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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enic Semiconductor 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2

Feb 14,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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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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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2-006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产业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充分挖掘半导体产业的投资机会,借助专业机构的力量及资源优势,更好 地进行公司主业相关的产业布局,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与冯源投资(平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冯源投资”)及合伙企业其他 有限合伙人于 2022 年 2 月 14 日共同签署了《平潭冯源威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有限合伙协议》(以下简称“《有限合伙协议》”),公司作为有限合 伙人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认购平潭冯源威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冯源威芯”)的部分份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对外投 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亦不构成关联交易。

一、普通合伙人基本情况

  • 1、企业名称:冯源投资(平潭)有限公司

  • 2、注册资本:1000 万人民币

  • 3、成立时间:2020 年 7 月 28 日

  • 4、注册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

  • -4691(集群注册)

    • 5、法定代表人:刘明星

    • 6、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唐志兰

    • 7、主要投资领域:半导体、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高科技企业。

8、基金业协会登记编号:P1071503

  • 9、关联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源投资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相关利益安排, 未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公司股份,无增持公司股份计划。

二、标的基金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平潭冯源威芯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成立时间:2021 年 9 月 8 日

4、主要经营场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片区商务营运中心 6 号楼 5 层 511 室-x00473(集群注册)

5、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登记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执行事务合伙人:冯源投资(平潭)有限公司(委派代表:孙朝阳)

7、基金规模:本合伙企业的认缴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12,860 万元,公司作为 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购基金份额人民币 1,000 万元。

8、出资方式及出资进度:所有合伙人均应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对合伙企业出 资。缴付出资通知应于其所载明的该期出资的出资日之前至少三个工作日送达有 限合伙人。各有限合伙人应按照缴付出资通知要求将相应的出资足额缴付至合伙 企业的银行账户。

9、存续期限:合伙企业的期限为自交割日起五年。自交割日起至满三年之 日为“投资期”。投资期结束后合伙企业的剩余存续期间为“退出期”。

根据合伙企业的经营需要,经普通合伙人决定,合伙企业的期限可延长最多 两年。如再需延长的应经合伙人会议同意。

10、 会计核算方式:合伙企业的会计年度与日历年度相同;首个会计年度 自合伙企业成立之日起到当年的 12 月 31 日。

自交割日后第一个完整半年度结束时起,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半年度第三个月 的月底之前向有限合伙人提交上一个半年度的投资报告,内容为该半年度的投资 活动总结以及未经审计的财务摘要信息,包括合伙企业的资产负债表等信息。

在交割日后第一个完整年度结束后,普通合伙人应于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有 限合伙人提交年度报告,内容为上一年度投资活动总结及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 报告,并召开一次合伙企业年度会议。

11、 投资方向:半导体、物联网及人工智能等领域的高科技企业

12、 管理费:在所有有限合伙人中,每个有限合伙人适用的管理费年度费 率为 2%,另有约定的除外。普通合伙人有权单独给予相应的有限合伙人更优惠 的管理费年度费率。

13、 收益分配:在投资期内,普通合伙人有权决定将来自项目投资及临时 投资的全部或部分可分配现金再次用于项目投资。

(1)现金分配:合伙企业因项目投资产生的可分配现金,应在合伙企业收 到相关款项后可行的最早时间进行分配;因临时投资收益或其他收入产生的可分 配现金,根据普通合伙人的独立决定进行分配,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2)非现金分配:在合伙企业清算完毕之前,普通合伙人应尽其合理努力 将合伙企业的投资变现、避免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但如无法变现或根据普通 合伙人的独立判断认为非现金分配更符合全体合伙人的利益,则普通合伙人有权 决定以非现金方式进行分配。如任何分配同时包含现金和非现金,在可行的情况 下,每一合伙人所获分配中现金与非现金的比例应相同。

三、合作协议的基本情况

1、签订时间:2022 年 2 月 14 日

2、合伙企业的目的:根据本协议约定从事投资业务,通过获得、持有及处 置投资组合公司,为合伙人获取长期投资回报。

3、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挖掘潜在的投资项目,进行 筛选和调查研究。任何一个项目投资的投资决策和退出决策都必须提交投资决策 委员会进行审议并作出有效决议,由执行事务合伙人予以实施。

为了提高投资决策的专业化程度,提高投资业务的操作质量,普通合伙人应 组建由投资专业人士构成的投资委员会,对投资机会进行专业的决策,并向普通 合伙人负责。

投资委员会负责合伙企业项目投资相关事项(包括投资方案、退出方案以及 持有投资组合公司期间的重大决策事项)的最终决策。投资委员会成员三人,均 由普通合伙人委派,决议经三分之二(含)以上委员通过方为有效。

本合伙企业进行投资的条款和条件应当按照行业惯例并结合投资组合公司 的特殊性设置相应的投资风险防范措施。本合伙企业完成投资后,执行事务合伙 人应根据项目交易条款对投资组合公司进行持续监控,本着事前预防、事中监控、 积极应对的原则主动防范投资风险。

4、公司已完整披露了与专业投资机构签订的各项协议,不存在其他未披露 的协议。

四、本次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

本次投资有助于公司整合利用各方优势发掘投资机会,通过与专业投资管理 团队的合作,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借助合伙企业的优势及资源, 拓展公司项目投资渠道,提升公司资本运作能力及效率,符合公司战略发展方向。 2、存在的风险

本次参与投资的合伙企业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市场环 境变化以及合伙企业投资标的选择不当、决策失误等多种因素影响,收益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督促管理人时刻关注政策变化、市场 情况,寻找优质项目,加强投后管理和风险控制,以降低投资风险。

3、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状况不会产生重大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证监会的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其他说明和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持有冯源投资的股权或出资份额,未参与公司投资的私募基金冯源威芯 的份额认购,不在冯源投资及公司投资的私募基金冯源威芯中任职。

  • 2、公司本次对外投资合伙企业事项不会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

  • 3、公司本次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前 12 个月内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形。

  • 4、公司将积极跟进投资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

  •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