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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18
May 16,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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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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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盈方微
股票代码 : 000670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号2号楼22层、23层、25层- 29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执行司法裁定)
签署日期: 二 O 一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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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编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 方微”)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盈方微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本次权益变动 已取得相关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 告书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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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 第一节 | 释义.......................................................................................... 4 |
|---|---|
| 第二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
| 第三节 | 权益变动目的.......................................................................... 6 |
| 第四节 | 权益变动方式.......................................................................... 7 |
| 第五节 |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9 |
| 第六节 | 其他重大事项........................................................................ 10 |
| 第七节 |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1 |
| 第八节 | 备查文件................................................................................ 12 |
| 备查文件目录.......................................................................................... 12 | |
| 附表........................................................................................................... 13 | |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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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 盈方微、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
| 盈方微电子 | 指 | 上海盈方微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深交所、交易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申能集团 | 指 |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执行司法裁定的方式获得盈方 微限售流通股6,900万股 |
| 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注:本报告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 位小数,若出现各分项数值之和与 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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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中山南路318 号2 号楼22 层、23 层、25 层-29 层 法定代表人:潘鑫军
注册资本:人民币6,993,655,803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0001322947763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上市)
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融资融券;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 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 务;代销金融产品;证券承销(限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及中期 票据);股票期权做市。(以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经营期限: 1997年12月10日至不约定期限
主要股东: 申能集团持股25.27%
通讯地址:上海市虹井路159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具体论述详见信息披露义务人 2015年3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招股意向书》第123页至126页。申能集团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第一大股东,上海 市国资委100%控股申能集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 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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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
| 潘鑫军 | 男 | 董事长、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金文忠 | 男 | 执行董事、总裁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刘 炜 | 男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吴俊豪 | 男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陈 斌 | 男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李 翔 | 男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夏晶寒 | 女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杭州市 | 否 |
| 许建国 | 男 | 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徐国祥 | 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陶修明 | 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北京市 | 否 |
| 尉安宁 | 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许志明 | 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是(香港永久性居民) |
| 靳庆鲁 | 男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 杜卫华 | 男 | 职工董事、副总裁 | 中国 | 上海市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待本报告所涉及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盈方微 (000670.SZ)69,000,00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8.4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和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盈方微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已 进入执行阶段,盈方微电子应当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盈方微 电子所持6,900 万股已连续两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 络平台进行公开拍卖,但均以流拍告终。根据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 行裁定书》(【2017】沪01 执612 号之二、【2017】沪01 执613 号之二),盈方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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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持有的4,100 万股、2,800 万股“盈方微”股票(证券代码:000670.SZ,证 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将分别作价人民币186,632,000 元、127,456,000 元交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抵偿债务。4,100 万股及2,800 万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自 上述裁定送达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除本报告书披露信息之外,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 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加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股份的计划安排,且目前针对上 述持股不存在其他重大安排,比如不存在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的计划等。若发生 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权益变动方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执行司法裁定的方式获得上市公司权益。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并未持有上市公司股票。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数量为6,900 万 股,持股比例为8.45%。
三、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公司控股股东盈方微电子的股权质押回购纠纷案件已进入 执行阶段,盈方微电子应当向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盈方微电子 所持6,900万股已连续两次被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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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进行公开拍卖,但均以流拍告终,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 年3 月16 日及2018 年4 月24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0、2018-03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盈方微电子于2018 年5 月14 日收到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 年5 月9 日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沪 01 执612 号之二、【2017】沪01 执613 号之二),裁定将盈方微电子持有的4,100 万股、2,800 万股“盈方微”股票(证券代码:000670.SZ,证券类别:限售流通 股)分别作价人民币186,632,000 元、127,456,000 元交付信息披露义务人抵偿 债务。4,100 万股及2,800 万股“盈方微”股票的所有权自上述裁定送达东方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时起转移。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 的情况
在盈方微电子(即原持股方)持有的上述6,900 万股“盈方微”股票被过户 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前,该6,900 万股“盈方微”股票由盈方微电子质押给信息 披露义务人,并因股权质押回购纠纷及其他合同纠纷多次被相关法院冻结及轮候 冻结。
当盈方微电子(即原持股方)持有的上述6,900 万股“盈方微”股票通过执 行司法裁定被过户给信息披露义务人之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 的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况。
上述6,900 万股“盈方微”股票为限售流通股,原定可上市流通时间为2017 年7 月15 日。原持股方盈方微电子在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时作出的最低减持价格 承诺的期限至2018 年7 月15 日结束。信息披露义务人可在满足解除限售相关条 件后,委托上市公司董事会申请办理解除限售的相关手续。
信息披露义务人后续的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并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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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 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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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 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 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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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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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备查文件目录
-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
(三)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2017】沪01 执612 号之二、
-
【2017】沪01 执613 号之二);
-
(四)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的《通过司法途径主张质权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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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基本情况 | ||||||||
|---|---|---|---|---|---|---|---|---|
| 上市公司名称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湖北省荆州市 | |||||
| 股票简称 | 盈方微 | 股票代码 | 000670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
上海市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变化 |
增加√ 减少 □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东 |
是 □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对境内、境外其他上 市公司持股5%以上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数 |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 外两个以上上市 公司的控制权 |
是 □ 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 数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其他 □ (请注明) |
协议转让 间接方式转让 执行法院裁定 赠与 |
□ □ √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 持股数量: | 0 | 持股比例: |
0 | |||
|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的数量及变 动比例 |
持股种类: | 限售流通股 变动数量:6 , |
900 万股 变动比例:8.45%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持续关联交易 |
是 □ | 否 √ | ||||||
|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否 存在同业竞争 |
是 □ | 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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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12 个月内 是 □ 否√ 继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 是 □ 否 √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填表说明:
-
1 、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
2 、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
3 、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
4 、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可 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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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 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签署日期:2018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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