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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genic Semiconductor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Apr 1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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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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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 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法》、《证券法》、《北京君正集成 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 有关规定和要求,作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我们本着认真负责、客观、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 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及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意见如 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发表的独立

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和授予对象人数的相关事项,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中相关内容调整的规定,同意董事会 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授予数量和授予对象人数进行调整。

二、关于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发表的独立意见

1、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中层管理人员、公司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对公司有特殊贡献的其 他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 格;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 1-3 号》及有关法律、法规 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6年4月13日,该授予日 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3号》以及《股票期权激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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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股票期权也符合《股票期权激励计

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股票期权的条件。

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16 年 4 月 13 日,并同意 101 名激励对象获授 261 万份股票期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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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蔡华波 李明高

北京君正集成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四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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