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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4

Jul 11,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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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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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收购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拟收购陈志成 持有上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01% 的股权,陈志成先生为公司 潜在实际控制人,本次股权收购构成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发表以下意 见:

对于拟进行的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了以下相关资料:

1 、公司与陈志成于 2014 年 7 月 11 日签署的《关于上海盈方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2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4 年 5 月 5 日出具的《上海盈方微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瑞华审字 [2014] 第 33010018 号)。 经审阅上述资料, 我们认为:

1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客观真实的反映了 上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目前的实际资产状况;

2 、本次股权收购是由交易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的,定价 是以瑞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瑞华审字 [2014] 第 33010018 号”审 计报告为依据,关联交易定价客观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的权益;

3 、同意公司按上述《股权转让协议》条款收购陈志成持有的上 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0.01% 股权的收购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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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公司董事会讨论。

5 、本次股权收购以及后续公司对上海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增资 1.5 亿元事宜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对上述交易的 决策、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权收购和增资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而制订的,有利于进一 步做大做强公司主营业务,也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规划。

独立董事:陈继祥、张川、宗士才 2014 年 7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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