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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6

Jun 3,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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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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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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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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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6 月3 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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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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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 3 第二章 人员组成 .................................................... 3 第三章 职责权限 .................................................... 4 第四章 决策程序 .................................................... 4 第五章 议事规则 .................................................... 5 第六章 附 则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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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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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在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 定、审查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全 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包括两名独立董事。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 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 担 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 生。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 可 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 事会 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公司总裁办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提供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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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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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及日常工作,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 (一)研究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

  • (二)研究和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三)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

  • 其 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遵循公正、公平、合理的原则制定薪酬计划 或方案;

  • (四) 薪酬计划或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

  • 价 体系,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 (五) 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

  • 对 其进行年度绩效考评;

  • (六) 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 (七)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 意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 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公司总裁办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 供公司有关薪酬与考核事宜方面的资料:

  • (一) 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 (二)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 (三)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

情况;

  • (四) 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

  •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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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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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 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 评价;

(二)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

(三) 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 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五天 通知全体委员,但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一日以口头或电话形式通知全体委员 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独立董 事委员主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 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 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 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 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 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 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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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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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 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 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依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 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并立即修订,由董事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经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并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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