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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M&A Activity 2020
Jun 5,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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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Activ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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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 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立意见
“ ” “ ” “ ”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盈方微 、 公司 或 上市公司 )全资 子公司上海盈方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盈方微”)拟支付现金购买苏州 春兴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深 圳市华信科科技有限公司 45.33%股权、5.67%股权;支付现金购买上海钧兴通讯 设备有限公司、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分别持有的 WORLD STYLE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45.33%股权、5.67%股权;公司向 绍兴舜元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出售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上 海盈方微对上海岱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 10,267.98 万元债权组 成的资产包(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 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评估机构的独立性、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 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评估机构(包括万邦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坤元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及其经办评估师与公司、交易对方、标的公司,除业务关系外, 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 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相关法规、制度、准则,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 原则完成资产评估工作。因此,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
二、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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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设定评估假设前提和限制条件,遵循了市 场通行惯例及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三、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
本次评估目的是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提供合理的作价依据,评估机构实 际评估的资产范围与委托评估的资产范围一致;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实施了相 应的评估程序,遵循了独立性、客观性、科学性、公正性等原则,运用了合规且 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的评估方法,选用的参照数据、资料可靠;资产评估价值 公允、准确。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 致。
四、评估定价的公允性
本次重大资产购买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是以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选 取的折现率等重要评估参数符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预期各年度收益和现金流量 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评估定价合理、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涉及的标的资产作价是以具有证券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 格的评估机构做出的评估结果为参考依据,评估价值分析原理、采用的模型等符 合标的资产实际情况,评估依据及评估结论合理,标的资产定价合理、公允,不 会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综上,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所聘请的评估机构具有独立性,评估假设前 提合理,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其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论 合理,评估定价公允。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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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的独 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洪志良 杨利成 李伟群
2020 年 6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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