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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8
Apr 22,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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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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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本着实事求 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审阅了董事会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 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2018 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18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18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的利润分配方案,我认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2015 年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 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公司报告期末合并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 -405,453,379.90 元,母公司报告期末未分配利润为-719,310,676.53 元。鉴于 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负数,公司不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2018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的需要,考虑了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 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我同意该事项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我对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对与此有关的材 料进行了审查。我认为:公司《2018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和真 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公司内部控制的实 际情况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 是相符的。
五、关于审定2018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2018 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所领取的薪酬是依据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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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规定,并充分考虑了同行业水平及所在地 的物价水平,并结合工作中的经营业绩、承担责任、风险水平等因素确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薪酬发放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 同意该事项。
六、关于2018 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涉及事项 的独立意见
我认为:2018 年度,公司为西藏瀚澧电子科技合伙企业借款提供担保,已 被原告起诉至广东普宁市法院和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13 号或有事项第四条规定对担保事项预计负债(根据律师专业意见)合理估值入账, 体现财务结算的谨慎性。
独立董事:林卓彬 2019 年4 月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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