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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enic Semiconductor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2
May 20,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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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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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23 证券简称:北京君正 公告编号:2022-033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 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于 2022 年 5 月 13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 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强先生主持,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 及其摘要 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 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 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拟订了《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 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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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 议书》;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对激励对 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激励计划的变更、 终止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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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限制性股票取消作废处理;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 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 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9)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 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 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 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效 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 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1 年 6 月 10 日召开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的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回避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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