元,减值率为 0.25%;
负债账面价值 5,141,534.64 元,评估价值 5,141,534.64 元;
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 10,471,698.49 元,评估价值 10,433,037.30 元,评估减值 38,661.19 元,减值率为 0.37%。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如下表
单位:元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增减值 | 增值率% | |
|---|---|---|---|---|
| 项 目 | ||||
| A | B | C=B-A | D=C/A*100 | |
| 一、流动资产 | 11,916,221.06 | 11,916,221.06 |
127
| 二、非流动资产 | 3,697,012.07 | 3,658,350.88 | -38,661.19 | -1.05 |
|---|---|---|---|---|
|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 3,490,104.87 | 3,438,080.88 | -52,023.99 | -1.49 |
| 设备类固定资产 | 206,907.20 | 220,270.00 | 13,362.80 | 6.46 |
| 资产总计 | 15,613,233.13 | 15,574,571.94 | -38,661.19 | -0.25 |
| 三、流动负债 | 3,782,404.53 | 3,782,404.53 | ||
| 四、非流动负债 | 1,359,130.11 | 1,359,130.11 | ||
| 负债合计 | 5,141,534.64 | 5,141,534.64 | ||
| 股东权益合计 | 10,471,698.49 | 10,433,037.30 | -38,661.19 | -0.37 |
评估结果与账面值变动情况及原因分析如下:
-
1)长期股权投资评估减值 52,023.99 元,减值率为 1.49%,系企业全资子公司中
-
沈阳辽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山外山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经营亏损所致。
-
2)设备类固定资产评估增值 13,362.80 元,增值率 6.46%,系企业对设备类固定
-
资产计提折旧期限与评估中的设备经济耐用年限的差异及市场价格波动所致。
(2)收益法评估结果
杭州物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评估结果为 22,730,000 元。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杭州物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的结果为 10,433,037.30 元,采用 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22,730,000 元,两者相差 12,296,962.70 元,差异率 117.87%。
经分析,评估机构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以企 业提供的资产负债表为基础采用资产基础法评估企业价值,在评估中很难考虑那些未 在财务报表上出现的项目如人力资本、管理效率及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利润承 诺补贴等,且资产基础法以企业单项资产的再取得成本为出发点,有忽视企业的整体 获利能力的可能性,由此导致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两种方法下的评估结果产生差异。 以收益法得出的评估值更能科学合理地反映企业股东全部权益的价值。
因此,本次评估最终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 22,730,000 元作为杭州物业股东全部权 益的评估值。
(十)其他事项
1、关于不涉及杭州物业其他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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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持有杭州物业 100%股权,因此本次交易不涉及杭州物业其他股东放弃优 先受让权的情形。
2、关于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杭州物业的债权债务仍由杭州物业享有和承担,不涉及债权债 务转移问题,杭州物业的现有员工仍由杭州物业予以聘用。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前(不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 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拟置出资产于拟置出资产交 割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损益由拟置出资产承接方享 有、承担。
- 3、关于拟置出资产不涉及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杭州物业不存在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为德勤股份的 100%股权,为控股权。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双龙路 19 号
办公地址:舟山市盐仓海运大厦东 10 楼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23,600 万元 实收资本:23,6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 年 5 月 26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2008 年 9 月 28 日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10751
税务登记证号:330902751152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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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机构代码证:75115273-4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水路运输许 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国内沿海普通货船管理业务,具体包括船舶 机务管理,船舶海务管理,船舶检修、保养,船舶买卖、租赁、运营及资产管理(《水 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5 年 10 月 24 日止)。一般经营项目:船员配给、 管理,机电设备、船舶设备、金属材料、船舶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期限:自 2003 年 5 月 26 日至长期
(二)历史沿革
1、2003 年 5 月,德勤股份前身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成立
德勤股份前身为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由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和魏建 松 4 名自然人出资设立,注册资本 2,116 万元。2003 年 5 月 15 日,舟山方舟会计师 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舟验字(2003)第 72 号”《验资报告》。 根据审验的结果,截至 2003 年 5 月 13 日全体股东缴纳的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 2,116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80 万元、实物出资 2,036 万元。2003 年 5 月 26 日,德勤船务经 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领取了法人营业执照。各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出资方式 | 出资方式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合计(万元) | 出资比例 | ||
| 货币(万元) | 实物资产(万元) | ||||
| 1 | 武华强 | 30 | - | 30 | 1.42% |
| 2 | 武国富 | 50 | 350 | 400 | 18.90% |
| 3 | 武国宏 | - | 1,380 | 1,380 | 65.22% |
| 4 | 魏建松 | - | 306 | 306 | 14.46% |
| 合 计 | 80 | 2,036 | 2,116 | 100.00% |
武国宏、武国富和魏建松各自投入的实物资产分别为“德勤 1 号”、“武家嘴 1038 号”及“宁武机 111 号”船舶。
舟山方舟会计师事务所对三艘船舶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舟评报字(2003)第 18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德勤 1 号”、“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三艘船 舶的评估价值分别为 1,380 万元、350 万元和 306 万元。
130
为了减少船舶产权变更的环节并缩短办理过户时间,武国宏在“德勤 1 号”建成 后,将其所有权直接办理至德勤船务名下。德勤船务在舟山海事局办理“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两艘船舶的过户登记手续时被告知,舟山海事局登记船舶的范 围是国内海船,而“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两艘船舶系内河船不能在舟 山市办理注册登记,因此两艘船舶所有权未能办理到德勤船务名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第九条“船舶登记港由船舶所有人依据其 住所或者主要营业所所在地就近选择,但是不得选择二个或者二个以上的船舶登记 港。”德勤船务在舟山设立,设立时并无其他主要营业所,故只能在舟山登记。
南京海事局的船舶登记范围为“长江涉外旅游船及国内航行船舶”;舟山海事局 登记船舶的范围是“国内海船”。“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为内河船,原 登记港为南京海事局,股东在投资设立德勤船务时,并不了解舟山海事局不能登记内 河船舶的具体情况,以至于造成了“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不能在舟山 海事局登记的事实。
为了经营需要,2003 年 7 月 2 日,经德勤船务股东会同意由“德勤 2 号”船舶置 换作为实物出资的“武家嘴 1038 号”、“宁武机 111 号”两艘船舶。
“德勤 2 号”船舶为武国富、魏建松委托南京南江船舶修造厂建造,根据《建造 合同书》约定,船造价为 750 万元。根据南京南江船舶修造厂出具的收款收据,武国 富、魏建松分别于 2003 年 5 月 28 日、5 月 30 日、6 月 20 日、7 月 20 日支付造船款 100 万元、200 万元、300 万元、150 万元,共计 750 万元。2003 年 7 月 16 日,“德勤 2 号”建造完成并交付给德勤船务,并于 2003 年 7 月 20 日将船舶所有权证直接办理 到德勤船务名下。
2003 年 9 月 20 日,宁波市价格认证中心对“德勤 2 号”进行了价格鉴定,并出 具了“甬价认鉴(2003)第 2026 号”《价格鉴定结论书》,“德勤 2 号”的鉴定价格为 656 万元。
2、2003 年 11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3 年 11 月 20 日,武国宏与武国富、武华强、任马力、魏建松签订了《股权转 让协议》,将其所持的 1.10%、18.58%、20.00%、5.54%股权分别转让给武国富、武华 强、任马力、魏建松,转让价格按照出资额 1:1 的比例,分别为 23.20 万元、393.20
131
万元、423.20 万元和 117.20 万元,本次股权转让款已全部支付完毕,并办理了变更登 记手续。转让后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423.2 | 20.00% |
| 2 | 武华强 | 423.2 | 20.00% |
| 3 | 武国富 | 423.2 | 20.00% |
| 4 | 武国宏 | 423.2 | 20.00% |
| 5 | 魏建松 | 423.2 | 20.00% |
| 合 计 | 2,116.00 | 100.00% |
3、2003 年 12 月,第一次增资
2003 年 11 月 22 日,德勤船务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2,116 万元增加到 5,116 万元,五位股东各出资 600 万元。2003 年 12 月 4 日,舟山昌海会 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昌会验字(2003)第 202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的结果, 截至 2003 年 12 月 4 日,德勤船务已收到投资者缴纳的注册资本 3,000 万元,其中货 币出资 540 万元,债权转实收资本 2,460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如下:
| 出资方式 | 出资方式 | ||
|---|---|---|---|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合计(万元) | ||
| 货币(万元) | 债转股(万元) | ||
| 任马力 | 135 | 465 | 600 |
| 武华强 | 135 | 465 | 600 |
| 武国富 | - | 600 | 600 |
| 武国宏 | 135 | 465 | 600 |
| 魏建松 | 135 | 465 | 600 |
| 合 计 | 540 | 2,460 | 3,000 |
2003 年 12 月 26 日,德勤船务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增 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1,023.20 | 20.00% |
| 2 | 武华强 | 1,023.20 | 20.00% |
| 3 | 武国富 | 1,023.20 | 20.00% |
| 4 | 武国宏 | 1,023.20 | 20.00% |
132
| 5 | 魏建松 | 1,023.20 | 20.00% |
|---|---|---|---|
| 合 计 | 5,116.00 | 100.00% |
4、2004 年 9 月,第二次增资
2004 年 8 月 15 日,德勤船务股东会通过决议,决定增加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五位股东各增加 1,200 万元出资,增资后注册资本变更为 11,116 万元。2004 年 8 月 16 日,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安会验字(2004)第 224 号”《验资报告》。 根据审验的结果,德勤船务新增注册资本 6,000 万元,其中货币出资 19,487,713.46 元, 实物出资 40,512,286.54 元。新增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如下:
| 出资方式 | 出资方式 | |||
|---|---|---|---|---|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合计(万元) | ||
| 货币(万元) | 实物资产(万元) | |||
| 1 | 任马力 | 106.7713 | 1,093.2287 | 1,200 |
| 2 | 武华强 | 181.0000 | 1,019.0000 | 1,200 |
| 3 | 武国富 | 672.0000 | 528.0000 | 1,200 |
| 4 | 武国宏 | 279.0000 | 921.0000 | 1,200 |
| 5 | 魏建松 | 710.0000 | 490.0000 | 1,200 |
| 合 计 | 1,948.7713 | 4,051.2287 | 6,000 |
2004 年 9 月 15 日,经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德勤船务注册资本由 5,116 万元变更为 11,116 万元。增资后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2,223.20 | 20.00% |
| 2 | 武华强 | 2,223.20 | 20.00% |
| 3 | 武国富 | 2,223.20 | 20.00% |
| 4 | 武国宏 | 2,223.20 | 20.00% |
| 5 | 魏建松 | 2,223.20 | 20.00% |
| 合 计 | 11,116.00 | 100.00% |
(1)实物出资情况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投入的实物资产为“德勤 8 号”、“德勤 10 号”、“德勤 12 号”、 “德勤 19 号”四艘船舶。2004 年 8 月 15 日,舟山安达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舟 安评报字(2004)第 112 号”《德勤 12 号等四艘货船资产评估报告》,四艘船舶的评 估价值为 41,016,000.00 元,评估明细如下:
133
| 船舶名称 | 评估值(万元) |
|---|---|
| 德勤8号 | 1,204.60 |
| 德勤10号 | 919.60 |
| 德勤12号 | 975.60 |
| 德勤19号 | 1,001.80 |
| 合 计 | 4,101.60 |
2004 年 8 月 16 日,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在参考四艘船舶的评估价值基础上,一致 同意确认作价 40,512,286.54 元作为实物出资。
| 船舶名称 | 账面价值(元) | 评估价值(元) |
|---|---|---|
| 德勤8号 | 11,760,395.61 | 12,046,000.00 |
| 德勤10号 | 8,977,350.93 | 9,196,000.00 |
| 德勤12号 | 9,756,540.00 | 9,756,000.00 |
| 德勤19号 | 10,018,000.00 | 10,018,000.00 |
| 合 计 | 40,512,286.54 | 41,016,000.00 |
(2)本次实物资产增资的原因
由于任马力等德勤船务股东持续向德勤船务提供借款用于德勤船务购置船舶、拓 展业务,形成大量股东对德勤船务的债权。德勤船务股东拟以其对德勤船务的部分债 权对德勤船务增资,但因为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自 2004 年起不再办理一般企业债 转股的工商变更登记(大型国有企业除外),德勤船务股东经协商,决定由德勤船务 将自身拥有的部分船舶抵偿其对股东的部分债务,再由股东以该等抵债的船舶对德勤 船务增资。
根据任马力、武国宏、武国富、魏建松与德勤船务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签署的《船 舶抵债协议》,德勤船务将“德勤 8 号”、“德勤 10 号”“德勤 12 号”、“德勤 19 号” 四艘船舶以账面价值 40,512,286.54 元抵付所欠股东部分债务, 其中抵欠任马力 30,130,000 元、武国宏 1,000,000 元、武国富 2,182,286.54 元、魏建松 7,200,000 元。 根据任马力、武国宏、武国富、魏建松及武华强的确认,为了保持增资后各自持股比 例相同,德勤船务全体股东结合现金增资情况决定对抵债后的四艘船舶份额进行重新 分配,重新分配后任马力、武国宏、武国富、魏建松及武华强对“德勤 8 号”、“德勤 10 号”、“德勤 12 号”、“德勤 19 号”享有的份额情况如下:
134
| 股东名称 | 重新分配后的份额(万元) |
|---|---|
| 任马力 | 1,093.228654 |
| 武华强 | 1,019 |
| 武国富 | 528 |
| 武国宏 | 921 |
| 魏建松 | 490 |
| 合计 | 4,051.228654 |
根据德勤船务全体股东于 2004 年 8 月 16 日签署的《财产分割协议》, 在参考四 艘船舶的评估价值基础上,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德勤 12 号”、“德勤 10 号”、“德勤 8 号”及“德勤 19 号”作价 40,512,286.54 元作为实物出资, 各股东对应拥有的出资金 额如下:
| 股东名称 | 对应出资金额(万元) |
|---|---|
| 任马力 | 1,093.228654 |
| 武华强 | 1,019 |
| 武国富 | 528 |
| 武国宏 | 921 |
| 魏建松 | 490 |
根据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舟安会验字(2004)第 224 号《验资报
告》,截至 2004 年 8 月 16 日止,德勤船务股东已足额缴纳新增注册资本 6,000 万元。 前述增资完成后德勤船务的的股权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武国宏 | 2,223.20 | 20% |
| 2 | 武国富 | 2,223.20 | 20% |
| 3 | 武华强 | 2,223.20 | 20% |
| 4 | 任马力 | 2,223.20 | 20% |
| 5 | 魏建生 | 2,223.20 | 20% |
| 合计 | 11,116.00 | 100% |
5、2004 年 12 月,公司名称变更
经股东会同意,德勤船务名称由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更名为浙江德勤集团 有限公司,2004 年 12 月 2 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135
6、2005 年 2 月,公司名称变更
经股东会同意,浙江德勤集团有限公司更名为德勤集团有限公司,2005 年 2 月 24 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7、2008 年 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2 月 28 日,德勤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统一进行部分股权转让, 股权转让价格均为 2.40 元/出资额,详细情况如下:
| 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 出资额(万元) |
|||
|---|---|---|---|
| 出让股东名称 | 受让方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任马力 | 杨志瑛 | 50.02 | 0.45% |
| 武华强 | 黄菊英 | 40.02 | 0.36% |
| 陈 凝 | 10.00 | 0.09% | |
| 武国富 | 王元媛 | 30.01 | 0.27% |
| 贺国平 | 20.01 | 0.18% | |
| 武国宏 | 张金伯 | 50.02 | 0.45% |
| 魏建松 | 李 莉 | 50.02 | 0.45% |
| 合 计 | 250.10 | 2.25% |
2008 年 1 月 30 日,经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德勤集团完成工商变更登记。 此次股权转让后,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2,173.18 | 19.55% |
| 2 | 武华强 | 2,173.18 | 19.55% |
| 3 | 武国富 | 2,173.18 | 19.55% |
| 4 | 武国宏 | 2,173.18 | 19.55% |
| 5 | 魏建松 | 2,173.18 | 19.55% |
| 6 | 杨志瑛 | 50.02 | 0.45% |
| 7 | 张金伯 | 50.02 | 0.45% |
| 8 | 李 莉 | 50.02 | 0.45% |
| 9 | 黄菊英 | 40.02 | 0.36% |
| 10 | 王元媛 | 30.01 | 0.27% |
| 11 | 贺国平 | 20.01 | 0.18% |
| 12 | 陈 凝 | 10.00 | 0.09% |
136
合 计 11,116.00 100.00%
8、2008 年 3 月,第三次增资
因德勤集团经营发展的资金需要,2008 年 2 月 5 日经股东会同意,决定将德勤集 团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11,116 万元增至 14,821.3333 万元,新增注册资本 3,705.3333 万 元。本次增资新增股东按照 4.453 元/出资额的价格认购,德勤集团原股东放弃本次增 资的优先认购权。
| 投入资金金额 (万元) |
认缴注册资本金额 (万元) |
|||
|---|---|---|---|---|
| 序号 | 新增股东名称 | 出资方式 | ||
| 1 | 李 萍 | 8,000 | 1,796.5252 | 货币 |
| 2 | 银利伟世公司 | 4,000 | 898.2626 | 货币 |
| 3 | 坤元投资公司 | 4,000 | 898.2626 | 货币 |
| 4 | 周文美 | 200 | 44.9131 | 货币 |
| 5 | 何 军 | 100 | 22.4566 | 货币 |
| 6 | 张 苏 | 100 | 22.4566 | 货币 |
| 7 | 融客投资公司 | 100 | 22.4566 | 货币 |
| 合 计 | 16,500 | 3,705.3333 |
2008 年 3 月 11 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昌会验字(2008)第 34 号” 《验资报告》,截至 2008 年 3 月 11 日止,德勤集团已收到各股东缴纳的新增注册资 本 3,705.3333 万元且均为货币出资。2008 年 3 月 12 日,经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 准办理了变更登记,领取了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出资比 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2,173.1800 | 14.6625% |
| 2 | 武华强 | 2,173.1800 | 14.6625% |
| 3 | 武国富 | 2,173.1800 | 14.6625% |
| 4 | 武国宏 | 2,173.1800 | 14.6625% |
| 5 | 魏建松 | 2,173.1800 | 14.6625% |
| 6 | 李 萍 | 1,796.5252 | 12.1213% |
| 7 | 银利伟世公司 | 898.2626 | 6.0606% |
| 8 | 坤元投资公司 | 898.2626 | 6.0606% |
| 9 | 杨志瑛 | 50.0200 | 0.3375% |
137
| 10 | 张金伯 | 50.0200 | 0.3375% |
|---|---|---|---|
| 11 | 李 莉 | 50.0200 | 0.3375% |
| 12 | 周文美 | 44.9131 | 0.3030% |
| 13 | 黄菊英 | 40.0200 | 0.2700% |
| 14 | 王元媛 | 30.0100 | 0.2025% |
| 15 | 何 军 | 22.4566 | 0.1515% |
| 16 | 张 苏 | 22.4566 | 0.1515% |
| 17 | 融客投资公司 | 22.4566 | 0.1515% |
| 18 | 贺国平 | 20.0100 | 0.1350% |
| 19 | 陈 凝 | 10.0000 | 0.0675% |
| 合 计 | 14,821.3333 | 100.0000% |
9、2008 年 5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08 年 4 月 26 日,德勤集团股东会通过决议,同意股东进行部分股权转让,详 细情况如下:
| 转让股权比例对应的出资额 (万元) |
|||
|---|---|---|---|
| 出让股东名称 | 受让方 | 占注册资本比例 | |
| 银利伟世公司 | 谢漱泉 | 101.0519 | 0.6818% |
| 林 兴 | 112.2864 | 0.7576% | |
| 李 宁 | 89.8170 | 0.6060% | |
| 王汉华 | 67.3780 | 0.4546% | |
| 孙志刚 | 78.5980 | 0.5303% | |
| 小 | 计 | 449.1313 | 3.0303% |
| 任马力 | 得一投资公司 | 276.0473 | 1.8625% |
| 武华强 | 276.0473 | 1.8625% | |
| 武国富 | 276.0473 | 1.8625% | |
| 武国宏 | 276.0473 | 1.8625% | |
| 魏建松 | 276.0473 | 1.8625% | |
| 小 | 计 | 1,380.2367 | 9.3125% |
| 合 | 计 | 1,829.3680 | 12.3428% |
银利伟世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权分别转让给谢漱泉、林兴、李宁、王汉
华、孙志刚,股权转让价格为 4.453 元/出资额,其他股东放弃了优先购买权。本次股
138
权转让原因系银利伟世公司与上述五名自然人股东自行商议决定。本次股权转让价格 在参考银利伟世公司对德勤股份增资的价格基础上,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2008 年 5 月 27 日,经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办理了变更登记。股权转让后 各股东的出资额及出资比例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1,897.1307 | 12.8000% |
| 2 | 武华强 | 1,897.1307 | 12.8000% |
| 3 | 武国富 | 1,897.1307 | 12.8000% |
| 4 | 武国宏 | 1,897.1307 | 12.8000% |
| 5 | 魏建松 | 1,897.1307 | 12.8000% |
| 6 | 李 萍 | 1,796.5252 | 12.1213% |
| 7 | 得一投资公司 | 1,380.2367 | 9.3125% |
| 8 | 坤元投资公司 | 898.2626 | 6.0606% |
| 9 | 银利伟世公司 | 449.1313 | 3.0303% |
| 10 | 林 兴 | 112.2864 | 0.7576% |
| 11 | 谢漱泉 | 101.0519 | 0.6818% |
| 12 | 李 宁 | 89.8170 | 0.6060% |
| 13 | 孙志刚 | 78.5980 | 0.5303% |
| 14 | 王汉华 | 67.3780 | 0.4546% |
| 15 | 杨志瑛 | 50.0200 | 0.3375% |
| 16 | 张金伯 | 50.0200 | 0.3375% |
| 17 | 李 莉 | 50.0200 | 0.3375% |
| 18 | 周文美 | 44.9131 | 0.3030% |
| 19 | 黄菊英 | 40.0200 | 0.2700% |
| 20 | 王元媛 | 30.0100 | 0.2025% |
| 21 | 何 军 | 22.4566 | 0.1515% |
| 22 | 张 苏 | 22.4566 | 0.1515% |
| 23 | 融客投资公司 | 22.4566 | 0.1515% |
| 24 | 贺国平 | 20.0100 | 0.1350% |
| 25 | 陈 凝 | 10.0000 | 0.0675% |
| 合 计 | 14,821.3333 | 100.0000% |
10、2008 年 6 月,第四次股权转让
139
2008 年 6 月 23 日,德勤集团召开股东会同意得一投资公司将其所持德勤集团 0.3375%的股权按照 4.453 元/出资额的价格共计 222.7391 万元,转让给冯启明,其他 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转让价格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冯启明已经支付完毕全部股权 转让款,并承诺其资金来源合法。
2008 年 6 月 25 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的股权 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出资额(万元) | 出资比例 |
|---|---|---|---|
| 1 | 任马力 | 1,897.1307 | 12.8000% |
| 2 | 武华强 | 1,897.1307 | 12.8000% |
| 3 | 武国富 | 1,897.1307 | 12.8000% |
| 4 | 武国宏 | 1,897.1307 | 12.8000% |
| 5 | 魏建松 | 1,897.1307 | 12.8000% |
| 6 | 李 萍 | 1,796.5252 | 12.1213% |
| 7 | 得一投资公司 | 1,330.2147 | 8.9750% |
| 8 | 坤元投资公司 | 898.2626 | 6.0606% |
| 9 | 银利伟世公司 | 449.1313 | 3.0303% |
| 10 | 林 兴 | 112.2864 | 0.7576% |
| 11 | 谢漱泉 | 101.0519 | 0.6818% |
| 12 | 李 宁 | 89.8170 | 0.6060% |
| 13 | 孙志刚 | 78.5980 | 0.5303% |
| 14 | 王汉华 | 67.3780 | 0.4546% |
| 15 | 杨志瑛 | 50.0200 | 0.3375% |
| 16 | 张金伯 | 50.0200 | 0.3375% |
| 17 | 李 莉 | 50.0200 | 0.3375% |
| 18 | 冯启明 | 50.0200 | 0.3375% |
| 19 | 周文美 | 44.9131 | 0.3030% |
| 20 | 黄菊英 | 40.0200 | 0.2700% |
| 21 | 王元媛 | 30.0100 | 0.2025% |
| 22 | 何 军 | 22.4566 | 0.1515% |
| 23 | 张 苏 | 22.4566 | 0.1515% |
| 24 | 融客投资公司 | 22.4566 | 0.1515% |
| 25 | 贺国平 | 20.0100 | 0.1350% |
140
| 26 | 陈 凝 | 10.0000 | 0.0675% |
|---|---|---|---|
| 合 计 | 14,821.3333 | 100.0000% |
11、2008 年 9 月,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 9 月 25 日,股东会形成决议,同意将德勤集团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并以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经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 司审计的净资产人民币 334,210,890.75 元为基数,按照 1:0.598425 的比例折合为股 份公司股本 200,000,000 股,其余部分列为公司资本公积,全体发起人股东同意各股 东以其持有的德勤集团净资产出资,各股东在股份公司的持股比例与公司变更前后保 持一致。
2008 年 9 月 26 日,浙江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浙东会验[2008]108 号”《验资报告》。确认截至 2008 年 9 月 26 日止,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筹)已收 到全体股东以其拥有的德勤集团有限公司截至 2008 年 6 月 30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 334,210,890.75 元。2008 年 9 月 28 日,公司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 取得了注册号为 330902000010751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此次变更后股东持股情况如 下:
|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任马力 | 2,560.00 | 12.8000% |
| 2 | 武华强 | 2,560.00 | 12.8000% |
| 3 | 武国富 | 2,560.00 | 12.8000% |
| 4 | 武国宏 | 2,560.00 | 12.8000% |
| 5 | 魏建松 | 2,560.00 | 12.8000% |
| 6 | 李 萍 | 2,424.26 | 12.1213% |
| 7 | 得一投资公司 | 1,795.00 | 8.9750% |
| 8 | 坤元投资公司 | 1,212.12 | 6.0606% |
| 9 | 银利伟世公司 | 606.06 | 3.0303% |
| 10 | 林 兴 | 151.52 | 0.7576% |
| 11 | 谢漱泉 | 136.36 | 0.6818% |
| 12 | 李 宁 | 121.20 | 0.6060% |
| 13 | 孙志刚 | 106.06 | 0.5303% |
| 14 | 王汉华 | 90.92 | 0.4546% |
141
| 15 | 杨志瑛 | 67.50 | 0.3375% |
|---|---|---|---|
| 16 | 张金伯 | 67.50 | 0.3375% |
| 17 | 李 莉 | 67.50 | 0.3375% |
| 18 | 冯启明 | 67.50 | 0.3375% |
| 19 | 周文美 | 60.60 | 0.3030% |
| 20 | 黄菊英 | 54.00 | 0.2700% |
| 21 | 王元媛 | 40.50 | 0.2025% |
| 22 | 何 军 | 30.30 | 0.1515% |
| 23 | 张 苏 | 30.30 | 0.1515% |
| 24 | 融客投资公司 | 30.30 | 0.1515% |
| 25 | 贺国平 | 27.00 | 0.1350% |
| 26 | 陈 凝 | 13.50 | 0.0675% |
| 合 计 | 20,000.00 | 100.0000% |
12、2011 年 9 月,德勤股份第一次股份转让
2011 年 9 月 26 日,德勤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通过了 如下决议:
同意浙江坤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 12,121,200 份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 本的 6.0606%的股份,以人民币 1 亿元的价格转让给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 宏、魏建松,并由以上 5 人平均受让上述股份(即 2,424,240 股/人)并分别支付给浙 江坤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同意王元媛将其拥有的 405,000 份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2025%,以人民 币 334.13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并由以上 5 人平均受让上述股份(即 81,000 股/人)并分别支付给王元媛。
同意张金伯将其拥有的 675,000 元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3375%,以人民 币 556.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并由以上 5 人平均受让上述股份(即 135,000 股/人)并分别支付给张金伯。
同意冯启明将其拥有的 675,000 元的股份,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0.3375%,以人民 币 556.88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并由以上 5 人平均受让上述股份(即 135,000 股/人)并分别支付给冯启明。
142
此次股份转让价格为 8.25 元/股,转让价格在参考 2011 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每股收益 1.2 元的基础上,并综合考虑原投资者的投资回报率由转让双方协商确定。
2011 年 12 月 9 日在舟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后的股权 结构如下:
| 序号 | 股 东 | 持股数(万股) | 持股比例 |
|---|---|---|---|
| 1 | 任马力 | 2,837.524 | 14.1877% |
| 2 | 武华强 | 2,837.524 | 14.1876% |
| 3 | 武国富 | 2,837.524 | 14.1876% |
| 4 | 武国宏 | 2,837.524 | 14.1876% |
| 5 | 魏建松 | 2,837.524 | 14.1876% |
| 6 | 李萍 | 2,424.26 | 12.1213% |
| 7 | 得一投资公司 | 1,795.00 | 8.9750% |
| 8 | 银利伟世公司 | 606.06 | 3.0303% |
| 9 | 林兴 | 151.52 | 0.7576% |
| 10 | 谢漱泉 | 136.36 | 0.6818% |
| 11 | 李宁 | 121.20 | 0.6060% |
| 12 | 孙志刚 | 106.06 | 0.5303% |
| 13 | 王汉华 | 90.92 | 0.4546% |
| 14 | 杨志瑛 | 67.50 | 0.3375% |
| 15 | 李莉 | 67.50 | 0.3375% |
| 16 | 周文美 | 60.60 | 0.3030% |
| 17 | 黄菊英 | 54.00 | 0.2700% |
| 18 | 何军 | 30.30 | 0.1515% |
| 19 | 张苏 | 30.30 | 0.1515% |
| 20 | 融客投资公司 | 30.30 | 0.1515% |
| 21 | 贺国平 | 27.00 | 0.1350% |
| 22 | 陈凝 | 13.50 | 0.0675% |
| 合 计 | 20,000.00 | 100.0000% |
13、2011 年 12 月,德勤股份第一次增资
2011 年 12 月 9 日,德勤股份召开 201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全体股东通过了 如下决议:
143
德勤股份本次增加股本 3,6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共新增注册资本 3,600 万元, 由新增股东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嘉 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认缴 3500 万股;由老股东舟山 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认缴 100 万股。于 2011 年 12 月 23 日前缴足,股东为本次增 资支付的认购价款中,3,600 万元计入公司新增注册资本,剩余价款计入公司资本公 积。新增股东以及新增股份数、及占总股本比例如下:
| 本次投资金额 (万元) |
本次新增股份数 (万股) |
|||
|---|---|---|---|---|
| 序号 | 股 东 | 占总股本比例 | ||
| 1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1,530.00 | 1,000.0000 | 4.2373% |
| 2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合伙) |
6,918.00 | 600.0000 | 2.5424% |
| 3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612.00 | 400.0000 | 1.6949% |
| 4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4,000.00 | 346.9211 | 1.4700% |
| 5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 (有限合伙) |
3,459.00 | 300.0000 | 1.2712% |
| 6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3,000.00 | 260.1908 | 1.1025% |
| 7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3,000.00 | 260.1908 | 1.1025% |
| 8 |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
2,306.00 | 200.0000 | 0.8475% |
| 9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30.00 | 132.6973 | 0.5623% |
| 10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53.00 | 100.0000 | 0.4237% |
| 合计 | 41,508.00 | 3,600.0000 | 15.2543% |
本次增资价格为 11.53 元/股,增资价格综合考虑了下列因素的基础上由新老股东 协商确定:(1)2011 年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每股收益 1.2 元;(2)投资者基于对 德勤股份管理团队的信任及看好德勤股份未来发展。
增资后德勤股份股本总额为 23,600 万股,注册资本为 23,600 万元。2011 年 12 月 22 日,天健会计师出具了“天健验(2011)541 号”《验资报告》,股东均以货币出资 且全部到位。增资后股东及所持股份数、占总股本比例如下:
序号 股东 持股数(万股) 持股比例
144
| 1 | 任马力 | 2,837.5240 | 12.0234% |
|---|---|---|---|
| 2 | 武华强 | 2,837.5240 | 12.0234% |
| 3 | 武国富 | 2,837.5240 | 12.0234% |
| 4 | 武国宏 | 2,837.5240 | 12.0234% |
| 5 | 魏建松 | 2,837.5240 | 12.0234% |
| 6 | 李萍 | 2,424.2600 | 10.2723% |
| 7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895.0000 | 8.0297% |
| 8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1,000.0000 | 4.2373% |
| 9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06.0600 | 2.5680% |
| 10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600.0000 | 2.5424% |
| 11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400.0000 | 1.6949% |
| 12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46.9211 | 1.4700% |
| 13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300.0000 | 1.2712% |
| 14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1908 | 1.1025% |
| 15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60.1908 | 1.1025% |
| 16 |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0.0000 | 0.8475% |
| 17 | 林兴 | 151.5200 | 0.6420% |
| 18 | 谢漱泉 | 136.3600 | 0.5778% |
| 19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32.6973 | 0.5623% |
| 20 | 李宁 | 121.2000 | 0.5136% |
| 21 | 孙志刚 | 106.0600 | 0.4494% |
| 22 | 王汉华 | 90.9200 | 0.3852% |
| 23 | 杨志瑛 | 67.5000 | 0.2860% |
| 24 | 李莉 | 67.5000 | 0.2860% |
| 25 | 周文美 | 60.6000 | 0.2568% |
| 25 | 黄菊英 | 54.0000 | 0.2288% |
| 27 | 何军 | 30.3000 | 0.1284% |
| 28 | 张苏 | 30.3000 | 0.1284% |
| 29 |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0.3000 | 0.1284% |
| 30 | 贺国平 | 27.0000 | 0.1144% |
| 31 | 陈凝 | 13.5000 | 0.0572% |
| 合计 | 23,600.0000 | 100.0000% |
(三)产权结构及股权控制关系
14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勤股份产权控制关系如下:
==> picture [528 x 415]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
苏 广 成 基 磐
有 舟山得 有 光大金 管理 上海银 业 州国发 投资 北京博 合伙企 杭州德 投资中 上海嘉 限合伙企 州德同 伙企业 都德同 金合伙 霖盛泰 中心 宁波北 有 上海融 林兴等
限 一 限 控 有 利 有 智 有 瑞 业 同 心 信 业 凯 银 企 天 有 远 限 客 李
限 富 得 有 科 业
公 投 公 创 限 伟 合 创 限 盛 有 创 有 佳 60.1170% 有 创 限 创 津 限 创 公 投 萍 名
司 资 司 业 公 世 伙 业 公 德 限 业 限 禾 限 业 合 业 有 股 合 业 司 资 自
咨 投 司 投 投 司 创 合 投 合 创 合 投 伙 投 限 权 伙 投 管 然
询 资 资 资 业 伙 资 伙 业 伙 资 资 合伙 投 资 理 人
企 有 合 资
8.0297% 4.2373% 2.5680% 2.5424% 1.6949% 1.4700% 1.2712% 1.1025% 1.1025% 0.8475% 0.5623% 0.1284% 10.2723% 4.0540%
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90% 100% 90% 90% 90% 100% 100% 100%
舟 舟 舟 浙 浙 舟 宁 同
山 山 山 江 江 山 波 德
市 市 市 德 德 昱 德 国
德 德 德 勤 勤 际
勤 勤 船 船 晖 新 货
船 10% 运 10% 勤 10% 舶 舶 物 海 运
员 输 物
修 建 流 运 代
管 发 流
理 造 理
理 展 有 有
有
有限 有限 限 有限 有限 限 限 香港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公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司 有
限
10%
公
司
100% 45% 55%
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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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nd of picture text -----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和魏建松为德勤股份的共同实际控制人,分别 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合计持有德勤股份 60.117%的股份。武华强、武国富 与武国宏系堂兄弟关系,任马力与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系表兄弟关系,魏建松系 任马力表姐夫、又系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堂姐夫。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及魏建松于 2004 年 3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经 营协议》,约定各股东在德勤股份任何事项的决策意见上保持一致,如有不同意见, 各股东应当事先进行沟通,以协议各方中占表决权多数股东的意见作为共同的意见, 并共同享有股东权利、共同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
146
截至到本报告书签署日,德勤股份的现行章程明确规定如下: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一致同意在行使股东权利(包括但 不限于股东大会提案权、股东大会表决权等权利)时,统一按照一致行动的原则行使 相应权利,始终保持一致行动。如上述各方对提案及表决有不同意见时,上述各方中 占表决权多数股东的意见作为一致行动的意见”。
德勤股份其他股东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的基本情况详见本报告书“第三节 交 易对方基本情况\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之交易对方\(一) 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四)下属子公司基本情况
1、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西码头 A 房 32 号楼 104 室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5,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23353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3 年 6 月 30 日止);水路运输的船舶代理与货物运输代理(《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有效期至 2014 年 2 月 14 日止);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配载、仓储理货)(《道 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5 年 2 月 15 日止);船舶设备销售;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
经营期限:2001 年 8 月 24 日至 2018 年 8 月 23 日
147
(2)历史沿革
①2001 年,华明船务设立
2001 年 7 月,韩明珠、钱高定、钱高华、朱振华、胡越青投资成立舟山市华明船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明船务”),注册资本 86 万元。
2001 年 8 月 2 日,舟山方舟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验 字(2001)43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华明船务注册资本 86 万元,其中韩 明珠出资 18.4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21.40%;钱高定、钱高华、朱振华、胡越青各出 资 16.9 万元,各占注册资本的 19.65%。
②2002 年股权变更
2002 年 6 月 1 日,华明船务召开股东会,同意钱高定、钱高华、胡越青将所持有 的公司 50.7%的股权转让给朱振华、赵亚珠,并于 2002 年 6 月 1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于 2002 年 9 月 10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③2004 年第一次股权变更
2004 年 6 月 28 日,华明船务召开股东会,同意将韩明珠出资 35.1 万元,占股份 的 40.8%转让给任马力,朱振华出资 34 万元,占股份的 39.5%转让给魏建生,赵亚珠 出资 16.9 万元,占股份的 19.7%转让给武国富,于 2004 年 6 月 28 日签署股权转让协 议。2004 年 7 月 6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法人代表变更为任马力。
④2004 年第二次股权变更
2004 年 8 月 29 日,华明船务召开股东会,同意任马力将出资 35.1 万元(占股份 40.8%),武国富出资 16.9 万元(占股份 19.7%),魏建生出资 25.37 万元(占股份 29.5%) 转让给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并于 2004 年 8 月 29 日召开新一届股东会,同意 将原“舟山市华明船务有限公司”变更为“舟山市德勤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⑤2004 年第三次股权变更及第一次增资
2004 年 10 月 18 日,德勤物流召开股东会,同意魏建松将出资 8.6 万元(占股份 10%)转让给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并召开股东会决定将德勤物流注册资本 由原来的 86 万元增加到 1,000 万元。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 2004 年 10 月 21 日的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昌会验字(2004)第 146 号”《验资报告》。根
148
据审验结果,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出资 914 万元,其中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 限公司新增 822.6 万元,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新增 91.4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 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000 万元,于 2004 年 10 月 27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⑥2005 年第二次增资
2005 年 11 月 10 日,德勤物流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00 万元 增加到 5,500 万元。2005 年 11 月 10 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舟昌会验字 (2005)第 142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截至 2005 年 11 月 9 日,公司已收 到新增注册资本 4,500 万元,其中以货币资金出资 450 万元,以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 本 4,050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于 2005 年 11 月 23 日完成工商登记变更。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38,481.89 万元,净 资产 16,612.54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79,031.79 万元,净利润 11,806.74 万元。
2、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干览镇西码头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1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12460
经营范围: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运输。(《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止)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润滑油、燃料油(不含危险品)、电 脑配件、办公用品批发、零售。
经营期限:1997 年 9 月 8 日至 2013 年 7 月 2 日
149
(2)历史沿革
- ①1997 年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设立
1997 年 8 月 12 日,金平和李立新向舟山市工商局提交了申请报告,申请投资成 立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舟山市工商行政 管理局定海分局于 1997 年 9 月 8 日向公司核发了“14875019-0”号《企业法人营业执 照》,核准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成立。
1997 年 8 月 15 日,舟山市第二审计师事务所对拟设立的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 限公司截至 1997 年 8 月 15 日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公司 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 万元,其中股东金平出资 5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55%;股 东李立新出资 45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45%。
②1998 年股权变更
1998 年 3 月 1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原股东金平、 李立新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转让给王高平、王高峰和孙贤明。当日,金平、李立新与 王高平、王高峰、孙贤明三人签署了《股份转让书》,金平将其持有公司 55%的股份 转让给王高平;李立新将其持有的公司 25%的股份转让给王高平,10%的股份转让给 王高峰,剩余 10%的股份转让给孙贤明。
③2000 年股权变更
2000 年 9 月 10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孙贤明将 其持有的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股东王高平。同日,孙贤明与王高平签署了《股权转 让协议》。股权转让完成后,股东王高平和王高峰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分别为 90%和 10%。
④2001 年第一次增资及股权变更
2001 年 9 月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将注册资本由原来 100 万元增至 300 万元。股东王高平出资 27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股东王高峰 出资 3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2001 年 9 月 25 日,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01 年 9 月 25 日的出资 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舟安会师验字(2001)第 226 号”《验资报告》。股东王
150
高平新增出资 180 万元,股东王高峰新增出资 20 万元。增资后,公司注册资本 300 万元,股东持股比例不变。
2001 年 12 月 20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股东王高 平将其持有公司 25%(人民币 75 万元)的股份转让给舟山市利达海运有限公司。同 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⑤2002 年股权变更
2002 年 6 月 19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舟山市普 陀利达海运有限公司(原名:舟山市利达海运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舟山市远东商务 运输有限公司 25%的股份转让给股东王高平。同日,双方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 股份转让完毕后,股东王高平和王高峰的持股比例分别为 90%和 10%。
⑥2004 年股权变更及名称变更
2004 年 5 月 25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王高平将 其持有公司 90%的股份转让给任马力,王高峰将其持有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魏建 生。同日,王高平与任马力、王高峰与魏建生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2004 年 8 月 18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任马力将 其持有公司 20%的股份(60 万元)转让给魏建生,并将其持有公司 70%的股份(210 万元)转让给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身)。次日,任 马力与魏建生、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书》。
2004 年 8 月 20 日,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将公司名 称由原来的“舟山市远东商务运输有限公司”变更为“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⑦2005 年第二次增资及股权变更
2005 年 11 月 10 日,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公司将注 册资本由原来的 300 万元增加至 1,100 万元。其中,股东德勤集团(原名:浙江德勤 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99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股东魏建松出资 110 万元, 占注册资本的 10%。同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05 年 11 月 9 日的出 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舟昌会验字(2005)第 141 号”《验资报告》。
⑧2008 年股权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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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年 2 月 20 日,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召开股东会议,同意魏建松将 其持有公司 10%的股份转让给股东德勤集团。同日,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转让完毕后,德勤集团持有公司 100%的股权。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23,300.65 万元, 净资产 7,095.07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36,607.96 万元,净利润 5,755.32 万元。
3、舟山市德勤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市德勤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 号 1201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27767
经营范围:船员档案管理;航海技术咨询;代理申办船员证书,船员考证信息咨
询。
经营期限:2005 年 7 月 27 日至 2020 年 7 月 26 日
(2)历史沿革
2005 年 7 月 27 日,德勤集团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共同投资 设立了舟山市德勤船员管理有限公司。其中,德勤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90 万元,占注 册资本的 90%;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1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2005 年 6 月 22 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05 年 6 月 22 日的出资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舟昌会验字(2005)第 083 号”《验资报告》。
(3)主要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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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舟山市德勤船员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02.42 万元, 净资产 97.60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44.45 万元,净利润-2.21 万元。
4、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 号 1101(1108 室)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27759
经营范围:船舶建造。(限分公司经营)
经营期限:200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2)历史沿革
2004 年 11 月,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和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投资成立 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
2004 年 11 月 2 日,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 安会师验字(2004)第 294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 公司注册资本 500 万元,其中股东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 资本的 90%;股东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668.83 万元,净 资产 660.38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25 万元。
5、浙江德勤船舶修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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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浙江德勤船舶修理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西段)189 号 1001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27775
经营范围:船舶修理;为船舶修造企业提供劳务。
经营期限:2004 年 1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1 月 3 日
(2)历史沿革
2004 年 11 月,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和 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了浙江德勤船舶修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500 万元。其中浙江德勤船务发展有限公司出资 4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90%;舟山 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出资 50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2004 年 11 月 2 日,舟山安达 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截至 2004 年 11 月 2 日的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舟安 会师验字(2004)第 295 号”《验资报告》。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728.94 万元,净 资产 718.62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4.79 万元,净利润 10.31 万元。
6、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龙潭街 71 号
法定代表人:武华强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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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0000009203
经营范围:货运:普通货运;站场:货运站(场)经营(货运代理)(《道路运输 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4 年 7 月 23 日止);水路运输船舶代理与货物代理业务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2013 年 6 月 9 日止)。
经营期限:2010 年 6 月 22 日至 2020 年 6 月 21 日
(2)历史沿革
2010 年 5 月,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成立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
2010 年 5 月 21 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 昌会验字(2010)第 98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注 册资本 200 万元,由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出资,占注册资本的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1,300.75 万元,净资 产 1,308.43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20,150.17 万元,净利润 1,499.85 万元。
- 7、同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同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住 所:香港上环皇后大道中 183 号中远大厦 4112 室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港币 10,000 元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2)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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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原名“德勤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 司”)由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9 月于香港设立。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同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9.76 万元,净资产 4.52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1,008.11 万元,净利润-0.78 万元。
8、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青龙村(卫民礼堂内)
法定代表人:武华强
注册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1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2000026926
经营范围:物流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智能化安装施工;档案 整理和数字化加工服务;电脑及耗材销售;电子产品制造、销售。
经营期限:2008 年 10 月 8 日至 2028 年 10 月 7 日
(2)历史沿革
① 2008 年公司设立
2008 年 9 月,陈亚琴、夏海兵和舟山市定海区干览镇青龙村村民委员会向舟山市 工商局提交了申请报告,申请投资成立舟山市定海鑫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鑫青包装”),注册资本 10 万元。
2008 年 10 月 6 日,舟山安达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 安会师验字(2008)第 336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鑫青包装注册资本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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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元,其中股东定海区干览镇青龙村村民委员会出资 8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80%;股 东陈亚琴出资 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股东夏海兵出资 1 万元,占注册资本的 10%。
② 2010 年股权变更
2010 年 12 月,鑫青包装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定海区干览镇青龙村村民委员会 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45%的股权转让给鲍志平;同意股东定海区干览镇青龙村 村民委员会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25%的股权转让给鲍燕波;同意股东定海区干 览镇青龙村村民委员会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10%的股权转让给鲍岳平。
③ 2011 年增资
2011 年 2 月,鑫青包装召开股东会,决定将注册资本由原来的 10 万元增加到 100 万元。岱山海博会计师事务所对截至到 2011 年 2 月 22 日止的实收资本进行审验,并 出具了“岱海会验(2011)21 号”《验资报告》,鑫青包装新增注册资本以货币资金出 资 90 万元,其中鲍志平新增 40.5 万元,鲍燕波新增 22.5 万元,夏海兵新增 9 万元, 陈亚琴新增 9 万元,鲍岳平新增 9 万元,变更后的累计注册资本实收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
④ 2012 年股权变更及名称变更
2012 年 2 月,鑫青包装召开股东会,同意鲍志平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45% 的股权转让给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同意鲍燕波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25% 的股权转让给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同意夏海兵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10%的 股权转让给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同意陈亚琴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10%的股 权转让给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同意鲍岳平将其拥有的占公司注册资本 10%的股权 转让给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新一届股东于 2012 年 2 月召开股东会,同意将“舟 山市定海鑫青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变更为“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47.36 万 元,净资产 54.48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23.64 万元。
9、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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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
住 所:宁波大榭开发区海光楼 202-2 室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5,0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216000014934
经营范围:国际海上货运代理(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 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营期限:2012 年 9 月 18 日至 2062 年 9 月 17 日
(2)历史沿革
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由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出资设立,注册 资本 5,000 万元。2012 年 9 月 18 日,宁波容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实收资本进 行审验,并出具了“甬容会验【2012】30264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宁波 德新海运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5,000 万元,由德勤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货币出资 5,000 万元,持股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58,255.95 万元,净资 产 3,866.16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3.00 万元,净利润-1,133.84 万元。
10、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住 所: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台门人民南路 34 号(A-01)
法定代表人:任马力
注册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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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200 万元人民币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330908000005981
经营范围:舟山口岸从事国际船舶代理业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国际货物运 输代理,以服务外包方式从事船舶修造,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纺织品、 一般劳保用品、日用品、建材、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易制毒化学物质)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不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限制和许可经营的项目。)
经营期限:2012 年 11 月 21 日至 2032 年 11 月 20 日
(2)历史沿革
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由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11 月出 资设立,注册资本 200 万元。2012 年 11 月 20 日,舟山昌海会计师事务所对实收资本 进行审验,并出具了“舟昌会验资(2012)第 239 号”《验资报告》,根据审验结果, 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 万元,由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以 货币出资 200 万元,持股 100%。
(3)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资产总额 191.27 万元,净资产 190.90 万元,2012 年度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9.10 万元。
(五)最近三年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德勤股份主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主要运输煤炭、钢材及矿砂等干散货。 近几年德勤股份积极发挥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服务优势,以自有运力和长期协议客户为 基础稳定经营,不断发展新客户,客户规模和类型多样化,运输总量逐年增加。2009 年、2010 年、2011 年、2012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94,077.79 万元、128,904.71 万元、 183,585.45 万元、229,680.96 万元,2009 年至 2012 年年平均增长率达 48%。
德勤股份是中国运价指数编制委员会委员、舟山航运协会二届理事会会员单位, 连续多年被评为舟山市十强航运企业和优强航运企业,先后获得交通运输浙江服务名 牌、水上货物运输服务舟山服务名牌、舟山市优秀航运企业、舟山市著名商标、浙江 省服务业重点企业、浙江省著名商标、全国先进物流企业等荣誉。根据交通运输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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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中国航运发展报告》统计显示,2011 年中国航运企业国内沿海运力排名中, 公司总运力(包括自有运力和租赁运力)规模全国排名第四。
(六)最近两年经审计的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3]18 号《审计报告》,德勤股份最近两年的合 并财务报告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 项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 资产总额 | 407,212.13 | 353,824.08 |
| 负债总额 | 229,313.05 | 194,206.49 |
| 净资产 | 177,899.08 | 159,617.59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177,899.08 | 159,617.59 |
| 资产负债率 | 56.31% | 54.89% |
| 项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 营业收入 | 229,680.96 | 183,585.45 |
| 营业利润 | 20,442.38 | 32,045.49 |
| 利润总额 | 24,921.97 | 35,669.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 18,281.49 | 26,709.32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10.28% | 16.73% |
注:资产负债率=期末总负债/期末总资产;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期末归属于母公 司所有者权益。
(七)最近三年利润分配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最近三年未进行过利润分配。
(八)主要资产的权属状况、对外担保情况及主要负债情况
1、主要资产权属状况
(1)概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3]18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主要资产(合并口径)构成情况如下表所示:(单位:万元)
| 项 目 | 金 额 | 主要构成 |
|---|---|---|
| 货币资金 | 3,888.22 | |
| 应收票据 | 9,185.00 |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
160
| 应收账款 | 33,939.71 | 主要应收运输服务收入 |
|---|---|---|
| 预付款项 | 57,094.36 | 主要为预付租赁船舶费用和船舶购置款 |
| 其他应收款 | 927.72 | 主要为融资租赁保证金及其保证金 |
| 存货 | 1,997.56 | 主要为原材料、低值易耗品 |
| 固定资产 | 237,635.07 | 主要为船舶和房屋建筑物 |
| 在建工程 | 61,900.39 | 主要为在建船舶 |
| 无形资产 | 163.58 | 主要为土地使用权 |
| 商誉 | 32.88 | 主要为收购子公司股权在合并报表中形成的商誉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7.63 | 可抵扣时间性差异形成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
| 资产总计 | 407,212.13 |
(2)固定资产
德勤股份主要固定资产为干散货船舶及房屋建筑物。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 德勤股份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 269,286.71 万元,账面价值为 237,635.07 万元,具体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 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账面价值 |
|---|---|---|---|
| 船舶 | 266,500.35 | 31,026.04 | 235,474.31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27.66 | 204.26 | 1,923.40 |
| 其他运输工具 | 525.08 | 330.39 | 194.6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33.62 | 90.95 | 42.67 |
| 合 计 | 269,286.71 | 31,651.64 | 237,635.07 |
1)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拥有的船舶情况如下:
| 序号 | 名称 | 所有权证书号 | 证书取得日期 | 载重吨 | 所属企业 |
|---|---|---|---|---|---|
| 1 | 德勤1号 | 070303000271 | 2003-05-02 | 5,350 | 德勤股份 |
| 2 | 德勤3号 | 070305000574 | 2005-06-08 | 4,380 | 舟山市德勤物流 有限公司 |
| 3 | 德勤7号 | 070305000587 | 2005-06-13 | 4,200 | 舟山市德勤运输 发展有限公司 |
| 4 | 德勤8号 | 070304000222 | 2004-03-17 | 4,010 | 德勤股份 |
| 5 | 德勤15号 | 070305000648 | 2005-06-24 | 5,100 | 舟山市德勤物流 有限公司 |
| 6 | 德勤27号 | 070308000523 | 2008-09-28 | 13,029 | 德勤股份 |
| 7 | 德勤29号 | 070307000062 | 2007-01-30 | 8,518 | 德勤运输 |
| 8 | 德勤37号 | 070308000342 | 2008-06-28 | 14,736 | 舟山市德勤物流 |
161
| 有限公司 | |||||
|---|---|---|---|---|---|
| 9 | 德勤57号 | 070308000188 | 2008-03-17 | 12,140 | 德勤股份 |
| 10 | 德勤58号 | 070307000428 | 2007-09-13 | 10,005 | 舟山市德勤物流 有限公司 |
| 11 | 德勤66号 | 070309000211 | 2009-05-06 | 15,687 | 德勤股份 |
| 12 | 德勤67号 | 070308000629 | 2008-11-22 | 13,166 | 德勤股份 |
| 13 | 德勤68号 | 070308000571 | 2008-11-06 | 20,276 | 德勤股份 |
| 14 | 德勤76号 | 070309000516 | 2009-12-03 | 13,936 | 德勤股份 |
| 15 | 高淳号 | 070306000549 | 2006-08-14 | 15,000 | 德勤股份 |
| 16 | 德勤77号 | 070309000218 | 2009-05-16 | 16,077 | 德勤股份 |
| 17 | 德勤87号 | 070310000138 | 2010-03-28 | 26,626 | 德勤股份 |
| 18 | 德勤88号 | 070310000389 | 2010-09-01 | 26,843 | 德勤股份 |
| 19 | 德勤86号 | 070311000317 | 2011-06-13 | 31,046 | 德勤股份 |
| 20 | 德勤118号 | 070311000449 | 2011-09-08 | 49,020 | 德勤股份 |
| 21 | 德勤97号 | 070311000544 | 2011-11-11 | 35,691 | 德勤股份 |
| 22 | 德勤128号 | 070311000566 | 2011-11-21 | 48,922 | 德勤股份 |
| 23 | 德勤108号 | 070312000109 | 2012-2-28 | 49,120 | 德勤股份 |
| 24 | 德勤拖 | 070312000371 | 2012-08-21 | - | 德勤股份 |
| 25 | 德勤99号 | 070312000515 | 2012-12-06 | 35473 (注) |
德勤股份 |
| 合 计 | 478,351 |
注:德勤99 号载重吨位为《海上船舶检验证书簿》(编号:2012NB2069)中参考载货量数;此外,德勤98 号(载 重吨位约36,800 吨)所有权证书正在办理过程中。
2)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的在建工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工程名称 | 预算金额 | 账面价值 |
|---|---|---|
| 三门泰鑫3.68万吨船舶(一) | 20,000 | 18,336.22 |
| 三门泰鑫3.68万吨船舶(二) | 20,000 | 18,681.92 |
| 三门泰鑫4.70万吨船舶 | 24,000 | 24,617.00 |
| 新办公楼 | - | 265.26 |
| 合计 | 64,000 | 61,900.39 |
3)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拥有房屋所有权情况如下:
| 房屋产权证号 | 坐落位置 | 面积(㎡) | 权利人 |
|---|---|---|---|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18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号10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162
| 2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19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 号13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
| 3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20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 号9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 4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21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 号8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 5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22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 号11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 6 | 舟房权证定盐字第 18001823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街道兴舟大道 (西段)189号1201 |
754.95 | 德勤股份 |
(3)特许经营权证
德勤股份拥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水路运输特许经营权及水路运输服务特许经营 权,具体如下所示: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期限 | 到期时间 | 所属企业 |
|---|---|---|---|---|
| 水路运输许可证 | 交浙XK0356 | 5年 | 2013-06-30 | 德勤股份 |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 浙交水服(2007) 07-00006 |
3年 | 2015-10-24 | 德勤股份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浙交运管许可舟定字 330902005701 号 |
4年 | 2015-09-23 | 德勤股份 |
| 水路运输许可证 | 交浙XK0306 | 5年 | 2014-06-30 | 舟山市德勤运输发 展有限公司 |
| 水路运输许可证 | 交浙XK0437 | 5年 | 2013-06-30 | 舟山市德勤物流有 限公司 |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 舟定水服(11)07-5 | 3年 | 2014-02-14 | 舟山市德勤物流有 限公司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浙交运管许可舟定字 330902004710 号 |
4年 | 2015-02-15 | 舟山市德勤物流有 限公司 |
| 水路运输服务许可证 | 舟定水服(10)014号 | 3年 | 2013-06-09 | 舟山昱晖物流有限 公司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浙交运管许可舟定字 330902007196号 |
4年 | 2014-07-23 | 舟山昱晖物流有限 公司 |
(4)商标
德勤股份目前拥有 38 项“ ”商标,均为公司申请所得,其中 3815471 号商 标已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出于谨慎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德勤股份申请了与目前经营 范围及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余 37 项商标。其中“ ”商标,商标注册公告后,由于 德勤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提出异议,德勤集团尚未取得该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于 2012 年 7 月 24 日作出的(2012)商标异字第 43463 号《“德勤” 商标异议裁定书》,裁定异议人德勤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所提异议理由不成立,第 7373140 号商标予以核准注册。德勤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就前述裁定向商标评审委员
163
会申请复审,目前商标评审委员会相关复审正在进展过程中。
德勤股份目前在用的商标如下:
| 序 号 |
商标 注册号 |
商标 类别 |
|||
|---|---|---|---|---|---|
| 核定服务项目、核定使用商品 | 取得时间 | 到期时间 | |||
| 1 | 3815471 | 39 | 海上运输;船运货物;驳船运输;河运;船 只出租;船只运输;码头装卸;拖运;拖缆。 |
2006-08-14 | 2016-08-13 |
(5)土地使用权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及其子公司共拥有 7 处土地使用权,具体如
下:
| 序 号 |
土地使用权 证号 |
|||||
|---|---|---|---|---|---|---|
| 用途 | 坐落位置 | 面积(m2) | 使用权类型 | 终止日期 | ||
| 1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18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13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2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19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10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3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20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9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4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21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8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5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22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11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6 | 定国用 (2010)第 0300923 |
商务金融 | 舟山市定海区盐仓 街道兴舟大道(西 段)189 号1201 |
248.30 | 出让 | 2047-03-26 |
| 7 | 定国用 (2012)第 0400035号 |
工业用地 | 定海区干览镇青龙 社区青龙村 |
5335.00 | 出让 | 2060-09-18 |
2、对外担保情况
德勤股份在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和审议程序,并在实践中严格 遵守相关规定,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进行违规担保的 情形。(其中关联方为德勤股份提供的担保详见“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二、 关联交易\(二)德勤股份报告期主要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 为非关联方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164
| 担保借款 金额(万元) |
|||||
|---|---|---|---|---|---|
|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抵押物 | 抵押权人 | 借款到期日 | |
| 德勤股份 | 华中国际租赁 有限公司 |
德勤87号船舶 | 中行深圳市 分行 |
10,000 | 2015.01.11 |
2009 年 12 月 22 日,德勤股份与华中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签订船舶股份转让合同和 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就德勤 87 号船舶 79%所有权份额进行售后回租交易。德勤股份 以德勤 87 号船舶作抵押,为华中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履行前述交易向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深圳市分行申请的专项贷款人民币 10,000 万元提供担保,并分别于 2010 年 4 月 7 日办妥德勤 87 号船舶的抵押登记手续。
3、主要负债情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的负债总额 229,313.05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项目 | 金额 | 占比 | 主要构成 |
|---|---|---|---|
| 短期借款 | 59,500.00 | 25.95% | 主要为短期银行借款 |
| 应付票据 | 3,000.00 | 1.31% | 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
| 应付账款 | 13,298.65 | 5.80% | 主要为应付经营中的油料款、船舶租赁 费、修理费等费用 |
| 预收款项 | 343.76 | 0.15% | 主要为预收的运输业务货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4.58 | 0.39% | 主要应付职工工资等薪酬 |
| 应交税费 | 1,647.56 | 0.72% | 主要为经营过程中应缴的税费 |
| 应付利息 | 471.86 | 0.21% | 主要为应支付的借款利息 |
| 其他应付款 | 2,018.81 | 0.88% | 主要为应付暂收款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
45,424.21 | 19.81% | 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长期应 付款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9 | 0.004% | 主要为房屋租赁费用和物业费 |
| 长期借款 | 98,674.61 | 43.03% | 主要为银行长期借款 |
| 长期应付款 | 4,038.49 | 1.76% | 主要为应付华中国际租赁有限公司售后 回租交易款项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0.43 | 0.0002% | 主要为营改增税控机补贴 |
| 负债合计 | 229,313.05 | 100.00% |
(九)德勤股份最近三年资产评估、交易、增资或改制情况
德勤股份最近三年未进行资产评估。德勤股份最近三年增资及股权转让情况请参 见本节“第四节\二、拟置入资产基本情况\(二)历史沿革”部分。
165
(十)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
1、评估概述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 估原则,确定收益现值法和市场法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评估,最终采用市场法评估结果 作为本次交易标的最终评估结论。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 估报告》,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 100%股权评估 价值为 366,800 万元,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 158,371.35 万元,增 值 208,428.65 万元,增值率 131.61%;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 的所有者权益 177,899.08 万元,增值 188,900.92 万元,增值率 106.18%。
2、评估方法及其合理性分析
(1)评估方法的选择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 场法和收益法。
由于目前的资本市场充分发展,较为活跃,且资本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与评估 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企业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 相关资料,并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及有效性,故本次评估适 用市场法评估。
德勤股份业务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经营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 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 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
结合本次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 场法对委托评估的德勤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评估结论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 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其中一个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2)收益法评估方法与评估过程
1)收益法的应用前提
166
-
① 投资者在投资某个企业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企业(或与该企业相当且具
-
有同等风险程度的同类企业)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
-
② 能够对企业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
-
③ 能够对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2)收益法的模型
结合本次评估目的和评估对象,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确定企业自由现金 流价值,并分析公司溢余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的价值,确定公司的整体价值,并扣除 公司的付息债务确定公司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计算公式为:
-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 付息债务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本次评估采用分段法对企业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企业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 期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的收益。计算公式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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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n——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
CFFt ——第 t 年的企业现金流
r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t ——明确的收益预测年限中的第 t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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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icture [156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3)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即收益期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 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 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企业状况及业务特征等, 取 5 年(即至 2017 年末)作为预测期分割点。
-
4)收益法的评估过程
-
① 收益额—企业现金流的确定
167
本次评估预期收益采用企业自由现金流,计算公式为: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往来款等的收回和支付
息前税后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管理费用-营业费用 -财务费用(不含利息支出)-资产减值损失+补贴收入、公允价值变动损益+营业 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
本次评估对于德勤股份的收益采用合并报表的口径进行预测,即对被评估单位及 下属子公司的收入、成本、税金、费用、营运资金、往来款和借款等按合并抵消后的 金额进行预测。
② 收益期与预测期的确定
本次评估假设公司的存续期间为永续期,即收益期为永续期。采用分段法对公司 的收益进行预测,即将公司未来收益分为明确的预测期间的收益和明确的预测期之后 的收益,其中对于明确的预测期的确定综合考虑了行业特性、企业状况及业务特征等。
③ 折现率的确定
I、折现率计算模型
在企业价值评估中,评估值对应的是企业所有者的权益价值和债权人的权益价 值,对应的折现率是企业资本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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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WACC——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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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d——债务资本成本;
T——所得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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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资本成本 K d 采用现时的平均利率水平,权数根据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并参 照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债务构成确定。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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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
其中: K e —权益资本成本
R f —目前的无风险报酬率
Rm —市场收益率 —
系统风险系数
MRP —市场风险溢价
Rs —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II、模型中有关参数的计算过程
i、无风险报酬率 R f 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截至评估基准日,我们发现国债市场上长期 (超过 10 年)国债的交易情况如下:
| 国债名称 | 代码 | 年利率% | 期限 | 剩余期限 | 到期收益率 |
|---|---|---|---|---|---|
| 国债1014 | 101014 | 4.03 | 50 | 47.43 | 4.03% |
| 国债0303 | 10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07 国债13 | 10713 | 4.52 | 20 | 14.63 | 4.52% |
| 07 国债06 | 10706 | 4.27 | 30 | 24.39 | 4.27% |
| 06 国债(9) | 10609 | 3.7 | 20 | 13.49 | 3.70% |
| 05 国债(4) | 10504 | 4.11 | 20 | 12.38 | 3.73% |
| 03 国债(3) | 1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算术平均 | 3.95% |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本次评估用评估基准日中长期国债的到期收 益率作为无风险利率 R f 。无风险收益 R f 为 3.95%。
ii、系统风险系数 Beta( )
通过“万得资讯情报终端”查询沿海及内河运输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近 24 个月含 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后,通过公式 βu =β1 1+ 1-T D E [ (][公式中,][T][ 为税率,][β][l][为] 含财务杠杆的 Beta 系数, β u 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的 Beta 系数,D÷E 为类比公司资 本结构)对各项 Beta 调整为剔除财务杠杆因素后的 Beta 系数,然后通过公式 ' β =βl u× 1+ 1-T D E [,计算被评估企业带目标财务杠杆系数的][Beta][ 系数。]
公司企业所得税为 25%,目标资本结构 D/E 根据行业水平取为 78.84%。 计算得到 Beta 系数为 1.0561。
169
iii、计算市场收益率及市场风险溢价 ERP
a.衡量股市 ERP 指数的选取:估算股票市场的投资回报率首先需要确定一个衡量 股市波动变化的指数,中国目前沪、深两市有许多指数,评估人员选用沪深 300 指数 为 A 股市场投资收益的指标。
b.指数年期的选择:本次对具体指数的时间区间选择为 2003 年到 2012 年。
- c.指数成分股及其数据采集:
由于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是每年发生变化的,因此评估人员采用每年年末时沪 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对于沪深 300 指数没有推出之前的 2003 年,评估人员采用外 推的方式推算其相关数据,即采用 2004 年年末沪深 300 指数的成分股外推到上述年 份,亦即假定 2003 年的成分股与 2004 年年末一样。
为简化本次测算过程,评估人员借助 Wind 资讯的数据系统选择每年末成分股的 各年末交易收盘价作为基础数据进行测算。由于成分股收益中应该包括每年分红、派 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因此评估人员选用的成分股年末收盘价是包含了每年分红、 派息和送股等产生的收益的复权年末收盘价格,以全面反映各成分股各年的收益状 况。
d.年收益率的计算采用算术平均值和几何平均值两种方法:
a)算术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每年收益率为 Ri,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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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式中:Ri 为第 i 年收益率
==> picture [241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26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设第 1 年到第 n 年的算术平均收益率为 Ai,则:
==> picture [142 x 4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70
上式中:Ai 为第 1 年到第 n 年收益率的算术平均值,n=1,2,3, ……
==> picture [97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几何平均值计算方法:
设第 1 年到第 i 年的几何平均收益率为 Ci,则:
==> picture [194 x 3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式中:Pi 为第 i 年年末收盘价(后复权价)
e.计算期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的估算:为估算每年的 ERP,需要估算计算 期内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本次评估人员采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作为无风险收 益率。样本的选择标准是每年年末距国债到期日的剩余年限超过 10 年的国债,最后 以选取的全部国债的到期收益率的平均值作为每年年末的无风险收益率 Rfi。
f.估算结论:
经上述计算分析,得到沪深 300 成分股的各年算术平均及几何平均收益率,以全 部成分股的算术或几何平均收益率的加权平均数作为各年股市收益率,再与各年无风 险收益率比较,得到股票市场各年的 ERP。估算公式如下:
a)算术平均值法:
==> picture [202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b)几何平均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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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估算结果:
按上述两种方式的估算结果如下:
| 算术平均收 益率 |
几何平均收 益率 |
无风险收益 率Rf |
ERP(算术平 均收益率-Rf) |
ERP(几何平 均收益率-Rf) |
||
|---|---|---|---|---|---|---|
| 序号 | 年份 | |||||
| 1 | 2003 | 11.40% | 5.69% | 3.77% | 7.63% | 1.92% |
| 2 | 2004 | 7.49% | 1.95% | 4.98% | 2.51% | -3.03% |
| 3 | 2005 | 7.74% | 3.25% | 3.56% | 4.18% | -0.31% |
| 4 | 2006 | 36.68% | 22.54% | 3.55% | 33.13% | 18.99% |
| 5 | 2007 | 55.92% | 37.39% | 4.30% | 51.62% | 33.09% |
| 6 | 2008 | 27.76% | 0.57% | 3.80% | 23.96% | -3.23% |
| 7 | 2009 | 45.41% | 16.89% | 4.09% | 41.32% | 12.80% |
171
| 8 | 2010 | 41.43% | 15.10% | 4.25% | 37.18% | 10.85% |
|---|---|---|---|---|---|---|
| 9 | 2011 | 35.80% | 10.60% | 3.98% | 31.82% | 6.62% |
| 10 | 2012 | 36.13% | 12.03% | 3.95% | 32.18% | 8.08% |
| 平均值 | 30.58% | 12.60% | 4.02% | 26.55% | 8.58% |
由于几何平均收益率能更好地反映股市收益率的长期趋势,故采用几何平均收益 率 Ci 估算的 ERP 的算术平均值 8.58%作为目前国内股市的风险收益率,即市场风险 溢价为 8.58%。
D. Rs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详见市场法评估技术说明中的相关内容。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为 1.45%。
III、加权平均成本的计算
i、权益资本成本 K e 的计算 Ke R f MRP Rs Rc =3.95%+1.0561×8.58%+1.45% =14.47%
ii、债务资本成本 K d 计算
债务资本成本 K d 采用基准日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 6%。
iii、加权资本成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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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评估值测算过程与结果
I、企业自由现金流量的计算
企业自由现金流=息前税后利润+折旧及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加额+ 往来款等的收回和支付
II、根据预测情况,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评估值计算如下:
172
==> picture [185 x 29]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式中:P——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评估值
==> picture [65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Rt——第 t 年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6——第 6 年开始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III、预测期内折现系数的计算
折现系数=1/(1+r)[ t ]
永续期折现系数的计算
折现系数=1/r
IV、连续价值现值的计算(折现期为 4.50 年)
[P] n[=R][6][/r/(1+r)][4.5 ]
式中:R6——第 6 年(永续期)的现金流。
经营性资产价值预测表
单位:元
| 项目/年度 | 2013 年 | 2014 年 | 2015 年 | 2016 年 | 2017 年 | 永续期 |
|---|---|---|---|---|---|---|
|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 211,649,633 | 583,385,021 | 588,352,058 | 615,095,162 | 565,688,386 | 573,524,695 |
| 折现率 | 10.08% | 10.08% | 10.08% | 10.08% | 10.08% | 10.08% |
| 折现期 | 0.50 | 1.50 | 2.50 | 3.50 | 4.50 | 4.50 |
| 折现系数 | 0.9531 | 0.8658 | 0.7866 | 0.7145 | 0.6491 | 6.4395 |
| 折现额 | 201,723,265 | 505,094,751 | 462,797,729 | 439,485,493 | 367,188,331 | 3,693,212,273 |
| 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 | 5,669,501,842 |
-
⑤ 溢余资产、非营运资产价值的确定
-
I、德勤股份子公司舟山市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及其土地使用权未在
-
收益预测中考虑,作为非经营性资产,按现行市场价值确认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
非经营性资产价值为 4,339,583 元。
-
II、德勤股份基准日不存在溢余资产。
-
⑥ 收益法的评估结果
-
I、企业整体价值=企业自由现金流评估值+非经营性资产+溢余资产
173
=5,669,501,842+4,339,583+0
=5,673,841,425 元
II、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i、付息债务评估值的计算
付息债务评估值按照公司报表列示的付息债务的账面值确定如下:
| 项 目 | 账面价值 |
|---|---|
| 短期借款 | 595,000,000.00 |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4,242,123.66 |
| 应付利息 | 4,718,611.13 |
| 长期借款 | 986,746,092.00 |
| 长期应付款 | 40,384,872.64 |
| 合 计 | 2,081,091,699 |
ii、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的计算
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
=5,673,841,425-2,081,091,699
- =3,593,000,000 元(取整到十万元)
在本报告所揭示的假设前提条件基础上,采用收益法时,德勤股份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 3,593,000,000 元。
(3)市场法评估方法与评估过程
-
1)市场法的应用前提
-
① 有一个充分发展、活跃的资本市场;
-
② 资本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与评估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或者在资本
-
市场上存在着足够的交易案例;
-
③ 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企业或交易案例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相关资料;
-
④ 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且在评估基准日是有效的。
-
2)市场法的方法选择及模型
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法。
174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指获取并分析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计算适当的价 值比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确定评估对象价值的具体方法。
交易案例比较法是指通过分析与被评估单位处于同一或类似行业的公司的买卖、 收购及合并案例,获取并分析这些交易案例的数据资料,计算适当的价值比率或经济 指标,在与被评估单位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评估对象价值的方法。
由于可比交易案例难以收集且无法了解其中是否存在非市场价值因素,因此不宜 选择交易案例比较法。可比上市公司的经营和财务数据的公开性比较强且比较客观, 具有较好的操作性。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所收集的资料,评估人员 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对委托评估的德勤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计算公式 为:
股权价值=(全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营运资金需求量调整-付息 负债)×(1-缺少流通折扣率)×(1+控制权溢价)+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净值 或
股权价值=(股权投资价值比率×被评估单位相应参数+营运资金需求量调整)× (1-缺少流通折扣率)×(1+控制权溢价)+ 非经营性、溢余资产净值 被评估单位相应价值比率=可比公司价值比率×修正系数
- 3)财务报表分析、调整
为使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位能更顺利地进行对比分析,需将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 位的相关财务数据融合到一个相互可比的基础上,主要包括财务数据可比性调整以及 特殊事项的调整等。
- 4)可比上市公司的选择
评估人员采用在国内上市公司中选用可比公司并通过分析可比公司的方法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市场价值。在本次评估中可比公司的选择标准如下:
-
① 可比公司近年为盈利公司;
-
② 可比公司必须为至少有两年上市历史;
-
③ 可比公司只发行人民币 A 股;
175
-
④ 可比公司所从事的行业或其主营业务为水上运输;
-
⑤ 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经营业绩相似且生产规模相当。
目前中国大陆 A 股上市的水上运输行业上市公司如下表:
| 证券代码 | 证券名称 | 资产规模(亿) | 盈利状况 | 主营业务 |
|---|---|---|---|---|
| 600026.SH | 中海发展 | 515.89 | + | 运输 |
| 600087.SH | *ST 长油 | 191.70 | - | 运输 |
| 600428.SH | 中远航运 | 131.22 | + | 运输 |
| 600692.SH | 亚通股份 | 13.34 | - | 运输 |
| 600751.SH | SST 天海 | 5.43 | - | 运输 |
| 600798.SH | 宁波海运 | 71.32 | + | 运输 |
| 600896.SH | 中海海盛 | 49.08 | + | 运输、贸易 |
| 601866.SH | 中海集运 | 494.12 | - | 运输 |
| 601872.SH | 招商轮船 | 164.93 | + | 运输 |
| 601919.SH | 中国远洋 | 1574.37 | - | 运输 |
| 603167.SH | 渤海轮渡 | 22.48 | + | 客运 |
| 900938.SH | ST 天海B | 5.43 | - | 运输 |
| 000520.SZ | 长航凤凰 | 88.23 | - | 运输 |
| 600242.SH | 中昌海运 | 20.28 | + | 运输 |
| 002320.SZ | 海峡股份 | 19.27 | + | 客运 |
由于被评估单位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因此根据上述五项 原则及被评估单位基本情况,评估人员拟选取主营水上货运、连续三年盈利、规模相 当(可采取规模修正方式修正规模差异,此处要求可适当放宽)的 4 家上市公司作为 可比公司。
可比公司一:宁波海运
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宁波海运,股票代码:600798
该公司成立于 1997 年 4 月 18 日,注册资本为 871,174,542.00 元,是一家海运企 业,主要从事沿海的干散货运输,其中电煤运输占总运量的 70%左右。公司主要经营 我国沿海、内河(长江)货物运输、国际远洋运输和交通基础设施、交通附设服务设施 的投资业务,已形成以电煤运输为主的专业化散货运输经营格局,经营辐射全国沿海 港口和长江流域,航迹遍布世界 30 余个国家 60 多个港口,截至 2011 年末总运力达 92.5 万载重吨。
可比公司二:招商轮船
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招商轮船,股票代码:601872。
176
该公司成立于 200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资本 4,720,921,809.00 元,主营业务为远 洋油轮及散货船运输,是目前国内运力规模最大的远洋油轮船队,主要为中国、日本、 韩国、东南亚及美国等国家和地区客户提供原油运输服务。公司散货船队船型整齐, 营运管理的国际化程度高,盈利能力相对稳定,该项业务收入是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 重要组成部分。
可比公司三:中远航运
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远航运,股票代码:600428。
该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 08 日,注册资本 1,690,446,393.00 元,是一家从事专 业化特种杂货远洋运输的上市公司, 公司以不定期船为主要经营方式形成了以中国本 土为依托,以香港、韩国、东南亚、美国、欧洲、澳洲、非洲和西亚等为辐射点的全 球业务经营服务网络。目前拥有和控制重吊船、半潜船、滚装船、多用途船、汽车专 用船和杂货船等各类型船舶 90 艘共 141 万载重吨。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中远集团是新 中国成立最早、国内最大的国际航运企业,在全球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 1100 多个 港口设有自己的代理,拥有庞大而完善的跨国经营网络。
可比公司四:中昌海运
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中昌海运,股票代码:600242。
该公司成立于 1993 年 6 月 3 日,注册资本 273,335,353.00 元,是一家从事水上运 输的航运公司,公司主要以沿海电煤和铁矿石运输为核心业务,其主要业务分布在国 内,主要为客户提供货物运输、货物代理、委托经营等服务。公司 2010 年成功的进行 了资产重组后,现已转型为一家可持续发展的海运公司。
评估人员选取截止评估基准日的 929 个交易日收盘价计算获得样本数据,对上述 可比公司股票波动率与上证指数波动率相关性进行检验,t 检验结果如下:
| Coefficients | Coefficients | |||||
|---|---|---|---|---|---|---|
| Unstandardized Coefficients |
Beta | T | Sig. | |||
| B | Std. Error | |||||
| Equation 1 | (Constant) | .039 | .024 | 1.593 | .112 | |
| @600798波动率 | .038 | .012 | .069 | 3.106 | .002 | |
| @601872波动率 | .303 | .022 | .410 | 13.984 | .000 | |
| @600428波动率 | .207 | .016 | .375 | 12.957 | .000 | |
| @600242波动率 | .056 | .009 | .118 | 5.890 | .000 |
177
t 值均大于 2,表明样本与上证指数波动率显著正相关,所选可比公司发展趋势与 大盘相符,可以选用。
- 5)可比公司财务报告分析、调整
评估人员采用与被评估单位同样的方法对可比公司的非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负 债和负息负债进行确认和分析调整。
- ① 非经营性资产的确认
对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和负债评估人员根据对可比公司的财务报告分析确认。 可比公司非经营性资产主要包括:
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股利、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长期股权投 资、投资性房地产、在建工程、工程物资
- ② 负息负债的确认
可比公司的负息负债主要包括:
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 6)市场法分析、估算过程及结论说明
上市公司比较法是通过分析、调整可比上市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或企业整体 价值与其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他特定非财务指标之间的价值比率来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价值比率,然后,根据被评估单位的经营收益能力指标、资产价值或其 他特定非财务指标来估算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或企业整体价值。
- ① 价值比率简介
价值比率是资产价值与一个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一个指标之间的比率倍数, 即:
价值比率=资产价值/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指标
因资产价值类型的不同而存在不同价值类型的价值比率,通常比较常用的价值类 型包括市场价值类型比率和投资价值类型比率,本次评估适用市场价值类型比率。
另外,价值比率还存在口径问题,即全投资口径和股权投资口径的价值比率。价 值比率中的分母——与资产价值密切相关的指标,可以是盈利类指标、收入类指标、
178
资产类指标或其他特别非财务类型的指标,针对不同类型的指标可以衍生出不同类型 的价值比率,如盈利类指标衍生出盈利基础价值比率;资产类指标衍生出资产基础价 值比率等。
常用的价值比率如下:
I、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盈利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和盈利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可进一步分 为全投资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EV/EBI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前利润
EV/EBITDA=(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息税折旧及摊销前利润
EV/NOIAT=(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无负债现金流
注:NOIAT=EBIT×(1-T)+折旧/摊销
P/E(市盈率)=股权价值/税后利润
II、收入基础价值比率
收入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销售收入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价
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
销售收入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销售收入
P/S(市销率)=股权价值/销售收入
III、资产基础价值比率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资产类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率包括全投资 价值比率和股权投资价值比率。一般包括:
总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总资产价值
固定资产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固定资产价值 P/B(市净资率)=股权价值/账面净资产
IV、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
179
其他特殊类价值比率是在资产价值与一些特定的非财务指标之间建立的价值比 率,这类价值比率包括:
仓储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仓库储量
装卸量、吞吐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装卸量、吞吐量
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股权价值+债权价值)/专业人员数量价值比率
在上述四类价值比率中,盈利基础和资产基础的价值比率较为常用,特殊类价值 比率更多地适用一些特殊行业的企业价值评估。
② 价值比率计算时限的确定
根据以往评估经验,评估人员认为在计算价值比率时限时选用计算 3 年数据即可, 根据本次评估的目的和目前可获得的上市公司的数据,评估人员计算了可比公司 2009、2010、2011 年的价值比率。选择 2011 年的价值比率主要考察时效性,选择 3 年的数据计算价值比率主要考虑平滑股价在短期内波动所产生的影响。
③ 价值比率的选择
I、价值比率计算时间的确定
分别采用 2009 年—2011 年平均值以及 2011 年的数值。
II、价值比率种类的确定
i、收入基础价值比率
收入基础价值比率主要反映企业经营规模与其全投资市场价值之间的关系,但企 业经营规模往往与经营盈利不完全一致,这主要是企业的经营毛利水平可能不一致。 本次评估的可比企业前 3 年的经营毛利水平如下:
| 项目名称 | 2009 | 2010 | 2011 | 三年平均 | ||
|---|---|---|---|---|---|---|
| 宁波 海运 |
主营业务收入 | 895,508,321 | 1,228,581,731 | 1,270,248,370 | 1,131,446,140 | |
| 主营业务成本 | 628,523,573.06 | 881,137,307.53 | 945,891,728.27 |
818,517,536.29 |
||
| 主营业务税金 | 27,070,034.01 | 34,573,513.23 | 38,911,744.22 | 33,518,430.49 | ||
| 主营业务毛利 | 266,984,747.94 | 347,444,423.47 | 324,356,641.73 |
279,410,173.64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9.81% | 28.28% | 25.53% | 27.87% |
||
| 招商 轮船 |
主营业务收入 | 1,864,210,324.00 | 2,596,677,704.00 | 2,792,651,961.00 | 2,417,846,663.00 |
|
| 主营业务成本 | 1,391,663,369.00 | 1,927,575,957.00 | 2,586,384,853.00 | 1,968,541,393.00 |
||
| 主营业务税金 | 0.00 | 0.00 | 0.00 | 0.00 |
180
| 主营业务毛利 | 472,546,955.00 | 669,101,747.00 | 206,267,108.00 |
449,305,270.00 |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5.35% | 25.77% | 7.39% | 23.76% |
||
| 中远 航运 |
主营业务收入 | 3,901,589,083.65 | 4,406,779,235.39 | 5,163,059,295.68 | 4,490,475,871.57 |
|
| 主营业务成本 | 3,515,203,635.18 | 3,757,184,729.11 | 4,869,679,460.65 |
4,047,355,941.65 |
||
| 主营业务税金 | 57,266,267.66 | 32,149,798.24 | 13,413,198.39 | 34,276,421.43 | ||
| 主营业务毛利 | 386,385,448.47 | 649,594,506.28 | 293,379,835.03 | 408,843,508.50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9.90% | 14.74% | 5.68% | 10.11% |
||
| 中昌 海运 |
主营业务收入 | 40,410,662.70 | 312,447,108.49 | 390,358,106.08 |
247,738,625.76 |
|
| 主营业务成本 | 24,486,696.15 | 203,320,285.16 | 277,247,659.92 |
168,351,547.08 |
||
| 主营业务税金 | 1,658,950.79 | 11,272,930.56 | 12,594,929.56 | 8,508,936.97 | ||
| 主营业务毛利 | 15,923,966.55 | 109,126,823.33 | 113,110,446.16 |
70,878,141.71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39.41% | 34.93% | 28.98% | 34.44% |
||
| 德勤 股份 |
主营业务收入 | 940,777,918.04 | 1,289,047,104.60 | 1,835,854,464.50 | 1,355,226,495.71 |
|
| 主营业务成本 | 671,219,078.58 | 914,337,815.54 | 1,361,537,806.81 |
982,364,900.31 |
||
| 主营业务税金 | 15,726,873.94 | 22,188,860.87 | 27,299,601.42 | 21,738,445.41 | ||
| 主营业务毛利 | 269,558,839.46 | 374,709,289.06 | 474,316,657.69 |
351,123,149.99 |
||
| 主营业务毛利率 | 28.65% | 29.07% | 25.84% | 27.85% |
从上述 4 家可比公司和被评估单位的毛利水平可以看出存在一定的差异,主要原 因系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自有业务和租赁业务的结构上存在差异。另外招商轮船 2011 年毛利率异常系其油轮业务成本剧增,中远航运毛利率普遍低于行业水平是由于 中远航运公司发生的“揽货佣金”在“主营业务成本”中核算列报,未计入销售费用 的缘故。因此评估人员认为企业经营规模及其核算方式不统一,收入基础价值比率不 适合本次评估。
ii、资产基础价值比率
资产基础价值比率是反映企业资产账面价值与其企业整体价值之间关系的一个 价值比率。本次评估的可比企业前 3 年的资产状况如下:
单位:元
| 项目名称 | 2009 | 2010 | 2011 | 三年平均 | |
| 宁波 海运 |
资产 | 6,819,732,884 | 6,926,548,836.00 | 7,132,110,585.23 | 6,959,464,101.78 |
| 负债 | 4,352,283,727.60 | 4,452,153,932.74 | 4,521,326,948.59 | 4,441,921,536.31 | |
| 所有者权益 | 2,467,449,156.50 | 2,474,394,903.26 | 2,610,783,636.64 | 2,517,542,565.47 | |
| 招商 轮船 |
资产 | 14,661,090,682.00 | 16,233,471,297.00 |
16,492,682,820.00 |
15,795,748,266.33 |
| 负债 | 5,042,976,103.00 | 6,389,188,688.00 |
7,028,801,301.00 |
6,153,655,364.00 |
|
| 所有者权益 | 9,618,114,579.00 | 9,844,282,609.00 |
9,463,881,519.00 |
9,642,092,902.33 |
|
| 中远 航运 |
资产 | 7,328,227,625.46 | 10,119,696,323.14 |
13,122,047,038.49 |
10,189,990,329.03 |
| 负债 | 3,057,713,551.71 | 5,562,559,476.21 |
6,475,472,313.60 |
5,031,915,113.84 |
181
| 所有者权益 | 4,270,514,073.75 | 4,557,136,846.93 |
6,646,574,724.89 |
5,158,075,215.19 |
|
|---|---|---|---|---|---|
| 中昌 海运 |
资产 | 135,505,883.15 | 1,252,404,354.58 |
2,028,283,756.96 |
1,138,731,331.56 |
| 负债 | 146,573,470.65 | 924,826,777.60 |
1,623,489,731.28 |
898,296,659.84 |
|
| 所有者权益 | -11,067,587.50 | 327,577,576.98 | 404,794,025.68 |
240,434,671.72 |
|
| 德勤 股份 |
资产 | 1,336,895,181.01 | 1,980,107,421.85 |
3,538,240,849.65 |
2,285,081,150.84 |
| 负债 | 661,055,605.69 | 1,066,104,702.69 |
1,942,064,900.82 |
1,223,075,069.73 |
|
| 所有者权益 | 675,839,575.32 | 914,002,719.16 |
1,596,175,948.83 |
1,062,006,081.10 |
从上表看出,可比公司在资产规模上存在较大差距,且存在净资产负值的情况, 因此资产基础价值比率不适合本次评估。
iii、盈利基础价值比率
2009 年发电量逐步回稳,钢铁企业产量亦逐步恢复,沿海运输需求情况逐步好转, 运价指数逐渐回升。2010 年整体指数水平在 2009 年之上。2011 年运价指数保持相对 稳定。如下图所示,2009-2011 年 BDI 指数以及中国沿海散货综合运价指数较为稳定, 可比企业均处于盈利状态,因此可选用盈利基础价值比率。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可比企 业在折旧摊销上存在较大差异,因此选用 EBITDA 和 NOIAT 价值比率。
BDI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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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沿海散货综合运价指数
182
==> picture [414 x 20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iv、特殊类价值比率
航运业属于特殊行业,具有多项体现企业绩效的特殊指标,如运力、总运输量、 周转量、自有货源等,可选择特殊类价值比率,考虑到上市公司公开信息的披露情况 及指标的代表性,评估人员选用运力和周转量价值比率。
III、价值比率的计算
根据可比公司 2009-2011 年的年报以及相关财务信息,计算得出 3 种价值比率, 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名称 | 公司名称 | 宁波海运 | 招商轮船 | 中远航运 | 中昌海运 |
|---|---|---|---|---|---|
| 股票代码 | 600798 | 601872 | 600428 | 600242 | |
| 股权价 值 |
2009 | 457,906.10 | 1,943,304.40 |
1,382,493.10 |
113,529.94 |
| 2010 | 352,838.61 | 1,411,127.40 |
1,092,890.28 |
155,457.21 |
|
| 2011 | 264,835.68 | 992,252.60 |
696,465.40 |
146,963.04 |
|
| 债权价 值 |
2009 | 298,917.48 | 458,850.56 |
110,047.75 |
5,811.76 |
| 2010 | 359,163.20 | 606,937.81 |
274,028.03 |
50,686.97 |
|
| 2011 | 340,043.32 | 663,814.41 |
371,666.28 |
70,442.19 |
|
| 总价值 | 2009 | 756,823.58 | 2,402,154.96 |
1,492,540.85 |
119,341.70 |
| 2010 | 712,001.81 | 2,018,065.21 |
1,366,918.31 |
206,144.18 |
|
| 2011 | 604,879.00 | 1,656,067.01 |
1,068,131.68 |
217,405.23 |
|
| NOIAT | 2009 | 34,331.79 | 84,096.46 |
25,827.37 |
3,786.58 |
| 2010 | 48,803.40 | 114,437.81 |
51,469.78 |
10,927.32 |
|
| 2011 | 46,804.21 | 86,881.55 |
48,656.74 |
9,450.96 |
|
| 平均值 | 43,313.13 | 95,138.61 |
41,984.63 |
8,054.95 |
183
| MG1 | 2009 | 22.04 | 28.56 |
57.79 |
31.52 |
|---|---|---|---|---|---|
| 2010 | 14.59 | 17.63 |
26.56 |
18.87 |
|
| 2011 | 12.92 | 19.06 |
21.95 |
23.00 |
|
| 平均值 | 16.52 | 21.75 |
35.43 |
24.46 |
|
| EBITDA | 2009 | 39,925.55 | 94,829.05 |
29,627.20 |
4,805.32 |
| 2010 | 57,260.65 | 130,939.13 |
63,020.71 |
12,937.78 |
|
| 2011 | 54,776.60 | 93,197.99 |
56,448.65 |
11,217.56 |
|
| 平均值 | 50,654.27 | 106,322.06 |
49,698.85 |
9,653.55 |
|
| MG2 | 2009 | 18.96 | 25.33 |
50.38 |
24.84 |
| 2010 | 12.43 | 15.41 |
21.69 |
15.93 |
|
| 2011 | 11.04 | 17.77 |
18.92 |
19.38 |
|
| 平均值 | 14.14 | 19.50 |
30.33 |
20.05 |
|
| 运力 (吨) |
2009 | 990,000 | 3,710,000 |
1,184,400 |
199,800 |
| 2010 | 990,000 | 5,600,000 |
1,167,400 |
222,000 |
|
| 2011 | 1,153,000 | 6,740,000 |
1,355,000 |
361,000 |
|
| 平均值 | 1,044,333 | 5,350,000 |
1,235,600 |
260,933 |
|
| MG3 | 2009 | 0.76 | 0.65 |
1.26 |
0.60 |
| 2010 | 0.72 | 0.36 |
1.17 |
0.93 |
|
| 2011 | 0.52 | 0.25 |
0.79 |
0.60 |
|
| 平均值 | 0.67 | 0.42 |
1.07 |
0.71 |
|
| 周转量 (万吨 公里) |
2009 | 2,867,500 | 22,920,400 |
8,398,400 |
524,200 |
| 2010 | 3,289,900 | 34,002,700 |
9,553,000 |
627,400 |
|
| 2011 | 2,912,600 | 40,929,200 |
9,002,400 |
751,000 |
|
| 平均值 | 3,023,333 | 32,617,433 |
8,984,600 |
634,200 |
|
| MG4 | 2009 | 0.26 | 0.10 |
0.18 |
0.23 |
| 2010 | 0.22 | 0.06 |
0.14 |
0.33 |
|
| 2011 | 0.21 | 0.04 |
0.12 |
0.29 |
|
| 平均值 | 0.23 | 0.07 |
0.15 |
0.28 |
注:MG1 为NOIAT 价值比率;MG2为EBITDA 价值比率;MG3为运力价值比率;MG4为周转量价值比率。
④ 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修正
I、可比公司价值比率的修正说明
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之间存在经营风险的差异,包括公司特有风险等,因 此需要进行必要的修正。我们以折现率参数作为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经营风险的反 映因素。
184
另一方面,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可能处于企业发展的不同期间,对于相对稳定 期的企业未来发展相对比较平缓,对于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可能会有发展速度较高的 时期,另外,企业的经营能力也会对未来预期增长率产生影响,因此需要对增长率进 行相关修正。
综上分析,评估人员通过折现率和预期增长率计算修正系数来对各价值比率进行 修正。
II、折现率的确定
i、全投资资本成本
由于可比公司全部为上市公司,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可以通过股价和股份计算确 定,因此我们通过加权资金成本计算其折现率,对于被评估单位的折现率我们采用可 比公司的资本结构测算出相同资本结构下被评估单位的折现率。基本公式为:
==> picture [206 x 6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05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债务资本成本采用评估基准日的一年期贷款利率,权数采用可比公司的债务构成 计算取得。
ii、权益资本成本
权益资本成本按国际通常使用的 [CAPM] 模型求取,计算公式如下:
==> picture [258 x 1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157 x 88]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5
Rc 公司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iii、无风险报酬率的确定(Rf)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截止评估基准日,我们选用国债市场上剩余 年限 10 年以上的长期国债确定无风险报酬率,其交易情况如下:
| 序号 | 国债名称 | 代码 | 年利率% | 期限 | 剩余期限 | 到期收益率 |
|---|---|---|---|---|---|---|
| 1 | 国债1014 | 101014 | 4.03 | 50 | 47.43 | 4.03% |
| 2 | 国债0303 | 10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3 | 07国债13 | 10713 | 4.52 | 20 | 14.63 | 4.52% |
| 4 | 07国债06 | 10706 | 4.27 | 30 | 24.39 | 4.27% |
| 5 | 06国债(9) | 10609 | 3.7 | 20 | 13.49 | 3.70% |
| 6 | 05国债(4) | 10504 | 4.11 | 20 | 12.38 | 3.73% |
| 7 | 03国债(3) | 10303 | 3.4 | 20 | 10.3 | 3.69% |
| 算术平均 | 3.95% |
评估人员取平均到期年收益率 3.95%为无风险利率。
iv、市场收益率的确定(Rm)
证券交易指数是用来反映股市股票交易的综合指标,分别选用上证综指和深证成 指为上交所和深交所的股票投资收益的指标,为了计算股市投资回报率,评估人员收 集了 2003 年到 2012 年评估基准日上述沪深 300 的年度指数。计算结果如下:
| 算术平均收 益率 |
几何平均收 益率 |
无风险收益 率Rf |
ERP(算术平 均收益率-Rf) |
ERP(几何平 均收益率-Rf) |
||
| 序号 | 年分 | |||||
| 1 | 2003 | 11.40% | 5.69% | 3.77% | 7.63% | 1.92% |
| 2 | 2004 | 7.49% | 1.95% | 4.98% | 2.51% | -3.03% |
| 3 | 2005 | 7.74% | 3.25% | 3.56% | 4.18% | -0.31% |
| 4 | 2006 | 36.68% | 22.54% | 3.55% | 33.13% | 18.99% |
| 5 | 2007 | 55.92% | 37.39% | 4.30% | 51.62% | 33.09% |
| 6 | 2008 | 27.76% | 0.57% | 3.80% | 23.96% | -3.23% |
| 7 | 2009 | 45.41% | 16.89% | 4.09% | 41.32% | 12.80% |
| 8 | 2010 | 41.43% | 15.10% | 4.25% | 37.18% | 10.85% |
| 9 | 2011 | 35.80% | 10.60% | 3.98% | 31.82% | 6.62% |
| 10 | 2012 | 36.13% | 12.03% | 3.95% | 32.18% | 8.08% |
| 平均值 | 30.58% | 12.60% | 4.02% | 26.55% | 8.58% |
v、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
公司特有风险超额收益率主要通过公司规模和盈利能力反映,基本公式为:
Rs = 3.73%-0.717%×Ln(S)-0.267%×ROA
186
其中: Rs: 公司特有风险超额回报;
S : 公司总资产账面值
ROA:总资产报酬率
Ln:自然对数
具体计算如下:
| 2011年 | 2011年 | 平均 | ||||||||
|---|---|---|---|---|---|---|---|---|---|---|
| 股票代码 | 系数1 | 系数2 | LnS | EBIT | ROA | 系数3 | RS | |||
| 期初资产 | 期末资产 | 资产总额 | ||||||||
| 600798 | 3.73% | 0.717% | 4.24 | 2.9365 | 69.27 |
71.32 | 70.30 | 0.04 | 0.267% | 0.68% |
| 601872 | 3.73% | 0.717% | 5.06 | 5.1662 | 162.33 |
164.93 | 163.63 | 0.03 | 0.267% | 0.09% |
| 600428 | 3.73% | 0.717% | 4.62 | 0.0000 | 101.20 |
131.22 | 116.21 | 0.00 | 0.267% | 0.42% |
| 600242 | 3.73% | 0.717% | 2.43 | 0.3696 | 12.52 |
20.28 | 16.40 | 0.02 | 0.267% | 1.98% |
| 德勤股份 | 3.73% | 0.717% | 3.13 | 3.5025 | 19.80 |
35.38 | 27.59 | 0.13 | 0.267% | 1.45% |
III、付息负债和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值
对于可比公司的付息负债根据财务年报相关科目计算确定;股东全部权益市场价 值根据股价和股份数并考虑流通性折扣和大宗交易折扣后计算确定。股权市场价值计 算如下表:
| 股票 代码 |
基准日 MA20 |
流通股数 | 流通股价 | 限售股数 | 大宗交 | 流通性 | 限售股价 | 股权价值 (万元) |
|---|---|---|---|---|---|---|---|---|
| (万股) | 值(万元) | (万股) | 易指数 | 折扣 | 值(万元) | |||
| 600798 | 3.46 | 87,117 | 301,424.82 | 0.00 |
93.62% | 62.15% | 0.00 | 301,424.82 |
| 601872 | 2.47 | 377,674 | 932,854.78 | 94,418 | 93.62% | 62.15% | 135,694.27 | 1,068,549.05 |
| 600428 | 3.7 | 169,045 | 625,466.50 | 0.00 |
93.62% | 62.15% | 0.00 | 625,466.50 |
| 600242 | 5.26 | 12,518 | 65,844.68 | 14,816 | 93.62% | 62.15% | 45,344.69 | 111,189.37 |
IV、可比公司折现率和被评估单位折现率的计算如下表:
| 序 号 |
|||||||||||||
|---|---|---|---|---|---|---|---|---|---|---|---|---|---|
| 无风险 | 超额风险 | 特有风 | 股权收 | 债权收 | |||||||||
| 负息负债 | 债权 | 股权公平市 | 股权价 | 含资本结构 | 所得税 | 加权资金 | |||||||
| 公司名称 | 收益率 |
收益率 | 险收益 | 益率 | 益率 | ||||||||
| (D) | 比例 | 场价值(E) | 值比例 | 因素的β | 税率(T) | 成本 |
|||||||
(Rf) |
(Rf-Rm) | 率(Rc) | (Re)) | (Rd)) | |||||||||
| 可 比 公 司 |
宁波海运 | 332,708.00 | 52.47% | 301,424.82 | 47.53% | 0.8641 | 3.95% | 8.58% | 0.68% | 12.04% | 6.00% | 25% | 8.08% |
| 招商轮船 | 576,534.26 | 34.33% | 1,103,002.08 | 65.67% | 0.8915 | 3.95% | 8.58% | 0.09% | 11.69% | 6.00% | 24% | 9.24% | |
| 中远航运 | 251,914.02 | 28.71% | 625,466.50 | 71.29% | 1.1265 | 3.95% | 8.58% | 0.42% | 14.04% | 6.00% | 25% | 11.30% | |
| 中昌海运 | 42,313.64 | 25.64% | 122,702.48 | 74.36% | 1.2877 | 3.95% | 8.58% | 1.98% | 16.98% | 6.00% | 25% | 13.78% | |
| 目 标 公 司 |
德勤 集团 |
332,708.0 | 52.47% | 301,425 | 47.53% | 0.8641 | 3.95% | 8.58% | 1.45% | 12.81% | 6.00% | 25% | 8.45% |
| 576,534.3 | 34.33% | 1,103,002 | 65.67% | 0.8915 | 3.95% | 8.58% | 1.45% | 13.05% | 6.00% | 25% | 10.11% |
187
| 251,914.0 42,313.6 |
28.71% | 625,467 | 71.29% | 1.1265 | 3.95% | 8.58% | 1.45% | 15.07% | 6.00% | 25% | 12.04% | ||
|---|---|---|---|---|---|---|---|---|---|---|---|---|---|
| 25.64% | 122,702 | 74.36% | 1.2877 | 3.95% | 8.58% | 1.45% | 16.45% | 6.00% | 25% | 13.39% |
IV、预期增长率 g 的估算
预期增长率为可比公司评估基准日后的预期永续增长率。评估人员选择预期增长 率以简单再生产为前提,不考虑物价因素的影响,经分析判断航运行业 2014 年达到 较为稳定的状态,2014 年以后收益提高主要为运价上涨导致,因此确定 2014 年作为 稳定期。由于有效估计企业永续增长率存在难度,可以一定年限的几何平均增长率来 替代永续增长率。因此采用基准日后 10 年各航运上市公司 NOIAT、EBITDA 的几何 增长率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航运行业可比企业的预期增长率,对被评估单位采用基准日 后 10 年收益法预测数的几何平均增长率作为预期增长率。
单位:万元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2013 | 2014 | 2015 | 2016 | 2017 | 2018 |
| EBITDA | 中海发展 | 267,50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 中远航运 | 67,450.00 | 88,250.00 | 88,250.00 | 88,250.00 | 88,250.00 | 88,250.00 | |
| 中海集运 | 287,6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
| 招商轮船 | 113,05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
| 渤海轮渡 | 60,718.50 | 67,288.25 | 67,288.25 | 67,288.25 | 67,288.25 | 67,288.25 | |
| 德勤股权 | 62,500.75 | 68,738.50 | 68,738.50 | 68,738.50 | 68,738.50 | 68,738.50 | |
| NOIAT | 中海发展 | 248,3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 中远航运 | 59,100.00 | 70,650.00 | 70,650.00 | 70,650.00 | 70,650.00 | 70,650.00 | |
| 中海集运 | 243,2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
| 招商轮船 | 105,325.00 | 157,483.33 | 157,483.33 | 157,483.33 | 157,483.33 | 157,483.33 | |
| 渤海轮渡 | 49,581.00 | 55,463.25 | 55,463.25 | 55,463.25 | 55,463.25 | 55,463.25 | |
| 德勤股份 | 50,846.85 | 56,245.57 | 56,245.57 | 56,245.57 | 56,245.57 | 56,245.57 | |
| 项目名称 | 单位名称 | 2019 | 2020 | 2021 | 2022 | 几何增长率 | 行业增长率 |
| EBITDA | 中海发展 | 363,75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363,750.00 | 3.12% | 2.94% |
| 中远航运 | 88,250.00 | 88,250.00 | 88,250.00 | 88,250.00 | 2.72% | ||
| 中海集运 | 415,8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415,800.00 | 3.76% | ||
| 招商轮船 | 168,10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168,100.00 | 4.05% | ||
| 渤海轮渡 | 67,288.25 | 67,288.25 | 67,288.25 | 67,288.25 | 1.03% | ||
| 德勤股份 | 68,738.50 | 68,738.50 | 68,738.50 | 68,738.50 | 0.96% | ||
| NOIAT | 中海发展 | 330,4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330,425.00 | 2.90% | 2.72% |
| 中远航运 | 70,650.00 | 70,650.00 | 70,650.00 | 70,650.00 | 1.80% | ||
| 中海集运 | 348,5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348,525.00 | 3.66% |
188
| 招商轮船 | 157,483.33 | 157,483.33 | 157,483.33 | 157,483.33 | 4.10% | ||
|---|---|---|---|---|---|---|---|
| 渤海轮渡 | 55,463.25 | 55,463.25 | 55,463.25 | 55,463.25 | 1.13% | ||
| 德勤股份 | 56,245.57 | 56,245.57 | 56,245.57 | 56,245.57 | 1.01% |
V、风险因素和增长率的修正
根据单期资本化模型,可以得到盈利性价值比率:
==> picture [112 x 6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其中: r 为全投资折现率; g 为预期增长率。
对于被评估单位收益类价值比率 MS:
==> picture [244 x 14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上式中,( rs-rg )即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由于风险因素不同所引起的折现率不同 所需要进行的风险因素修正系数;( gG-gs )即为可比公司与被评估单位由于预期增长 率差异所需要进行的预期增长率差异修正系数。
在上述公式中,由于不同的折现率对应不同的价值口径,其中 WACC 对应的是 税后现金流口径,EBIT 为利润口径,EBITDA 为税前现金流口径,因此在选择折现 率时要保持口径一致,将税后现金流口径的折现率转换为 EBIT、EBITDA 对应口径 的折现率。 以 EBIT 为例,具体操作如下:
==> picture [97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56 x 30] intentionally omitted <==
189
因此 EBIT 对应的折现率的调整计算公式如下:
EBIT WACC D E
EBITDA 对应的折现率的调整方式亦同上所述。
通过上述修正方法计算修正系数如下:
i、NOIAT 价值比率修正系数如下:
| 1 | ||||||||||||
| 比率 取值 |
||||||||||||
| 时间 | 名称 | rG | rs | gG | gs | rs-rg | gG-gs | MG | MS | |||
| G M |
||||||||||||
| 三年 平均 |
宁波海运 | 8.08% | 8.45% | 2.72% | 1.01% | 0.37% | 1.71% | 16.52 | 0.0605 | 12.30 | 15.92 | |
| 招商轮船 | 9.24% | 10.11% | 2.72% | 1.01% | 0.87% | 1.71% | 21.75 | 0.0460 | 13.93 | |||
| 中远航运 | 11.30% | 12.04% | 2.72% | 1.01% | 0.74% | 1.71% | 35.43 | 0.0282 | 18.98 | |||
| 中昌海运 | 13.78% | 13.39% | 2.72% | 1.01% | -0.39% | 1.71% | 24.46 | 0.0409 | 18.48 | |||
| 2011 | 宁波海运 | 8.08% | 8.45% | 2.72% | 1.01% | 0.37% | 1.71% | 12.92 | 0.0774 | 10.18 | 13.72 | |
| 招商轮船 | 9.24% | 10.11% | 2.72% | 1.01% | 0.87% | 1.71% | 19.06 | 0.0525 | 12.77 | |||
| 中远航运 | 11.30% | 12.04% | 2.72% | 1.01% | 0.74% | 1.71% | 21.95 | 0.0456 | 14.27 | |||
| 中昌海运 | 13.78% | 13.39% | 2.72% | 1.01% | -0.39% | 1.71% | 23.00 | 0.0435 | 17.64 |
ii、EBITDA 价值比率修正系数如下:
| 1 | |||||||||||||
| 时 间 |
比率 取值 |
||||||||||||
| 名称 | δ | rG | rs | gG | gs | rs-rg | gG-gs | MG | MS | ||||
| G M |
|||||||||||||
| 三 年 |
宁波海运 | 85.5% | 9.45% | 9.88% | 2.94% | 0.96% | 0.43% | 1.98% | 14.14 | 0.0707 | 10.55 | 13.63 |
|
| 招商轮船 | 89.5% | 10.32% | 11.30% | 2.94% | 0.96% | 0.98% | 1.98% | 19.50 | 0.0513 | 12.36 | |||
| 中远航运 | 84.5% | 13.37% | 14.25% | 2.94% | 0.96% | 0.88% | 1.98% | 30.33 | 0.0330 | 16.23 | |||
| 中昌海运 | 83.4% | 16.52% | 16.06% | 2.94% | 0.96% | -0.46% | 1.98% | 20.05 | 0.0499 | 15.36 | |||
| 2011 | 宁波海运 | 85.4% | 9.46% | 9.89% | 2.94% | 0.96% | 0.43% | 1.98% | 11.04 | 0.0906 | 8.72 | 11.93 |
|
| 招商轮船 | 93.2% | 9.91% | 10.85% | 2.94% | 0.96% | 0.94% | 1.98% | 17.77 | 0.0563 | 11.70 | |||
| 中远航运 | 86.2% | 13.11% | 13.97% | 2.94% | 0.96% | 0.86% | 1.98% | 18.92 | 0.0529 | 12.30 | |||
| 中昌海运 | 84.3% | 16.35% | 15.88% | 2.94% | 0.96% | -0.47% | 1.98% | 19.38 | 0.0516 | 14.99 |
iii、运力价值比率修正系数如下:
| 1 | |||||||||||||
| 时 间 |
比率 取值 |
||||||||||||
| 名称 | σ | rG | rs | gG | gs | rs-rg | gG-gs | MG | MS | ||||
| G M |
|||||||||||||
| 三 | 宁波海运 | 0.0415 | 1.95 | 2.04 | 0.09 | 0.66 | 0.24 | 0.42 | 0.67 | 1.49 | 0.50 | 0.46 |
190
| 年 | 招商轮船 | 0.0178 | 5.19 | 5.68 | 0.49 | 1.53 | 0.57 | 0.96 | 0.42 | 2.38 | 0.26 | |
|---|---|---|---|---|---|---|---|---|---|---|---|---|
| 中远航运 | 0.0340 | 3.32 | 3.54 | 0.22 | 0.80 | 0.30 | 0.50 | 1.07 | 0.93 | 0.61 | ||
| 中昌海运 | 0.0309 | 4.46 | 4.33 | -0.13 | 0.88 | 0.33 | 0.55 | 0.6 | 1.67 | 0.48 | ||
| 2011 | 宁波海运 | 0.0406 | 1.99 | 2.08 | 0.09 | 0.67 | 0.25 | 0.42 | 0.52 | 1.92 | 0.41 | 0.39 |
| 招商轮船 | 0.0129 | 7.16 | 7.84 | 0.68 | 2.11 | 0.78 | 1.33 | 0.25 | 4.00 | 0.17 | ||
| 中远航运 | 0.0359 | 3.15 | 3.35 | 0.20 | 0.76 | 0.28 | 0.48 | 0.79 | 1.27 | 0.51 | ||
| 中昌海运 | 0.0262 | 5.26 | 5.11 | -0.15 | 1.04 | 0.39 | 0.65 | 0.6 | 1.67 | 0.46 |
iv、周转量价值比率修正系数如下:
| 1 | |||||||||||||
| 时 间 |
比率 取值 |
||||||||||||
| 名称 | ψ | rG | rs | gG | gs | rs-rg | gG-gs | MG | MS | ||||
| G M |
|||||||||||||
| 三 年 |
宁波海运 | 0.014 | 5.77 | 6.04 | 0.27 | 1.94 | 0.72 | 1.22 | 0.23 | 4.35 | 0.17 | 0.13 | |
| 招商轮船 | 0.003 | 30.80 | 33.70 | 2.90 | 9.07 | 3.37 | 5.70 | 0.07 | 14.29 | 0.04 | |||
| 中远航运 | 0.005 | 22.60 | 24.08 | 1.48 | 5.44 | 2.02 | 3.42 | 0.15 | 6.67 | 0.09 | |||
| 中昌海运 | 0.013 | 10.60 | 10.30 | -0.3 | 2.09 | 0.78 | 1.31 | 0.28 | 3.57 | 0.22 | |||
| 2011 | 宁波海运 | 0.016 | 5.05 | 5.28 | 0.23 | 1.70 | 0.63 | 1.07 | 0.21 | 4.76 | 0.17 | 0.13 | |
| 招商轮船 | 0.002 | 46.20 | 50.55 | 4.35 | 13.60 | 5.05 | 8.55 | 0.04 | 25.00 | 0.03 | |||
| 中远航运 | 0.005 | 22.60 | 24.08 | 1.48 | 5.44 | 2.02 | 3.42 | 0.12 | 8.33 | 0.08 | |||
| 中昌海运 | 0.013 | 10.60 | 10.30 | -0.3 | 2.09 | 0.78 | 1.31 | 0.29 | 3.45 | 0.22 |
⑤ 付息债务的评估
对于付息债务,本次采用审计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具体如下表:
| 序号 | 项目 | 金额 |
|---|---|---|
| 1 | 短期借款 | 59,500.00 |
| 2 | 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424.21 |
| 3 | 应付利息 | 471.86 |
| 4 | 长期借款 | 98,674.61 |
| 5 | 长期应付款 | 4,038.49 |
| 6 | 其他应付款 | |
| 合计 | 208,109.17 |
⑥ 流通折扣率的确定
因上述所选样本公司均为上市公司,而德勤股份为非上市公司,因此需要考虑流 动性折扣影响进行修正。流通性折扣修正常用的是新股发行方式估算法和非上市公式 并购市盈率法。新股发行方式估算流通折扣如下表:
191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2002-2011年新股发行价方式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按行业) |
|---|---|---|---|---|---|---|---|---|---|---|---|---|
| 序 号 |
行业名称 | 样本点 数量 |
发行价 平均值 |
第一天 交易价 |
30日交 易均价 |
60日交 易均价 |
90日交 易均价 |
缺少流通折扣率(%) | ||||
| 第一天 交易价 计算 |
30日交 易均价 计算 |
60日交 易均价 计算 |
90日交 易均价 计算 |
平均值 | ||||||||
| 1 | 采掘业 | 31 | 18.96 | 30.18 | 30.37 | 30.87 | 29.65 | 37.68% | 36.56% | 35.82% | 33.61% | 35.91% |
| 2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16 | 21.74 | 36.70 | 35.50 | 33.21 | 31.08 | 42.26% | 36.94% | 33.33% | 30.10% | 35.66% |
| 3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 | 业21 | 7.40 | 11.85 | 11.52 | 11.33 | 11.29 | 39.04% | 37.31% | 35.56% | 34.14% | 36.51% |
| 4 | 电子 | 99 | 21.16 | 32.93 | 31.02 | 30.86 | 31.24 | 35.50% | 32.28% | 33.15% | 33.47% | 33.60% |
| 5 | 房地产业 | 13 | 11.01 | 20.64 | 20.52 | 20.60 | 20.27 | 43.57% | 44.11% | 44.21% | 41.05% | 43.23% |
| 6 | 纺织、服装、皮毛 | 41 | 16.73 | 22.83 | 21.19 | 21.03 | 21.12 | 26.19% | 21.37% | 22.34% | 23.00% | 23.23% |
| 7 | 机械、设备、仪表 | 280 | 21.36 | 31.38 | 29.96 | 29.72 | 28.64 | 29.97% | 25.63% | 24.57% | 21.66% | 25.46% |
| 8 | 建筑业 | 34 | 16.32 | 22.70 | 22.91 | 23.14 | 23.50 | 31.98% | 31.27% | 30.44% | 29.24% | 30.73% |
| 9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35 | 7.43 | 12.47 | 12.37 | 12.55 | 12.50 | 36.85% | 37.88% | 38.57% | 38.11% | 37.85% |
| 10 | 金融、保险业 | 25 | 12.18 | 17.56 | 18.07 | 17.77 | 17.44 | 26.88% | 28.61% | 28.71% | 27.07% | 27.82% |
| 11 | 金属、非金属 | 111 | 15.48 | 24.01 | 23.11 | 23.05 | 22.28 | 33.92% | 31.51% | 31.29% | 28.98% | 31.43% |
| 12 | 木材、家具 | 9 | 22.69 | 23.71 | 24.05 | 24.52 | 21.33 | 11.93% | 13.53% | 10.88% | -5.06% | 7.82% |
| 13 | 农、林、牧、渔业 | 29 | 16.97 | 28.19 | 28.18 | 29.44 | 29.58 | 37.93% | 36.62% | 35.68% | 34.60% | 36.21% |
| 14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1 | 21.13 | 28.08 | 28.10 | 27.66 | 27.55 | 28.84% | 26.96% | 25.27% | 23.20% | 26.07% |
| 15 | 其他制造业 | 22 | 16.26 | 25.95 | 24.98 | 25.00 | 25.03 | 37.12% | 34.46% | 32.84% | 32.85% | 34.32% |
| 16 | 社会服务业 | 35 | 26.45 | 41.12 | 39.86 | 40.98 | 40.29 | 37.51% | 34.51% | 33.97% | 32.55% | 34.63% |
| 17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139 | 19.25 | 28.23 | 26.90 | 26.55 | 25.95 | 31.57% | 27.96% | 27.41% | 25.59% | 28.13% |
| 18 | 食品、饮料 | 39 | 23.70 | 36.42 | 34.22 | 32.64 | 31.73 | 37.24% | 34.25% | 30.86% | 28.10% | 32.61% |
| 19 | 信息技术业 | 132 | 25.59 | 38.39 | 37.92 | 37.14 | 36.58 | 31.51% | 30.12% | 28.77% | 26.71% | 29.27% |
| 20 | 医药、生物制品 | 68 | 26.61 | 37.02 | 34.29 | 34.15 | 34.01 | 32.07% | 27.45% | 26.96% | 25.75% | 28.06% |
| 21 | 造纸、印刷 | 27 | 17.41 | 24.21 | 22.80 | 22.26 | 21.77 | 30.41% | 26.03% | 23.95% | 21.58% | 25.49% |
| 22 | 综合类 | 4 | 10.57 | 14.33 | 14.22 | 14.39 | 13.22 | 32.13% | 29.89% | 29.75% | 24.64% | 29.10% |
| 23 | 合计/平均值 | 1241 | 18.02 | 26.77 | 26.00 | 25.86 | 25.28 | **33.28% ** | **31.15% ** | **30.20% ** | **27.77% ** | 30.60% |
| 原始数据来源:Wind资讯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法流通性折扣如下表: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非上市公司并购市盈率与上市公司市盈率比较估算缺少流通折扣率计算表(2011年按行业) |
|---|---|---|---|---|---|---|
| 序号 | 行业名称 | 非上市公司并购 | 上市公司 | 缺少流通折扣 率 |
||
| 样本点数量 | 平均值市盈率 | 样本点数量 | 平均值市盈率 | |||
| 1 | 采掘业 | 15 | 23.35 | 49 | 29.42 | 20.6% |
| 2 | 传播与文化产业 | 2 | 23.29 | 24 | 36.78 | 36.7% |
| 3 | 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 26 | 22.95 | 51 | 29.29 | 21.6% |
| 4 | 电子 | 29 | 26.30 | 111 | 35.79 | 26.5% |
| 5 | 房地产业 | 19 | 17.52 | 93 | 25.85 | 32.2% |
| 6 | 纺织、服装、皮毛 | 17 | 14.72 | 58 | 30.93 | 52.4% |
| 7 | 机械、设备、仪表 | 109 | 18.05 | 358 | 31.99 | 43.6% |
| 8 | 建筑业 | 4 | 15.84 | 47 | 29.12 | 45.6% |
| 9 | 交通运输、仓储业 | 18 | 15.70 | 67 | 18.53 | 15.3% |
| 10 | 金融、保险业 | 64 | 19.32 | 37 | 23.10 | 16.4% |
| 11 | 金属、非金属 | 34 | 15.26 | 153 | 28.99 | 47.4% |
| 12 | 农、林、牧、渔业 | 5 | 30.61 | 28 | 41.36 | 26.0% |
| 13 | 批发和零售贸易 | 34 | 20.33 | 99 | 27.87 | 27.0% |
| 14 | 社会服务业 | 30 | 20.28 | 56 | 40.16 | 49.5% |
| 15 | 石油、化学、塑胶、塑料 | 33 | 21.96 | 194 | 33.32 | 34.1% |
| 16 | 食品、饮料 | 12 | 16.14 | 72 | 37.06 | 56.4% |
| 17 | 信息技术业 | 49 | 24.20 | 139 | 45.63 | 47.0% |
| 18 | 医药、生物制品 | 18 | 22.48 | 118 | 34.81 | 35.4% |
| 19 | 造纸、印刷 | 9 | 23.01 | 32 | 34.91 | 34.1% |
| 20 | 综合类 | 6 | 19.90 | 37 | 36.11 | 44.9% |
| 21 | 合计/平均值 | 533 | 20.56 | 1823 | 32.55 | 35.6% |
| 原始数据来源:Wind资讯、CVSource |
如上表,新股发行方式估算的交通运输业缺少流通性折扣为 37.85%,非上市公司 并购市盈率法估算的交通运输业缺少流通性折扣费 15.3%,两者按照 70%、30%比例 加权平均计算的缺少流通折扣率为 22.07%。
192
⑦ 控股权溢价
由于可比公司都是上市公司,并且交易的市场价格采用的是证券交易市场上成交 的流通股交易价格,上市公司流通股一般都是代表小股东权益的,不具有对公司的控 股权,由于本次转让的德勤股份的股权是具有控制权的,因此需要对可比公司评估的 价值进行控股权溢价调整。
根据 CVSource 金融数据库收集的截止 2011 年底的 4200 多例非上市公司股权收 购案例计算,控股权溢价的平均值大约为 17.9%。
⑧ 非经营资产的评估
根据上文对被评估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负债的确认与调整,评估人员认为存在非 经营性资产 4,339,583.00 元。
⑨ 营运资金最低保有量调整
市场法评估企业价值时,采用收益基础的价值比率应对其隐含被评估单位具有的 最低营运资金水平进行调整,由于被评估单位与可比公司的经营模式存在差异,其营 运资金平均水平差距较大,因此本次评估参照收益法预测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营运 资金占用率的平均比例计算确定营运资金最低保有量。
通过分析计算基准日后的营运资金占用比例分析确定德勤股份营运资金占用率 为 15%,根据天健会计事务所审定的 2012 年主营业务收入调整为不含税收入 207,502 万元,因此德勤股份的最低营运资金需求量为 31,057.81 万元(207,052×15%)。评估 基准日德勤股份的营运资金为 32,969.51 万元,因此被评估单位的营运资金最低保有 量调整额为 1,911.70 万元。
⑩ 市场法评估结果分析及结论
EBITDA 价值比率和 NOIAT 价值比率反映企业获利能力与企业整体价值之间的 关系,运力价值比率和周转量价值比率反映企业经营能力与企业整体价值之间的关 系。根据上述分析,评估人员选定 NOIAT、EBITDA、运力和周转量价值比率作为本 次评估市场法采用的价值比率。由于该四项指标综合反映企业各方面的能力,不能明 确区分其对企业价值的影响程度,因此采用该四项价值比率计算结果的算术平均值。 计算公式如下:
193
被评估单位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负息负债+营运资金调整额) ×(1-缺少流通折扣率)(1+控股权溢价)+非经营性资产价值
由于 2011 年的市场环境与评估基准日更为接近,且德勤股份 2011 年新增运力约 76 万吨,经营能力有显著提高,因而评估人员采用 2011 年的价值比率所得的股东全 部权益的市场价值算术平均值作为评估值。
因此,采用上市公司比较法得出的被评估单位,在持续经营和不可流通前提下的 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评估值为 366,800.00 万元。
单位:万元
| 企业名称 | 三年平均值 | 三年平均值 | 三年平均值 | 三年平均值 | 2011 | 2011 | 2011 | 2011 |
|---|---|---|---|---|---|---|---|---|
| NOIAT | EBITDA | 运力 | 周转量 | NOIAT | EBITDA | 运力 | 周转量 | |
| 被评估公司价值 比率取值 |
15.92 | 13.63 |
0.46 |
0.13 |
13.72 |
11.93 | 0.39 |
0.13 |
| 被评估公司对应 参数 |
32,362.56 | 41,118.91 | 1,061,700 | 3,572,800 | 40,469.45 | 51,405.75 | 1,583,800 | 4,873,100 |
| 被评估公司全投 资计算价值 |
515,211.96 | 560,450.74 | 488,382.00 | 464,464.00 | 555,240.85 | 613,270.60 | 617,682.00 | 633,503.00 |
| 被评估公司付息 负债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208,109.17 |
| 被评估公司股权 (计算)价值 |
307,102.79 | 352,341.57 | 280,272.83 | 256,354.83 | 347,131.68 | 405,161.43 | 409,572.83 | 425,393.83 |
| 正常经营所需营 运资金差异调整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1,911.70 |
| 缺少流通折扣率 (22.07%) |
68,199.50 | 78,183.70 | 62,278.13 | 56,999.42 | 77,033.87 | 89,841.04 | 90,814.64 | 94,306.33 |
| 控制权溢价率 (17.90%) |
43,105.88 | 49,416.45 | 39,363.25 | 36,026.81 | 48,689.70 | 56,784.54 | 57,399.91 | 59,606.86 |
| 经营性资产构成 的股权价值 |
283,921 | 325,486 | 259,270 | 237,294 | 320,699 | 374,017 | 378,070 | 392,606 |
| 非经营性资产净 值 |
433.96 | 433.96 | 433.96 | 433.96 | 433.96 | 433.96 | 433.96 | 433.96 |
| 被评估公司股权 市场价值(取整) |
284,400.00 | 325,900.00 | 259,700.00 | 237,700.00 | 321,100.00 | 374,500.00 | 378,500.00 | 393,000.00 |
| 评估结果 | 366,800.00 |
3、评估结果及其增值说明
(1)收益法评估结果
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359,300 万元。
(2)市场法评估结果
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市场法评估的结果为 366,800 万元。
- (3)两种方法评估结果的比较分析和评估价值的确定
194
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法评估的结果为 359,300 万元,采用市场 法评估的结果为 366,800 万元,两者相差 7,500 万元,差异率 2.09%。经分析,评估人 员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鉴于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 来宏观政策和国内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采用数 据的质量劣于市场法,同时考虑到本次经济行为具有鲜明的市场交易特征,因此评估 人员认为,本次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故取市场法的评估结 果 366,800 万元为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账面价值是从资产取得途径考虑,反映的是企业现有资产的历史成本,未能反映 企业各项资产的综合获利能力。本次评估不仅考虑了德勤股份各项有形资产和无形资 产,还包括其他不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确认条件的无形资产(如管理经验、非专利 技术、品牌影响力等)。
德勤股份在物流船运行业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客户资源稳定、拥有较高的知名度 和市场渗透力,近几年积极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以“航运业务+航运代理服务业务”为 核心,对社会运力、货源、人才和资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现代航运服务经营模式, 具有资源有效整合及经营灵活的鲜明特点,盈利能力较强。因此,本次评估值较账面 价值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4)评估增值原因
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 100%股权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价值为 366,800 万元,比德勤 股份经审计的母公司报表中净资产 158,371.35 万元,增值 208,428.65 万元,增值率 131.61%;比德勤股份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77,899.08 万 元,增值 188,900.92 万元,增值率 106.18%。
2012 年以来国务院出台的“稳增长”调控措施的效果已经显现,经济先行指标持 续回升,经济指标继续向好,经济企稳回升态势逐步确立。特别是 2012 年 3 季度以 来,中国经济触底并开始企稳恢复的迹象比较明确,未来中国经济将持续向好的态势 已基本确立。目前,航运行业已处于周期性底部,在中国经济复苏的背景下,船运行 业货运量将会有所增长,船运企业的盈利能力将会提升。
德勤股份的自有运力由 2011 年底的 39.38 万吨,发展到 2012 年底的 47.84 万吨, 为德勤股份未来发展奠定了基础。最近几年德勤股份发展较快,2011 年全年完成运输
195
量 3,523 万吨,2012 年完成运输量 5036.44 万吨,同比大幅提升,市场份额不断扩大, 盈利能力逐步增强强。(德勤股份的核心竞争力详见“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 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二、拟置入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二) 拟置入资产的核心竞争力”)
综上所述,本次评估增值主要系宏观经济基本面发生了改变,以及德勤股份的营 运能力增强,预期未来的收益增加所致。
(十一)其他事项
1、关于债权债务处理及人员安排等情况的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将成为北生药业的控股子公司,德勤股份 的债权债务仍由德勤股份享有和承担,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问题,德勤股份的现有员 工仍由德勤股份予以聘用。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拟置入资产于拟置入资 产交割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由上市公司享 有、承担。拟置入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 日止(不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若拟置入资产在此期间 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若拟置入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损失的,则该损 失由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于德勤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
2、关于拟置出资产不涉及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德勤股份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三、协助重组债权基本情况
(一)协助重组债权的产生
本次重组收购债权交易所涉及的资产为郡原地产因协助上市公司破产重整计划 的执行而对北生药业所享有的债权。
2009 年 9 月 23 日,郡原地产与北生药业及北生药业管理人签订《关于协助广西 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计划执行暨参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资产重
196
组的协议》(以下简称“《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暨参与重组协议》”),约定郡原地产向北 生药业提供 1.2 亿元现金用于偿还《重整计划》中的有关债权。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2013]中磊审 A 字第 0003 号《审计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郡原地产因履行上述《协助重整计划执行暨参与重组协议》,而对北生药 业享有余额为 70,372,521.73 元的债权。
(二)本次重组采用收购债权方式的具体考虑
1、确保上市公司未来健康发展
破产重整本身无法使公司脱离经营困局,只有通过“资产剥离”及引进重组方并 通过重组方向公司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才能使公司获得重生。
经过 2008-2009 年破产重整,上市公司目前的债务主要为债权人郡原地产所享有 的协助重组债权。本次交易中向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其因协助公司破产重整计划而 享有的债权,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目前及今后的资金压力,减轻上市公司的债务负担, 降低财务风险,有助于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后轻装上阵,实现平稳较快发展。
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北生药业自身及拟收购债权均符合《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2011 年 11 月 2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57 号)的相关规定。郡原地产享有的协助重组债 权合法合规、真实有效。上市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协议的约定,聘请具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债权的具体金额进行评估。
(三)协助重组债权的评估情况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对协助重组债权进行了评估。依据现行资产评 估准则的规定,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因待估债权不具备独立 获利能力且预期收益无法合理预测,故不宜采用收益法。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 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具体评估过程如下:
郡原地产应收北生药业债权账面金额 70,372,521.73 元,经核实,2009 年 9 月 23 日郡原地产协助北生药业进行破产重整而借给北生药业 1.2 亿元,扣除北生药业资产 拍卖款、股权托管费等已经收回款项,截至评估基准日郡原地产应收北生药业的债权
197
账面金额 70,372,521.73 元。
评估人员通过检查原始凭证、基准日后收款记录及相关的文件资料、发函询证等 方式确认款项的真实性。按财务会计制度核实,未发现不符情况。
因本次评估目的为北生药业拟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实质为债转股,故郡 原地产应收北生药业的债权以核实后的账面价值确认为评估值,未考虑债务方基准日 偿债能力对债权价值的影响。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所欠郡原地 产债务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70,372,521.73 元,账面价值为 70,372,521.73 元,增 值率 0%。在参考评估价值的基础上,协助重组债权作价 70,372,521.73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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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拟置入资产的业务与技术
一、拟置入资产的主要业务情况
本次拟购买资产德勤股份主营业务为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
德勤股份近几年积极发展并逐渐形成了以“航运+航运代理服务”为核心,对运 力、货源、人才和资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现代航运服务经营模式,该经营模式符 合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物流服务业转型的方针要求,具有资源有效整 合及经营灵活的鲜明特点,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的运输需求,从而推动了业务快 速、健康发展。2012 年及 2011 年德勤股份总运输量分别为 5,036.44 万吨和 3,522.99 万吨,2012 年比 2011 年增长 42.96%;营业收入分别为 229,680.96 万元和 183,585.45 万元,2012 年比 2011 年增长 25.11%。
二、拟置入资产经营模式与业务流程
(一)经营模式
德勤股份主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服务,主要运输煤炭、钢材及矿石等干散货。 1、德勤股份的核心经营理念
(1)以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为经营宗旨
德勤股份自成立以来一直秉承持续降低客户综合物流成本的经营宗旨。货主需承 担的沿海干散货运输成本主要包括运价、船舶滞期费、货损货差费用和部分港口费用。 运价为货物装船起航运至目的港的运输费用,主要受市场行情和油料价格影响;滞期 费是指非由于船东的原因,租船人未能在合同规定的装卸时间之内完成装卸作业,对 因此产生的船期延误按合同规定向船东支付的款项,主要由合同约定;货损货差为货 物运输过程中的自然损耗和人为损耗,干散货货物具有同质和量大的特点,起运港装 船、目的港卸货时的准确计量和运输全过程的监控直接影响货损货差;港口费用主要 指货主在港口常设办事处、常驻人员的日常运营费用。
德勤股份采取相对灵活的定价方式,与货主合理承担运价波动风险;综合调度自 有运力和租赁运力,有效扩大运力的选择范围,减少船舶滞期情况;在各个港口设立
199
办事处,从事船舶疏港、港口装卸货监理等工作,减少货损货差,从而降低货主综合 物流成本。
德勤股份的核心经营理念如下图所示:
==> picture [462 x 174]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德勤股份通过自身经营特点和管理优势有效的降低了货主滞期费、货损货差和港 口费用,从而降低了货主综合物流成本,与客户达到了共赢的效果。
(2)以自有运力开拓市场,以租赁运力稳定运营,以货运代理服务作有效补充
自有运力是德勤股份经营的基础,自有船舶船型多样化、船期调度灵活、船员管 理规范,通过自有运力承揽货源,德勤股份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与货主建立起长期合 作的基础。在熟悉货主特定运输需求并实现流程化操作后,即采用租赁运力承运货物 以有效扩大经营规模,提升整体盈利水平。同时,德勤股份积极发展货运代理服务作 为运力的有效补充,在自有船舶和租赁船舶船型、船期与货物不匹配,运输不经济时, 从船东库中选择合适的船舶发包货源,从而保证运输任务的完成。
2、经营模式概述
(1)市场定位
德勤股份实施差异化的市场定位和经营策略,目前主要为煤炭、钢铁、电力等行 业内的中型企业提供沿海及内河航运服务。随着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及资源整合能力 的逐步提高,德勤股份积极拓展为大型企业提供航运服务。
煤炭、钢材及矿石等大宗干散货均为我国国民经济重要生产资料,物流服务需求 巨大,且近几年煤炭、钢铁、电力等行业进入产业结构调整与行业整合阶段,为沿海
200
及内河运输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同时也提出了更高的物流服务要求,包括运 力规模化、服务专业化、运输及时安全与稳定等。
目前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的企业从数量上以中小型航运企业居多,这类企 业一般无法满足大中型客户的运输需求,承受市场风险能力较低,难以抵御宏观经济 变化所带来的市场冲击;国有大型航运企业的运力规模和经营体制决定了其主要以大 型货主为目标客户;而以德勤股份为代表的运力规模较大、管理能力较强的航运企业 能够满足煤炭、钢铁、电力等行业内中型企业的物流服务需求。
(2)经营模式具体情况
德勤股份利用多年专业经营形成的品牌、信息、管理、网络等优势和平台效应, 以自有船舶为基础,将租赁船舶和代理服务业务作为运力的重要补充及保障,形成了 以“自有船舶+租赁船舶+货运代理服务”为核心,对社会运力和货源进行有效整合的 经营模式。
经营模式图示如下:
==> picture [461 x 197] intentionally omitted <==
该经营模式符合国家关于水路运输由传统产业向现代物流服务业转型的方针要 求,符合航运企业运力从拥有向控制转变、与货主建立长期战略合作伙伴关系等行业 发展趋势。
3、经营模式特点
(1)经营规模有效放大
201
德勤股份以自有船舶为基础,将租赁船舶作为自有运力的重要补充及保障,以期 最大限度地满足客户运输需求,有效整合行业内运力资源。德勤股份自有船舶运输量 由 2011 年度的 1,140.88 万吨增加至 2012 年的 1,598.68 万吨,而总运量由 2011 年度 的 3,523.99 万吨增加至 2012 年的 5,036.44 万吨。公司总运量和自有船舶运量均保持 了较快的增长速度,主要得益于公司以自有船舶运输业务为基础,积极发展租赁船舶 运输业务的经营模式。
(2)经营机动灵活,有效抵御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相比较单独的“自有船舶运输”业务体系或“自有船舶运输+租赁船舶运输”业 务体系,德勤股份的“自有船舶运输+租赁船舶运输+货运代理服务”的运营体系更灵 活,可快速响应市场运输需求,调度社会运力,以积极应对行业周期性风险:
-
在海运业景气度较高、船舶租赁价格及油料价格高涨时适当合理扩大货运代 理业务量;
-
在海运业景气度较低、船舶租赁价格及市场运价指数较低时加大租赁船舶运 输量。
-
另外,由于代理服务业务规模扩张灵活,不受资金等众多因素限制,因此,在获
-
取大量货源后,可以利用货运代理业务规模扩张迅速的特点,保证能够充分满足客户 运输需求。
在行业周期性波动中,德勤股份合理调配租赁船舶与货运代理业务比例,最终实 现了整体运营体系在行业周期各阶段的有效施行,凸显了经营模式的灵活性与有效 性。
4、运输定价方式和船舶租赁方式的特点
德勤股份在长期的经营中采用了适合自身发展的定价方式和船舶租赁方式。
(1)运输定价方式
航运市场存在两种主要定价方式:长期协议价格和市场浮动运价。大型客户和大 型航运企业多采取长期协议价格,小型客户和小型航运企业多采取市场浮动运价。长 期协议价格一般年度签订一次,约定运输量、基准运价和价格调整机制,在具体执行 航次运输时再签署航次运输合同(或航次运输单据);市场浮动运价随行就市,在具 体执行航次运输时根据市场行情议价确定价格。
202
德勤股份根据自身货源特点、船型结构和航线情况,针对不同货主采取了长协价 格和浮动价格两种定价方式,并与货主协商确定了有别于其他航运企业的长协价格调 整机制。
| 项目 | 德勤长协定价方式 | 市场长协定价方式 | 浮动运价 |
| 价格确定 依据 |
年度运输合同约定基准运价和运价 调整方式。 |
年度运输合同约定基准运 价和运价调整方式。 |
随行就市 |
| 价格调整 方式 |
价格调整较灵活,譬如油料价格或市 场运价变动超过10%则调整或季度 定期调整。 |
价格相对固定,调整幅度和 频率较低。 |
随行就市 |
| 特点 | 定价机制相对灵活,有效平滑市场价 格波动对公司盈利水平的影响,减少 市场风险。 |
定价机制相对固定,在规定 时间内(譬如一年)不受运 价市场短期波动影响。 |
盈利水平主要 取决于市场状 况 |
(2)船舶租赁方式的区别
航运市场中船舶租赁方式分为以下几种:
| 租船方式 | 合同内容和特点 |
|---|---|
| 航次租船 | ①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船舶或者船舶的部分舱位,装运约定的货物,从一港 运至另一港,由承租人支付约定运费; ②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为全变动成本。 |
| 定期租船 | ①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约定的由出租人配备船员的船舶,由承租人在约定的 期间内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并支付租金; ②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为全固定成本。 |
| 光船租赁 | ① 指船舶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不配备船员的船舶,在约定的期间内由承租人占有、 使用和营运,并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② 承租人支付的租金为全固定成本,同时需负担船舶运营成本即变动成本。 |
| 德勤租船 方式 |
① 结合定期租船和航次租船的特点,以单航次确定租金水平,同时为了防止市场行 情大幅上涨而无船可租,与船舶出租方签署短期租赁协议,约定一定期间的承运量; ② 与一般的航次租船合同不同:一般的航次租船合同仅约束单个航次,而公司租船 合同合作期限较长; ③ 与一般的定期租船合同也有差异:一般的定期租船需由承租方承担船舶营运的油 料等变动成本、租金确定并以租船时间(元/天)作为租金结算依据,而公司的航次 租船仍由船东承担油料等变动成本、租赁价格以“船货价格连动”的方式与货主及 船东实行灵活的价格调整机制,可以避免长期锁定租赁成本而带来的价格风险; ④ 此外,一般的光租和期租合同会确定具体的租赁船舶,而公司的长期租船合同没 有确定具体的租赁船舶。 |
上述船舶租赁方式适用于不同企业规模和市场行情:
-
一般来说,大型航运企业由于货源充足,资金实力雄厚,倾向于采取定期租 船和光船租赁的方式,在该种方式下,承租人容易锁定长期成本,易于调度 船舶,在运价上涨的市场行情中盈利水平将大幅提高,但在运价下滑的市场 行情中容易出现运价与船舶租赁价格倒挂的情况,对盈利水平构成负面影响。
-
中小型航运企业由于货源稳定性相对较差,资金实力不足,多采取航次租船,
203
支付的租金随行就市,经营灵活性较好。但在市场行情大幅上涨的行情下, 因租船成本无法锁定而不能享受到运价上涨带来的盈利水平提升,有时甚至 面临无船可租的情况。
- 德勤股份采取的租赁方式结合了定期租船和航次租船的特点,一方面保证了 船舶租赁的稳定性,另一方面也建立了有效的成本传导机制,减少了经营风 险,与其现有经营管理规模相适应。
(3)德勤股份现阶段经营模式的特点提高了抗风险能力
德勤股份在快速发展过程中,受制于资金实力的限制,一直将风险防范作为企业 经营的重要工作,其以自有运力为基础保障,采取灵活定价的方式,不断提高船舶租 赁价格和运价的匹配度,以降低经营风险,在市场行情低迷之时获得了良好的经营效 益。
随着经营实力的不断增强,抗风险能力逐渐提高,德勤股份顺应航运企业的发展 趋势,大力发展自有运力,开始建造大型船舶。自有运力的增长可以使德勤股份能够 更好的满足大客户的运输需求,同时船型的大型化可以提高运营效率,从而进一步提 升盈利水平。
(二)业务流程
1、运输业务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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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租赁船舶业务流程
205
==> picture [283 x 42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三、拟置入资产采购与销售情况
- (一)主要服务的生产与销售情况
1、德勤股份运输能力情况
德勤股份自有运力情况如下图所示:
206
==> picture [417 x 221] intentionally omitted <==
德勤股份自有运力发展较快,从 2003 年末的 3.47 万吨增长至 2012 年末的 47.84 万吨,年均复合增长率达 33.85%。
德勤股份通过船舶租赁的方式快速扩大运力规模,2011 年末和 2012 年末租赁运 力分别为 120.5 万吨和 100.31 万吨,为对应期末自有运力的 3.06 倍和 2.10 倍。
(1)自有船舶运输
目前德勤股份自有船舶中,载重吨一万吨以上的主要用于长期合同运输,以满足 优质长期客户的运输需求,稳定大客户资源;一万吨以下的主要用于市场合同运输, 以满足物流基地及物流服务中心的市场货源运输需求,扩大市场客户种类,提高综合 竞争力。
自有运力是德勤股份整体运力体系的基础,自有运力的规模决定了公司的经营稳 定性及抗风险能力,也决定了公司整体经营规模的扩张程度。一般来说,自有运力规 模越大越容易得到优质长期客户的信赖。
(2)租赁船舶运输
德勤股份租赁船舶以万吨以上船舶为主,就合同性质来说,公司与船舶出租方签 订的长期租船合同属于长期航次租船合同,是约定航次租船的长期合作框架协议。
德勤股份与船舶出租方签署长期租船合同,在执行具体运输业务时,由德勤股份 与货主签订航次租船合同并对货主承担直接运输责任,完成运输任务后,与货主结算; 同时,德勤股份与船东根据租船合同进行航次结算,租船船东对德勤股份承担货物运
207
输责任。根据“国内水路货物运输规则”,租船船东作为实际承运人与德勤股份承担 连带责任,并且适用承运人的责任。
航运业风险保障机制完备,出租船东需要缴纳船舶险、油污险、船员险,货主对 承运货物需要缴纳货运险,船舶碰撞和货物灭失等风险均有充分的保险机制。
(3)货运代理服务
受制于自有运力和租赁运力的短缺(包括自有运力不足的长期性短缺、适运船型 的结构性短缺、突增运输需求的暂时性短缺等),德勤股份考虑区域分布、服务优势、 运力等因素,开展了货运代理业务。
德勤股份提供的代理服务除了提供货源收取代理服务费外,还利用公司管理、技 术、信息、服务网络等优势为合作方组织的运力提供支持,保障安全运营,并利用公 司运力规模优势为其节省物料供应、油料供应、船舶修理等成本,利用“货源、运力 最佳航距”匹配的原理为其尽量减少空载成本,利用港口服务网络为其协调港口泊位 提高周转率。
代理服务业务可以弥补自有运力及租赁运力的不足,保障长期合同运输需求,并 提高对外谈判的议价能力;此外,由于代理服务规模扩张不受资金等众多因素限制, 可快速扩张业务规模,同时能够利用品牌、信息、管理、网络等优势,选择优质合作 伙伴,吸引不同类型的社会船东和客户,形成单一运力航运企业无法实现的平台效应, 带来服务与成本的双重优势。
2、主要客户情况
单位:万元
| 时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当期收入比 |
|---|---|---|---|
| 2012年 | 宁波钢铁有限公司 | 4,991.98 | 2.17% |
| 青岛齐贤贸易有限公司 | 4,074.46 | 1.77% | |
| 浙江兴发煤炭有限公司 | 3,795.33 | 1.65% | |
| 江苏亚达能源实业有限公司 | 3,515.90 | 1.53% | |
| 马鞍山当涂发电有限公司 | 3,172.36 | 1.38% | |
| 合计 | 19,550.03 | 8.50% | |
| 2011年 | 大连通连物流有限公司 | 24,516.38 | 13.35% |
| 天津市宏达运通船务有限公司 | 23,542.49 | 12.82% |
208
| 时间 | 客户名称 | 销售金额 | 占当期收入比 |
|---|---|---|---|
| 宁波大榭开发区虎道物流有限公司 | 17,545.24 | 9.56% | |
| 青岛齐贤贸易有限公司 | 11,293.26 | 6.15% | |
| 江苏永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 | 8,981.96 | 4.89% | |
| 合计 | 85,879.33 | 46.77% |
德勤股份前五大客户集中度从 2011 年的 46.77%下降至 2012 年的 8.50%。造成该 变化的主要原因为公司结算模式于 2011 年四季度发生改变,由委托物流公司统一结 算改为直接与最终货主直接结算;此外,公司不断拓展新客户,客户数量持续增加。 2011 年度、2012 年度德勤股份均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 50%的 情况,也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二)主要原材料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1、自有船舶运输业务主要原材料及主要供应商
德勤股份自有船舶运输业务主要原材料为油料及物料,以油料居多。油料分为燃 料油(含重油、轻油)及发动机润滑油(又称“机油”),2011 年和 2012 年油料、物 料成本及占自有船舶运输成本比例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2012 | 年 | 2011 | 年 | |
|---|---|---|---|---|
| 项目 | ||||
| 金额 | 占比 | 金额 | 占比 | |
| 油料 | 20,788.05 | 53.49% | 15,858.03 | 50.63% |
| 物料 | 868.89 | 2.24% | 1,023.17 | 3.27% |
| 合计 | 21,656.94 | 55.73% | 16,881.20 | 53.90% |
自有船舶运输业务油料耗用量见下表:
单位:吨
| 油品 | 2012 年 | 2011 年 |
|---|---|---|
| 重油 | 27,725.83 | 20,839.77 |
| 轻油 | 6,512.38 | 5,274.38 |
| 机油 | 536.80 | 335.81 |
| 合计 | 34,775.01 | 26,449.96 |
209
德勤股份向前五大供应商采购原材料金额及占当期原材料采购总额比例情况如 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 时间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金额 | 占当期采购比 |
|---|---|---|---|
| 2012年 | 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3,007.52 | 15.40% |
| 宁波北仑搏海燃料有限公司 | 2,674.79 | 13.70% | |
| 上海诚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 1,701.89 | 8.72% | |
| 宁波博丰船舶燃料有限公司 | 1,315.74 | 6.74% | |
| 江阴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961.58 | 4.92% | |
| 合计 | 9,661.52 | 49.48% | |
| 2011年 | 舟山龙宇燃油有限公司 | 3,586.35 | 16.98% |
| 舟山市德嘉燃料油有限公司 | 1,976.50 | 9.36% | |
| 上海诚源石油运输有限公司 | 1,856.60 | 8.79% | |
| 南通宏博船舶燃料贸易有限公司 | 1,457.30 | 6.90% | |
| 江阴物华船舶燃料供应有限公司 | 1,114.58 | 5.28% | |
| 合计 | 9,991.33 | 47.31% |
2、租赁船舶运输业务主要供应商
2011 年和 2012 年德勤股份租船成本分别为 104,838.83 万元和 149,346.26 万元, 分别占营业成本的 77.00%和 79.35%。
德勤股份向前五大船舶出租方租船及占当期租船成本比例如下表所示:
| 单位:万元 | ||||
|---|---|---|---|---|
| 占租赁船舶 成本比重 |
占营业成本 比重 |
|||
| 时间 | 船舶出租方名称 | 租赁总价 | ||
| 2012年 | 无为县远征物流有限公司 | 31,244.39 | 20.92% | 16.60% |
| 南京汇融物流有限公司 | 22,322.82 | 14.95% | 11.86% | |
| 东方全强海运有限公司 | 12,602.15 | 8.44% | 6.70% | |
| 南京合成船务有限公司 | 12,219.62 | 8.18% | 6.49% | |
| 洋浦津豪船务有限公司 | 11,848.57 | 7.93% | 6.30% | |
| 合计 | 90,237.55 | 60.42% | 47.95% | |
| 2011年 | 南京汇融物流有限公司 | 22,253.00 | 21.23% | 16.34% |
| 东方全强海运有限公司 | 16,174.30 | 15.43% | 11.88% | |
| 无为县远征物流有限公司 | 14,765.50 | 14.08% | 10.84% | |
| 洋浦金杰船务有限公司 | 12,396.77 | 11.82% | 9.10% |
210
| 洋浦津豪船务有限公司 | 9,564.52 | 9.12% | 7.02% |
|---|---|---|---|
| 合计 | 75,154.09 | 71.68% | 55.18% |
四、拟置入资产安全运营与防止污染管理情况
(一)安全运营情况
德勤股份自设立以来,一直将安全运营作为首要目标,为全面提升公司安全管理 水平,德勤股份建立了船舶安全运行体系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公司各部 门对船舶安全监控”、“船长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控”、“船长对安全管理体系 的复查”及“船舶自查”四个环节构建完善的船舶安全运营监控体系。
德勤股份除了办理船舶保险外,还通过每年的内审、外审检查以保证上述安全管 理体系的有效性。同时,德勤股份制定了船舶防火、防碰撞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 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并实施跟踪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力求消除事故隐患。
(二)防污染管理情况
德勤股份船舶配备油水分离器、分类收集的垃圾桶等防污染主要设备,确保所属 船舶产生的废弃物、污染物或者可能导致污染源的物质均严格按照公约、规则和规定 进行安全的处理和处置并达标排放,不能在海上排放的则申请岸上港口接收处理。德 勤股份所有运营船舶均获得了《海上船舶防止油污证书》。
211
第六节 交易方案及发行股份情况
一、本次交易方案
本公司以拥有的杭州物业 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与德勤股份全体股东持有的 德勤股份 100%股权(拟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由德勤股份全体 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本公司向德勤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 股份 100%股份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本公司拟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其在本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本公司 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上述交易事项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次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将拥有德勤股份 100%股权。
二、本次发行股份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拟向德勤股份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德勤股份 100%股权与 拟置出资产价值之间的差额部分,同时本公司拟向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债权。本公 司本次发行股份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 1.00 元。
(二)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与郡原地产。
(三)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为:采用股东协商定价的方式,确定为 2.6 元/股。该发 行价格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 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四)发行数量
212
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最终确定的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值与本公司本次 发行股份价格的商数。本次应发行股份数量按以下公式计算:
本次交易应发行股份数量=(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发行 价格+郡原地产持有本公司债权价值/发行价格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交易价 格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值为 366,800 万元,经协商作价 366,800 万元。根据坤元评估 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交易价格于评估基准日的 评估值为 2,273 万元,经协商作价 2,273 万元。考虑资产置换因素,则本次发行股份 购买的资产置换差额为 364,527 万元,则本次应向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的股份 数量为 1,402,026,910 股。
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郡原地产持有的本 公司债权评估值为 70,372,521.73 元,经协商作价 70,372,521.73 元,本次新增股份收 购债权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7,066,354 股。
本次交易应发行股份数量为 1,429,093,264 股。
(五)锁定期安排
根据本次发行股份对象出具的承诺,本次交易发行的股份锁定期安排如下: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 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德勤股份除实际控制人以外的其他股东: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光大金控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 限合伙)、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李萍、林兴、谢漱泉、李宁、孙志刚、王汉华、杨志瑛、李莉、周文美、黄 菊英、何军、张苏、贺国平、陈凝等 26 名投资者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 自登记至其证券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213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承诺,在本次交易中认购的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账 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六)期间损益
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前(不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 益均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拟置出资产于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出资 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损益由拟置出资产承接方享有、承担。
拟置入资产于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 的累计损益由上市公司享有、承担。拟置入资产自评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 日)至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止(不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 益,若拟置入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由上市公司享有;若拟置入资产在此 期间产生损失的,则该损失由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按其各自在本次交易前于德勤 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
(七)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本次发行股票拟上市的交易所为上海证券交易所。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北生集团持有本公司总股本的 7.10%,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次购 买资产置换差额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1,402,026,910 股,本次新增股份收购协助重组债权 发行的股份数量为 27,066,354 股。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如下表所示: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前 | 本次交易后 | 本次交易后 | ||||
|---|---|---|---|---|---|---|---|
| 序 号 |
本次发行数 (股) |
||||||
| 股东名称 | 股数 | 占比 | 股东性质 | 股数 | 占比 | ||
| (股) | (%) | (股) | (%) | ||||
| 1 | 任马力 | 实际控制 人 |
168,571,400 | 168,571,400 | 9.24 | ||
| 2 | 武华强 | 168,571,400 | 168,571,400 | 9.24 | |||
| 3 | 武国富 | 168,571,400 | 168,571,400 | 9.24 | |||
| 4 | 武国宏 | 168,571,400 | 168,571,400 | 9.24 | |||
| 5 | 魏建松 | 168,571,400 | 168,571,400 | 9.24 | |||
| 6 | 李萍 | 本次交易 | 144,020,245 | 144,020,245 | 7.90 |
214
| 7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 有限公司 |
其他交易 对方 |
112,578,009 | 112,578,009 | 6.17 | ||
|---|---|---|---|---|---|---|---|
| 8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
59,407,920 | 59,407,920 | 3.26 | |||
| 9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
36,004,764 | 36,004,764 | 1.97 | |||
| 10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 投资企业(有限合 伙) |
35,644,752 | 35,644,752 | 1.95 | |||
| 11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 投资有限公司 |
23,763,168 | 23,763,168 | 1.30 | |||
| 12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 |
20,609,861 | 20,609,861 | 1.13 | |||
| 13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 伙) |
17,822,376 | 17,822,376 | 0.98 | |||
| 14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 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15,457,394 | 15,457,394 | 0.85 | |||
| 15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
15,457,394 | 15,457,394 | 0.85 | |||
| 16 | 磐霖盛泰(天津)股 权投资基金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
11,881,584 | 11,881,584 | 0.65 | |||
| 17 | 林兴 | 9,001,488 | 9,001,488 | 0.49 | |||
| 18 | 谢漱泉 | 8,100,864 | 8,100,864 | 0.44 | |||
| 19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 中心(有限合伙) |
7,883,270 | 7,883,270 | 0.43 | |||
| 20 | 李宁 | 7,200,239 | 7,200,239 | 0.39 | |||
| 21 | 孙志刚 | 6,300,804 | 6,300,804 | 0.35 | |||
| 22 | 王汉华 | 5,401,368 | 5,401,368 | 0.30 | |||
| 23 | 杨志瑛 | 4,010,034 | 4,010,034 | 0.22 | |||
| 24 | 李莉 | 4,010,034 | 4,010,034 | 0.22 | |||
| 25 | 周文美 | 3,600,119 | 3,600,119 | 0.20 | |||
| 25 | 黄菊英 | 3,208,027 | 3,208,027 | 0.18 | |||
| 27 | 何军 | 1,800,059 | 1,800,059 | 0.10 | |||
| 28 | 张苏 | - | - | 1,800,059 | 1,800,059 | 0.10 | |
| 29 |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 |
- | - | 1,800,059 | 1,800,059 | 0.10 | |
| 30 | 贺国平 | - | - | 1,604,013 | 1,604,013 | 0.09 | |
| 31 | 陈凝 | - | - | 802,006 | 802,006 | 0.04 |
215
| 33 | 郡原地产 | - | - | 收购债权 交易对方 |
27,066,354 | 27,066,354 | 1.48 |
|---|---|---|---|---|---|---|---|
| 34 | 北生集团 | 28,016,800 | 7.10 | 原有股东 | 28,016,800 | 1.54 | |
| 35 | 其他股东 | 366,776,908 | 92.90 | 366,776,908 | 20.11 | ||
| 合计 | 394,793,708 | 100.00 | 1,429,093,264 | 1,823,886,972 | 100.00 |
本次交易前,本公司控股股东为北生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陈巧仙和何京云; 本次交易完成后,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合计持有本公司总股本 的 46.21%,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四、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本公司 2012 年度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发行前后,本 公司 2012 年度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 财务指标 总资产(万元) 总负债(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万元) 资产负债率 营业收入(万元)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每股收益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本次发行前(合并) | 本次发行后(备考合并) |
|---|---|---|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5,146.28 | 410,493.86 | |
| 8,153.46 | 229,570.06 | |
| -3,007.18 | 180,923.79 | |
| 158.43% | 55.93% | |
| 2012 | 年度 | |
| 646.53 | 229,992.64 | |
| 1,071.42 | 18,347.54 | |
| 0.027 | 0.101 | |
| -35.36% | 10.14%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盈利能力将得到大幅提升。与交易前相比,交易完成后, 本公司 2012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长了 16.13 倍,每股收益提高了 2.74 倍。根据中磊会计师审核的上市公司 2013 年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上市公司 2013 年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达到 24,325.36 万元。
由此可见,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改善,持续经营 能力将显著增强。
216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2 年 12 月 28 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 (乙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二)重大资产置换及资产购买事项
甲方以其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以及向乙 方发行股份与乙方持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拟置入资产)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 资产由乙方或其指定的第三方(简称“拟置出资产承接方”)承接。
(三)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发行股份购买乙方其持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 的差额部分。
(四)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双方同意,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拟置出资产(即杭州郡原物 业服务有限公司的净资产)及拟置入资产(即德勤股份的净资产)进行评估,并以评 估报告所载的评估值为作价依据,由甲方、乙方共同协商本次交易的价格。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 本《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协议及本次交易;
(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甲方与郡原地产之间的《收购债权协议》相关 交易;
(3)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甲方恢复上市;
-
(4)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交易以及《收购债权协议》项下的交易,并且,
-
中国证监会已对因发行股份而产生的相关方要约收购甲方股份之义务进行了豁免。
217
(六)过渡期间损益分配
1、双方同意,拟置出资产于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前(不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 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均由甲方享有、承担;拟置出资产于拟置出资产交割 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出资产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损益由拟置出资产承接方享有、 承担。
2、双方同意,拟置入资产于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后(包括拟置入资产交割完 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由甲方享有、承担。双方进一步同意,拟置入资产自评 估基准日(不包括评估基准日当日)至拟置入资产交割完成日止(不包括拟置出资产 交割完成日当日)所产生的累计损益,若拟置入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收益的,则该收益 由甲方享有;若拟置入资产在此期间产生损失的,则该损失由乙方按其各自在本次交 易前于德勤股份的持股比例分别承担。
(七)违约责任
1、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 和保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 履行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2、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 的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二、《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3 年 1 月 15 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甲方)与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乙 方)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补充协议》,系《重大资产置换 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经甲乙双方签署即成立,并随《重大资产置 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而生效。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 《资产评估报告》,拟置出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2,273 万元;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
218
产评估报告》,拟置入资产于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评估值为 366,800 万元。双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的基础上确定拟置出资产、拟置入资产的转让价格, 即 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为 2,273 万元, 拟置入资产转让价格为 366,800 万元, 拟置入资产 超出拟置出资产转让价格的差额为 364,527 万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格差额”)。
2、北生药业按照每股 2.6 元的价格向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分别发行股票作为 北生药业从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处受让转让价格差额的对价,北生药业向德勤股 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共计 1,402,026,910 股股票, 具体情况如下:
| 序号 | 股东 | 发行股票(股) |
|---|---|---|
| 1 | 任马力 | 168,571,400 |
| 2 | 武华强 | 168,571,400 |
| 3 | 武国富 | 168,571,400 |
| 4 | 武国宏 | 168,571,400 |
| 5 | 魏建松 | 168,571,400 |
| 6 | 李萍 | 144,020,245 |
| 7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112,578,009 |
| 8 | 光大金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59,407,920 |
| 9 | 上海银利伟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36,004,764 |
| 10 | 苏州国发智富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 35,644,752 |
| 11 | 北京博瑞盛德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23,763,168 |
| 12 | 杭州德同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609,861 |
| 13 | 上海嘉信佳禾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7,822,376 |
| 14 | 广州德同凯得创业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57,394 |
| 15 | 成都德同银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457,394 |
| 16 | 磐霖盛泰(天津)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881,584 |
| 17 | 林兴 | 9,001,488 |
| 18 | 谢漱泉 | 8,100,864 |
| 19 | 宁波北远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883,270 |
| 20 | 李宁 | 7,200,239 |
| 21 | 孙志刚 | 6,300,804 |
| 22 | 王汉华 | 5,401,368 |
| 23 | 杨志瑛 | 4,010,034 |
| 24 | 李莉 | 4,010,034 |
219
| 25 | 周文美 | 3,600,119 |
|---|---|---|
| 25 | 黄菊英 | 3,208,027 |
| 27 | 何军 | 1,800,059 |
| 28 | 张苏 | 1,800,059 |
| 29 | 上海融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1,800,059 |
| 30 | 贺国平 | 1,604,013 |
| 31 | 陈凝 | 802,006 |
| 合计 | 1,402,026,910 |
3、《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生效后, 双方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 以及政府主管部门和授权部门的要求互相配合尽快办理本次交易涉及之拟置入资产、 拟置出资产及新增股份的过户登记手续。
三、《收购债权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2 年 12 月 28 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收购债权协议》。
(二)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协助重组债权评估价值以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就协助重组债权出 具的《评估报告书》(以 2012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确定的协助重组债权的评 估结果
(三)支付方式
本公司拟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其在本公司破产重组过程中向本公司 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在收购债权实施日,郡原地产可换取的北生药业股份数 量=协助重组债权评估价值÷2.6 元/股。
(四)股份锁定期
郡原地产根据《收购债权协议》的约定,换取的北生药业股份,自登记至其证券 账户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转让。
(五)合同的生效条件
220
《收购债权协议》自下述条件全部成就之首日起生效:
(1)北生药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本协议及收购债权;
(2)北生药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及相关交易;
(3)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生药业恢复上市;
(4)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重组方案,并且,中国证监会已对因发行股份而 产生的相关方要约收购北生药业股份之义务进行了豁免。
(六)过渡期间损益分配
在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如协助重组债权实现的净损益为正,则该部分净损 益由北生药业享有;如协助重组债权实现的净损益为负, 则该部分净损益由郡原地产 承担。
(七)违约责任
本协议项下任何一方因违反本协议所规定的有关义务、所作出的承诺、声明和保 证,即视为该方违约。因违约方的违约行为而使本协议不能全部履行、不能部分履行 或不能及时履行,并由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违约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若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将导致守约方最终不能取得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应当取得的 利益该违约方应当向守约方赔偿守约方预期取得的一切利益。
四、《收购债权协议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3 年 1 月 15 日,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签 署了《收购债权协议补充协议》,系《收购债权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协议主要内容
1、根据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 《资产评估报告》,郡原地产对北生药业债权于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 评估值为 70,372,521.73 元。双方同意,以前述评估值 70,372,521.73 元作为收购郡原 地产债权的转让价格。
221
2、双方同意,北生药业按照每股 2.6 元的价格向郡原地产发行共计 27,066,354 股股票作为北生药业从受让郡原地产对北生药业债权的对价。
五、《业绩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签订时间
2013 年 1 月 15 日,北生药业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签署了《业绩补偿协议》。
(二)业绩补偿协议主要内容
1、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两个会 计年度,即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间”)。若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未能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则上述业绩承诺期间将随之相应变动。
2、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业绩承诺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 成,保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三个年度合 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4,651.77 万元、27,663.70 万 元及 30,618.47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三个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人民币 20,767.76 万元、23,613.99 万元及 26,389.30 万元(以下简称“承诺扣非净利润”)。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及其后连续两个会 计年度各年度结束时应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置入资产实际实 现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以及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实际扣非净利润”)出具专 项审核报告。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度实际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应以 2013 年、 2014 年及 2015 年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
4、在业绩承诺期间内,如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 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或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未达到当年 度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则北生药业均有权以人民币 1 元的总价格回购并注销任 马力等五名股东持有的北生药业股票进行业绩补偿,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的具体计 算公式如下:
222
(1)当年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 末累积实际盈利数)÷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总和×拟置入资产全体股东 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2)当年扣非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扣非净利润- 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内各年的承诺扣非净利润总和× 拟置入资产全体股东认购股份总数-已补偿股份数量
若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净利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 且拟置入资产当年度期末之累积实际扣非净利润亦未达到当年度期末累积承诺扣非 净利润,则每年需补偿的股份数量按照当年净利润补偿的股份数量与当年扣非净利润 补偿的股份数量孰高的原则确定。
补偿的股份数量不应超过认购股份的总量。
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 各年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小于 0 时, 按 0 取值, 即已经补偿 的股份不冲回。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按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前持有拟置入资产股权相互之间的相 对比例计算各自应当补偿的股份数量。
-
5、如北生药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转增或送股分配的,则补偿股份数相应调整
-
为:按上述第四条所示公式计算的补偿股份数量×(1+转增或送股比例)。
6、如北生药业在业绩承诺期间实施现金分配的,现金分配的部分由任马力等五 名股东向北生药业作相应返还,计算公式为:返还金额=每股已分配现金股利×补偿 股份数量。
7、若北生药业上述应补偿股份回购并注销事宜因未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未 获得相关债权人认可等原因而无法实施的,则任马力等五名股东承诺在上述情形发生 后的 2 个月内,应将按照如下公式计算出的股份数量的股份无偿划转给北生药业除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对象以外的其他股东,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划转给前述其他股东的股份数=应补偿股份数-(拟置入资产全体股东所持北 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份数)÷(北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 股份数
223
前述其他股东按照其所持北生药业股份数÷(北生药业股份总数-应补偿股份数) 的比例享有上述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划转给前述其他股东的股份。
8、业绩承诺期间届满时,北生药业应对拟置入资产进行资产减值测试,并聘请 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拟置入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如 果拟置入资产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 发行价格,则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应另行补偿股份。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另需补偿的股份 数量为:期末减值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股份发行价格-补偿期限内已补偿股份总 数。
(三)协议生效条件
-
1、北生药业股东大会通过决议同意北生药业实施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
2、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北生药业恢复上市;
-
3、中国证监会书面同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并且, 中国证监会已对本次重大资产
-
重组因发行股份而产生的相关方要约收购北生药业股份之义务进行了豁免。
224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证券发行管理办法》、《重 组管理办法》以及《重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关具体合规情况说明 如下:
一、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
-
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主要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
2011 年 5 月,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表示要充分 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发挥内河水运对沿江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 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发展的意见》,加快以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重点的内 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内河水运体系。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 领域的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12]1619 号),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物流企业上市 和发行债券;鼓励现有单一从事运输、仓储、货代、船代、无船承运人、联运、快递 服务的民营企业整合功能、延伸服务,加快向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现 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中小民营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支持大型优势民营物流企业 加快兼并重组,不断创新合作方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 民营物流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物流企业。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主要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交易标 的在经营过程中无环保违法行为,且未受到与环保相关的处罚,符合有关环境保护法 律法规的规定。
225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 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标的在土地管理方面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要求。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国家土地管理方面法律及行政法规的情形。
4、本次交易符合反垄断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上市公司在其业务领域的市场份额仍未达到《中华人民共 和国反垄断法》中对于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条件,符合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上市规则》―第十八章 释义‖之 18.1 第(十一)条规定股权分布发生变化不具 备上市条件的情形:“社会公众股东持有的股份连续二十个交易日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25%,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低于公司总股本的 10%。上述社会公众股 东指不包括下列股东的上市公司其他股东:(1)市公司 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 行动人;(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关联人。”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的总股本将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社会公众股东持股比例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10%。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满足《公司法》、《证券法》以及《上 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股票上市条件,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二)项 的规定。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
本次交易依法进行,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聘请有关中介机构出具审计、 评估、法律、独立财务顾问等相关报告。在本次交易中涉及到关联交易的处理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履行合法程序,有关关联方在董事会上均回避表决,充分保 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同时对本次交易发表了独立 董事意见。整个交易过程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26
上市公司于 2009 年 10 月完成破产重整,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4 号)的有关要求, 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为充分保护公司社会 公众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拟以 2.60 元/股的价格发行,最终具体发行 价格,将严格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确定。本 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实施前,上市公司如有除权除息事项,则对上述发行价格作相应 除权、除息的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处理。
交易过程中,标的资产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 情形。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 益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项的规定。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 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为上市公司持有的杭州物业 100%股权,其权属清晰,不 存在诉讼纠纷及冻结、抵押、质押等限制权利行使的情形,不涉及债权债务转移事项。
拟置入资产为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合法持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不涉及债权债 务转移事项。德勤股份是一家依法存续的公司,其股权由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合法持 有,权属清晰,产权关系明确,不存在潜在争议,该等股权资产未有冻结、查封、设 定质押或其他任何第三方权益的情形。
郡原地产拥有本公司的协助重组债权,无担保、抵押或质押等其他权利受到限制 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或其他重大争议的事项。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预计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符合《重组管 理办法》第十条第(四)项的规定。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 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227
本次交易之拟置入资产的资产质量、盈利能力与发展前景良好,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资产、业务规模均将得到大幅提高,盈利能力也将进一步增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将显著增强,不存在导致上 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条第(五)项的规定。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完成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将获得上市公司控股权,将成为上市公司实 际控制人。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已就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做出承诺,承诺保证上市 公司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 间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 独立性的相关规定,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六)项的规定。
(七)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 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的框架下,设立了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制定相应的议事规则,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 度,从制度上保证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规范运作和依法行使职责。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潜在实际 控制人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已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实现业务、资产、人员、 机构、财务“五分开”,确保上市公司具有独立的经营权、财务决策权和人事权等。 公司将严格执行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确保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障信 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提高公司的透明度。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进行全面修订,并依法依规对董事会、 监事会成员以及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本次重组后的业务运作及法
228
人治理要求,进一步保持并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保持健全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符 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七)项的规定。
二、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中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为 366,800 万元,达到本公司 2011 年度经审计的 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 100%以上,且超过 5,000 万元,达到了《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中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及相关 规定关于借壳上市的情形。
(一)拟置入资产最近3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于 2004 年 3 月 1 日签署了《共同经营协议》,约定各股东在德勤股份任何事项的决策意 见上保持一致,如有不同意见,各股东应当事先进行沟通,以协议各方中占表决权多 数股东的意见作为共同的意见,并共同享有股东权利、共同承担股东义务和责任。截 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分别持有德勤股份 12.0234%的股份,合计持有 德勤股份 60.117%的股份。自 2004 年以来,德勤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一直为任马力等五 名股东。
因此,拟置入资产最近 3 年实际控制人未变更。
(二)拟置入资产最近3年主营业务未变更
德勤股份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
因此,拟置入资产最近 3 年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三)拟置入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 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持续经营时间在 3 年以 上。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2013]18 号《审计报告》,本次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 合并报表 2011 年度、2012 年度分别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6,709.32 万元、
229
18,281.49 万元,分别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 23,930.70 万元、14,856.95 万元,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 币 2,000 万元。
因此,本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符合“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 时间应当在 3 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 2,000 万 元”的要求。
(四)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的相关规定,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其 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并逐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加强信息披 露工作。公司先后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 事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 法人治理结构。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已出具相关承诺,确保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 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
(五)对德勤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培训、辅 导情况
-
1、德勤股份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
(1)董事基本情况
德勤股份现有董事 17 名,其中独立董事 6 名。
| 序号 | 姓 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序号 | 姓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
| 1 | 任马力 | 董事长、总经理 | 10 | 赵 军 | 董事 |
| 2 | 武华强 | 董事 | 11 | 邱 扬 | 董事 |
| 3 | 武国富 | 董事 | 12 | 金杨华 | 独立董事 |
| 4 | 武国宏 | 董事 | 13 | 徐文学 | 独立董事 |
| 5 | 魏建松 | 董事 | 14 | 袁 桅 | 独立董事 |
| 6 | 李 萍 | 董事 | 15 | 真 虹 | 独立董事 |
230
| 7 | 李德明 | 董事 | 16 | 戴 萍 | 独立董事 |
|---|---|---|---|---|---|
| 8 | 刘常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17 | 陈仁央 | 独立董事 |
| 9 | 梁 卉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2)监事会成员
德勤股份现有监事 3 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 1 名。
| 序号 | 姓 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序号 | 姓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
| 1 | 陈忠飞 | 监事会主席 | 3 | 朱旭舟 | 监事 |
| 2 | 孙玉明 | 监事 |
(3)高级管理人员
德勤股份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现有 5 名高管,
| 序号 | 姓 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序号 | 姓名 | 现任德勤股份职务 |
|---|---|---|---|---|---|
| 1 | 任马力 | 董事长、总经理 | 4 | 高备战 | 财务总监 |
| 2 | 刘常锋 | 董事、副总经理 | 5 | 章海华 | 副总经理 |
| 3 | 梁 卉 | 董事、副总经理、董事 会秘书 |
上述人员均具有物流运输企业多年的管理、技术或财务经验。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严格履 行相关程序的基础上,对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应的调整
2、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培训、辅导情况
德勤股份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接受了独立财务顾问对其进行较为全面的 证券市场规范化运作知识培训,内容包括上市公司治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 关系管理、内幕交易等多个专题。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构成借壳上市,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及 《〈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的决定〉的问题与解答》的 有关规定。
三、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一)本次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上市公司财务
231
状况和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续盈利能力。具体分析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的讨论与分析”的相关内容。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性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为避免与本公司产生同业竞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保持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出具了《关于避免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规范与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有关本次交 易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与本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的详细情况请参见本报 告书“第十二章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须经注册会计师 专项核查确认,该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的重大影响已经 消除或者将通过本次交易予以消除
上市公司2011 年、2012 年合并财务报告经中磊会计师审计,并出具带强调事项 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对此,中磊会计师出具了本次交易完成后上述强调事项将消 除的专项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完成后,审计报告所涉强调事项将予以消除,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 四十二条第(二)项的规定。
(四)上市公司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应当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 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持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郡原地产持有本公司的协助重组 债权等标的资产不存在任何质押、查封、冻结或其他任何限制或禁止转让的情形,且 不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大争议或任何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交易 各方能在约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232
第九节 本次交易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的定价充分考虑了交易标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因 素,切实保护了交易双方及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有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资产质量和 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均已由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进行 了评估,并以评估价值为本次交易定价基础。
一、拟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拟置出资产的定价依据
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拟置出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认。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拟置出资产评估值为 2,273 万元,经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2,273 万元。
(二)本次拟置出资产定价公平合理性分析
坤元评估接受委托,对拟置出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现就拟置出产评估情况合理 性及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必要资质
坤元评估具有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以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 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坤元评估及经办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 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前提和假设的合理
(1)前提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 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233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3)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 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也不会出现产权争议为前提。 我们仅对相关资料进行必要和有限的抽查验证或分析,但对其准确性不做保证。
(2)基本假设
1)宏观环境相对稳定假设: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 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 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 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
2)经营环境相对稳定假设: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
-
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企业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 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
3)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我们是基于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和可
-
以把握、有明确预期的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来进行的。对于其他具有不确定性的税收 政策的变化和优惠政策,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评估均未考虑。
(3)具体假设
-
1)本评估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持续经营状况下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
-
并经过评估人员剔除明显不合理部分后的基础上的;
-
2)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其所有资产的取得、使用
-
等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
3)假设被评估单位管理层勤勉尽责,具有足够的管理才能和良好的职业道德,
-
有充分能力推动公司发展的计划,保持良好的态势。被评估单位的管理风险、资金风 险、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及人才风险等处于可控范围或可以得到有效化解;
-
4)假设被评估单位的主要经营业务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营业务不会遭遇重
-
大挫折,总体格局维持现状;
-
5)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在
-
年度内均匀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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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假设被评估单位在未来的经营期内,其营业和管理等各项期间费用不会在现
-
有基础上发生大幅的变化,仍将保持其近几年的变化趋势;
-
7)假设被评估单位的物业管理服务需求市场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企业的能源动
-
力、人工等的价格无长期剧烈变化;
-
8)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特殊假设
杭州物业及下属子公司的物业服务合同在合同期满后可以续签。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 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 果的责任。
3、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 场法和收益法。由于评估中难以取得类似的股权交易案例,故本次拟置出评估不宜采 用市场法。
杭州物业在 2013 年业务机构调整后,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业务内容和 范围的情况下,未来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 也能合理估算,结合本次资产评估的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 别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委托评估的杭州物业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上述评估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价值结论依据实际状况充分、全面分析, 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价值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其中一个评估结果作为评估 对象的评估结论。
4、拟置出资产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
拟置出资产杭州物业所属行业为物业管理服务行业,主营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 服务等业务,以住宅物业管理为主体,以案场服务及商业物业管理等业务为辅。杭州 物业业务发展主要依托战略合作伙伴郡原地产的房产开发平台,在杭州、长沙、成都、 沈阳等地开展业务。杭州物业 2011 年、2012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3,032.99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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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81.16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 395.06 万元、472.14 万元,盈利规模偏 小。
5、拟置出资产定价方法的合理性分析
受本公司委托,坤元评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和收益法对本公司拟置出资产的价值进 行了评估,并出具了坤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评估值定价的方式可 以体现置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定价较为合理,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对拟置出资产的评估由具备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执行,并采用两种方 法,其结果选取有合理依据,结果公允,有利于维护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拟置入资产的定价依据
根据《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约定,拟置入资产的价格以具有证 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值为依据,由交易双方协商确 认。
根据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坤元评估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 本次交易的拟置入资产评估值为 366,800 万元,经协商交易价格确定为 366,800 万元。
(二)本次拟置入资产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勤股份 100%股权将注入上市公司。坤元评估委托,对拟置 入资产进行了价值评估,现就拟置入资产评估情况合理性及公允性分析如下:
1、评估机构具有必要资质
坤元评估具有浙江省财政厅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以及证监会和财政部联合 颁发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证书。坤元评估及经办评估师在评估对象中没有现 存的或预期的利益,同时与委托方和相关当事方没有个人利益关系,对委托方和相关 当事方不存在偏见。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2、评估前提及假设的合理
(1)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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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本次评估以委估资产的产权利益主体变动为前提,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包括利
-
益主体的全部改变和部分改变;
-
2)本次评估以公开市场交易为假设前提;
-
3)假设被评估单位按照原有的经营范围、规模持续地经营下去;
-
4)本次评估以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有关法律性文件、各种会计凭证、账簿和其他
-
资料真实、完整、合法、可靠,不存在其他法律障碍,也不会出现产权争议为前提。 评估人员仅对相关资料进行必要和有限的抽查验证或分析,但对其准确性不做保证。
(2)基本假设
-
1)宏观环境相对稳定假设:国家现有的宏观经济、政治、政策及被评估单位所
-
处行业的产业政策无重大变化,社会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国家货币金融政策 保持现行状态,不会对社会经济造成重大波动;国家税收保持现行规定,税种及税率 无较大变化;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等无重大变化;
-
2)经营环境相对稳定假设:企业主要经营场所及业务所涉及地区的社会、政治、
-
法律、经济等经营环境无重大改变;企业能在既定的经营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不存 在任何政策、法律或人为障碍;
-
3)对被评估单位未来的税收政策的预测,评估人员是基于企业目前的实际情况
-
和可以把握、有明确预期的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来进行的。
(3)具体假设
-
1)本评估预测是基于被评估单位提供的持续经营状况下的发展规划和盈利预测
-
并经过评估人员剔除明显不合理部分后的基础上的;
-
2)假设被评估单位的主要经营业务内容保持相对稳定,其主营业务不会遭遇重
-
大挫折,总体格局维持现状;
-
3)假设被评估单位每一年度的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更新及改造等的支出,在
-
年度内均匀发生;
-
4)假设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及不可预见因素对企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4)特殊假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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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舟山市定海区财政局定财企〔2012〕382 号文件《关于要求对德勤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继续实施“一企一策”政策管理的请示》及批示,定海区财政 局将给予德勤股份及其下属子公司若干项财政扶持政策,其中包括地方财政贡献奖励 政策,即对德勤股份对地方财政当年超过 350 万元的贡献额(包括“营改增”以后的 增值税、城建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地方留存部分)部分给予 80%的返还。由于该地方财 政贡献返还政策自 2008 年至评估基准日一直正常执行,具有相对的经常性和稳定性 的特点,评估基准日该文件尚处于有效期内,且未有明显的证据表明该政策到期后将 失效,因此评估中假设该地方财政贡献返还政策能长期执行。
评估人员根据资产评估的要求,认定这些前提条件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未来 经济环境发生较大变化时,评估人员将不承担由于前提条件改变而推导出不同评估结 果的责任。
综上所述,本次拟置入资产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3、评估方法选取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的相关性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及有关规定,企业价值评估的基本方法有资产基础法、市 场法和收益法。
收益法是把特定资产在未来特定时间内的预期收益还原为当前的资产额或投资 额,是以资产的整体获利能力为标的进行的评估方法。此方法基于以下原则:投资者 在投资某项资产时所支付的价格不会超过该资产(或与该资产相当且具有同等风险程 度的同类资产)未来预期收益折算成的现值;能够对资产未来收益进行合理预测;能 够对与资产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进行合理估算。
市场法,是指将评估对象与可比上市公司或者可比交易案例进行比较,确定评估 对象价值的评估方法。市场法常用的两种具体方法是上市公司比较法和交易案例比较 法。
本次评估主要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由于目前的资本市场充分发展,较为活跃,且资本市场中存在足够数量的与评估 对象相同或类似的可比企业,能够收集并获得可比企业的市场信息、财务信息及其他 相关资料,并可以确信依据的信息资料具有代表性和合理性及有效性,故本次评估适 用市场法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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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股份业务已经逐步趋于稳定,在延续现有的经营方式和范围的情况下,未来 收益能够合理预测,与企业未来收益的风险程度相对应的收益率也能合理估算,故本 次评估适宜采用收益法。
结合本次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评估师所收集的资料,确定分别采用收益法和市 场法对委托评估的德勤股份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
在采用上述评估方法的基础上,对形成的各种初步评估结论依据实际状况进行充 分、全面分析,综合考虑不同评估方法和初步评估结论的合理性后,确定其中一个评 估结果作为评估对象的评估结论。
综上所述,在本次交易中坤元评估对德勤股份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市场法进行了 评估,符合相关评估规范和准则的要求,所选用方法与评估目的及评估资产状况相关。
4、评估方法及评估结论选取的合理性
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采用收益法评估的结果为 359,300 万元,采用市场法 评估的结果为 366,800 万元,两者相差 7,500 万元,差异率 2.09%。经分析,评估人员 认为上述两种评估方法的实施情况正常,参数选取合理。鉴于收益预测是基于对未来 宏观政策和国内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市场的预期及判断的基础上进行的,采用数据 的质量劣于市场法,同时考虑到本次经济行为具有鲜明的市场交易特征。
因此评估人员认为,本次采用市场法的评估结果更适用于本次评估目的,故取市 场法的评估结果 366,800 万元为德勤股份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值。
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 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必要的评估程序,对目标资产在评估 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估方法合理,与本次评估的评估目的具有 相关性。本次评估的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 符合目标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
(三)拟置入资产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分析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中的拟置入资产为德勤股份100%的股权,因此拟置入资产定价 公允性在本次交易中体现为德勤股份定价的公允性。
1、德勤股份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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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股份成立于 2003 年 5 月 26 日,自成立以来一直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 业务。自有运力从 2010 年 22.91 万吨,发展到 2012 年的 47.84 万吨,运营船舶由 2010 年的 18 艘增至 2012 年的 25 艘。德勤股份以自有运力为基础,积极发展租赁运力, 总运力从 2010 年 100.91 万吨,发展到 2012 年的 148.14 万吨。德勤股份的运货量从 2010 年的 2,373.71 万吨,发展到 2012 年的 5,036.44 万吨。
德勤股份经营模式灵活,形成了以“自有船舶+租赁船舶+货运代理服务”为核心, 对社会运力和货源进行有效整合的经营模式。自有船舶作为德勤股份的主力船队,在 市场竞争和揽货中起着关键的作用。在市场高涨时候,船舶运输任务供不应求,自有 船舶的规模大小决定在这一时期的市场竞争优势,自有船舶的毛利率会大幅提升,增 强盈利能力。租赁船舶是德勤股份完成合同运量的有力保障,在市场低迷的时候可以 有效弥补市场运价下滑所带来的负面影响。代理服务业务可以弥补德勤股份自有运力 及租赁运力的不足,保障长期合同运输需求,并提高对外谈判的议价能力;此外,由 于代理服务规模扩张不受资金等众多因素限制,可快速扩张业务规模。德勤股份在业 务开拓中可以利用品牌、信息、管理、网络等优势,选择优质合作伙伴,吸引不同类 型的社会船东和客户,形成单一运力航运企业无法实现的平台效应,带来服务与成本 的双重优势。
德勤股份灵活的经营模式和精细化管理,有效的抵御了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在 行业周期性波动中,合理调配租赁船舶与货运代理业务比例,运营体系在行业周期各 阶段的有效施行,使得德勤股份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
2、德勤股份的财务状况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的净资产为 177,899.08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6.31%。2010 年、2011 年、2012 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 128,904.71 万元、183,585.45 万元、229,680.96 万元,2009 年至 2012 年年平均增长率达 48%。2010 年、2011 年、 2012 年的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分别为 23,816.31 万元、26,709.32 万元、18,281.49 万元。 因此德勤股份的财务状况较好,盈利能力较强。
3、德勤股份定价方法的公允性分析
坤元评估采用收益法和市场法对德勤股份的全部股东权益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 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以评估值定价的方式可以体现置入资产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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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价值,定价方式较为合理。
本次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从事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 指引》(2001 版),属于交通运输、仓储业(行业代码:F),所属细分行业为沿海及内 河干散货运输业(行业代码:F07 水上运输业,F0705 沿海运输业)。
中证指数有限公司通过网络平台(http://www.csindex.com.cn)发布的拟置入资产 所属行业的市盈率于评估基准日(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静态市盈率如下表所示:
| 行业 代码 |
基准日 | 最近一个月 | 最近三个月 | 最近六个月 | 最近一年平 | |
|---|---|---|---|---|---|---|
| 行业名称 | ||||||
| 市盈率 | 平均市盈率 | 平均市盈率 | 平均市盈率 | 均市盈率 | ||
| F07 | 水上运输业 | 29.88 | 28.27 | 28.26 | 30.48 | 26.01 |
| F0705 | 沿海运输业 | 22.23 | 20.94 | 21.26 | 23.02 | 25 |
本次拟置入资产的 2011 年静态市盈率为 13.73 倍、2012 年静态市盈率为 20 倍、 2013 年预测市盈率为 14.88 倍,低于所属行业市盈率,因此,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 是合理的。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定价合理、公允,充分保证了本公司及全体股东 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三、协助重组债权的定价依据及公平合理性分析
(一)协助重组债权的定价依据
根据《收购债权协议》协议,郡原地产持有本公司的协助重组债权的价值为具有 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所载评估价值。
(二)协助重组债权交易定价的公平合理性分析
依据现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因 待估债权不具备独立获利能力且预期收益无法合理预测,故不宜采用收益法。因公开 市场中不存在与评估对象相似的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根据评估对象、评估 目的和资料收集情况等相关条件,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根据坤元评估出具的坤 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本公司所欠郡原地产债务于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值为 70,372,521.73 元,账面价值为 70,372,521.73 元,增值率 0%。
1、与市场相似案例的对比分析
本次交易的资产评估机构坤元评估对协助重组债权进行了评估。依据现行资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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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准则的规定,通行的评估方法有收益法、成本法、市场法,因待估债权不具备独立 获利能力且预期收益无法合理预测,故不宜采用收益法;因公开市场中不存在与评估 对象相似的交易案例,故不宜采用市场法。根据评估对象、评估目的和资料收集情况 等相关条件,确定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中国国贸(600007)于 2006 年 5 月 30 日公告了债转股方案,并于 2006 年 11 月 实施完毕。中国国贸债转股的发行方式为中国国贸向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流通股,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以其享有的对中国国贸 1.5 亿美元(以 2005 年 12 月 31 日为基准日的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1:8.0702 折算, 金额为人民币 121,053 万元)债权全额认购发行的股份。发行股数 207,282,534 股,发 行价格 5.84 元/股,中国国际贸易中心有限公司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份后的债权余 额人民币 1.44 元,由中国国贸以现金方式偿还。中国国贸债转股的方案实施过程中, 债务的价值是没有折价的。在中国国贸完成的债转股案例中,其转股的债务金额完全 等同于现金。
中粮屯河(600737)于2008年4月18日,发布了《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向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用以购买中粮集团有限公司直接 持有的中粮屯河122,800万元债权。根据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债权资产价值分析报告书》(沃克森咨报字[2008]第0002号),结 论为:在分析基准日2007年12月31日,根据本次分析目的分析结果为:债权总额账面 值123,500.00万元,调整后账面值123,500.00万元,分析值123,500.00万元。
参考上述两个案例,本次郡原地产持有本公司的70,372,521.73元的协助重组债权 的定价符合市场惯例。
2、本次交易遵循了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
本次交易完成后,减低了本公司的对外负债,减少了财务费用的支出,增强了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遵循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维护了全体股东特 别是流通股东的利益。
综上,本次交易协助重组债权的估值情况较为合理,有利于保护公司中小股东的 利益。
四、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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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董事会对本次资产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为:
-
1、本次评估机构的选聘程序合法合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能够胜任相关工
-
作;
-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
-
3、资产评估假设前提和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选取得当,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
的具有相关性;
4、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作为定价依据具有公允性,符合公司和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涉及的评估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
1、承担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具有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能 力,不存在影响其为公司提供服务的利益关系,具备为公司提供评估服务的独立性, 相关选聘程序符合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相关评估机构使用评估方法适当,评估假设前提遵循了有关法律法规及资产 评估准则的规定,符合市场通用的惯例及资产评估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 理性;
-
3、本次交易中拟置出资产与拟置入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值为依据确定,定价
-
依据与交易价格公允。
六、本次发行价格的合理性分析
(一)本次发行定价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根据《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证监会 公告[2008]44 号)规定:―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涉及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的,其发行股份价格由相关各方协商确定后,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 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关联股东应当回避表决。‖即,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股份发行可采用协商定价。以市场化为指导原则的定价机制,有助于濒临破产的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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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尽快获得重生并恢复上市,能协调好重组方、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等各方利益。协 商定价的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真正能 体现证券市场的“三公”原则,并发挥其资源配置功能。
为充分保护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经公司 2010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拟以 2.60 元/股的价格发行。
(二)本次交易继续适用协商定价方式
1、本次重组在程序上符合《重整计划》的规定
《重整计划》第四/(三)“重组方注入资产”部分规定:―重组方应当在重整程序 终结之后以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合法方式向北生药业注入净资产不低于人民 币 7 亿元、并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注入资产实现净利润应不 低于 1.5 亿元,并能在未来年度保证一定的增长,使北生药业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持 ‖ 续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
基于上述,本次重组在程序上符合上述《重整计划》的规定。
2、本次重组在时间上符合《重整计划》的规定
北生药业《重整计划》已在 2009 年 10 月 28 日执行完毕。根据上述《重整计划》 第四/(三)“重组方注入资产”部分规定,本次重组在时间上符合《重整计划》的规 定。
3、本次重组方的主体资格符合《重整计划》的规定
《重整计划》规定第四/(二)“重组方”部分规定:“具有一定实力且符合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规范性要求的潜在投资人,可确认为重 组方”。因此《重整计划》并未限制重组方为特定的某一具体对象。德勤股份参与本 次重组,在主体资格方面符合上述《重整计划》的要求。
4、本次重组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共同利益
破产重整本身无法使北生药业脱离经营困局,只有通过“资产剥离”及引进重组 方并通过重组方向北生药业注入具有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才能使北生药业获得重 生。这在《重整计划》中有明确规定,也符合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三)本次重组发行股份定价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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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保护公司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经交易各方协商,本次拟以 2.60 元/股的 价格发行,最终具体发行价格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并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确定。
1、本次发行价格高于北生药业内在价值
破产重整期间,公司已将主要经营资产通过拍卖等形式偿付债务,通过受赠形式 获得物业管理服务类资产。根据 2012 年审计报告数据,上市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为-3,007.18 万元,上市公司总股本 394,793,708 股,公司每股净资产为-0.0762 元。因此,本次发行价格 2.60 元/股远高于公司内在价值。
2、2.60 元/股的发行价格已获前次重组股东大会通过
2010 年 2 月 4 日,公司召开 201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前次重组相关议案 逐项进行表决。其中关于 2.60 元/股的发行价格的议案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的 2/3 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符合《关 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44 号)的相关规定。该次表决结果表明公司股东对 2.60 元/股的发行价格予以认可。
3、本次发行价格充分参考了市场其他相关案例
暂停上市前,上市公司最后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为 3.15 元(经转增调整后),前 20 个交易日的均价为 3.422 元(经转增调整后),本次发行价格 2.60 元/股相当于最后 一个交易日收盘价的 82.54%,相当于前 20 个交易日均价的 75.98%。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定价与近年来 A 股市场上破产重整上市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 组股份发行定价的对比情况具体如下:
| 上市公司 | 发行股份价格 (元/股) |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一日收盘价 (元/股) |
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董事会 决议公告日前 20个交易日股 票交易均价 (元/股) |
本次交易定价 占最后收盘价 的比例 |
本次交易定价 占前20 个交 易日股票交易 均价的比例 |
|---|---|---|---|---|---|
| S*ST 长岭 | 2.80 | 8.80 | 7.36 | 31.82% | 38.04% |
| *ST 华源 | 2.23 | 5.83 | 5.39 | 38.25% | 41.37% |
| *ST 朝华 | 2.95 | 3.27 | 2.95 | 90.21% | 100.00% |
| *ST星美 | 3.70 | 11.75 | 11.40 | 31.49% | 32.46% |
| *ST 鑫安 | 4.80 | 6.82 | 6.71 | 70.38% | 71.54% |
| *ST宝硕 | 2.25 | 4.23 | 3.95 | 53.19% | 56.96% |
| *ST源发 | 5.20 | 7.35 | 6.92 | 70.75% | 75.14% |
245
| *ST 偏转 | 2.24 | 9.78 | 10.20 | 22.90% | 21.96% |
|---|---|---|---|---|---|
| *ST 得亨 | 4.30 | 9.23 | 9.46 | 46.59% | 45.45% |
| *ST盛润A | 4.30 | 9.07 | 9.61 | 47.41% | 44.75% |
| *ST 九发 | 4.30 | 9.19 | 8.41 | 46.79% | 51.13% |
| *ST 钛白 | 3.30 | 8.14 | 7.74 | 40.54% | 42.64% |
| *ST 丹化 | 3.00 | 3.22 | 3.53 | 93.17% | 84.99% |
| 平均 | 52.58% | 54.34% | |||
| 北生药业 | 2.60 | 3.15 | 3.422 | 82.54% | 75.98% |
注:上表中价格已经过除权除息调整。
通过上述比较,本次重组定价与上市公司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前 20 个交易 日均价的折价比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能更好的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4、重组成功是保证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最好方式
北生药业在破产重整期间将全部经营性资产通过拍卖等形式已用于清偿债务,破 产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通过受赠形式获得物业管理服务类经营性资产,盈利能力较 弱。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北生药业将获取优质资产,转型进入物流运输业,恢复 并增强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通过本次交易,公司将走上持续健康发展的良性轨道, 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将得以较大提升,有利于保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 益,实现上市公司、股东、债权人、企业职工等利益相关方共赢的局面。
246
第十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分析
北生药业原主营业务为血液制品、生物制药、中西成药、人体组织工程材料类医 药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公司设立后,为维持并扩大生产经营,曾陆续向多家商业银行 贷款,债务负担十分沉重。自 2006 年起,因国家持续性的药品降价及宏观调控政策 的实施,以及药品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公司经营遇到较大困难。公司 2006 年、2007 年、2008 年连续三年亏损。因陷入严重的财务危机,公司下属企业相继停产,生产经 营所需流动资金严重不足,无法清偿到期债务,致使债权人起诉本公司。2008 年 11 月 27 日,北海中院下达(2008)北破重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进行重 整,指定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重整的管理人。2008 年 12 月 30 日,北海中院出具了 (2008)北破重字第 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终止北生药业重 整程序,公司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
公司 2009 年 1 至 10 月为重整计划的执行期,在此期间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均 已停止,而在《重整计划》实施完毕后,公司已无任何经营性资产,公司的各项生产 经营处于全面停滞状态。2012 年 12 月公司通过无偿受赠形式获得杭州物业 100%股权, 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最近几年合并报表主要财务数据及指标如下:
单位:元
| 项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2010-12-31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41,630,561.95 | 21,885,420.46 | 20,905,445.84 |
| 应收账款 | 2,854,275.56 | ||
| 预付款项 | 597,856.50 | ||
| 其他应收款 | 5,585,339.83 | 4,602,149.52 | 7,754,263.41 |
| 存货 | 235,939.25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66.22 | ||
| 流动资产合计 | 50,909,339.31 | 26,487,569.98 | 28,659,709.25 |
| 固定资产 | 531,643.56 |
247
| 在建工程 | 5,233,140.00 | 5,400,000.00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854.75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3,498.31 | 5,233,140.00 | 5,400,000.00 |
| 资产总计 | 51,462,837.62 | 31,720,709.98 | 34,059,709.25 |
| 流动负债: | |||
| 应付账款 | 562,428.43 | ||
| 预收款项 | 1,407,190.51 |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256.29 | 75,000.00 | 240,950.95 |
| 应交税费 | 2,721,028.83 | 569,257.94 | 601,432.36 |
| 其他应付款 | 75,385,581.12 | 72,260,223.17 | 92,143,217.94 |
| 流动负债合计 | 80,175,485.18 | 72,904,481.11 | 92,985,601.2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59,130.11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9,130.11 | - | |
| 负债合计 | 81,534,615.29 | 72,904,481.11 | 92,985,601.25 |
| 项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2010 年度 |
| 营业收入 | 6,465,272.92 | 2,106,278.27 | 63,110.53 |
| 利润总额 | 10,868,079.77 | 17,742,120.87 | 4,850,950.69 |
| 净利润 | 10,711,993.46 | 17,742,120.87 | 4,850,950.69 |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
-1,926,537.42 | -2,602,361.60 | -4,752,284.97 |
| 基本每股收益 | 0.027 | 0.045 | 0.012 |
公司最近几年的主用盈利来自于债务重组利得、转让资产和政府补贴。
公司的盈利能力仍然较弱,为维护包括流通股股东在内的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本公司拟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通过注入优质资产,实现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的根 本性提升。
二、拟置入资产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拟置入资产所处行业分析
1、行业管理体制
德勤股份作为航运服务提供商,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属于交通运输、 仓储业,所属细分行业为水上运输业。
248
交通运输部是国务院主管公路和水路交通行业的主要部门,具体管理职能主要包 括:拟定水路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引导交通运输行业 优化结构、协调发展;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监督、船舶及海上设施检验和防止船舶污染、 航海保障、救助打捞、通信导航工作;实施船舶代理、外轮理货、航道疏浚、港口及 港航设施建设使用岸线布局的行业管理。交通运输部下属水运司及海事局承担上述水 运行业管理职责具体工作;交通运输部直属事业单位中国船级社(CCS)是国家船舶 技术检验机构。
我国水上运输业主要政策见下表:
| 主要政策 | 实施时间 | 发布部门 | |
|---|---|---|---|
| 发展 规划 |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 2012-05-31 | 发改委等十 二部委 |
|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 2011-05-26 | 交通运输部 | |
| 运营 资质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 | 1993-07-01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 1995-01-01 | 国务院 | |
| 《国内水路运输经营资质管理规定》 | 2008-08-01 | 交通运输部 | |
| 《船舶交易管理规定》 | 2010-04-01 | 交通运输部 | |
| 安全 检验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法》 | 1984-01-01 | 全国人大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检验条例》 | 1993-02-14 | 国务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 2002-08-01 | 国务院 | |
| 环境 保护 |
《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 | 2010-03-01 | 国务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 2000-04-01 | 全国人大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 | 2003-01-01 | 国务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污染海洋环境应急防备和应急处置 管理规定》 |
2011-06-01 | 交通运输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海洋环境防 治管理规定》 |
2011-02-01 | 交通运输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航运公司安全与防污染管理规定》 | 2008-01-01 | 交通运输部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倾废管理条例》 | 1985-03-06 | 国务院 | |
| 船员 管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 | 2007-09-01 | 国务院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 2008-07-01 | 国务院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 | 2004-08-01 | 国务院 |
249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服务管理规定》 | 2008-10-01 | 交通运输部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培训管理规则》 | 2009-10-01 | 交通运输部 |
(1)主要监管政策
- ① 有关运营及资质的监管政策
设立水路运输企业及水路运输服务企业,须由交通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并核发相应 的许可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的规定,依据中国法律设立的主要营业场 所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的船舶均应依照该条例规定进行登记,取得船舶国籍证书及 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② 有关安全检验的监管政策
在海上安全经营方面,我国颁布的主要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交通安全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和海上设施 检验条例》。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定,中国籍船舶的所有人或者经营人必须向船舶检 验机构申请建造检验及定期检验。
③ 有关防止环境污染的监管政策
交通部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安全营运和防止污染管理规则》。根据上述 条例及规则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海域内的所有任何国籍船舶、船舶所有人及 其它个人,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的规定排放油类、油性混合 物、废弃物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
- ④ 有关船员管理的监管政策
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规定了船员的任职资格及注册管理制 度,并对船员职责、船员培训及服务进行了制度性规范。具体船员注册管理制度见国 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考试、评估和发证规则》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船员注册管理办法》。
(2)主要行业发展规划
- ① 《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领域的实施意见》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 领域的实施意见》,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鼓励现有单一从事
250
运输、仓储、货代、船代、无船承运人、联运、快递服务的民营企业整合功能、延伸 服务,加快向具有较强资源整合和综合服务能力的现代物流企业转型。鼓励中小民营 物流企业加强联盟合作,支持大型优势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兼并重组,不断创新合作方 式和服务模式,优化资源配置,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民营物流企业竞争力,加快培育 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国际竞争力的民营物流企业。
②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 年 5 月 26 日,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称 《规划》)。“十二五”时期,交通运输行业把加快发展方式转变作为重要的战略举措, 将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作为主攻方向,以科技进步和创新为重要支撑,加快推进现代交 通运输业发展。继续有序推进沿海港口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沿海港口结构与布局,着 力拓展港口功能,提升港口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内河水运优势,发挥内 河水运对沿江产业布局的引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长江等内河水运 发展的意见》,加快以高等级航道和主要港口为重点的内河水运基础设施建设,大力 提高运输服务水平,建设现代化的内河水运体系。
2、行业发展状况
(1)航运业运力结构概况
以船舶运力结构划分,航运企业的运力主要分为自有运力和租赁运力,并以代理 服务、经纪人等经营方式作为补充:
-
自有船舶是航运企业的运营基础,对企业运输能力的稳定及运输计划的完成 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
租赁船舶可以灵活有效配置运力规模,缓解企业短期投资成本压力,是航运 企业满足客户运输需求普遍采用的模式之一。包括中国远洋、中海发展等在 内的规模航运企业已普遍同时采取自有船舶和租赁船舶运输的业务模式。
-
由于部分航运企业承运量规模大于自有及租赁船舶的运输能力,作为一种专 业的灵活经营方式,开展货运代理服务将部分货源委托给其他企业承运,或 为货主提供租船经纪人服务,该种经营方式可以有效利用社会运力为航运企 业服务。
(2)行业发展状况
近几年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发展迅速,具体指标如下所示:
251
国内沿海及内河货物运输量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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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40
亿吨 36.25
35 32.09
30 26.72
25.22
25 22.23
19.43
20 17.11
14.79
15 12.41
11.2
10
5
0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统计资料汇编
国内沿海及内河货物运输周转量统计图
==> picture [460 x 196]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Start of picture text -----
30,000.00
亿吨公里 26,068.44
25,000.00
22,428.37
20,000.00
17,413.00 [18,032.54 ]
15,598.95
15,000.00 12,908.45
11,121.00
9,173.00
10,000.00
5,777.90 [6,410.90 ]
5,000.00
0.00
2002 年 2003 年 2004 年 2005 年 2006 年 2007 年 2008 年 2009 年 2010 年 2011 年
----- End of picture text -----
数据来源:交通运输部全国交通统计资料汇编
根据交通运输部历年《公路水路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 2011 年在 全国水路货运中,内河运输完成货运量 21.03 亿吨、货物周转量 6,564.88 亿吨公里, 比上年分别增长 11.5%和 18.6%;沿海运输完成货运量 15.22 亿吨、货物周转量 19,503.56 亿吨公里,比上年分别增长 15.0%和 15.5%;内河及沿海运输合计共完成货 运量 36.25 亿吨、货物周转量 26,068.44 亿吨公里,比 2010 年分别增长 13.0%和 16.2%。
根据国民经济“十二五”发展预期,GDP 将年均增长 7%,城市化率将从 47.5% 提高到 51.5%,外贸进出口将保持 8%左右的年均增长速度,交通客货运输需求将保
252
持持续增长态势。根据交通运输部“十二五”发展规划,预计到“十二五”末,沿海 港口货物吞吐量达到 78 亿吨,内河货运量达到 38.5 亿吨。
3、行业竞争格局和市场化程度
由于沿海及内河运输行业对外资的限制,行业内企业由国有及民营企业组成。行 业内企业可分为大型航运企业、中型航运企业及数量众多的小型航运企业和采用租船 方式涉足本行业的物流企业。
(1)国内航运企业概况
① 大型航运企业
大型航运企业主要服务于大型国有企业如宝钢、武钢、鞍钢、神华以及五大电力 集团等,这类大型货主要求航运企业的运力规模大、计划性强,此外钢铁行业需要进 口大量铁矿石等生产物资,要求航运企业能够提供国际海运服务,这些要求非一般航 运企业所能满足。如全国沿海运力最大的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2011年底自有沿海 运力就达到229艘、1,047万载重吨,平均吨位达到4.57万载重吨,并拥有大量远洋运 力。
② 中型航运企业
中型航运企业整体运力及单船运力均与大型国有航运企业有一定差距。中型航运 企业通常以内河、沿海、近洋业务为主,而远洋业务较少。这类企业在细分市场有一 定的差异化竞争优势。如德勤股份、宁波海运、中昌海运等公司。
③ 小型航运企业
小型航运企业主要为民营航运企业。这类企业数量众多,运力规模普遍偏小、单 船吨位较低,整体运力及单船运力均亟待提升,同时部分物流公司也通过租用社会闲 置船舶的方式参与物流运输。2008 年金融危机前几年由于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运输需 求旺盛,涌现了大量小型沿海及内河航运企业,直接导致了沿海和内河运力的快速增 加。虽然行业内民营企业数量居多,但是由于行业资金密集型的特点,以及民营企业 起步较晚等原因,运力及运量主要集中在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为代表的几家大 型国有控股企业。近年来,民营企业开始逐步扩大运力规模,具有一定资金实力、行 业经验丰富的民营航运企业得到了快速发展,行业竞争格局得到一定改善。
(2)行业内实力雄厚且具有代表性企业具体情况
253
① 国有大型航运企业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中国外运长航集团有 限公司、招商局集团为从事航运业务的国有大型企业集团,旗下拥有多家上市公司, 其中:
中国远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1919”)主要从事集装箱运输和远洋干散 货运输,近海干散货运输业务占其总业务比例较低;招商局能源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代 码“601872”)主要从事远洋油轮运输和远洋干散货运输;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 公司(代码“601866”)主要从事集装箱运输;中远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600428”) 主要从事特种杂货远洋运输;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南京油运股份有限公司(代码 “600087”)主要从事石油运输。前述上市公司与德勤股份从事的沿海及内河干散货 运输业务有一定差别。
大型国有企业集团下属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占比较大的上市公司情况如 下:
A、中海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发展”,代码“600026”)属中海集团下 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海洋货物运输,主要包括中国沿海地区和国际油品运输以及以 煤炭为主的干散货物运输。截至 2011 年底,拥有 189 艘各种船舶,合计达 1,324.5 万 载重吨。2011 年全年共完成干散货运输周转量 1,585.7 亿吨海里,主营业务收入人民 币 60.42 亿元,其中内贸煤炭运输周转量 521.4 亿吨海里,营业收入 35.6 亿元;内贸 铁矿石运输周转量 67.3 亿吨海里,运输收入人民币 3.24 亿元。(来自该公司 2011 年 年报)
B、中海(海南)海盛船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海盛”,代码“600896”), 属中海集团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以海南省港口为主的近洋国际航线运输、国际海 运,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各港间货物运输。拥有散货、油轮、化学品、沥青等运输 船舶 25 艘,运力共 104 万载重吨。2011 年全年共完成货运量 957 万吨,周转量 145 亿吨海里,营业收入 12.04 亿元。(来自该公司网站及 2011 年年报)
C、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长航凤凰”,代码“000520”),属中国外运长 航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要业务为长江干线和干支直达、江海直达、沿海、近 洋、远洋货物的干散货、石油、液化气、集装箱运输,同时经营长江干线客运、国内
254
外旅游等业务。拥有和控制各类干散货运输船舶 1,550 艘,合计 208.6 万载重吨。2011 年公司完成货运量 7,017 万吨,周转量 840 亿吨公里,实现收入 25.60 亿元。(来自该 公司网站及 2011 年年报)
② 其他航运企业
A、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海运”,代码“600798”),属宁波海运集 团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主营业务为海上干散货运输,以电煤运输为核心。截至 2011 年底拥有 19 艘散货船,合计 92.5 万载重吨,2011 年公司海运主业完成货运量 1,873.07 万吨、周转量 291.26 亿吨公里,实现收入 9.92 亿元。(来自该公司 2011 年年报)
B、中昌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昌海运”,代码“600242”),2010 年完成借 壳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中昌海运主营业务为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干散货运输, 为电力企业提供自北方港口向浙江沿海港口的电煤运输,以及为钢铁企业提供长江中 下游自中转基地到钢铁企业的二程近距离的矿砂运输。2011 年公司干散货航运业务完 成货运量 796 万吨,货运周转量 40.55 亿吨海里。其中煤炭承运量 491 万吨,金属矿 石承运量 305 万吨,实现营业收入 3.13 亿元。截至 2011 年底,公司所运营的干散货 船舶共 10 艘,总运力 36.1 万载重吨。其中,自有船舶 9 艘,34 万载重吨,平均船龄 16 年;租入船舶 1 艘,2.3 万载重吨。
C、浙江省海运集团有限公司,该公司为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旗下主要 从事航运、临港造船业的国有全资子公司,下辖温州海运、台州海运、浙海海运、舟 山五洲船舶修造有限公司以及从事港口服务、内外贸易等近三十家控股、参股企业。 目前自有和管理的船舶 47 艘,167 万载重吨;拥有的船台最大建造能力达 8 万吨级; 现有员工近 3,000 名,其中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近 1,100 名(高、中级职称 500 余人)、 高级船员 660 名(其中船长、轮机长 200 人);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 30 亿元。(来自 该公司网站)
D、福建国航远洋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1 年,以航运为 主业,涉及船舶管理、船员服务、船舶经纪、融资租赁、货运代理等多元化产业经营, 是我国沿海干散货运输与电煤运输市场上的骨干力量之一。运力规模于 2004 年首次 跻身全国前十,近年来一直位列全国前列,截至 2011 年底总运力约 223 万吨,从事 全球海上散货运输的船队和经营管理的规模也在不断扩大。(来自该公司网站)
255
(3)行业内主要企业的市场份额
近年来,得益于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本行业得以快速发展。行业内企业数量众 多,其中民营企业数量占绝大多数。但是运力规模集中在主要几家大型国有企业,从 而也导致货运量及货物周转量集中在上述几家企业。
根据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显示,2008 年我国沿海航运企业数量为 1,700 余家,散 杂货运输船队规模 6,795 艘、合计净载重量达 2,379.60 万吨。虽然中海集团沿海运力 规模仍遥遥领先,但行业内民营企业运力规模比例逐步提高,多家民营企业拥有单船 万吨级以上的运力。2011 年底我国拥有沿海运输船舶 10,902 艘、5,780.47 万载重吨, 我国经营国内沿海船队总运力规模前十名航运企业运力规模超过全国沿海运力总规 模的 40%,其中规模最大的中海集团沿海总运力规模占沿海运输船舶运力总规模的比 例仍高达 18.91%。
4、影响拟置入资产行业发展的因素
(1)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
① 国家产业政策的大力支持
2011 年 5 月 26 日,交通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简称《规 划》)。提出继续完善远洋、沿海和内河运输体系。推进内河干支直达和江海直达运输 发展,有条件的地区发展顶推船队运输,提高运输效率,降低运输成本。大力发展内 河集装箱运输,完善集装箱、大宗物资、汽车滚装运输网络。积极推进多式联运,重 点推进集装箱、大宗物资水铁联运、江海联运。大力发展现代航运服务业,在环渤海、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海峡西岸等区域大力发展航运金融、保险、海事仲裁、信 息、航运交易等高端航运服务业,拓展航运服务产业链,建设航运交易信息平台,探 索建立国际航运发展综合试验区。进一步提升船舶代理、无船承运、船舶管理等传统 航运服务业水平。
2012 年 5 月,国家发改委等十二部委颁布了《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进入物流 领域的实施意见》,提出引导民间资本投资第三方物流服务领域,积极支持民间资本 投资从事社会化物流服务,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业重点领域,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 流基础设施领域;加快形成支持民间资本进入物流领域的管理体制,打破阻碍物流设 施资源整合利用的管理瓶颈,完善资质审批管理,简化注册经营手续;为民营物流企
256
业创造公平规范的市场竞争环境,切实减轻民营物流企业税收负担,加大对民营物流 企业的土地政策支持力度,优化民营物流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民营物流企业车辆便利 通行;鼓励民营物流企业做强做大,推动民营物流企业加快向现代物流企业转变,积 极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开展国际合作,发挥行业协会在支持民营物流企业发展中的重要 作用。
以上政策对本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均具有重大的、积极的战略意义,为本行业未 来发展提供了有利的政策支持。
② 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德勤股份承运的货物主要是煤炭、矿石、钢铁等大宗干散货。客户主要是钢铁、 电厂等资金密集、要求连续生产的企业,货物和客户性质决定了其要求运输企业能提 供可靠、及时、优质的服务,并且钢铁、电力、煤炭等行业都是国家产业结构调整、 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点行业,这些因素都为管理规范、有一定规模的海运企业 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
(2)影响行业发展的不利因素
① 行业波动性明显
航运业受实体经济影响较大,波动性明显。当国民经济增长处于高涨时期,对煤 炭、钢材及矿石等需求将会迅速增加,从而加大对上述货种的沿海及内河运输需求, 运价相应上涨;但当国民经济处于增长放缓阶段,则相应运输需求也不可避免地受到 影响,运价相应下跌。如 2011 年和 2012 年,反映沿海运价的“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 数(CCBFI)”最高达到 1,575.72 点,最低为 1,031.65 点,波动较大。国民经济这种周 期性的波动,对行业内企业的经营产生直接影响。
② 行业内企业结构欠合理
虽然行业内民营企业占绝大多数,但运力规模却集中在少数几家大型企业。民营 航运企业运力规模相对偏小、单船吨位偏低,整体运力及单船运力均有待提升,管理 水平亦有待提高,行业内企业结构亦需进一步调整。
(二)拟置入资产核心竞争力
1、精细化管理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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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勤股份一直注重精细化管理,持续提高运营效率。
(1)以货源为导向多元化航线设计,以成本最优为原则调度船舶
德勤股份以货源为导向多样化航线设计,以北煤南运航线即北方环渤海港口(如 秦皇岛、曹妃甸、天津、黄骅、青岛、鲅鱼圈等)至长三角港口(如上海、宁波等)、 珠三角港口(如广州等)、东南沿海港口(如福州等)、西南沿海港口(如防城港等) 为主,同时大力发展长三角和环渤海内港口短途运输,并开展江海联运业务。德勤股 份实时掌控自有船舶、租赁船舶以及其他社会船舶的船舶性能和航行情况,在接到货 主的物流运输需求后,综合考虑各船舶的性能和航行情况,并向租赁船东报盘,计算 各运力承运的盈利水平,选取综合效益最优的运输方式,以成本最优的原则搭配自有 船舶、租赁船舶和代理服务业务。
(2)积极开展回程运输业务以减少船舶空载现象
德勤股份依托各物流服务中心及物流基地承揽回程运输业务。回程运输业务是指 船舶在到港卸货回程时,在卸货港口承揽市场货源以回程运输的业务,可有效减少船 舶回程空载现象。船舶航行分为载货航行和空载航行,以国内典型的沿海北煤南运航 线为例,船舶在北方装煤港口装运后运至南方卸货港口为载货航行,从南方航行至北 方装煤港口一般为空载航行,如果船舶只从事两港之间的定线定货运输,则重载里程 占总里程比约为 50%,如果船舶从南方卸货港口航行至北方装煤港口时承运货物即返 程揽货,则重载里程占总里程比大于 50%。德勤股份持续优化航线,大力发展回程运 输业务,自有船舶重载里程占总里程比持续提升,从 2009 年初的 50%逐步提升至 2012 年的 75%左右,有效的提高了自有运力的运营效率。
(3)大力发展江海联运业务
传统水运被分为内河与海洋两个相对独立的闭合循环,货物进出内陆通常采用一 二三程运输方式,即货物要通过多次转运,或者在大的直航海船与小的江船之间转卸 搬运,或者经陆路将货物运往码头装船,运输的环节多、周期长、货损大、成本相对 高。江海联运则实现了内河运输和海上运输之间的连续运输,体现出许多的优越性:
-
减少运输环节、转船次数和操作手续,缩短运输周期,从而适应货主对快速 化和便捷化的服务要求;
-
节省重复的卸货、载货人力物力,降低了综合物流成本;
258
降低货物的途中损耗,既减少了货损货差,又降低了环境污染。
德勤股份 2012 年开始发展江海联运业务,当年即实现了 710.77 万吨运量,江海 联运有效降低了货主的综合物流成本,提升了德勤股份的综合竞争力。
(4)积极提倡“技术经济概念”,施行精细化管理
“技术经济”是指德勤股份以技术创造利润,以技术降低成本,以技术保证安全, 以安全促进效益。德勤股份建立了科学的节能管理模式,应用经济航速指标实现节能 目标。通常采用最低燃油消耗率航速考核节能效果,设计出了适合德勤股份船舶的计 算公式,得出油耗和航速的最佳平衡点。在油料采购的过程中,采用多方报价制度, 掌握各港口的油价行情,各油料供应商的油价情况,选择信誉好、油价较低的供应商 供油;同时对油料质量严格控制,并确保加油数量的准确性。德勤股份严格把关船舶 修理时间和修理质量,协调船厂各工种的修理进度,协调好验船师的检验修理项目, 协调物资配送,并根据船舶使用年限选择与使用年限匹配的物资配件,从而降低物资 采购成本。同时,做好船舶修理验收和修理结算。通过提高船员的管理及技术技能、 畅通采购渠道、盘活库存、减少采购错误等各个环节,对机配件及物料的成本支出加 以严格精细控制。
(5)实行综合绩效考核
德勤股份建立了以产值完成率、货款回收率、滞期费回收率、货损货差率、船舶 周转率、客户满意度、安全体系运行等为核心的业绩考核指标,实行航次统计,季度 考核,以最大限度的调动员工积极性,促进公司发展。
2、综合服务优势
(1)客户服务优势
在运输过程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严格履行运输合同,确保所指派船舶适货适 载,并将货损货差率控制在最低位,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客户运输需求,切实保护 客户的利益。积极发挥较强的疏港能力优势,为客户节省靠港时间,减少一些不必要 的成本支出。德勤股份办事处及联络点人员全程参与港口装卸过程,以保证装卸货质 量和速度。以低货损货差、快速疏港、高效率装卸降低客户的综合物流成本。
德勤股份本着“安全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坚持“将客户满意进行到底” 的服务原则,积极开展“门对门”服务,承诺 24 小时响应客户需求,并贯彻始终。
259
德勤股份依托在各地建立的办事处及联络点建立客户交流平台,通过信函、走访、网 络等多种形式和途径与全国各地客户建立密切的联系,为客户提供全方位服务,维护 与客户的良好关系。
(2)公司内部协同服务优势
德勤股份坚持内部协同服务理念,建立内部协同服务体系。公司办事处及联络点 工作人员无论船舶何时到港,均上船为船员提供服务,同时,公司逐步完善管理人员 对一线船队的服务、岸基技术指导人员对船员的服务、财务人员对商务营销人员的服 务、商务人员对船队的服务等一系列内部协同服务流程并配套制定了一系列的内部协 同服务指标,使得内部协同服务体系高速、高效运转。以优质的内部协同服务推动外 部服务质量的提升,保证外部服务的全面到位,提高公司整体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1)客户结构多样化
德勤股份作为中型航运企业,采取灵活的市场竞争策略,客户结构多样化。既有 大型中央国有企业客户如武钢集团,大型地方国有企业客户如浙江能源,也与广大的 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既直接承运货主货物,也与货代型物流公司合作;既有大量长协 客户保证运营的稳定性,也有大量市场客户提高运营的灵活性。
行业内规模化航运企业一般采取大客户战略,集中运力资源服务大货主,该种策 略保证了经营的稳定性,但市场开拓受到一定限制。德勤股份结合自身运力规模和市 场行情,采取“以大客户为基础,积极开拓中小客户”的经营策略,形成了“自有运 力开拓客户后以租赁运力巩固,继而以自有运力继续开拓客户”的市场策略,客户规 模结构多样化,有效平衡了单一类型客户所带来的波动风险。
(2)稳定的长协客户
德勤股份构建了资源整合的经营模式,船型多样化,拥有不同船型结构、不同吨 位级别的船舶运力组合,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不同客户、不同航线与停泊码头作业等 运输需求。德勤股份以综合服务降低客户整体物流成本为经营宗旨,积极拓展市场, 培育并巩固了一批优质长期客户。优质长期客户的货运量大,与德勤股份具有长期的 合作历史,为公司的长久发展奠定了良好的货源基础。
260
4、物流基地和物流网点优势
德勤股份在各大港口积极拓展市场,设立物流基地及物流服务中心搜寻市场信 息、争取更多的市场订单;同时,为货主提供各类型服务,包括货物装卸监盘、港口 物流协调等,以降低货主的综合物流成本。
德勤股份目前已在天津、上海、营口、秦皇岛、山东、武汉等地设立了物流基地 及物流服务中心,于黄骅港、宁波港、京唐港、锦州港等地建立了联络点。德勤股份 提前协调船舶泊位及引航员,缩短船舶靠港时间,提高了整体船舶运营的周转率,以 较强的疏港能力及高效的服务体系承揽市场订单。
5、船队结构优势
德勤股份船队结构比较合理,既有适合长线运输的大吨位船舶,亦有灵活方便、 适宜特殊航段的小吨位船舶。虽然大吨位船舶的满载毛利率一般高于小吨位船舶,但 德勤股份在增加大吨位船舶的同时,为了积极拓展“海进江”业务,拓展长江中下游 运输市场,同时为了满足不同航线、不同区域的特殊运输要求,还保有一批灵活方便、 适宜特殊航段的小吨位船舶。德勤股份已拥有一只多样化的沿海运输船队,载重吨从 0.4 万吨到近 5 万吨,以适应不同的运输需求。
6、专业管理及企业文化优势
(1)专业管理优势
德勤股份拥有一支业务技术过硬、航运经验丰富的船员队伍,在船舶运营、船舶 维护及船舶安全管理方面具有先进的管理及技术优势,积极倡导 “安全经济”的管 理理念。
“安全经济”是指以安全保证运营,保证船队运行安全,不至于因安全事故造成 经济损失。德勤股份建立了船舶安全运行体系对船舶进行安全监督检查,通过“公司 各部门对船舶安全的监控”、“船长对船舶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的监控”、“船长对安全管 理体系的复查”及“船舶自查”四个环节构建完善的船舶安全运营监控体系。同时每 季度定期由专业管理人员组成团队,对船舶实行联合检查,与船籍港的不定时船舶检 查相结合,以保障安全运营。
261
德勤股份除了办理船舶保险外,还通过每年的内审、外审检查以保证上述安全管 理体系的有效性。同时通过制定船舶防火、防碰撞等一系列安全防范措施,强化职工 的安全意识并实施跟踪管理,加强现场监督,力求消除事故隐患。
(2)企业文化建设
德勤股份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秉承“同心、同德、同勤、同兴”的企业 价值观,搭建一支“团结、高效、创新”的德勤经营团队为目的,实施良性发展规划, 以结果为导向考核最终工作成效,最终构建一个以“德勤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体系。
德勤股份管理团队经验丰富、勤勉尽责,面对公司高速发展所带来的管理压力, 积极优化管理模式、逐步稳步夯实管理团队及文化建设。
7、港口区域优势
- 德勤股份设立在“宁波-舟山”港区域,港口优势明显。宁波 舟山港是国家重要 的物流基地、国内最大的矿石中转基地、华东地区重要的煤炭运输基地、战略物资储 运基地。2011 年 6 月,国务院正式批准设立浙江舟山群岛新区,舟山成为我国继上海 浦东、天津滨海、重庆两江新区后又一个国家级新区,也是首个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 国家级新区。
其次,国家“物流业调整和振兴规划”将以上海、南京、宁波为中心的长江三角 洲物流区域列为重点物流区域建设规划,同时,国务院通过了将上海建设成为具有全 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的方案,旨在整合长三角港口资源,完善航运服 务布局,实现多种运输方式一体化发展。
另外,随着浙江台州、宁海、嘉兴、舟山等电厂的建设及地处舟山的华东煤炭基 地的逐步完工,沿海运输需求将有所增加,地处舟山的德勤股份将具有更加明显的地 理优势。
三、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未来趋势分析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和经中磊会计师审核的上市 公司备考盈利预测报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将得 以彻底改善。
(一)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262
1、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的主要构成和资产状况分析
(1)资产的主要构成
根据中磊会计师审计的本次交易前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资产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本公司备考 | |
|---|---|---|---|---|
| 项目 | 占总资产 比重(%) |
占总资产 | ||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比重(%) | ||||
| 流动资产 | 5,090.94 | 98.92% | 110,314.29 | 26.87% |
| 其中:货币资金 | 4,163.06 | 80.89% | 6,611.30 | 1.61% |
| 应收票据 | - | 0.00% | 9,185.00 | 2.24% |
| 应收账款 | 285.43 | 5.55% | 33,939.71 | 8.27% |
| 预付款项 | 59.79 | 1.16% | 57,141.32 | 13.92% |
| 其他应收款 | 558.53 | 10.85% | 1,439.40 | 0.35% |
| 存货 | 23.59 | 0.46% | 1,997.56 | 0.49% |
| 其他流动资产 | 0.54 | 0.01% | - | 0.00% |
| 非流动资产 | 55.35 | 1.08% | 300,179.55 | 73.13% |
| 其中:固定资产 | 53.16 | 1.03% | 237,635.07 | 57.89% |
| 在建工程 | - | 0.00% | 61,900.39 | 15.08% |
| 无形资产 | - | 0.00% | 163.58 | 0.04% |
| 商誉 | - | 0.00% | 32.88 | 0.01%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9 | 0.04% | 447.63 | 0.11% |
| 资产总计 | 5,146.28 | 100.00% | 410,493.86 | 100.00% |
由上表数据可知,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增加幅度较大。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计算的备考上市公司资产总额将从交易前的 5,146.28 万元上升至 交易后的 410,493.86 万元,增加了 405,347.58 万元。
从整体资产结构来看,重组后本公司的非流动资产占比大幅上升,主要由于重组 后上市公司主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其主要资产为干散货船舶。
263
(2)主要资产分析
重组后上市公司主要资产为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两者合计占总资产的 72.97%。
单位:万元
| 2012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 固定资产分类 | ||
| 账面原值 | 账面价值 | |
| 船舶 | 266,500.35 | 235,474.31 |
| 房屋及建筑物 | 2,127.66 | 1,923.40 |
| 其他运输工具 | 525.08 | 194.69 |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133.62 | 42.67 |
| 在建工程 | 61,900.39 | 61,900.39 |
| 合计 | 331,187.10 | 299,535.46 |
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德勤股份共拥有 24 艘干散货船舶,合计载重吨 47.84 万吨,及 1 艘拖轮,账面价值为 235,474.31 万元。公司固定资产整体状况良好,自有 船舶运行、维护正常,未发现需要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形。
2、本次交易前后负债构成比较
根据中磊会计师审计的本次交易前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合并资产负债表, 以及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负债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本公司备考 | |
|---|---|---|---|---|
| 项目 | 占总资产 比重(%) |
占总资产 | ||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比重(%) | ||||
| 流动负债 | 8,017.55 | 98.33% | 126,856.53 | 55.26% |
| 其中:短期借款 | - | - | 59,500.00 | 25.92% |
| 应付票据 | - | - | 3,000.00 | 1.31% |
| 应付账款 | 56.24 | 0.69% | 13,298.65 | 5.79% |
| 预收款项 | 140.72 | 1.73% | 343.76 | 0.15% |
| 应付职工薪酬 | 9.93 | 0.12% | 892.08 | 0.39% |
| 应交税费 | 272.10 | 3.34% | 1,692.54 | 0.74% |
| 应付利息 | - | - | 471.86 | 0.21% |
264
| 本公司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本公司备考 | |
|---|---|---|---|---|
| 项目 | 占总资产 比重(%) |
占总资产 | ||
| 金额(万元) | 金额(万元) | |||
| 比重(%) | ||||
| 其他应付款 | 7,538.56 | 92.46% | 2,223.34 | 0.97%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 债 |
- | - | 45,424.21 | 19.79%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 | 10.09 | 0.00% |
| 非流动负债 | **135.91 ** | 1.67% | 102,713.53 | 44.74% |
| 其中:长期借款 | - | - | 98,674.61 | 42.98% |
| 长期应付款 | - | - | 4,038.49 | 1.7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5.91 | 1.67% | 0.43 | 0.00% |
| 负债总计 | 8,153.46 | 100.00% | 229,570.06 | 100.00% |
由上表数据可知,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增加较大。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模拟计算的备考上市公司负债总额将从交易前的 8,153.46 万元上升至交 易后的 229,570.06 万元。本次重组后,本公司负债主要为银行借款,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短期借款为 5.95 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 4.54 亿元,长期借款 9.87 亿元,银行借款合计 20.36 亿元,占总负债的 88.69%。
德勤股份经营状况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正常,且与多家银行如民生银行、中国 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杭州银行等保持 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各项银行贷款均能够按时归还本息,未出现过逾期情况。德 勤股份将以良好的企业信誉继续扩大与银行的合作,以保障企业的运营安全。
3、资产负债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偿债能力指标如下表所示:
| 2012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
| 流动比率 | 0.63 | 0.87 |
| 速动比率 | 0.63 | 0.85 |
| 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 | 158.43% | 55.93% |
|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 1,088.11 | 50,570.12 |
265
| 2012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
| 利息保障倍数(倍) | 不适用 | 2.79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利息保障倍数=(净利润+所得税+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获得了较多的资产,经营规模大幅增加,息税折旧摊 销前利润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下降,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显著提高,公司偿债能 力得到明显提升。
(2)德勤股份偿债能力指标对比分析
可比上市公司 2011 年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 可比公司 | 股票代码 | 流动比率 | 速动比率 | 资产负债率 | |
|---|---|---|---|---|---|
| 中海发展 | 600026 | 0.90 | 0.78 | 52.82% | |
| 中昌海运 | 600242 | 0.66 | 0.63 | 80.04% | |
| 中远航运 | 600428 | 1.69 | 1.60 | 49.35% | |
| 宁波海运 | 600798 | 0.64 | 0.56 | 63.39% | |
| 中海海盛 | 600896 | 0.58 | 0.51 | 51.40% | |
| 中海集运 | 601866 | 1.06 | 0.93 | 45.56% | |
| 招商轮船 | 601872 | 1.17 | 1.09 | 42.62% | |
| 中国远洋 | 601919 | 1.34 | 1.26 | 68.13% | |
| 长航凤凰 | 000520 | 0.34 | 0.31 | 97.38% | |
| 可比公司均值(注1) | 0.93 | 0.85 | 61.19% | ||
| 德勤股份2011年(注2) | 1.18 | 1.16 | 54.89%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
注1: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尚未披露,本处对比取上市公司2011年相关财务指标
-
注2:北生药业2011年无实际经营性资产,本处取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相关财务指标
266
从上表来看,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 2011 年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和资产负债率与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相当,略优于行业平均水平,符合航运业资本密集型的 特点。
(3)资产运营效率分析
本次交易前后本公司的资产运营效率指标比较如下:
| 2012 年12 月31 日 | 2012 年12 月31 日 | |
|---|---|---|
| 项目 | ||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
| 应收账款周转率 | 4.30 | 9.78 |
| 存货周转率 | 24.34 | 86.84 |
| 总资产周转率 | 0.16 | 0.60 |
注:上述财务指标的计算公式为:
-
(1)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应收账款余额+ 期末应收账款余额)*0.5 )
-
(2)存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存货余额+ 期末存货余额)*0.5 )
-
(3)总资产周转率=营业收入/((期初总资产+ 期末总资产)*0.5 )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主要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收入较低,重组后上市公司从事沿 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经营规模大幅提升,资产运营效率显著提高。
交易后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较高,主要是因为德勤股份各期末的存货主要是船舶 运输所需要的燃油及一些低值易耗品,德勤股份并未设置专门的油库储存油料,而是 根据航次的安排加油,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符合公司行业特性。
(4)德勤股份资产运营效率指标对比分析
可比上市公司 2011 年主要资产运营效率指标如下:
| 应收账款 周转率 |
总资产 周转率 |
|||
|---|---|---|---|---|
| 可比公司 | 股票代码 | 存货周转率 | ||
| 中海发展 | 600026 | 14.30 | 16.72 | 0.27 |
| 中昌海运 | 600242 | 6.92 | 15.77 | 0.24 |
| 中远航运 | 600428 | 33.53 | 26.55 | 0.44 |
| 宁波海运 | 600798 | 21.07 | 18.46 | 0.18 |
| 中海海盛 | 600896 | 12.95 | 20.35 | 0.25 |
| 中海集运 | 601866 | 19.00 | 29.01 | 0.57 |
267
| 招商轮船 | 601872 | 16.49 | 14.69 | 0.17 |
|---|---|---|---|---|
| 中国远洋 | 601919 | 11.68 | 24.09 | 0.45 |
| 长航凤凰 | 000520 | 12.30 | 22.74 | 0.31 |
| 可比公司均值(注1) | 16.47 | 20.93 | 0.32 | |
| 德勤股份2011年(注2) | 19.19 | 65.54 | 0.67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注1: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尚未披露,本处对比取上市公司2011年相关财务指标
- 注2:北生药业2011年无实际经营性资产,本处取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相关财务指标
从上表来看,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应收账款周转率、存货周转率和总资产周转率 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是因为德勤股份资产运营效率较高,应收账款回 收情况良好。同时,德勤股份租赁船舶运输业务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较大,油料等存货 主要是由于自有船舶运输业务的发生而存在的,而租赁船舶运输业务由船东负担油料 等成本,因此存货周转率较高。德勤股份运营效率较高,具备良好的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交易前后盈利能力比较
根据经中磊会计师审计的本公司 2012 年合并财务报表和经中磊会计师审计的本 公司 2012 年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收入及利润情况比 较如下:
| 2012 年年度 | 2012 年年度 | |
|---|---|---|
| 项目 | ||
| 本公司 | 本公司备考 | |
| 营业收入(万元) | 646.53 | 229,992.64 |
| 营业利润(万元) | 85.07 | 20,508.21 |
| 利润总额(万元) | 1,086.81 | 24,987.80 |
| 净利润(万元) | 1,071.20 | 18,347.32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071.42 | 18,347.54 |
| 全面摊薄净资产收益率 | -35.36% | 10.14% |
| 基本每股收益(元) | 0.027 | 0.101 |
本次交易前,公司除物业管理类业务外,已无其他生产经营业务。通过本次交易, 公司盈利能力得到彻底改善。
268
本次交易将从根本上提高上市公司的盈利水平。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完成,公司 2012 全年备考营业收入为 229,992.64 万元,较交易前的 646.53 万元大 幅上升,重组后公司 2012 年全年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达到 18,347.54 万元。
本次重组前,本公司 2012 年每股收益为 0.027 元,本次重组完成后,根据备考财 务报表,2012 年本公司每股收益为 0.101 元。
本次重组后,公司盈利水平得到实质性提高。
2、备考利润表分析
根据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审计报告,德勤股份营业收入 2012 年比 2011 年增加了 46,095.51 万元。营业收入的增加主要来自于运量的增长,2012 年运量 5,036.44 万吨, 比 2011 年的 3,522.99 万吨增加了 42.96%,为营业收入在市场运价持续低迷的情况下 保持增长提供了有效保障。
受实体经济减速影响近两年沿海干散货运输市场较为低迷,德勤股份针对低迷的 市场行情,主动采取了以下应对措施:
-
结合市场调整经营思路,加强应变能力;深化与优质长期客户的战略合作, 加强货源承揽;进一步协调好与货主、港口的关系,提高疏港能力,提升船 舶运营效率。
-
在各级港口区域建立物流基地,依托物流基地承揽市场及回程运输业务。
-
优化运力结构,加快自有运力发展步伐,夯实企业发展后劲。抓住船舶价格 下跌的有利时机,筹集资金购买船舶扩充自有运力规模。
-
随着沿海干散货运输价格的下跌,租船价格也逐步回落,把握这一有利时机, 适时增加并扩大租赁船舶运输业务规模,有效提升市场份额。
上述措施帮助德勤股份较好地化解了近两年市场运价持续低迷对收入造成的不 利影响。
- 3、德勤股份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
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 2011 年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 全面摊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净资 产收益率 |
||||
|---|---|---|---|---|
| 可比公司 | 股票代码 | 毛利率 | 净利率 | |
269
| 中海发展 | 600026 | 13.39% | 8.78% | 3.91% |
|---|---|---|---|---|
| 中昌海运 | 600242 | 28.98% | 8.25% | -4.84% |
| 中远航运 | 600428 | 5.68% | 3.23% | 0.78% |
| 宁波海运 | 600798 | 25.53% | 2.95% | 0.05% |
| 中海海盛 | 600896 | 6.31% | 1.93% | -4.53% |
| 中海集运 | 601866 | -7.16% | -9.55% | -11.02% |
| 招商轮船 | 601872 | 7.39% | 5.87% | 1.63% |
| 中国远洋 | 601919 | -4.33% | -12.83% | -30.17% |
| 长航凤凰 | 000520 | -7.25% | -34.48% | -772.70% |
| 可比公司均值(注1) | 14.55% | 5.17% | 1.59% | |
| 德勤股份2011年(注2) | 25.84% | 7.98% | 14.99% |
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
-
注1:上市公司2012年年报尚未披露,本处对比取上市公司2011年相关财务指标;由于部分上市公司亏损,可
-
比公司均值取相关正数指标平均
-
注2:北生药业2011年无实际经营性资产,本处取拟注入资产德勤股份相关财务指标
德勤股份毛利率和净利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主要是由于: (1)大力发展回程运输业务以提高船舶运营效率
德勤股份依托各物流服务中心及物流基地承揽回程运输业务。回程运输业务是指 船舶在到港卸货回程时,在卸货港口承揽市场货源以回程运输的业务,可有效减少船 舶回程空载现象。船舶航行分为载货航行和空载航行,以国内典型的沿海北煤南运航 线为例,船舶在北方装煤港口装运后运至南方卸货港口为载货航行,从南方航行至北 方装煤港口一般为空载航行,如果船舶只从事两港之间的定线定货运输,则重载里程 占总里程比约为 50%,如果船舶从南方卸货港口航行至北方装煤港口时承运货物即返 程揽货,则重载里程占总里程比大于 50%。德勤股份持续优化航线,大力发展回程运 输业务,自有船舶重载里程占总里程比持续提升,从 2009 年初的 50%逐步提升至 2012 年的 75%左右,有效的提高了自有运力的运营效率。回程运输业务的扩大能够明显提 高公司运量和周转量,有效提升船舶运输效率,摊薄运输总成本,提高了运输业务盈 利水平。
- (2)充分利用较低的市场行情,大力发展租赁船舶运输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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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德勤股份以降低货主综合物流成本为经营宗旨,精细化管理和优质服务为经营 策略,同时以多维度绩效考核激发员工积极性,由此带来了货运量的大幅增长,但受 制于资金实力,自有运力规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差距较大,一直不能满足公司快 速发展的运输需求,因此采用租赁船舶的方式扩大经营规模。
b. 航运市场的结构性过剩为德勤股份租赁船舶提供了客观条件。2008 年金融危 机前沿海运输的高涨行情吸引了大量社会资本进入沿海运力市场,大量新建船舶于 2009 年后陆续投入运营。根据交通运输部水运局《2011 年国内沿海跨省运输干散货 船运力和经营者情况分析报告》显示,截至 2011 年底国内拥有万吨以上干散货船的 企业共 571 家,其中仅有 1 艘船的企业 291 家,仅有 2 艘船的企业 121 家,两者合计 占拥有万吨以上干散货船的企业总家数的 72.2%。在上述 412 家企业中,有 254 家企 业的平均船龄在 3 年以内(即近三年内发展起来的中小民营企业),占拥有万吨以上干 散货船企业总家数的 44.5%,这类企业合计拥有运力 604 万载重吨,占 2009 年以来新 建万吨以上干散货船运力总量的 32.9%。近三年内发展起来的中小民营企业船东运力 规模较小,管理水平不高。随着沿海运力的不断扩充,对货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货主 对服务质量、综合运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在该方面具有优势的企业提供了扩充市 场的契机。而大部分小型船东和投资型船东市场竞争力下降,导致了社会运力的结构 性过剩,为德勤股份租赁船舶提供了客观条件。
c. 租赁船舶定价参照与货主商定的运价情况而确定,并保持一定的盈利空间。德 勤股份拥有较稳定的长协客户,货源充足;经营较为灵活,未采取长期租船经营的模 式,根据沿海干散货市场运输价格的情况,在运输价格低迷、市场闲置船舶较多时, 运用自身的议价优势,通过锁定长期运价与租船价格之间的价差来维持一定的毛利。 (3)多样化客户结构减少了过度依赖单一客户的风险
德勤股份作为中型航运企业,采取灵活的市场竞争策略,客户结构多样化。既有 大型中央国有企业客户如武钢集团,大型地方国有企业客户如浙江能源,也与广大的 民营企业开展合作;既直接承运货主货物,也与货代型物流公司合作;既有大量长协 客户保证运营的稳定性,也有大量市场客户提高运营的灵活性。
行业内规模化航运企业一般采取大客户战略,集中运力资源服务大货主,该种策 略保证了经营的稳定性,但市场开拓受到一定限制。公司结合自身运力规模和市场行
271
情,采取“以大客户为基础,积极开拓中小客户”的经营策略,形成了“自有运力开 拓客户后以租赁运力巩固,继而以自有运力继续开拓客户”的市场策略,客户规模结 构多样化,降低了经营风险。
(4)国内航运市场较国际市场波动较小
国际航运市场近年来起伏较大,市场运力供过于求,长期处于低迷状态;而国内 航运市场在中国政府一系列刺激政策拉动下,市场境况要好于国际市场,波动小于国 际市场。
德勤股份属于中型航运企业,目前主要运营国内干散货运输业务,未受国际航运 市场低迷行情的大规模冲击;而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中国远洋、中海发展、招商轮船等 运输业务覆盖国内外区域,受国内外大环境低迷状态共同影响,国际市场大幅波动加 剧了其毛利率的波动。
(三)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
1、盈利预测及业绩承诺
根据中磊会计师审核的上市公司2013年备考盈利预测报告,上市公司2013年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将达到24,325.36万元;上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将得到明显改 善,持续经营能力将显著增强。
任马力等五名股东承诺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完成,保 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三个年度合并报表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4,651.77 万元、27,663.70 万元及 30,618.47 万元;拟置入资产 2013 年、2014 年及 2015 年三个年度合并报表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20,767.76 万元、23,613.99 万元及 26,389.30 万元。
2、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盈利的因素
(1)影响未来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有利因素包括:
① 需求持续稳步增长
公司主营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务,随着国家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等重大 措施的逐渐实施,煤炭、电力及钢铁等行业将拉动煤炭需求,从而带动公司营业收入
272
的增长,增加公司利润。
② 自有运力规模持续扩大
随着自建船舶的陆续投入运营,德勤股份自有运力规模将继续扩大,单船吨位也 将不断增加,截至 2012 年末,德勤股份共拥有 24 艘干散货船舶和 1 艘拖轮,运力 47.84 万吨,平均吨位达到约 2 万吨。目前在建船舶 6 艘,载重吨由 3.68 万吨至 6.00 万吨 不等,合计约 25.42 万吨,全部投入运营后,公司自有运力将超过 70 万吨,成为沿海 具有一定规模的航运企业。运力规模的扩大将有利于开拓大型货主,提高运营效率, 提升公司盈利能力。
(2)影响未来公司盈利能力的主要不利因素包括:
① 运价波动
近两年沿海干散货运输市场持续低迷,反映市场需求的综合运价指数波动较大, 2011 年和 2012 年该指数最高达到 1,575.72 点,最低仅为 1,031.65 点。如果航运市场 持续低迷状态,综合运价指数将继续走低,对德勤股份盈利能力带来不利影响。
- ② 油料成本上涨
油料成本在自有船舶运输成本中占比为 50%左右,是公司自有船舶运输成本的重 要组成部分,如果未来国际原油价格继续上升,将增加公司的自有运力运输成本,对 盈利能力构成负面影响。
(3)盈利能力发展趋势
- ① 营业收入发展趋势
在全球经济低迷的情况下,我国政府积极采取多项经济刺激计划,促使煤炭、钢 铁及电力等基础行业维持平稳发展。得益于与优质长期客户的稳定合作、多样化的货 源结构和自有运力规模的增加,公司营业收入在可预见的未来仍将保持增长。
② 营业成本发展趋势
随着营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也将随之增长,但船队结构不断优化调整,将提 高船舶运输效率,降低成本单耗。油料采购规模的扩大,也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议价能 力,降低采购成本。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持
273
续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四、上市公司未来三年发展规划
本次重组完成后,德勤股份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借本次重组契机,上市 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并增强资本实力,提升员工整体素质、塑造综合竞争能力、 提高市场化运作水平和运作效率,致力于把上市公司打造成一个现代物流经营龙头企 业。
根据上市公司的总体战略规划,结合市场状况和公司自身的发展要求,公司拟订 了未来航运业务的发展战略框架,主要包括:
(一)经营发展规划
继续完善经营模式建设,巩固并发展优质客户及战略合作关系,以增强成长性、 提升核心竞争力为目标,最终成为有大量货源支撑的现代物流经营龙头企业,公司总 体发展战略目标如下所示:
| 远期目标 | 最终实现“成为有大量货源支撑的现代物流经营龙头企业”的战略目标 |
|---|---|
| 中期目标 | 完善公司经营模式,实现运力结构规模化、专业化,成为行业民营企业龙头 |
| 近期目标 | 改善管理结构,扩大运力规模,抢占市场份额 |
(二)整体经营目标
1. 提升货源承揽能力:通过稳固与包括钢铁、煤炭、电力等生产型企业及贸易商 等优质长期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使公司货运量保持逐年上升的趋势。另外,公司积 极利用各港口办事处物流基地及物流服务中心,拓展市场货源,提升市场份额。
2 . 提升整体运输能力:继续完善“自有船舶运输业务+租赁船舶运输业务+代理 服务业务”经营体系的建设,在积极发展自有船舶运输业务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租赁 船舶运输业务的运力水平,辅以代理服务业务,以提升公司整体运输能力。
3 . 继续开拓江海联运业务:依靠船队结构优势和运营管理经验,连接沿海运输 与长江中下游运输,充分满足长江中下游各港口附近客户的运输需求,同时为响应国 家关于“海陆联运”方式的推广,适时积极开展海陆联运业务。
上述三大经营目标,均围绕“优化改进公司经营模式”为中心,通过行业内的运 输能力整合、客户资源整合及下游“海进江”、“海陆联运”业务链整合,不断优化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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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经营模式,保持公司经营的持续性增长。
(三)业务发展策略
1、积极扩大运力规模,提升服务能力
为适应公司海运发展规划要求,未来几年,公司计划根据航运市场发展趋势、与 优质长期客户的合作及市场货源网点(即物流基地及物流服务中心)的建设情况,积 极扩大运力规模。
2、物流服务链延伸计划
公司未来三年将继续推行以“自有船舶运输业务+租赁船舶运输业务+代理服务业 务”为核心,对社会运力、货源、人才和资金等资源进行有效整合的新型航运经营模 式,并积极开拓“海陆联运”方式,真正实现“门到门”运输方式,提高现代物流领 域的业务能力。
3、市场开发和营销网络建设计划
公司以优质的服务和完善的信息、运输网络作支撑,在上海、天津、营口等全国 主要各大港口继续完善物流基地、物流服务中心及办事处的营销作用,并在海洋运输、 船舶管理、船员管理等方面与全国多个省市和地区的客户继续推进互信互利的合作伙 伴关系。
今后,公司将继续坚持“安全第一、客户至上”的服务宗旨,稳固发展优质长期 客户,积极拓展市场货源,提升公司的市场占有率。
4、企业文化及安全文化建设计划
公司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中心,以搭建一支“团结、高效、创新”的“德勤战 斗群体”为目的,实施良性发展规划,以结果为导向考核最终工作成效,最终构建一 个以“德勤人”为核心的企业文化体系。
安全文化建设是德勤企业文化建设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其中“五严精神”为 德勤安全文化建设之核心,即“严在组织结构”、“严在系统完善”、“严在规章标准”、 “严在监督检查”、“严在整改到位”。公司将继续发扬“五严精神”,严格按照 NSM 及相关安全管理部门的要求,完善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真正实现“安全促进经营”、 “安全保证效益”的德勤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目标。
5、员工发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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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将继续秉承“任人唯贤,公平竞争,职适其能,人尽其用”的人才战略,继 续完善员工发展体系,建立一套明确、透明的考核体系,实现工作上的良性竞争,为 优秀人才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和发展空间。
公司将继续完善对高级船员的选聘及考核制度,修订及补充高级船员选拔标准, 改进高级船员选拔程序,由人事部审核拟录用船员相关证书,海务/机务考核,高级船 员需经总经理审批,通过后办理录用手续,经培训后上船任职。
6、深化改革和组织结构调整的计划
公司将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有效的决策机 制和内部管理机制,实现决策科学化、运行规范化,最大限度地降低经营风险。在经 营管理上,公司将进一步完善预算管理、成本精细化管理、安全经济性指标管理等重 点环节的管理制度,确保内控制度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五、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1、退市风险
本公司于 2009 年 5 月 20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09]49 号《关于对广 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的决定》,因公司 2006 年、2007 年、2008 年连续三年亏损,上海证券交易所决定自 2009 年 5 月 27 日对公司股票实施暂停上市。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本公司已于 2009 年年报披露 后的五个交易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的相关申请文件,并于 2012 年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恢复上市补充材料。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公字[2012]84 号《关于有条件同意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申请的通知》,公司报 送的股票恢复上市的申请获有条件通过。公司还需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作为资产整 体注入公司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和恢复上市保荐人依据 前述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意见。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本 公司还处于暂停上市中,本报告书披露并不表示公司股票一定能够恢复上市。
若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能成功实施,公司未来可能因净资产连续为负、收入连续 低于 1000 万元、净利润连续为负等原因,根据《上市规则》(2012 年修订)被退市, 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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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报告书已于 2013 年 1 月 15 日经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通过,尚需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并同意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免于以要约方 式增持本公司股份
根据《关于破产重整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定价的补充规定》(证监会 公告[2008]44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发行股份拟采取协商定价方式,确定为 2.6 元/股。 该发行价格尚须提交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且经出席会议的社会公众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重组在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同时,采用向郡原地产发行股份收购其因协助公 司破产重整计划而享有的债权,有利于缓解上市公司目前及今后的资金压力,减轻上 市公司的债务负担,降低财务风险,有助于上市公司在本次重组后轻装上阵,实现平 稳较快发展。北生药业自身及拟收购债权均需符合《公司债权转股权登记管理办法》 (2011 年 11 月 23 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 57 号)的相关规定。本次重组将收 购郡原地产债权作为交易的一部分,需要得到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通过并取得中国证 监会的核准。
根据德勤股份相关股东与本公司签订的相关协议,本次交易后德勤股份的实际控 制人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此外,郡原地产为本公司的关联方,同时也是本次 交易收购债权的交易对方。根据《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标准,需按规定进行相应信息披露,并需提交 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
本次交易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借壳重组,适用 IPO 审核标准而 会增加获批风险。中国证监会将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审核本次交易,并同时参照《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需经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的核准。上述批准或核 准事宜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能否取得相关的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批准和 核准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因此,本次交易存在审批风险。
3、立案调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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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8 月,本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调查通知书》(编号: 2007 桂证监立通字 001 号)。因本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广西监管局已决定对本公司立案调查。目前,本公司尚未收到监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结 论。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的风险
1、行业风险
(1)行业周期性波动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入国内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属于周期性行业, 货物运输需求及运输价格与国内外经济周期、市场运力供求情况等市场因素关联度较 高。当国民经济增长处于高涨时期,对煤炭、钢材、矿石等的需求将会迅速增加,从 而加大对上述货种的海上运输需求,运输价格也将上涨;当国民经济处于增长放缓阶 段,运输需求将受到影响,运输价格将出现下降趋势。
(2)市场竞争的风险
国内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业内企业数量众多,近年来沿海运力增长较快。交通 运输部水运局发布的《2011 年国内沿海跨省运输干散货船运力和经营者情况分析报 告》显示:“2008 年以来,国内沿海新建万吨以上干散货船呈大幅增长。2007 年新建 船舶仅为 57 艘/100 万载重吨,2008 年增至 152 艘/268 万载重吨,2009 年、2010 年进 一步达到 336 艘/659 万载重吨和 223 艘/657 万载重吨,2011 年新建船舶总吨位继续攀 高至 183 艘/673 万载重吨。2009 年-2011 年三年期间,新建船舶共计 1,989 万载重吨, 占现有沿海万吨以上干散货船运力总量的 46.4%。新建船成为近年推动国内干散货运 力过快增长的主要因素。”新建沿海干散货船的平均吨位逐年增加,2009-2011 年三年 期间,新建船舶的平均吨位分别为 19,606 载重吨、29,467 载重吨和 36,757 载重吨, 船舶大型化趋势明显。
新建船舶加剧了市场竞争,为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公司将在本次交易完成后通 过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服务方式,以优质、安全和高效的服务赢得优质长期客户 的信赖,在此基础上不断地加强与客户的合作,巩固现有货源,开拓新货源。但是随 着行业其他公司新增运力的加入,本公司也将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
- 2、业务经营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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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租赁船舶经营业务的风险
德勤股份通过船舶租赁的方式快速扩大运力规模,2011 年末和 2012 年末租赁运 力分别为对应期末自有运力的 3.06 倍和 2.10 倍。德勤股份与船舶出租方签订的船舶 租赁合同时间一般为 1 年以内,租赁费用航次结算,并根据市场行情调整。在市场行 情高涨之时,如果船舶租赁价格涨幅高于公司运价涨幅,则公司租赁业务盈利能力将 受到负面影响;同时,也可能面临租赁运力不足的风险,从而无法完成公司运输任务。
德勤股份的船舶租赁合同一般约定货种、航线和计划运量,并没有确定具体的船 舶,而由船舶出租方根据具体的运输任务机动调度。该种船舶租赁方式便于船舶出租 方提高船舶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但是如果船舶出租方未能按照公司航次运输计 划及时调度船舶,则会对德勤股份的运输计划造成不利影响。同时,租赁船舶的海上 航行主要由船东执行,德勤股份主要提供调度、疏港、信息、货物装卸监理等辅助服 务,但德勤股份作为第一承运人,对货主承担货物运输责任。如果不能有效的选择并 管理合格船舶租赁方,则会对运输任务造成不利影响。
(2)油料价格波动风险
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自有船舶运输成本主要包括油料、折旧、人工费、船舶维 修费用及港口使费等。2011 年和 2012 年油料占自有船舶运输成本的比例分别为 50.63%和 53.49%,因此营运受油料价格波动的影响较为明显。
(3)航运安全的风险
航运业属于风险程度较高的行业。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存在发生 船舶搁浅、火灾、碰撞、灭失等各种意外事故的可能性,从而对船舶以及船载货物造 成损失。
3、财务风险
沿海及内河运输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由于德勤股份自有资本较小,购置经营船 舶所需资金主要依靠银行借款和自身积累,融资渠道相对单一。德勤股份 2011 年末 和 2012 年末的资产负债率(合并报表)分别为 54.89%和 56.31%,流动比率分别为 1.18 和 0.85,速动比率分别为 1.16 和 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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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 2012 年末,德勤股份一年内到期的负债为 12.66 亿元,其中银行借款为 10.49 亿元,流动比率为 0.85,速动比率为 0.83,存在一定的偿债风险。德勤股份经营状况 稳定,经营活动现金流正常,且与多家银行如民生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 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杭州银行等保持了良好的业务合作关系, 各项银行贷款均能够按时归还本息,未出现过逾期情况。德勤股份将以良好的企业信 誉继续扩大与银行的合作,以保障企业的运营安全。
因本公司涉嫌证券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公司尚未收到监 管机构立案调查的结论,前述事项对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可能造成影 响。
4、控股股东控制风险
本次交易前,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和魏建松持有德勤股份 60.117% 的股份,为其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本次交易以交易标的预估值测算的发行股份结果,本次交易完成后,任马力 等五名股东将持有上市公司 46.35%的股份,仍处于相对控股地位。虽然公司通过制定 《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一系列制度使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得到了进一 步的规范,并由任马力等五位股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和规范关联交易等承诺函。但 如果任马力等五位股东利用其相对控股地位通过行使表决权或其他方式对公司的人 事、生产和经营管理等作出不当决策,将给公司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80
第十一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拟置出资产的财务资料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2013]中磊审 A 字第 0001 号《审计报告》,本次拟置出资 产最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如下:(单位:元)
(一)拟置出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14,399,710.24 | 18,035,060.13 |
| 结算备付金 | ||
| 拆出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
| 应收账款 | 2,854,275.56 | 1,361,606.87 |
| 预付款项 | 128,256.50 | 12,597.50 |
| 应收保费 | ||
| 应收分保账款 |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468,556.71 | 925,297.44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存货 | 235,939.25 | 101,933.9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5,366.22 | 3,074.1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8,092,104.48 | 20,439,569.98 |
| 非流动资产: | ||
| 发放贷款及垫款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281
| 长期应收款 |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531,643.56 | 618,588.55 |
| 在建工程 |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854.75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53,498.31 | 618,588.55 |
| 资产总计 | 18,645,602.79 | 21,058,158.53 |
| 项 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 拆入资金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
| 应付账款 | 562,428.43 | 1,078,336.37 |
| 预收款项 | 1,407,190.51 | 1,337,765.49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 应付职工薪酬 | 24,256.29 | 107,538.55 |
| 应交税费 | 2,271,152.63 | 1,158,417.59 |
| 应付利息 | ||
| 应付股利 |
282
| 其他应付款 | 2,967,775.08 | 8,985,955.29 |
|---|---|---|
| 应付分保账款 |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
| 其他流动负债 | ||
| 流动负债合计 | 7,232,802.94 | 12,668,013.29 |
| 非流动负债: | ||
| 长期借款 |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1,359,130.11 | 957,841.0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359,130.11 | 957,841.02 |
| 负债合计 | 8,591,933.05 | 13,625,854.31 |
| 股东权益: |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1,000,000.00 | 1,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2,100,000.00 | |
| 减:库存股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500,000.00 | 500,000.00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8,553,669.74 | 3,832,304.22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53,669.74 | 7,432,304.2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0,053,669.74 | 7,432,304.2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18,645,602.79 | 21,058,158.53 |
(二)拟置出资产合并利润表
283
| 项 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31,811,565.08 | 30,329,897.10 |
| 其中:营业收入 | 31,811,565.08 | 30,329,897.10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5,321,853.36 | 25,744,378.67 |
| 其中:营业成本 | 19,877,969.72 | 21,155,049.84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709,021.53 | 1,615,046.59 |
| 销售费用 | ||
| 管理费用 | 3,687,456.12 | 3,047,183.67 |
| 财务费用 | -89,042.43 | -120,475.29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6,448.42 | 47,573.86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 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列) |
6,489,711.72 | 4,585,518.43 |
| 加:营业外收入 | 4,820.35 | 351,255.78 |
| 减:营业外支出 | 78,444.27 | 31,479.62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号填列) |
6,416,087.80 | 4,905,294.59 |
| 减:所得税费用 | 1,694,722.28 | 954,735.81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列) |
4,721,365.52 | 3,950,558.78 |
284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 利润 |
818,967.13 |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 润 |
4,721,365.52 | 3,950,558.78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4,721,365.52 | 3,950,558.78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 收益总额 |
4,721,365.52 | 3,950,558.78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 总额 |
- | - |
二、拟置入资产的财务资料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天健审[2013]18 号《审计报告》,本次拟置出资产最近两 年的财务报表如下:(单位:元)
(一)拟置入资产合并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 流动资产: | ||
| 货币资金 | 38,882,179.79 | 340,941,102.59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应收票据 | 91,850,000.00 | 3,700,000.00 |
| 应收账款 | 339,397,141.40 | 107,503,207.47 |
| 预付款项 | 570,943,590.64 | 670,790,488.33 |
| 应收利息 | ||
| 应收股利 | ||
| 其他应收款 | 9,277,242.03 | 8,303,236.60 |
| 存货 | 19,975,586.17 | 23,377,879.44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 其他流动资产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070,325,740.03 | 1,154,615,914.43 |
| 非流动资产: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85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
|---|---|---|
| 长期应收款 | ||
| 长期股权投资 | ||
| 投资性房地产 | ||
| 固定资产 | 2,376,350,732.92 | 2,002,498,453.30 |
| 在建工程 | 619,003,900.09 | 379,395,816.41 |
| 工程物资 | ||
| 固定资产清理 |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 油气资产 | ||
| 无形资产 | 1,635,837.53 | |
| 开发支出 | ||
| 商誉 | 328,768.33 | 109,894.48 |
| 长期待摊费用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76,340.98 | 1,620,771.0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1,795,579.85 | 2,383,624,935.22 |
| 资产总计 | 4,072,121,319.88 | 3,538,240,849.65 |
| 项 目 | 2012-12-31 | 2011-12-31 |
| 流动负债: | ||
| 短期借款 | 595,000,000.00 | 353,600,000.00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208,000,000.00 |
| 应付账款 | 132,986,469.28 | 134,275,511.90 |
| 预收款项 | 3,437,637.86 | 1,271,012.02 |
| 应付职工薪酬 | 8,845,782.94 | 4,184,337.82 |
| 应交税费 | 16,475,558.10 | 22,315,839.19 |
| 应付利息 | 4,718,611.13 | 3,615,160.20 |
| 应付股利 | ||
| 其他应付款 | 20,188,079.49 | 274,857.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4,242,123.66 | 249,655,094.29 |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934.24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65,995,196.70 | 977,191,812.51 |
286
| 非流动负债: | ||
|---|---|---|
| 长期借款 | 986,746,092.00 | 890,700,000.00 |
| 应付债券 | ||
| 长期应付款 | 40,384,872.64 | 74,173,088.31 |
| 专项应付款 | ||
| 预计负债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320.00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7,135,284.64 | 964,873,088.31 |
| 负债合计 | 2,293,130,481.34 | 1,942,064,900.82 |
| 所有者权益: | ||
| 股本 | 236,000,000.00 | 236,000,000.00 |
| 资本公积 | 513,491,095.25 | 513,491,095.25 |
| 减:库存股 | ||
| 专项储备 | ||
| 盈余公积 | 83,523,772.66 | 62,652,196.08 |
| 一般风险准备 | ||
| 未分配利润 | 945,975,999.57 | 784,032,657.50 |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8.94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78,990,838.54 | 1,596,175,948.83 |
| 少数股东权益 | ||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778,990,838.54 | 1,596,175,948.83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072,121,319.88 | 3,538,240,849.65 |
(二)拟置入资产合并利润表
| 项 目 | 2012 年度 | 2011 年度 |
|---|---|---|
| 一、营业收入 | 2,296,809,572.26 | 1,835,854,464.50 |
| 减:营业成本 | 1,882,119,544.12 | 1,361,537,806.81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215,656.31 | 27,299,601.42 |
| 销售费用 | 5,140,381.13 | 3,074,558.28 |
| 管理费用 | 39,580,391.08 | 25,091,025.12 |
| 财务费用 | 124,253,116.47 | 96,294,043.13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76,711.60 | 2,102,542.72 |
287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投资收益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4,423,771.55 | 320,454,887.02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61,371.00 | 37,123,121.35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455.52 | 880,214.6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净损失 | 790.00 | 74,844.34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 填列) |
249,219,687.03 | 356,697,793.7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04,768.38 | 89,604,564.0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814,918.65 | 267,093,229.67 |
| 五、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0.77 | 1.3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0.77 | 1.34 |
| 六、其他综合收益 | -28.94 |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82,814,889.71 | 267,093,229.67 |
三、上市公司备考财务资料
(一)备考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为了能按重组后的架构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本公司假设该事项已于 2012 年 1 月 1 日实施完成,备考财务报表具体编制方法为:
1、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以其拥有的德勤股份 100%股权与本公司拥有的杭州物业 公司 100%股权进行置换后的差额为对价认购本公司定向发行的股份,得到本公司的 股权比例为 76.87%,取得本公司的控制权,本公司取得德勤股份的 100%股权。根据 财政部 2009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关于非上市公司购买上市公司股权实现间接上市会 计处理的复函》(财会便[2009]17 号)的规定,任马力等 31 名股东认购本公司定向发 行的股份并取得本公司控制权,本公司在交易发生时已经不持有构成业务的资产或负 债,本次交易行为为反向收购,按照《财政部关于做好执行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 报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本公司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按照 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处理,不确认商誉或当期损益。
288
2、德勤股份公司的资产、负债在并入备考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前的账面价 值进行确认和计量;本公司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在并入备考财务报表时,以其在合并 日账面价值进行合并,合并成本大于净资产账面价值的份额冲减所有者权益。
3、备考财务报表中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反映的是德勤股份公司在合并前 的留存收益和其他权益余额。
4、备考财务报表中权益性工具的金额是德勤股份公司合并前的实收资本以及假 定在确定本次合并成本过程中新增实收资本之和。但是,备考财务报表中的权益结构 反映的是合并后本公司的权益结构(即发行在外的权益性证券数量和种类),包括本 公司本次为了合并德勤股份公司而发行的权益。
(二)最近一年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备考审计报告》([2013]中磊专审 A 字第 0004 号),北生药业最近一年简要备考合并财务数据如下:
1、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 项 目 | 2012-12-31 | 项 目 | 2012-12-31 |
|---|---|---|---|
| 流动资产: | 流动负债: | ||
| 货币资金 | 66,113,031.50 | 短期借款 | 595,000,000.00 |
| 应收票据 | 91,850,000.00 | 应付票据 | 30,000,000.00 |
| 应收账款 | 339,397,141.40 | 应付账款 | 132,986,469.28 |
| 预付款项 | 571,413,190.64 | 预收款项 | 3,437,637.86 |
| 应收利息 | 0.00 | 应付职工薪酬 | 8,920,782.94 |
| 应收股利 | 0.00 | 应交税费 | 16,925,434.30 |
| 其他应收款 | 14,394,025.15 | 应付利息 | 4,718,611.13 |
| 存货 | 19,975,586.17 | 其他应付款 | 22,233,363.8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 资产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454,242,123.6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其他流动负债 | 100,934.24 | |
| 流动资产合计 | 1,103,142,974.86 | 流动负债合计 | 1,268,565,357.21 |
| 非流动资产: | 非流动负债: |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0.00 | 长期借款 | 986,746,092.00 |
| 持有至到期投资 | 0.00 | 应付债券 | 0.00 |
| 长期应收款 | 0.00 | 长期应付款 | 40,384,872.64 |
289
| 长期股权投资 | 专项应付款 | ||
|---|---|---|---|
| 投资性房地产 | 预计负债 | 0.00 | |
| 固定资产 | 2,376,350,732.9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0.00 |
| 在建工程 | 619,003,900.0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4,320.00 |
| 工程物资 |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 0.00 | |
| 固定资产清理 | 0.00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027,135,284.64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0.00 | 负债合计 | 2,295,700,641.85 |
| 油气资产 | 0.00 | 所有者权益: | |
| 无形资产 | 1,635,837.53 | 实收资本 | 307,010,744.00 |
| 开发支出 | 0.00 | 资本公积 | 472,338,270.77 |
| 商誉 | 328,768.33 | 盈余公积 | 83,523,772.66 |
| 长期待摊费用 | 未分配利润 | 945,967,323.41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76,340.98 | 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8.94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0.0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合计 |
1,808,840,081.90 |
|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 0.00 | ※少数股东权益 | 397,830.96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001,795,579.85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809,237,912.86 |
| 资产合计 | 4,104,938,554.7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104,938,554.71 |
2、备考合并利润表
| 项 目 | 2012 年度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99,926,357.77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99,926,357.77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94,844,262.50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2,438,463.92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390,196.31 |
| 销售费用 | 5,140,381.13 |
| 管理费用 | 41,674,777.48 |
| 财务费用 | 124,146,738.50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53,705.16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5,082,095.27 |
290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61,371.00 |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455.52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878,010.75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04,768.38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473,242.3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3,475,411.41 |
| 少数股东损益 | -2,169.04 |
|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28.94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83,473,213.4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3,475,382.4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169.04 |
四、拟置入资产的盈利预测
(一)拟置入资产合并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
拟置入资产在经天健会计师审计的 2012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结合拟置入资 产的实际运营情况,并以拟置入资产对预测期间经营环境及经营计划等的最佳估计假 设为前提,编制了拟置入资产 2013 年度盈利预测表。
拟置入资产编制该盈利预测表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的规定,与公司实际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估计一致。
(二)拟置入资产合并盈利预测的基本假设
-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
-
重大变化;
-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
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变化;
-
4、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
5、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291
-
6、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
7、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
8、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动;
-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本盈利预测说明之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所述。
-
(三)拟置入资产2013年度合并盈利预测表
根据天健会计师出具的拟置入资产合并盈利预测的《审核报告》(天健审[2013]17 号),拟置入资产 2012 年实际盈利和 2013 年合并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 项目 | 2012 年度已审实际数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9,680.96 | 272,561.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9,680.96 | 272,561.19 |
| 利息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9,238.58 | 244,840.92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211.95 | 223,964.16 |
| 利息支出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21.57 | 756.31 |
| 销售费用 | 514.04 | 615.69 |
| 管理费用 | 3,958.04 | 4,315.36 |
| 财务费用 | 12,425.31 | 14,622.14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7.67 | 567.26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号填列)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 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442.38 | 27,720.27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6.14 | 5,178.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5 | 105.4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0.08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21.97 | 32,793.49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0.48 | 8,141.72 |
2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281.49 | 24,651.77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281.49 | 24,651.77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8,281.49 | 24,651.77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总额 |
18,281.49 | 24,651.77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五、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
(一)备考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背景
2012 年 12 月 28 日,本公司与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签署了《重大资产置换及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约定如下:
(1)本公司以拥有的杭州物业 100%股权(拟置出资产)与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 股东持有的德勤股份公司 100%股权(拟置入资产)等值部分进行置换,拟置出资产 由德勤股份全体股东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
(2)本公司向德勤股份全体 31 名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德勤股份公司 100% 股份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
(3)本公司拟向债权人郡原地产公司发行股份,收购其在本公司公司破产重组 过程中向本公司公司提供资金而形成的债权余额。
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置换差额与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互为条 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 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 批准),则该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效。
根据《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上述资产置换、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置换差额与发行股份收购郡原地产债权交易完成后,德勤股份公司全体 31 名股 东成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公司拥有德勤股份公司 100%股权。按照坤元资产评估
293
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1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德勤股份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3,668,000,000.00 元,按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 元评报〔2013〕12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杭州物业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评 估价值为 22,730,000.00 元,按照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坤元评报〔2013〕13 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郡原地产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债权评估价值为 70,372,521.73 元,本公司以 2.6 元/股的价格发行新股购买上述股权差额以及债权。
定向发行的股份数量计算如下:
发行股份的数量=上方协商确定的拟置入资产价值/2.6 元/股
根据上述公式,本公司需要向德勤股份公司发行新股为 1,402,026,923 股; 需要向郡原地产公司发行的新股为 27,066,355 股。
发行完成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823,886,986 股,德勤股份公司 31 名股东持有 本公司股份为 1,402,026,923 股,股权比例为 1,402,026,923/1,823,886,986=76.87%,成 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与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尚需国资管理有权部门 批准、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二)备考盈利预测表的编制基础
本公司参照经审计的 2011 年度、2012 年度本公司的经营业绩及经审计本公司的 经营业绩,以及 2013 年度的经营计划、投资计划、费用预算等,并假设―(一)备考 盈利预测报告编制背景‖所述的本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 已于 2012 年 12 月 31 日实施完毕,即已取得前述拟置入资产且拟置出资产已置出完 毕。公司以本次重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关联交易完成后的资产、业务构架为基 础,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 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编 制了 2013 年度备考合并盈利预测。
(三)盈利预测基本假设
294
-
1、国家及地方现行的法律法规、监管、财政、经济状况或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无
-
重大变化;
-
2、国家现行的利率、汇率及通货膨胀水平等无重大变化;
-
3、对公司生产经营有影响的法律法规、行业规定和行业质量标准等无重大变化;
-
4、本公司组织结构、股权结构及治理结构无重大变化;
-
5、本公司经营所遵循的税收政策和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无重大变化;
-
6、本公司制定的各项经营计划、资金计划及投资计划等能够顺利执行;
-
7、本公司经营所需的能源和主要原材料供应及价格不会发生重大波动;
-
8、本公司经营活动、预计产品结构及产品市场需求状况、价格在正常范围内变
动;
-
9、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及不可预见因素对本公司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
10、其他具体假设详见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说明之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项目说明
-
所述。
(四)上市公司备考盈利预测表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上市公司的《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2013]中磊专审 A 字第 0005 号),上市公司 2012 年实际盈利和 2013 年合并盈利预测数据如下:
| 项 目 | 2012 年度已审实际数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一、营业总收入 | 229,992.64 | 272,561.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229,992.64 | 272,561.19 |
| 利息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209,484.43 | 245,167.33 |
| 其中:营业成本 | 188,243.85 | 223,964.16 |
| 利息支出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2,839.02 | 756.31 |
| 销售费用 | 514.04 | 615.69 |
| 管理费用 | 4,167.48 | 4,651.70 |
| 财务费用 | 12,414.67 | 14,612.21 |
| 资产减值损失 | 1,305.37 | 567.26 |
295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 填列) |
||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 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0,508.21 | 27,393.86 |
| 加:营业外收入 | 4,566.14 | 5,178.66 |
| 减:营业外支出 | 86.55 | 105.44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0.08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4,987.80 | 32,467.08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0.48 | 8,141.72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347.32 | 24,325.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347.54 | 24,325.36 |
| 少数股东损益 | ||
| 六、每股收益 |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
| 七、其他综合收益 | ||
| 八、综合收益总额 | 18,347.32 | 24,325.36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347.54 | 24,325.36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96
第十二节 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
一、同业竞争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过破产重整后已无经营资产,通过受赠获得物业管理服务 类资产,主营业务变更为物业管理服务,与控股股东北生集团及其关联方不存在同业 竞争的情况。
(二)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同业竞争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沿海及内河干散货运输。
本次交易前,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除共同持有德勤股份 60.12% 的股份外,未从事与德勤股份相同、相似业务。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 变更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其 他企业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本公司与控股股东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为避免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公司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发生同业竞争,任马力、 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如下:
“1、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期限内,将 采取有效措施,并促使承诺人控制的公司采取有效措施,不从事或参与沿海及内河干 散货运输行业的任何可能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构成竞争的业务。
2、承诺人承诺,在承诺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之期限内,如承 诺人及其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公司未来从任何第三者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上 市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公司将立即通知上市公 司,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
二、关联交易
297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和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 魏建松及其关联公司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将持有德勤股份 100%的股权。
(一)本次交易后的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1、实际控制人
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共同持有德勤股 份 60.12%的股权。根据重组方案,本次重组完成后,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 宏、魏建松将合计持有本公司 46.21%的股权,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控股及全资子公司
| 序号 | 公司名称 | 持股比例 |
|---|---|---|
| 1 | 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2 | 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全资子公司 |
| 3 | 舟山市德勤船员管理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4 | 浙江德勤船舶修理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5 | 浙江德勤船舶建造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6 | 舟山昱晖物流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全资子公司 |
| 7 | 同德国际货运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全资子公司 |
| 8 | 舟山市德勤智慧物流科技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直接、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9 | 宁波德新海运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10 | 舟山市同勤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 | 德勤股份间接持股100%的子公司 |
| 11 | 北海罗益医药市场营销有限公司 | 本公司直接持股80%的子公司 |
本次交易完成后,德勤股份将成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德勤股份直接或间接持 股 100%的 10 家子公司,都将成为本公司的子公司。
3、其他关联方情况
| 关联方名称 | 关联关系 |
|---|---|
| 李萍 | 本次交易前,持有德勤股份10.2723%的股权;根据重组方案,本 次交易后,将持有本公司7.90%的股权。 |
| 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本次交易前,持有德勤股份8.0297%的股份;根据重组方案,本次 交易后,将持有本公司6.17%的股权。 |
| 浙江锦绣东海实业投资有限 公司 |
受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任马力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任马力持股70%,舟山得一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持 股30%。 |
| 舟山市锦绣江南旅游文化有 限公司 |
受德勤股份实际控制人之一任马力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法人,任马力持股60%。 |
298
受本公司董事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本次 浙江郡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交易前,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根据重组方案,本次交易后,将 持有本公司 1.48%的股权。 张莉萍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任马力配偶
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本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会出现日常性关联交易。若关联方 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则该等交易将在符合《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的前提下进行,同时公司将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二)德勤股份报告期主要关联交易的具体交易内容
报告期内,除关联方为德勤股份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外,未发生其他日常性关联 交易。
1、关联方为德勤股份银行借款提供保证担保情况
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关联方为德勤股份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担保方名称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4,000.00 | 2013-11-22 | [注1]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00.00 | 2013-12-03 |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000.00 | 2013.12.10 |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000.00 | 2013-11-29 |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160.00 | 2015-03-22 | [注2]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5,000.00 | 2013-12-09 | [注3] |
| 任马力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11,560.00 | 2017-09-28 | [注4] |
| 任马力、武国 宏、魏建松、 武华强和武国 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3,640.00 | 2018-06-29 | [注5] |
| 任马力、武国 宏、魏建松、 武华强和武国 富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31,500.00 | 2018-06-29 | [注6] |
| 任马力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6,000.00 | 2015-09-14 | [注7] |
| 任马力、武国 宏、魏建松、 武华强和武国 富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杭州分行 | 13,600.00 | 2018-09-27 | [注8] |
| 任马力、武华 强、武国富、 武国宏、魏建 |
中国光大银行杭州分行 | 4,000.00 | 2013-03-17 | [注9] |
299
| 松 | ||||
|---|---|---|---|---|
| 任马力、张莉 萍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支行 | 4,500.00 | 2013-07-04 | [注10] |
| 任马力、张莉 萍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支行 | 4,000.00 | 2013-07-12 | |
| 任马力 |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 | 20,000.00 | 2013-02-27 | [注11] |
| 小 计 | 140,960.00 |
[注1]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57 号、德勤68 号和德勤66 号和德勤物流公司德勤37 号船舶作抵押,并 由任马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2]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76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3]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27 号和德勤67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4]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97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5]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86 号和德勤118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武国宏、魏建松、武华强、 武国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6]该笔借款由任马力、武国宏、魏建松、武华强、武国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待德勤股份的在1 艘 载重吨为3.68 万吨和2 艘载重吨为4.70 万吨预购船舶(其中一艘为德勤128 号,本期已签订抵押合同,剩余1 艘 载重吨为3.68 万吨和1 艘载重吨为4.70 万吨船舶目前暂定以浙江三门泰鑫船业有限公司的在建船舶建成后作抵 押。)交付后,提供贷款金融机构作抵押。
[注7]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88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8]该笔借款由任马力、武国宏、魏建松、武华强、武国富、德勤物流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待德 勤股份的在载重吨为4.70 万吨预购船舶(目前尚未命名)交付后(暂定以黄岩万信的6 万吨船舶作抵押),提供 贷款金融机构作抵押。
[注9]该笔借款由舟山市德勤物流有限公司、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与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 武国宏、魏建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0]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德勤108 号船舶作抵押,并由任马力、张莉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注11]该笔借款由任马力提供保证。
2、关联方为德勤股份融资租赁提供保证担保情况
2009 年 12 月 22 日,德勤股份与华中国际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中租赁公司) 签订船舶股份转让合同和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就德勤 87 号船舶 79%所有权份额进行 售后回租交易。任马力为上述售后回租协议中产生的华中租赁公司对德勤股份的债权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00
3、关联方为德勤股份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1)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为德勤股份下属子公司舟山市德勤物流 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名称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
|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 武国宏、魏建松 |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 |
2,000.00 | 2013-07-09 | [注12] |
| 任马力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 山市分行 |
1,700.00 | 2013-03-06 | [注13] |
| 2,000.00 | 2013-11-11 | |||
| 小 计 | 5,700.00 |
[注12]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及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注13]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的及任马力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7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2)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为德勤股份的下属子公司德勤运输公司 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
| 单位:万元 | 单位:万元 | |||
|---|---|---|---|---|
| 担保方名称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 任马力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 山市分行 |
1,000.00 | 2013-01-18 | [注14] |
| 1,000.00 | 2013-03-20 | |||
| 任马力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 山市分行 |
1,600.00 | 2013-11-18 | [注15] |
| 小 计 | 3,600.00 |
[注14]该笔借款由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德勤7 号船舶作抵押,并分别由德勤股份及任马力提供最 高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7,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注15]该笔借款由舟山市德勤运输发展有限公司德勤7 号船舶作抵押,并分别由德勤股份提供最高额保证 金额为人民币3,700 万元的保证担保,任马力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3,6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3)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为德勤股份下属子公司舟山昱晖物流有 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名称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
| 任马力、武华强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市分行 | 4,000.00 | 2013-02-08 | [注16] |
| 小 计 | 4,000.00 |
301
[注16]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盐仓街道兴舟大道189 号801、901、1001、1101、1201、1301 号房产作抵押该, 并分别由德勤股份及任马力、武华强提供最高额保证金额为人民币4,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
(4)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止,关联方为德勤股份下属子公司宁波德新海运有 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担保方名称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
| 任马力、张莉萍 | 国家开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5,500.00 | 2022-10-30 | [注17] |
| 小 计 | 25,500.00 |
[注17]该笔借款由德勤股份及任马力、张莉萍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德勤股份的应收账款(浙江晋通物资有 限公司150 万吨、江苏永大电力燃料有限公司180 万吨、盐城发电有限公司70 万吨、浙江兴发煤炭有限公司120 万吨、浙江浙能富兴燃料有限公司100 万吨)质押,以三艘3.68 万吨船舶建成后抵押(目前暂定以宁波德新海运 有限公司在建的泰州金鑫2 艘3.68 万吨船舶,三门泰鑫1 艘3.68 万吨船舶作抵押)。
(三)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1、对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已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 规定,建立了完善的规范关联交易的规章制度,并按照市场化的原则,参照公司现行 的同类关联交易的合理价格,确定关联交易的公允价格。与此同时,公司独立董事能 够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关联交易 及时发表独立意见。
2、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为了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维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德勤股份实际控制 人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以下简称“承诺人”)承诺如下:
“1、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上市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或者敦促 董事依法行使董事权利,在股东大会以及董事会对有关涉及本公司事项的关联交易进 行表决时,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本次交易完成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尽量减少关 联交易。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
302
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律师和独立财务顾问关于重组后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专业意见
(一)律师意见
法律顾问通力律师认为: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与实际控制人任马力、武华强、 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目前经营的业务不构成同业竞争。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 武国宏、魏建松出具的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将有助于保护北生药业及其中小股东的权 益。
任马力、武华强、武国富、武国宏、魏建松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可能产 生的关联交易作出了必要的承诺,该等承诺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的情形,有利于有效保障北生药业及其中小股东的权益。
(二)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认为: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同 时,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出具的相关承诺及其措施将有助于避免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同业 竞争问题。
对于本次交易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已向上市公司出具了减 少及规范关联交易承诺,为本次交易后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公允性和合理 性提供了保障。
303
第十三节 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情况说明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它关联人占 用的情形
根据中磊会计师出具的[2013]中磊专审A 字第0002 号《关于广西北生药业股份 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本次交易前,本公司不 存在被控股股东北生集团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的情况。根据本报告书签署之时 的事实情况,本次交易后,本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规占用资金、资 产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严格遵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往来及 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通知》的规定,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拟置入资产德勤股份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的情形。
综上,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根据本报告书签署之时的事实情况,并不存在因本次交易而导致上市公司为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上市公司负债结构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交易完成后,根据经中磊会计师审计的备考财务报告,截至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 55.91%,略低于行业平均水平。与交易前的情况相比,公司资产 负债率大幅下降至正常水平,偿债能力得到显著增强,财务安全性得到较大改善,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大量增加负债的情况。
四、最近十二个月内重大资产交易情况
2012 年 12 月 5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浙江郡 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无偿赠予其持有的杭州郡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304
案》,郡原地产将其持有杭州物业 100%股权捐赠给公司,前述股权赠予工商变更登记 已于 2012 年 12 月 6 日完成。
除上述事项以及本公司正在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外,本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 发生其它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等交易行为。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采取的主要措施有:
1、股东与股东大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履行股东大会职能,确保所有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享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 程》规定的平等权利。在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包括充分运用 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扩大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比例,切实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本公司将妥善制订关联交易决策制度,严格规范本公司与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行 为,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2、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积极督促控股股东严格依法行使出资人的权利, 切实履行对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诚信义务,不直接或间接干预本公司的决策和生产经 营活动,切实避免同业竞争,不利用其控股地位通过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 或其他股东合法权益,不利用其控股地位谋取额外的利益,以维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
3、董事与董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督促公司董事认真履 行诚信和勤勉的职责,确保公司董事会高效运作、科学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规 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提高公司决策的科学性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的选聘、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05
4、监事与监事会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 求,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保障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经 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的权利,维护公司及股东的 合法权益。
5、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
(1)绩效评价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积极着手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监事和经理人员的绩 效评价标准与程序,董事和经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或其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负责组织,独立董事、监事的评价将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经理人员的聘任
公司将根据发展需要,通过对候选人―德、能、勤、绩‖四方面的综合考核,本着 ―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由董事会决定公司经理人员聘任。
(3)经理人员的评价与约束机制
为促进公司经营管理层切实履行忠实、诚信义务,防止因信息不对称而导致的内 部人控制问题,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对经理人员采用以下激励约束措施:公司将 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许可并经有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结合年薪制、分配奖励等激 励制度,建立经理人员的薪酬与公司绩效和个人业绩相联系的激励机制,以吸引人才, 保持经理人员的稳定。
(4)利益相关者
公司将尊重银行及其他债权人、职工、社区等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坚持可持 续发展战略,关注所在社区的福利、环境保护、公益事业等问题,重视公司的社会责 任。
(5)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将完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接待股 东来访和咨询,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除按照强制性规定披露信
306
息外,公司保证主动、及时地披露所有可能对股东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决策产生实质 性影响的信息,并保证所有股东有平等的机会获得信息。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控股股东对公司的―五分开‖承诺
本次交易完成后,任马力等五名股东将成为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保证未来上 市公司的独立性,任马力等五名股东(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作出如 下承诺:
-
“一、人员独立
-
1、保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与行政管理(包括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等)完全独
-
立于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
2、保证上市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营销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
-
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工作、并在上市公司领取薪酬,不在本人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兼职担任高级管理人员。
-
3、保证本人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
-
序进行,本人不干预上市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作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
二、资产独立
-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资产的独立完整;保证本次置入上市公司的资产权
-
属清晰、不存在瑕疵。
-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产、资金及其
-
他资源。
-
三、财务独立
-
1、保证上市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和拥有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
-
理制度。
-
2、保证上市公司在财务决策方面保持独立,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
不干涉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
3、保证上市公司保持自己独立的银行帐户,不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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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机构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并与本人控制的其 他公司、企业的机构完全分开;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 司、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2、保证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独立自主运作,本人不会超越上市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直接或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决策和经营。 五、业务独立
1、保证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和销售体系;在本次资产置换及非公开发行股 票完成后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 的能力,在产、供、销等环节不依赖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
2、保证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避免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同业 竞争。
3、保证严格控制关联交易事项,尽可能减少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人控制的 其他公司、企业之间的持续性关联交易。杜绝非法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的行为, 并不要求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本人控制的其他公司、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对 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与对非关联企业的交易 价格保持一致,并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4、保证不通过单独或一致行动的途径,以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以外的任何方式, 干预上市公司的重大决策事项,影响上市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的独立 性。”
308
第十四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独立董事针对本次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本次交易方案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同时,独立董事就该事 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网络投票安排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上市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全体 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可以 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严格履行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义务
本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投资者披 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 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重组的进展情况。
四、重组完成后公司现金分红的工作规划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12]37 号《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 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管局桂证监发[2012]23 号《关 于强化回报股东意识完善分红机制的通知》文件精神,2012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拟将《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二 条关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修改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 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股票相结合或法律法规许 可的其他形式分配利润。
309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公司本年度盈利时,原则上至少进行一次现金 分红,且最近三年累计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平均可分配利润 的 30%。
如果董事会在公司盈利的情况下拟不进行现金分红,董事会应当在议案中说明不 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在满足上述现金分配股利之余,结合公司股本规 模和公司股票价格情况,公司可以与现金分红同时或者单独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 方案。
-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公司符合本章程规定的条件,可以每年度进行一次利
-
润分配,也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6、制订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履行的审议程序: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 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应由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发表独立意见。
制订公司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通过公司网站、公众信箱或者来访接待等渠 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与中小股东的 上述交流和沟通应当形成记录。
-
7、公司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
-
事对此发表意见。
8、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本次重组完成后,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继续实行可持续、稳定、积极的利润 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 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 益。
310
第十五节 独立董事和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一、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事前进行了认可,并出具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1、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均回避表 决,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交易事项的审议和披露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本次交易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对拟置入资产出具了相关的盈 利预测报告,聘请了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评估机构对拟置入资产及拟置出资产出具了 相关评估报告。公司同时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及法律顾问就本次交易过程所涉及的有 关事项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和法律意见书,本次交易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 特别 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将从物业管理服务变更为国内沿海及内河 干散货运输业务,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并提高了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提高公 司的核心竞争力及其长远持续发展。
二、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了国金证券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金证券出具的独立 财务顾问报告,独立财务顾问国金证券认为:
本次交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体现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 则,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上市公司的 长远发展,符合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在相关各方充分履行其承诺的情况下, 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对中小股东公平、合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法律顾问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通力律师作为本次交易的专项法律顾问。根据通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 见书,通力律师认为:
311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重组办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参与方具备参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 主体资格;在有关协议的签署方切实履行协议各项义务的情况下,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在取得必要的批准、同意并办理完毕法律意见书所记载的手续后,其实施不存在实质 性法律障碍。
312
第十六节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机构名称: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冉云 注册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东城根上街95 号 联系人: 刘伟石、陶先胜、付焱鑫、程默、王妍、任瑜玮 联系地址: 上海市芳甸路1088 号紫竹大厦23 层 电话: 021-6882 6021 传真: 021-6882 6800
二、法律顾问
机构名称: 通力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 上海市银城中路 68 号时代金融中心 19 楼 负责人: 韩炯 电话: 021-3135 8666 传真: 021-3135 8600 经办律师: 陈鹏、李仲英
三、拟置入资产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 杭州市西湖路 128 号新湖商务大厦 4-10F 负责人: 韩厚军 电话: 0571-8785 5310 传真: 0571-8785 5310 经办注册会计师: 蒋晓东、盛伟明
四、拟置出资产审计机构
机构名称: 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桥南科学城星火路1 号昌宁大厦8 层 负责人: 谢泽敏
313
电话: 010-5226 2674 传真: 010-5226 2694 经办注册会计师: 邹宏文、樊娟华
五、资产评估机构
机构名称: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杭州市教工路 18 号世贸丽晶城 A 座欧美中心 C 区 11 楼 法定代表人: 俞华开 电话: 0571-8821 6967 传真: 0571-8717 8826 经办注册评估师: 徐晓钧、柴铭闽、汪沧海
314
第十七节 公司和董事、交易对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声明
一、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
二、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
三、法律顾问声明
-
四、承担拟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五、承担拟置出资产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
六、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15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以及本公司所出具的相关申请文件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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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何京云) (赵文劼)
(王若晨) (张 革)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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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张法荣)
(李 骅)
----- End of picture text -----
2013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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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人员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内容已经本公司及经办人员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冉 云)
项目主办人:
(陶先胜) (刘伟石)
项目协办人: (付焱鑫) (程 默)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17
法律顾问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 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律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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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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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律师:
(陈 鹏)
(李仲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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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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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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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拟置入资产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会计师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审计 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会计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会计师事务所负责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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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厚军)
经办注册会计师:
(蒋晓东) (盛伟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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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 年 1 月 15 日
319
承担拟置出资产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声明
本所及经办会计师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相关审计 报告和盈利预测审核报告的内容已经本所及经办会计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 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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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泽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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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办注册会计师: (邹宏文) (樊娟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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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
----- End of picture tex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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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评估业务的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及经办评估师保证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 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引用的资产评 估数据已经本公司及经办评估师审阅,确认该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汪沧海)
经办注册资产评估师: (徐晓钧) (柴铭闽) (汪沧海)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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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 | 北生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
|---|---|
| 2. | 北生药业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
| 3. | 北生药业第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
| 4. | 北生药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意见 |
| 5. | 国金证券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 6. | 法律顾问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
| 7. | 拟置入资产2011、2012 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
| 8. | 拟置入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
| 9. | 拟置出资产2011、2012 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 |
| 10. | 拟置出资产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
| 11. | 协助重组债权的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
| 12. | 北生药业备考财务报告及其审计报告 |
| 13. | 拟置入资产2013 年度的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告 |
| 14. | 北生药业2013 年度的备考盈利预测报告和审核报告 |
| 15. | 《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 16. | 《收购债权协议》及其补充协议 |
| 17. | 《业绩补偿协议》 |
| 18. | 交易对方的营业交易对方营业执照(企业股东)和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 |
| 19. | 拟置入资产的营业执照和工商登记信息表 |
| 20. | 拟置入资产生产经营相关的资质证明或批准文件 |
| 21. | 本次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自查报告 |
| 22. | 本次交易对方的相关承诺函、声明函 |
二、备查文件地点
-
1、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北海市北海大道西 16 号海富大厦 17 层 D 座
-
电话:0779-2228 937
322
传真:0779-2228 936
联系人:吴斌
- 2、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芳甸路 1088 号紫竹大厦 23 层
电话:021-6882 6021 传真:021-6882 6800
联系人:陶先胜、程默、王妍、任瑜玮
- 3、报纸:《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4、网址:http://www.sse.com.cn
323
(本页无正文,为《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 关联交易报告书》之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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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tart of picture text -----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nd of picture text -----
签署日期: 2013 年 1 月 1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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