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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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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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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作为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及《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 审慎、客观的立场,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材料,并 对相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中,募集资金认购对象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浙江舜元企 业管理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绍兴上虞虞芯股权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瑞嗔通讯设备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将成为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为公司潜在关联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
3、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以及签订的相关交易协议等文件均符合《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 管理办法》、《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 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具备可操作性。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聘请的审计机构、审阅机构、评估机构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相关规定;该等机构与公司、交易对方均不存在现实及预期的 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
5、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实施系为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恢复公司持续经营
能力之目的而进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产质量和持续盈利能力,利于增强公司 的持续经营能力和市场抗风险能力,有利于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中 小股东的利益。
6、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基础,经公司及各 交易对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客观、公允、合理,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本次交易相关安排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准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法定程序,也符合公司 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股东的利益,对全体股东公平、合理。我们作为公 司的独立董事,同意本次交易的总体安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 已消除的事项
经过对公司财务数据进行仔细核查,公司已经对相关报表科目进行追溯调整, 相关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财务成果。我们认为,公司 2019 年度财 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已经消除。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可该议案的内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
公司董事会起草的《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维护了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因此,我们一 致同意上述董事会起草的股东回报规划,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综上,我们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2019 年度财务报表被出具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事项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2021-2023 年)予以事前认可,我们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洪志良、李伟群、杨利成
2021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