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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KON Life Technology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6
Jul 27,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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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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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再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的方 式购买刘岳均、马林、刘天尧、叶运寿、徐涛、王刚和纪远平合计持有的玛西普 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玛西普”)100%股权。同时,本公 司拟向深圳前海国华腾达医疗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叶运寿、刘岳均、 霍昌英4 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拟按照14.05 元/股的价格,发行48,398,574 股新 股,募集配套资金68,000 万元。因刘岳均先生个人资金筹措进度的原因,公司 2016 年7 月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刘岳均 将其认购的股份数量和金额进行调整。近日,公司接到刘岳均先生的通知,鉴于 刘岳均先生十分看好公司未来的发展,经积极协调,影响其个人资金筹措进度的 因素已经完全消除,资金已全部筹措到位,故拟再次调整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认购数量及金额,调整后刘岳均先生认购的股份数量及金 额将恢复到与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一致。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事求是的 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在仔细审阅了本次交易方案调整的相关文件,经审 慎分析,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 (关联交易)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协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综上所述,我们对关于调整本次交易方案及签订相关协议的内容表示认可, 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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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调整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重大资产重组(关联交易)方案的事前认可意见》的 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杨得坡) (张龙平) (游达明)
广东星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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