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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Jan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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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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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我们作为舜元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 独立董事,本着忠实勤勉、认真负责的态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就公司相关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1、关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 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会[2003]56 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截止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除存在经营性往来资金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占用 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违规关 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2、关于公司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2013 年度,公司不存在为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及本 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况;无违 规对外担保;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违规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对 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 2013 年度实现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575.65 万元,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65513.28 万元,本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64937.62 万元。鉴于公司以前年度亏损严重, 且上年度末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公司董事会拟定:2013 年度利润不进 行分配,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全部盈利用于弥补 以前年度亏损。
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1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充 分考虑公司现状的基础上做出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

正常经营,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未分配资金用途和使用完全符合《公司 章程》、《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 2013 年度现金利润不分配,也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同意将此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2013 年,公司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深圳证券交易 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架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对控股子公司、关联交易、 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 有效,切实保障了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合法、 合规、合理、有效。
我们认为,公司《201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比较客观、真实、准确地 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对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利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不受 影响,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公司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的资金使用期限内,任意时点公司委托理财实际发生余额均不超 过 6000 万元。
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并能有效实施, 公司明确了委托理财的审批流程和权限,能够有效管控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 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独立董事: 陈继祥、张川、宗士才
二〇一四年一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