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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enic Semiconductor 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5
Jun 11,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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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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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5-032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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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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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 97.0812 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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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例为 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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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人数:311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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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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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北京君正”)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 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 司已办理完成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手续,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1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
股。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象及数量
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总人数为 349 人,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骨干,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 量为 391.7040 万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8,156.9911 万股的 0.81%;预留 40.00 万 股,占公司股本总额 48,156.9911 万股的 0.08%。
- 3、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前)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每股 31.09 元,即满足归属条件后, 激励对象可以每股 31.09 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股票。
4、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 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上市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15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 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15 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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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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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
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 规定为准。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各批次归属比例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 30% |
| 授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授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预留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安排如下表所示:
| 归属安排 | 归属期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预 留授予限制性股票 总量的比例 |
|---|---|---|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 予之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或因未达到归属条件而不能申请归 属的该期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作废失效。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红 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在归属前不得在二级市场出售 或以其他方式转让。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 不得归属。
5、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归属的业绩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4-2026 年三个会计年度, 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 2023 年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集成电路设计业务 产品销售量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 司层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产品销售量增长率 | 净利润增长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4年 | 5% | 5%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5年 | 10% | 10%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6年 | 15% | 15% |
| 考核指标完成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各考核年度产品销售 量增长率的完成率 (A) |
A≥100% | X=100% |
| 70%≤A<100% | X=A | |
| A<70% | X=0 | |
|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增 长率的完成率(B) |
B≥100% | X=100% |
| 70%≤B<100% | X=B | |
| B<70% | X=0 | |
| 比 | (1)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100%或B≥100%时,X=100%; |
|
| 公司层面归属例X 的确定规则 |
(2)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70%且B<70%时,X=0%; (3)当考核指标完成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以两者完成 |
|
| 率的孰高者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注:1、上述“产品销售量”为公司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产品销售量,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2)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
①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前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及各考核年度的业绩考核指标与首次授予部分一致;
②若预留部分在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后授予,则本激励计划预留 部分归属考核年度为 2025-2027 年三个会计年度,以 2023 年为基数,对各考核 年度的集成电路设计业务产品销售量增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 任一指标完成情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产品销售量增长率 | 净利润增长率 |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5年 | 10% | 10% |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6年 | 15% | 15% |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7年 | 20% | 20% |
| 考核指标完成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各考核年度产品销售量 增长率的完成率(A) |
A≥100% | X=100% |
| 70%≤A<100% | X=A | |
| A<70% | X=0 | |
| 各考核年度净利润 增长率的完成率(B) |
B≥100% | X=100% |
| 70%≤B<100% | X=B |
| B<70% | X=0 | |
|---|---|---|
| 比的 | (1)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100%或B≥100%时,X=100%; )且 |
|
| 公司层面归属例X 确定规则 |
(2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70%B<70%时,X=0%; (3)当考核指标完成率A、B出现其他组合分布时,以两者完 |
|
| 成率的孰高者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注:1、上述“产品销售量”为公司集成电路设计业务的产品销售量,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事务所出具的专项报告为计算依据;上述“净利润”以经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 所载数据为计算依据。
2、上述“净利润”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且需要剔除本次及其他全 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及员工持股计划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 = 评分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 个人当年 计划归属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四 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 评价结果 | 优秀 | 良 | 合格 | 不合格 |
| 归属比例 | 100% | 80% | 50% | 0% |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情况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4 年 4 月 1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 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 年 4 月 15 日至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2024 年 4 月 26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4)2024 年 5 月 6 日,公司披露了《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4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 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 调整,并确定 2024 年 5 月 14 日为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 349 名激励对象授 予 391.70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 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 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7)2025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了调整,并确定 2025 年 4 月 18 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向符合条件的 5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00 万股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提 名与薪酬委员会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 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8)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对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 进行了核实。
-
2、首次授予情况
-
(1)首次授予日:2024 年 5 月 14 日
(2)首次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 姓名 | 职务 | 国籍/地 区 |
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 股) |
占首次授予 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日总 股本的比例 |
|---|---|---|---|---|---|
| 黄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5.0000 | 1.28% | 0.01% |
| 叶飞 | 副总经理、财务总 监 |
中国 | 5.0000 | 1.28% | 0.01% |
| 周生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4.0000 | 1.02% | 0.01% |
| 刘将 | 副总经理 | 中国 | 4.0000 | 1.02% | 0.01% |
| 外籍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员工(32人) | 74.8997 | 19.12% | 0.16% |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313人) |
298.8043 | 76.28% | 0.62% | ||
| 首次授予合计(349人) | 391.7040 | 100.00% | 0.81% |
3、预留授予情况
- (1)预留授予日:2025 年 4 月 18 日
(2)预留授予对象及授予数量:
| 姓名 | 职务 | 获授限制性股票 数量(万股) |
占预留授予 总量的比例 |
占授予日总股本 的比例 |
|---|---|---|---|---|
| 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57人) |
40.00 | 100.00% | 0.08% | |
| 预留授予合计(57人) | 40.00 | 100.00% | 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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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 额的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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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
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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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
(三)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的历次变动情况
-
1、激励对象人数及数量调整
由于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合计 4.2934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失效。
调整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归属人数变更 为 336 人,归属股票数量变更为 116.2231 万股。 2、授予价格调整
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 年 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 5 月 21 日公司披露了《2023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 告》,具体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81,569,911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 2.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 股。除权除息日为:2024 年 5 月 28 日。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 调整,即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由 31.09 元/股调整为 30.89 元/股。
(四)说明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内容与已披露的激励计划存在的差异 除上述限制性股票数量和价格的变动内容外,本次归属的相关事项与公司已 披露的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二、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情况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5 年 5 月 16 日,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 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同 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符合归属条件的 336 名激励对象归属 116.2231 万股限制性股票。
(二)满足归属条件的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 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日为 2024 年 5 月 14 日,因此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5 年 5 月 14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具体归属条件达成情况说明如下:
| 序号 |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
| 1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 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 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 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归属 条件。 |
| 2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 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 归属,并作废失效;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二)条规 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
激励对象未发生左述情形,满足 归属条件。 |
| 3 | (三)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12个 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 求。 |
| 4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归属考核年度为2024- 2026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2023年 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集成电路设计业务产品销售量增 长率或净利润增长率进行考核,根据上述任一指标完成情 况确定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具体考核目标如下: 归属期 对应考核年度 产品销售量增长率 净利润增长率 第一个归属期 2024年 5% 5% |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北京 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集成电路设计业务产 品销售量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公司2024 年产品销售量为 78,990 万颗,同比2023 年增长 率为17.76%,2024 年产品销售 量增长率的完成率(A)≥100%, 因此,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 考核指标完成 率 |
业绩完成度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X) | ||
|---|---|---|---|---|
| 各考核年度产 品销售量增长 率的完成率 (A) |
A≥100% | X=100% | ||
| 70%≤A<100% | X=A | |||
| A<70% | X=0 | |||
| 各考核年度净 利润增长率的 完成率(B) |
B≥100% | X=100% | ||
| 70%≤B<100% | X=B | |||
| B<70% | X=0 | |||
| (1)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100%或 |
||||
| 公司层面归属 | B≥100%时,X=100%; (2)当考核指标完成率出现A<70%且B<70% |
|||
| 比例X 的确定 规则 |
时,X=0%; (3)当考核指标完成率A、B出现其他组合分 布时,以两者完成率的孰高者确定公司层面归 属比例。 |
|||
| 5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绩效 考评进行打分,并依照评分结果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 例,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归属额度=个人当年计划归属 额度×个人当年可归属的比例。 激励对象的绩效评价结果划分为(优)、(良)、 (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 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归属的比例: 考核结果 优秀 良 合格 不合格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50% 0 激励对象考核当年不能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 不得递延至下一年度。 |
激励对象2024年度绩效考核情 况:首次授予部分的13名激励对 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 励对象资格。其余336名激励对 象的个人考核评价均为优秀,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均为100%。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激励计划》中设定的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 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同意公司按照
-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事宜。
-
(三)部分或全部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的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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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13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
格,共计 4.2934 万股不得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
-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的具体情况
-
(一)归属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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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归属数量:97.0812 万股。
-
(三)归属人数:311 人
-
(四)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
(五)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调整后):
| 姓名 | 职务 | 国籍/地区 |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 票数量(万股) |
本次归属数量占 已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百分比 |
|---|---|---|---|---|---|
| 黄磊 | 董事、副总经理 | 中国 | 5.0000 | 1.5000 | 30% |
| 叶飞 | 副总经理、财务 总监 |
中国 | 5.0000 | 1.5000 | 30% |
| 周生雷 | 副总经理 | 中国 | 4.0000 | 1.2000 | 30% |
| 刘将 | 副总经理 | 中国 | 4.0000 | 1.2000 | 30% |
| 外籍及中国港澳台地区员工(7人) | 11.0929 | 3.3279 | 30% | ||
| 其他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技术) 骨干(300人) |
294.5109 | 88.3533 | 30% | ||
| 合计(311人) | 323.6038 | 97.0812 | 30% |
(六)激励对象发生变化情况及放弃权益的处置
在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25 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 19.1419 万股,上述已满足本 次归属条件但未办理归属的 19.1419 万股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内不得归属, 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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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安排
-
(一)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 年 6 月 13 日;
-
(二)本次归属的股票上市流通数量:97.0812 万股;
-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归属股票的限售和转让限制:
-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
公司股份。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 6 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 6 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 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减持公司股份还需遵守《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 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规定。
4、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 果《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公司 股份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则其转让公司股份应当在转让时符合修改后的《公司 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五、验资及股份登记情况
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归属事项进行验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 2025 年 5 月 30 日出具了《验资报 告》(XYZH/2025BJAB2B0522)。截至 2025 年 5 月 27 日止,北京君正公司实 际已收到 311 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缴纳的行权认购款金额合计人民币 29,988,382.68 元,其中计入股本人民币 970,812.00 元,计入资本公积人民币 29,017,570.68 元,25 名员工放弃行权 19.1419 万股。上述行权认购资金已全部存 入北京君正公司在平安银行北京上地支行开立的人民币账户内。本次行权后,北 京君正公司注册资本为 482,540,723.00 元,股本为 482,540,723.00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已办理完成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
六、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本次归属所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七、本次归属后新增股份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归属对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单位:股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股份数量
481,569,911
482,540,723
970,812
(二)本次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81,569,911 股增加至 482,540,723 股, 本次归属不会对公司股权结构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归属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 归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将摊薄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 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本次归属及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管理 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 就,公司本次归属相关安排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 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九、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意见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 出具日,北京君正及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归属所必须满 足的条件,且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管 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归属事项尚需按照《管理办 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信息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办 理相应后续手续。
十、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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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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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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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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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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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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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法 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 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之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验资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