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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KON Life Technology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7

Aug 17,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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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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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广东星普医 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广东 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1.本次聘任是在充分了解被聘人员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 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其本人同意,聘任的程序符合有关规定,合法有 效。

2.经审查,本次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现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 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 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

因此,同意公司聘任霍昌英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张成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黄智莉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赵璐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二、关于对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编制的《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 的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7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的实际情况,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存放和使用的情形。

三、关于2017 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独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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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的规定,我们对报告期内(2017 年1 月1 日 至2017 年6 月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我们认为: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关于2017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以现金交易的方式向关联方东莞创星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出售其持有 的东莞星河高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100%股权、韶关市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西充星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52.16%股权以及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塘厦 镇蛟坪大道83 号的总部研发大楼及其附属设施、土地使用权、地上构筑物。

公司全资子公司玛西普医学科技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向关 联方寿宁泰达恒信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寿宁正定方信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购买其共同持有的四川友谊医院有限责任公司75%的股权。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 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关于公司2017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本报告期内,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 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公司不 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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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

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龙平) (杨得坡) (胡海玲)

广东星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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