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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ly Media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Mar 9,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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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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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598 证券简称:引力传媒 公告编号:2021-024
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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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权益登记日:2021 年03 月0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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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登记数量:6,80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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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登记人数:76 人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及《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有关规则的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审核确认,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公司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已经履行的决策程序
1、2020 年12 月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引力传 媒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引力传媒 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 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
2、公司在公司内部网站公示了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时间自2021 年01 月04 日至 2021 年01 月13 日止,共计10 天。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任何人对公司首次授 予激励对象提出异议。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认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2021 年01 月19 日,公司召开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 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自查,公司未发现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未 存在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公司于2021 年01 月19 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0 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02 月01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关于调 整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 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 本次股票期权实际授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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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日:2021 年02 月0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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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数量:6,800,000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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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人数:76 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含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骨干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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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价格:8.72 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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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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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内容与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 在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方面存在差异。原计划首次授予的74 名核心骨干人员中, 有2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公司拟授予的股票期权,故核心骨干人员由74 人调整至72 人,首次授予总人数由78 人调整至76 人。除上述情况外,其余内容未发生变化。本次 调整内容在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且于2021 年02 月01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 姓名 | 职务 | 获授股票期权 数量(万份) |
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 予股票期权数量的比 例 |
占本次激励计划 公告日股本总额 比例 |
|---|---|---|---|---|
| 李浩 | 董事、副总裁 | 40.00 | 4.94% | 0.15% |
| 潘欣欣 | 董事、助理总裁 | 40.00 |
4.94% | 0.15% |
| 王晓颖 | 董事、财务总监 | 20.00 |
2.47% | 0.07% |
| 马长兴 | 董事会秘书 | 10.00 | 1.23% | 0.04% |
| 核心骨干人员(72 人) | 570.00 | 70.37% | 2.11% | |
| 合计 | 680.00 | 83.95% | 2.51% |
注:本激励计划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 五入所致
三、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与行权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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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授权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 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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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权完成登记日起计。授权 日与首次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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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等待期满后方可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 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下列期间内不得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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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 告日前30 日起算,至公告前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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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 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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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2 个交易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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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安排 | 行权期间 | 行权比例 |
|---|---|---|
| 第一个行权期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
50% |
| 第二个行权期 | 日当日止 | |
|---|---|---|
| 自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 至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授权日起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 日当日止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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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权期内,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除满足授予条件外,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才能行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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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1 年至2022 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
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和预留授予 部分股票期权的业绩考核目标和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 行权期 | 公司业绩达成目标A 档 |
公司业绩达成目标B 档 |
|---|---|---|
| 第一个 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0%,即不低于 75 亿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2 亿元;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20%,即不低于66 亿元; 2、2021 年净利润不低于1.8 亿元; |
| 第二个 行权期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 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0%,即不低于 90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2.5 亿元 |
公司需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1、以2019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2 年营业 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60%,即不低于78 亿元; 2、2022 年净利润不低于2 亿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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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营业收入”指经审计的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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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述“净利润”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但剔除本次及其他股权激励计划股 份支付费用、商誉影响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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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述考核营业收入目标值为四舍五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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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若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均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B,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 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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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达到上述业绩目标B,但均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A,则以 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中业绩完成比例较高者确定公司层面的行权系数,即公司层面行
权系数为公司考核当年实际营业收入/考核当年营业收入目标A、公司考核当年实际 净利润/考核当年净利润目标A 之孰高值。
- c) 若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之一达到上述业绩考核目标A,则公司层面的行权系数为 100%。
行权期内,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若各行权期内,公司当 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条件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行权的股票 期权均不得行权,公司注销激励对象股票期权当期可行权份额。
- 2)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考核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组织实施。根据年度绩效考核 结果,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
| 考核等级 | 合格 | 不合格 |
|---|---|---|
| 个人行权系数 | 100% | 0% |
个人当年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公司行权系数×个人行权系数。 在公司业绩和所属经营业务单元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 规定比例行权其获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不得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若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则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 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不得行权。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四、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权益数量为680.00 万份,于2021 年03 月08 日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相关登记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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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名称:引力传媒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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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权代码(分两期行权):0000000657、0000000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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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期:2021 年03 月08 日
五、 本次授予权益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 号—金融 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 的可行权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 并按照股票期权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2021 年02 月01 日,假设首次授予的
全部激励对象均符合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且在各行权期内全部行权,则2021 年至 2023 年股票期权成本摊销情况如下:
| 单位:万元 | |||
|---|---|---|---|
| 股票期权摊销成本 | 2021 年 | 2022 年 | 2023 年 |
| 1,942.47 | 1,191.09 | 665.85 | 85.53 |
注: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仅为测算数据,最终结果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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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力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03 月0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