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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myshow Digital Technology (Group)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01

Jul 25,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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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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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潮互联资讯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公告

**2001-07-25 16:52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网定价发行公告

重要提示

1、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生药业"或"发行人")本次股票发 行及发行方案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1]39号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财企便函[2001]52号文核准。

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次股票发行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通过上 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上网定价方式进行。

3 、本次股票发行并非上市,有关上市事项另行公告。

4、投资者务请注意有关本次股票发行申购方式、申购时间、申购对象、申购程 序、申购价格和申购数量以及申购次数的规定。

5、本公告仅对本次股票发行的有关事项和规定向社会公众作扼要说明,投资者 在申购前请仔细阅读《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

6、《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01年7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仅供投资者参考。如投资者欲进一步了解发行人的情况,请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招股说明书全文可在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办公场所查阅。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正文及其附注材料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查询。

7、投资者在本次申购中,只能开设并使用一个申购帐户,任何投资者不得非法 利用他人帐户和资金进行申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融资申购。

8 、申购简称:“北生申购";申购代码:“730556  "

一 、发行基本情况

1、本发行方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而制定。

2、本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532万股,其中国有股存量发行412万股 ,采取上网定价发行方式发行,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为每股9.60元人民币。本次发行前发行人总股本为4,880万股,本次发行成功后发行人的总股本为9,000万股。

3、发行时间:本次股票的发行时间为2001年7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常交易时间(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内进行,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 本次发行,则在下一个交易日继续进行申购。

4 、发行地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

5、发行对象: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境内自然人、法人(法律、法规 禁止购买者除外)。

6 、申购简称:“北生申购";申购代码:“730556 "

二 、发行方式

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采用"上网定价"的发行方式,即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在指定时间内进行定价发行。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作为唯一的“卖方",将4,532万股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输入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设立的股票发行专用帐户,以发行价作为卖出价。各地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通过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各证券交易网点,根据本公告规定的发行价格和符合本公告规定的申购数量及方式交足申购款,进行申购委托。申购结束后,由主承销商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共同核实申购资金的到位情况,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主机根据资金到位情况统计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并根据有效申购总量和申购户数确定投资者的认购股数。

确定办法是:

1、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小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 购股票后,余额部分按承销协议由承销团包销。

2、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等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投资者按其有效申购量认 购股票。

3、当投资者的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主机自动按每1,000股有效申购确定为一个申购号,连续排号,然后通过摇号确定 中签申购号,每一中签申购号认购1,000 股。

三 、申购股数的规定

1、本次上网定价发行,参加申购的每一股票帐户的申购数量最少不得低于1,000股,超过1,000 股的必须是1,000 股的整数倍。

2、每一股票帐户只能申购一次,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多次申购除第 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

3 、每一股票帐户申购上限为45,000 股(证券投资基金除外)。

四 、申购程序

1 、办理开户手续

凡参加本次“北生药业"股票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先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 帐户卡。尚未办理开户登记手续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前办妥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帐户的开户手续。

2 、存入足额申购资金

凡参加本次“北生药业"股票申购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在与上海证券交 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足额的申购资金。

(1)已开立资金帐户但没有存入足够资金的投资者,应根据自己的申购量存入 足够的申购资金。

(2)尚未开立资金帐户的投资者,必须在申购日之前在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 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开立资金帐户,并根据申购量存入足够资金。

3 、申购手续

(1)投资者当面委托时,填写好申购委托单的各项内容,持本人身份证、股票 帐户卡和资金帐户凭证到投资者开户的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交易营业部办理委托手续。柜台经办人员查验投资者交付的各项凭证,复核无误后即可接受委托。

(2 )投资者通过电话委托时,应按各证券交易营业部的规定办理委托手续。

(3 )投资者的申购委托一经接受,不得撤单。

五 、配号与抽签

1 、申购配号确认

申购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2001年7月27日),各证券营业部将申购资金划至清算 银行的申购专户冻结。确因银行结算制度造成申购资金不能及时入帐的,须在当日提供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的划款凭证,并确保第二日(2001年7月30日)上午 申购资金入帐。

申购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2001年7月30日)进行核查资金、验资、配号。由上海 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配合主承销商核查资金、确认有效申购。由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对申购资金进行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实际到位资金(包括按规定提供人民银行已划款凭证部分)确认有效申购,并对有效申购按时间顺序进行连续配号,每1,000股确定一个申购号,同一笔申购所配号码 是连续的。配号结束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申购配号记录传送至各证券营业部。凡资金不实的申购,均为无效申购,将不予配号。

2 、公布中签率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1年7月31日),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上公布中签率。每一个申购号代表1,000股,本次股票发行量为4,532万股,故应有45,320个中签号,则中签率=45,320/配号总数×100%。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1 年7月31日),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向投资者公布配号结果,投资者到原委托申购的交易点处确认申购配号。若有效申购总量大于本次股票发行量,采取摇号抽签方式。

3 、摇号抽签

申购日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1年7月31日),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由主承销商 和发行人根据中签率组织摇号抽签,直至4,532万股中签完毕,并于当日通过上海证 券交易所卫星网络将中签号码分别传送给登记公司和证券营业部。

4 、公布中签结果

申购日后的第四个工作日(2001年8月1日),主承销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布抽签结果,各证券营业部在交易场所的显著位置张贴中签结果公告。投资者根据中签号码确定认购股数,每一个中签号码只能认购1,000 股。

六 、清算与交割

1 、申购结束的第一个工作日至第三个工作日(2001 年7 月27日至2001 年7月31 日),全部申购资金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冻结在指定的申购资金专户内,所 冻结资金的利息按企业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期三个工作日),按照本次新股发行和国有股存量发行的比例10:1归发行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或其指定的组织所有 。有关申购资金划拨、冻结事宜遵从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2、申购结束后的第三个工作日(2001年7月31日),由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根据中签情况进行清算交割和股东登记,并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将申购结果发送给各证券交易营业部。

3、在申购结束的第四个工作日(2001年8月1日),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对 未中签的申购资金予以解冻,并向各证券交易营业部返还未中签部分的申购款,各证券交易网点同投资者进行清算交割。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将中签的申购款扣除发行手续费后划至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帐户,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于次日将扣除国有股存量发行款项的认购股款划入发行人指定的银行帐户,于其后2个工作日内将国有 股存量发行款项划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指定的银行帐户。

4、新股股权登记由上海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在本次发行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 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给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七 、发行费用

1 、本次上网定价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和印花税等费用。

2、上网定价发行手续费,按实际成交金额的3.5‰提取,由主承销商委托上海证券中央登记结算公司按各参与定价发行的证券交易营业部的实际认购量,将这笔费用自动转至各证券交易营业部帐户。

八 、发行人和承销商

发行人:广西北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何玉良

地址:广西北海市白虎头路海玉小区88幢  

联系人:颜丹、黄炼

电话:0779-3216669

传真:0779-3218881

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地址:上海市唐山路218号

联系人:陈旭华、吉冬梅

电话 :021-63756385

传真 :021-63756458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二○○一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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