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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May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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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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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 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 订)>的通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修订)》施行(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股票已暂停上市的公司,适用原规则标准和程序及原配 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或终止上市及退市整理期安排。公司股票自 2020 年 4 月 7 日起暂停上市,应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 标准和程序及原配套业务规则实施恢复上市。

经审阅公司《董事会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公司为恢复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报 告》,我们认为,公司暂停上市期间,通过实施重大资产重组、解决历史遗留问 题、化解公司相关风险,并进一步加强公司治理等措施,实现了扭亏为盈,现已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规定的恢复上市的 条件。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 有效,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暂停上市期间公司为恢复上市所做主要工作的报告》 及《关于公司符合恢复上市条件并申请公司股票恢复上市的议案》。

二、关于续聘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续聘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且具备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业务工作经验,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 是中小股东利益。天健事务所具有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董事会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 洪志良、李伟群、杨利成

2021 年 5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