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nfotmic co.,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13
Sep 28, 2012
53742_rns_2012-09-28_b201a645-42a0-4d32-a53f-7423ea8b4bbe.PDF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2]485 号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BDO CHINA DA HUA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CO., LTD.
| 地址: | 中国北京海淀区西四环中路号院号楼层16712 |
|---|---|
| Address: | 12th/F,7th Building No.16 Xi Si Huan Zhong Road, |
| HaiDian District,Beijing,P.R.China | |
| 邮政编码: | 100039 |
| Postcode: | 100039 |
| 电话: | 86-10-5835 0011 |
| Telephone: 86-10-5835 0011 | |
| 传真: | 86-10-5835 0006 |
| Fax: | 86-10-5835 0006 |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 5-12 月、2013 年度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 目录 | 页次 | |
|---|---|---|
| 一、 | 审计报告使用责任 | |
| 二、 | 备考盈利预测审核报告 | 1-2 |
| 三、 | 备考盈利预测表 | |
| 已审核备考盈利预测表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 1-3 | |
| 已审核备考盈利预测说明 | 4-37 | |
| 备考盈利预测附表 | 38 | |
四、 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证明

审 计 报 告 使 用 责 任
大华核字[2012]485 号审计报告仅供委托人及其提交的第三者按 本报告书《业务约定书》中所述之审计目的使用。委托人及第三者 的不当使用所造成的后果,与注册会计师及其所在事务所无关。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审 核 报 告
大华核字[2012]485号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审核了后附的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 司") 按照后附备考盈利预测报告附注所述编制基础编制的2012年 5-12月、2013年度的盈利预测。我们的审核依据是《中国注册会计师 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11 号——预测性财务信息的审核》。 贵公司 管理层对该盈利预测及其所依据的各项假设负责。这些假设已在备考 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中披露。
根据我们对支持这些假设的证据的审核,我们没有注意到任何事 项使我们认为这些假设没有为预测提供合理基础。而且,我们认为, 该备考盈利预测是在这些假设的基础上恰当编制的,并按照备考盈利 预测编制基础的规定进行了列报。
由于预期事项通常并非如预期那样发生,并且变动可能重大,实 际结果可能与预测性财务信息存在差异。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周益平
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勇
中国〃北京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备考盈利预测的编制基础和基本假设
一、编制基础
2012 年 4 月 25 日,经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地产或本公司)董事 会八届九次会议审议通过,S*ST 天发与上海舜元企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赣州晨光稀土新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稀土)及其实际控制人黄平先生,签订了《关于舜元地产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重大资产重组合作意向书》。晨光稀土作为国内少有的享有"分离、冶 炼、资源回收"为一体的较完整产业链的稀土行业公司,具有较强的经营实力,具有良好的 发展前景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包括两项交易:1、资产置换:本公司以拥有的除货币资金 5,517,374.82 元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与晨光稀土全体股东持有的晨光 稀土 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黄平或其指定的第三方承接;2、发行股份 购买资产:本公司向晨光稀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权超出拟置 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上述资产置换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互为条件、同时进行,共同构成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包括但不限于相 关交易方内部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准和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则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自始不生 效。本次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为审议相关议案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公司股票自 2007 年 5 月 25 日起被交易所暂停上市,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以公司 2007 年 5 月 25 日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4.445 元/股为基础,考虑到拟与本次重组同步进行 的股改过程中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因素后,最终确定为 3.80 元/股。
上述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晨光稀土股权的事项及方案尚待舜元地产股东大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批准或核准。
根据财政部 2008 年 12 月 26 日颁布的《关于做好执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 2008 年年报 工作的通知》(财会函[2008]60 号)的规定:依据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实质分析, 晨光稀土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购买方,舜元地产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被购买方。

1
本备考盈利预测数是以舜元地产资产与晨光稀土全体股东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权进 行等值资产置换以及舜元地产向晨光稀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 权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完成后公司架构为基础编制的,包括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有限公司 2012 年 9 月 27 日出具的大华核字[2012]484 号盈利预测专项审核报告确定的晨 光稀土 2012 年 5-12 月、2013 年度盈利预测数据及根据 2012 年 9 月 27 日舜元地产与晨光 稀土签订的《资产置换协议》、《舜元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以及发行股份购买晨 光稀土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
编制本备考合并盈利预测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核算方法与舜元地产与晨光稀土全体股 东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以及舜元地产向晨光稀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 购买其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权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已经完成后的舜元地产拟 采用的会计政策和核算方法一致。
二、基本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无重大变化;
2.公司所在地区的社会、政治、经济环境无重大改变;
3.公司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的有关国家税率、信贷利率、外汇汇率无重 大变化;
4.公司主要提供的服务、管理、销售等业务的市场无重大变化;
5.公司生产所需的能源、原材料供应以及价格无重大不利变化;
6.公司的经营计划将如期实现,不会受到政府行为、行业或劳资纠纷的影响;
7.盈利预测期间公司经营计划及财务预算将顺利完成,公司的各项业务合同能够顺利执 行,并与合同方无重大争议和纠纷;
8.公司无因高层管理人员舞弊、违法行为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9.公司对管理人员、生产人员已进行合理的配置;
10.公司资产不存在产权纠纷;
11.无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和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特定假设
舜元地产以拥有的除货币资金 5,517,374.82 元以外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包括或有负债) 与晨光稀土全体股东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股权进行等值资产置换,拟置出资产由黄平或其 指定的第三方承接,另舜元地产向晨光稀土全体股东发行股份购买其持有的晨光稀土 100% 股权超出拟置出资产价值的差额部分能够获得舜元地产股东大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批准或核准,并假设于 2010 年 1 月 1 日前已经完成上述事项。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盈利预测说明
一、公司基本情况
1、购买方的基本情况:
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前身为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晨光稀土"),设立于 2003 年 11 月 17 日,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16 万元,由黄 平及罗洁共同投资设立,其中黄平以净资产出资、罗洁以货币资金出资,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300 万元、16 万元,分别享有出资额占注册(实收)资本比例为 94.94%、5.06%。该注册(实 收)资本业经江西上犹天平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了上会事验字[2003]30 号验资报 告。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300 | 94.94 |
| 罗洁 | 16 | 5.06 |
| 合计 | 316 | 100 |
2004 年 6 月 2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实收)资本并调整股权比例,注册 (实收)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566 万元,新增注册(实收)资本由黄平、罗洁分别以货币资金 226 万元、24 万元投入。上述注册(实收)资本经江西德龙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出具了赣德东资字[2004]98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526 | 92.93 |
| 罗洁 | 40 | 7.07 |
| 合计 | 566 | 100 |
2006 年 3 月 30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增加注册(实收)资本,由黄平以货币资金分 期缴纳方式增资 434 万元,增资后公司的注册(实收)资本变更为 1000 万元。黄平、罗洁 分别享有出资额占注册(实收)资本比例为 96.00%、4.00%。上述注册(实收)资本业经江 西德龙东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分别出具了赣德东资字[2006]48 号验资报告、赣 德东验字[2006]70 号验资报告、赣德东验字[2006]77 号验资报告、赣德东验字[2006]109

号验资报告。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960 | 96 |
| 罗洁 | 40 | 4 |
| 合计 | 1000 | 100 |
2008 年 8 月 25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注册(实收)资本增加至 2000 万元,新增注 册(实收)资本由黄平、罗洁分别以货币资金 960 万元、40 万元投入。上述注册(实收) 资本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赣中浩会验字[2008]第 0224 号验资 报告,本次变更后的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1920 | 96 |
| 罗洁 | 80 | 4 |
| 合计 | 2000 | 100 |
2008 年 11 月 12 日,经公司股东会决议,将注册(实收)资本增加至 3900 万元,新增 注册(实收)资本由黄平、罗洁分别以货币资金 1512 万元、388 万元投入。上述注册(实 收)资本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赣中浩会验字[2008]第 0277 号 验资报告。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3432 | 88 |
| 罗洁 | 468 | 12 |
| 合计 | 3900 | 100 |
2010 年 5 月 16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实收)资本,由 3900 万元人民币增加到 4,014.71 万元人民币,同意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对本公司投资 1040 万元,其中 114.71 万元人民币列为注册(实收)资本,其余列资本公积。2010 年 5 月 25 日深圳市伟创 富通投资有限公司以货币资金对公司投资 1040 万元,该增资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0 年 5 月 28 日出具了文号为赣中浩会验字[2010]第 0188 号的验资报
5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3432 | 85.48 |
| 罗洁 | 468 | 11.66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86 |
| 合计 | 4014.71 | 100.00 |
告。2010 年 5 月 31 日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2010 年 6 月 1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实收)资本,由 4,014.71 万元人民币增加 到 4,731.62 万元人民币,同意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对公司投资人民币 7350 万元,其中 716.91 万元列为注册(实收)资本,其余列资本公积。2010 年 5 月 31 日 至 2010 年 6 月 3 日期间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对公司投资 7350 万元,该增资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0 年 6 月 4 日出具了文号 为赣中浩会验字[2010]第 0197 号的验资报告。2010 年 6 月 8 日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 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 黄平 | 3432 | 72.54 |
| 罗洁 | 468 | 9.89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42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16.91 | 15.15 |
| 合计 | 4731.62 | 100.00 |
2010 年 6 月 24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变更注册(实收)资本,由 4,731.62 万元人民币增 加到 5,165.21 万元人民币,同意赵平华、熊国槐、刘筱凤、黄建荣、王为五位自然人对公 司投资人民币 1,105.48 万元,其中 433.59 万元列为注册(实收)资本,其余列资本公积。 2010 年 6 月 24 日赵平华、熊国槐、刘筱凤、黄建荣、王为以货币资金对公司分别投资 343.08、 219.19、219.19、190.60、133.42 万元,该增资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 并于 2010 年 6 月 25 日出具了文号为赣中浩会验字[2010]第 0219 号的验资报告。2010 年 7 月 13 日本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 6 |
| 黄平 | 3432 | 66.44 |
|---|---|---|
| 罗洁 | 468 | 9.06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22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16.91 | 13.88 |
| 赵平华 | 134.78 | 2.61 |
| 熊国槐 | 86.03 | 1.67 |
| 刘筱凤 | 86.03 | 1.67 |
| 黄建荣 | 74.56 | 1.44 |
| 王为 | 52.19 | 1.01 |
| 合计 | 5165.21 | 100.00 |
2010 年 7 月 18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接收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成为公司股 东,同意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以人民币 344 万元受让黄平先生持有公司 6.66%的股 权(认缴注册资本 344 万元,实收资本 344 万元)。2010 年 7 月 19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 黄平 | 3088 | 59.78 |
| 罗洁 | 468 | 9.06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22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16.91 | 13.88 |
| 赵平华 | 134.78 | 2.61 |
| 熊国槐 | 86.03 | 1.67 |
| 刘筱凤 | 86.03 | 1.67 |
| 黄建荣 | 74.56 | 1.44 |
| 王为 | 52.19 | 1.01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344 | 6.66 |
| 合计 | 5165.21 | 100.00 |
2010 年 7 月 29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接收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成为公

司股东;同意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人民币 2550 万元受让黄平先生持有公 司 4.13%的股权(认缴注册资本 215.07 万元,实收资本 215.07 万元);同意赣州虔盛创业 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货币资金对本公司增资人民币 469.2 万元,其中 39.57 万元列为注 册(实收)资本,其余列资本公积,占公司 0.76%股权。该增资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0 年 7 月 30 日出具了文号为赣中浩会验字[2010]第 0269 号的验资 报告。变更后的注册(实收)资本为 5,204.78 万元。2010 年 7 月 30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 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 黄平 | 2872.93 | 55.20 |
| 罗洁 | 468 | 8.99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20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16.91 | 13.77 |
| 赵平华 | 134.78 | 2.59 |
| 熊国槐 | 86.03 | 1.66 |
| 刘筱凤 | 86.03 | 1.66 |
| 黄建荣 | 74.56 | 1.43 |
| 王为 | 52.19 | 1.00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344 | 6.61 |
| 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4.64 | 4.89 |
| 合计 | 5204.78 | 100.00 |
2010 年 8 月 9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货币资金对公司增资人民币 6934 万元,其中 530.51 万元列为注册(实收)资本,其余列资 本公积,占公司 9.25%股权。该增资业经赣州中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于 2010 年 8 月 18 日出具了文号为赣中浩会验字[2010]第 0303 号的验资报告。变更后的注册(实收) 资本为 5735.29 万元。2010 年 8 月 27 日公司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变更后股权结 构为:
| 股东名称 | 出资金额(万元) | 占注册(实收)资本(%) |
|---|---|---|
| 黄平 | 2872.93 | 50.09 |
| 罗洁 | 468 | 8.16 |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114.71 | 2.00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716.91 | 12.50 |
| 赵平华 | 134.78 | 2.35 |
| 熊国槐 | 86.03 | 1.50 |
| 刘筱凤 | 86.03 | 1.50 |
| 黄建荣 | 74.56 | 1.30 |
| 王为 | 52.19 | 0.91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344 | 6.00 |
| 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254.64 | 4.44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 | 530.51 | 9.25 |
| 合计 | 5735.29 | 100.00 |
根据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2010年10月12日股东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以2010年8 月31日为基准日,将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为人民币32800万元。原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的全体股东即为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筹)的全体股东。各股东以其所拥有的截止2010年8月31日赣州晨光稀土新 材料有限公司的净资产330,350,494.52元,按原出资比例认购公司股份,按0.9929:1的比 例折合股份总额,共计32800万股,净资产大于股本部分2,350,494.52元计入资本公积。2010 年10月16日,立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西分所对整体改制出具了"立信大华(赣) 验字[2010]11号"验资报告。股份公司设立时各股东持股情况及所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净资产折合股数 | 占注册(股本)资本(%) |
|---|---|---|
| 黄平 | 164,295,200.00 | 50.09 |
| 罗洁 | 26,764,800.00 | 8.16 |
| 深圳市伟创富通投资有限公司 | 6,560,000.00 | 2.00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1,000,000.00 | 12.50 |
| 赵平华 | 7,708,000.00 | 2.35 |
| 熊国槐 | 4,920,000.00 | 1.50 |
| 刘筱凤 | 4,920,000.00 | 1.50 |
| 黄建荣 | 4,264,000.00 | 1.30 |
|---|---|---|
| 王为 | 2,984,800.00 | 0.91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19,680,000.00 | 6.00 |
| 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4,563,200.00 | 4.44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 | 30,340,000.00 | 9.25 |
| 合计 | 328,000,000.00 | 100.00 |
201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办理了由有限公司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按每 10 股送红股 0.97561 股的比例,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 东转增股份总额 32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计增加股本 3200 万元,转增基准日期为 2010 年 12 月 31 日,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6000 万元(2011 年 4 月 13 日深圳市伟创富通投 资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变更为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本次转增后各股东持股 情况及所占总股本的比例如下:
| 股东名称 | 净资产折合股数 | 占注册(股本)资本(%) |
|---|---|---|
| 黄平 | 180,324,000.00 | 50.09 |
| 罗洁 | 29,376,000.00 | 8.16 |
| 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7,200,000.00 | 2.00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0.00 | 12.50 |
| 赵平华 | 8,460,000.00 | 2.35 |
| 熊国槐 | 5,400,000.00 | 1.50 |
| 刘筱凤 | 5,400,000.00 | 1.50 |
| 黄建荣 | 4,680,000.00 | 1.30 |
| 王为 | 3,276,000.00 | 0.91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21,600,000.00 | 6.00 |
| 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984,000.00 | 4.44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 | 33,300,000.00 | 9.25 |
| 合计 | 360,000,000.00 | 100.00 |
2011 年 6 月 24 日已办理了注册资本由 32800 万元变更至 36000 万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 续。
公司 2012 年 4 月 22 日 201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司章程修改议案,同意罗 洁女士将其持有公司 8.16%股权转让给黄平先生,黄平先生与罗洁女士系夫妻关系;同意熊 国槐先生和刘筱凤女士分别将各自持有公司 1.5%股权转让给上犹宏腾新材料投资中心(普 通合伙),上犹宏腾新材料投资中心(普通合伙)由熊国槐先生和刘筱凤女士合伙设立,各 占 50%合伙份额。公司于 2012 年 4 月 27 日在赣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变更手续,本次 变更后股权结构为:
| 股东名称 | 净资产折合股数 | 占注册(股本)资本(%) |
|---|---|---|
| 黄平 | 209,700,000.00 | 58.25 |
| 新疆伟创富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 | 7,200,000.00 | 2.00 |
| 赣州红石矿业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45,000,000.00 | 12.50 |
| 赵平华 | 8,460,000.00 | 2.35 |
| 上犹宏腾新材料投资中心(普通合伙) | 10,800,000.00 | 3.00 |
| 黄建荣 | 4,680,000.00 | 1.30 |
| 王为 | 3,276,000.00 | 0.91 |
| 赣州沃本新材料投资有限公司 | 21,600,000.00 | 6.00 |
| 赣州虔盛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15,984,000.00 | 4.44 |
| 内蒙古包钢稀土(集团)高科技股份有限 | ||
| 公司 | 33,300,000.00 | 9.25 |
| 合计 | 360,000,000.00 | 100.00 |
公司的经营范围:稀土产品的冶炼及稀土金属、稀土合金、稀土氧化物、稀土化合物的 销售;稀土系列产品、稀土化工原料;钴、镍、铜矿产品冶炼、加工、经营及相关产品的加 工,与生产科研相关的机械及塑料防腐设备的制造;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钕铁硼废料及 其加工后的产品销售;钕铁硼、钴碴、铜碴等矿产品销售;高性能磁性材料、永磁高效节能 电机的研究、制造、销售。
公司注册地:上犹县黄埠镇仙人陂电厂内
法定代表人:黄平

2、被购买方的基本情况: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舜元地产或本公司")前身为天发石油股份有 限公司,于 2008 年 8 月经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并经国家工商总局核准,名称变更 为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取得湖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 420000000011292 号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法定代表人为史浩樑,注册资本为 27,220.912 万元,注册地为湖北省荆州市江汉路 106 号,公司经营范围为:房地产开发经营,房屋土地建设和房屋(附属内部装修设施)出 售,租赁,物业管理,房屋设备,建筑设备、建筑装饰材料的购销,园林绿化(上述经营范 围涉及许可经营凭许可证经营)。
二、公司重要会计政策
(一)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其他各项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编制财务报表。
(二)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三) 会计期间
自公历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四) 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五)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在 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 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为进行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行企业合并而支付的审 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企业合并中发行权益性证券发生的手续费、佣金等,抵减权益性证券溢价收入,溢价 收入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被合并各方采用的会计政策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本公司在合并日按照本公司会计政策

进行调整,在此基础上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确认。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 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进行分配。
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 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 损益。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无形资产外的其他各项资产(不仅限于被购买方原已确认 的资产),其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 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无形资产,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并按公允价值计 量;取得的被购买方除或有负债以外的其他各项负债,履行有关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本公司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取得的被购买方或有 负债,其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的,单独确认为负债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六)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 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 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合并财务报表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权益法 调整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后,由本公司编制。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 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 份额而形成的余额,该余额继续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 数;将子公司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合并 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 初数;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 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 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七)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 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现金、价值变 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
(八)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 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 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 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 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资本公积。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 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 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 产负债表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 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部分处置境外经营的,按处置 的比例计算处置部分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九) 金融工具
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
管理层按照取得持有金融资产和承担金融负债的目的,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和直接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持有至到期投资;应收 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金融负债等。
2、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
取得时以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作为初始确认金额,相关的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将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
处置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 动损益。
(2)持有至到期投资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 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认利息收入,计入投资收益。实际利率在取得 时确定,在该预期存续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保持不变。
处置时,将所取得价款与该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3)应收款项
公司对外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债权,以及公司持有的其他企业的不包括在活 跃市场上有报价的债务工具的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以向购货方应收的合同 或协议价款作为初始确认金额;具有融资性质的,按其现值进行初始确认。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应收款项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取得时按公允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 利息)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将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确认为投资收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将公允价值 变动计入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投资损益;同时,将原 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对应处置部分的金额转出,计入投资损益。
(5)其他金融负债
按其公允价值和相关交易费用之和作为初始确认金额。采用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 方,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 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 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 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 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 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 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的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 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 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 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 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 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 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直接参考期末活跃市场中的报价。
6、金融资产(不含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计提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准备: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较大幅度下降,或在综合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后,预期这种下降趋势属于非暂时性的,就认定其已发生减值,将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 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一并转出,确认减值损失。
(2)持有至到期投资的减值准备:
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损失的计量比照应收款项减值损失计量方法处理。
(十) 应收款项

1、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的确认标准:依据公司实际情况,确定期末应收款项达到 500 万元以上(含 500 万元)的应收款项定义为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
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对于单项金额重大且有客观证据表明发 生了减值的应收款项,根据其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坏账准备;单独 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单项金额重大的应收款项,以账龄为信用风险组合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 账准备。
2、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应收账款:
确定组合的依据:以账龄特征划分为若干应收款项组合。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采用账龄分析法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 备的:
| 账龄 | 应收账款计提比例(%) | 其他应收款计提比例(%) |
|---|---|---|
| 1年以内(含1年) | 2 | 2 |
| 1-2年 | 6 | 6 |
| 2-3年 | 30 | 30 |
| 3-4年 | 50 | 50 |
| 4-5年 | 80 | 80 |
| 5年以上 | 100 | 100 |
3、单项金额虽不重大但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确定依据、计提方法: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理由:有客观证据表明可能发生了减值,如债务人出现撤销、破产 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现金流量严重不足等情况的。将其从相 关组合中分离出来,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十一) 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库存商品、在产品、委托加工物资、自制半成品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 备。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 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

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 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 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 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 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4、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十二) 长期股权投资
1、投资成本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公司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 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 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合并对价之间的差额,调整 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用,包括为进 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 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相关费 用,包括为进行合并而支付的审计费用、评估费用、法律服务费用等,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 益。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每一单项交易成本之和。在合并合 同中对可能影响合并成本的未来事项作出约定的,购买日如果估计未来事项很可能发生并且 对合并成本的影响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也计入合并成本。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 成本。
投资者投入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扣除已宣告但尚未发放 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

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 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 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后续计量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照权益法进行 调整。
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 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
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 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 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计入当期损益。
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的处理: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 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在持股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公司按照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或承担的部 分,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增加或减少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2)损益确认
成本法下,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 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
权益法下,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 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 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 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 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 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 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同时确认投资收益。
3、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按照合同约定对某项经济活动所共有的控制,仅在与该项经济活动相关的重要财务和经 营决策需要分享控制权的投资方一致同意时存在,则视为与其他方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 制;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 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则视为投资企业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

4、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重大影响以下的、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其 减值损失是根据其账面价值与按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 现值之间的差额进行确定。
除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以外的存在减值迹象的其他长期股权投资,如果可收回金额的 计量结果表明,该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三)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 土地使用权、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
公司对现有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对按照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出 租用建筑物采用与本公司固定资产相同的折旧政策,出租用土地使用权按与无形资产相同的 摊销政策。
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 的减值损失。
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再转回。
(十四) 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 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 值率确定折旧率。
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 在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 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尚可使用年限两者中较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各类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和年折旧率如下:

| 固定资产类别 | 预计使用寿命(年) | 预计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
| 房屋、建筑物 | 20-50 年 | 5% | 4.75%-1.9% |
| 生产设备 | 5 -10 年 | 5% | 19.0%-9.5% |
| 运输设备 | 5 -10 年 | 5% | 19.0%-9.5% |
| 其他设备 | 3 -10 年 | 5% | 31.67%-9.5% |
3、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固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固定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 备。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固定资产的折旧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固定资 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固定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固定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固定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固定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4、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方法
公司与租赁方所签订的租赁协议条款中规定了下列条件之一的,确认为融资租入资产: (1)租赁期满后租赁资产的所有权归属于本公司;
(2)公司具有购买资产的选择权,购买价款远低于行使选择权时该资产的公允价值;
(3)租赁期占所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租赁开始日的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与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存在较大的差异。
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 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 费
(十五) 在建工程
1、在建工程的类别
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 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 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 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 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 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3、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公司在每期末判断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
在建工程存在减值迹象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在建工程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在建工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在建工程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在建工程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在建工程减值准 备。
在建工程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在建工程可能发生减值的,企业以单项在建工程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企业难以对单项在建工程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在建工程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 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十六)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 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 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 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 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 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

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 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 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 3 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 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 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 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按每月月末平均乘以所占 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 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 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十七) 无形资产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 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 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该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 价值,并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该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 益;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 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 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

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 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 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无法预 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 据 |
|---|---|---|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证规定年限 |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
经复核,本年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3、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判断依据:
每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
4、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对于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如有明显减值迹象的,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
对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根据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减 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无形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当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 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无形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无形资产减值准 备。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无形资产的折耗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 以使该无形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 值)。
无形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有迹象表明一项无形资产可能发生减值的,公司以单项无形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 额。公司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无形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 无形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5、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 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 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6、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 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 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十八) 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十九)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 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 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 利息,计入财务费用。
(二十) 预计负债
本公司涉及诉讼、债务担保、亏损合同、重组事项时,如该等事项很可能需要未来以交 付资产或提供劳务、其金额能够可靠计量的,确认为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确认为预计负债: 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 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 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 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 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 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 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 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二十一) 收入
1、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时间的具体判断标准
公司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买方;公司既没有保留与所有权相联 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 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商品销 售收入实现。
2、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分别下列情况 确定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金额:
(1)利息收入金额,按照他人使用本企业货币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使用费收入金额,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收费时间和方法计算确定。
3、按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的收入和建造合同收入时,确定合同完工进度的依 据和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 收入。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依据已完工作的测量确定。
按照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但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 价款不公允的除外。资产负债表日按照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 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当期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 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当期劳务成本。
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 供劳务收入,并按相同金额结转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不能够得到补偿的,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 益,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二十二)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 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会计处理方法
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按照所建造 或购买的资产使用年限分期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 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 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二十三)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 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商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且该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所形 成的暂时性差异。
(二十四) 经营租赁、融资租赁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1)公司租入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计入当期费用。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
资产出租方承担了应由公司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摊,计入当期费用。
(2)公司出租资产所收取的租赁费,在不扣除免租期的整个租赁期内,按直线法进行 分摊,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支付的与租赁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当期费用;如金 额较大的,则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租赁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期计入当期

收益。
公司承担了应由承租方承担的与租赁相关的费用时,公司将该部分费用从租金收入总额 中扣除,按扣除后的租金费用在租赁期内分配。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1)融资租入资产:公司在承租开始日,将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 两者中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 差额作为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公司采用实际利率法对未确认的融资费用,在资产租赁期间内摊销,计入财务费用。
(2)融资租出资产: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应收融资租赁款,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 值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将来收到租金的各期间内确认为租赁收入,公司发生的 与出租交易相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初始计量中,并减少租赁期内确认 的收益金额。
三、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17% |
| 营业税 | 应税营业收入 | 5%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 | 5% |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3%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 | 2% |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5% |
2.税收优惠及批文
根据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有限公 司等 38 家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1]1 号),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 子公司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编号分 别为 GR201036000020、GR201036000040,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 3 年(自 2010 年 11 月 12 日至 2013 年 11 月 11 日)。根据相关规定,本公司及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全南县新资 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所得税率享受 10%的优惠,即所得税按 15% 的税率征收。
根据《关于再生资源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08-157 号,在 2010 年底以前,对符合
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再生资源缴纳的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政策。退税比例,对符合 退税条件的纳税人 2009 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 7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对其 2010 年销售再生资源实现的增值税,按 50%的比例退回给纳税人。本公司的子公司赣州奥利 斯特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从事再生资源的回收,享受上述增值的退税优惠政策截止至 2010 年 12 月 31 日。
根据江西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公布江西大圣塑料光纤有限公司 等 60 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赣高企认发[2012]2 号),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赣州腾 远钴业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的证书编号为 GR201136000082,高 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 3 年(自 2011 年 9 月 8 日至 2014 年 9 月 7 日)。根据相关规定, 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自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所得税享受 10%的 优惠,即所得税按 15%的税率征收。
四、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本节下列表式数据中的金额单位,除非特别注明外均为人民币万元。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
| 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赣 县 红 金工业区 | 生产制造 | 3000 | 钴、镍、铜矿产品加工等 | - | - | 是 |
(一)子公司情况
1、通过设立或投资等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赣州奥利斯特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赣县红金工业园 | 商品流通 | 50 | 钕铁硼、钴碴、铜碴等矿产品销售 | 100 | 100 | 是 |
|---|---|---|---|---|---|---|---|---|
| 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赣县红金工业园 | 生产制造 | 3000 | 钕铁硼废料回收、加工 | 100 | 100 | 是 |
| 赣州格瑞特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赣 州 市开 发 区工 业 四路以西 | 生产制造 | 3000 | 高效性能磁性材料、永磁高效节能电机的研究、制造、销售 | 100 | 100 | 是 |
注:2012 年 1 月 6 日,本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的少数股 东罗洁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经 2012 年 4 月 2 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 2012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以 2011 年 12 月 31 日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的经评估净资产 6200.48 万 元为基础,减去 2012 年 3 月已分配利润的 2700 万元,确认转让价格为 1925 元,将本公司 持有的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 55%股权转让给罗洁,并于 2012 年 4 月 28 日办理了工商变更 登记手续。2012 年公司合并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 1-4 月的利润表。
2、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 子公司全称 | 子公司类型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经营范围 | 持股比例(%) | 表决权比例(%) | 是否合并报表 |
|---|---|---|---|---|---|---|---|---|
| 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子公司 | 全南县含江路106 号 | 生产制造 | 2041 | 稀土系列产品、稀土化工原料 | 99 | 99 | 是 |
(二)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说明
由于 2012 年 4 月公司将赣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 55%的股权转让,期末公司未合并其资 产负债表,只合并其 1-4 月利润表。
五、盈利预测表中各主要项目的预测依据和计算方法
1.营业收入
2012 年 5-12 月及 2013 年度的预计营业收入是以 2011 年度及 2012 年 1-4 月实际营业 收入和变动趋势为基础,结合 2012 年度和 2013 年度市场对公司产品的需求、公司 2012 年 度及 2013 年度经营计划、生产经营状况确定。其中销售量是依据以前实际销售量的历史资 料,结合预测期间合同签订情况、生产经营计划和已实现销售量,同时考虑到预测期间销售

量的变动趋势进行的预测;销售价格是依据以前实际销售价格的历史资料,结合市场价格水 平、供求关系的变动趋势及公司的定价策略进行的预测。
产销量预测
a.全球稀土消费
受价格上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等因素的影响,2011 年全球稀土消费量在 10 万吨左右, 同比下降 16.67%。就全球范围而言,中、日、美三国是全球稀土消费的主要驱动力,到目 前为止,三个国家稀土消费占全球消费的比重已由 2002 年的 53%大幅上升到 85%。我国是稀 土消费增长最快的国家,从 2004 年到 2010 年,稀土消费量维持在 10%以上的增速,尤其是 新材料领域的消费每年维持在 30%以上的增速。日本是全球第二大稀土消费国,年消费量约 占全球消费总量的 25%。在各领域的消费中消费量最大的是玻璃领域、稀土永磁材料和抛光 粉。第三是美国,年稀土消费量约占全球消费量的 19%,消费量最大的是催化剂和抛光粉。 欧洲的稀土消费量也在逐年增加,但在全球稀土消费总量中所占比重变化不大。
b.全球稀土贸易
依据我国海关总署、日本财务省及美国国家地质调查局的统计数据,2011 年中国、美 国、日本三个稀土进出口贸易大国稀土冶炼分离产品贸易总量约为 3.3 万吨,贸易额约为 40 亿元。
c.企业未来产量的预测
从上述分析得知,尽管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但考虑稀土产品的特殊需求,预计未来市场 需求仍然维持总量增长。
各家企业产量预测情况如下:
1)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商务部《商务部关于公布 2012 年稀土出口企业名单并下达第一批出口配额的通知》 (商贸函【2011】第 1133 号)和环境保护部《关于基本符合环保要求的第二批稀土企业名 单的公示》,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获得的第一批出口配额为 912 吨,占 全年配额的 80%。据此推测,被评估企业全年应得出口配额为 1140 吨。由于被评估企业出 口受出口结构和生产能力的限制,预计企业出口数量为 2012 年 801 吨,2013 年 841.05 吨。
2011 年 6 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 保核查意见的函》(赣环防函[2011]55 号),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定的产 量为稀土金属和稀土合金 3500 吨/年。根据企业历史产品结构和未来市场状况,预计产品产 量(含出口)为 2012 年 3081 吨,2013 年 3,235.05 吨。

2)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限责任公司
2011 年 6 月,江西省环境保护厅下发《关于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环 保核查意见的函》(赣环防函【2011】55 号),被评估企业经核定的处理稀土氧化物 3000 吨 /吨、稀土荧光粉 200 吨/年和钇基陶瓷色釉 1800 吨/年。2012 年 2 月 23 日,江西省工业和 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 2012 年全省第一批稀土指令性计划的通知》,全南县新资源稀土有 限责任公司得到的指令性计划为处理稀土矿 550 吨。第二批指令性计划为 330 吨,因此 2012 年全年指令性计划 880 吨。考虑到稀土行业宏观调控的持续性,2013 年预计稀土矿处理量 均维持在 880 吨。
3)赣州步莱铽新资源有限公司
公司在赣州市江西赣州钴钼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建设有综合回收利用钕铁硼废料 5000 吨 /年和荧光粉废料 1000 吨/年的项目,预计 2012 年 6 月将会投入生产。预测年度的产量 2012 年 2,785.00 吨,2013 年 4,750.00 吨。
4)赣州格瑞特永磁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在赣州市江西赣州开发区香港产业园北区建设有高性能永磁钢 1500 吨/年和永磁 高效节能电机 1000 台/年的项目,至基准日已经进行了试生产。预测年度的产量 2012 年 300.00 吨,2013 年 1,100.00 吨。
5)赣州奥利斯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赣州奥利斯特有色金属有限公司原从事的业务是从外部收购钕铁硼废料,然后销售给赣 州步莱特新资源有限公司。由于国家废料回收增值税返还政策变化,该公司将不再从事废料 回收业务,改做稀土氧化物的贸易业务。预测未来贸易量 2012 年 42.48 吨,2013 年 44.60 吨。
价格预测
a.价格预测
2012 年,国内稀土市场在国家原矿开采、环境保护、行业整顿和重组政策实施下,以 及专用发票的使用和稀土储备体系的建立,价格将得到支撑,其走势也将趋于稳定。
受制于欧元区主权债务危机的蔓延,全球经济增长放缓,国际稀土市场需求疲软。另外, 随着国外稀土资源开采项目的陆续启动,2012 年将有产品投向市场,这在缓解我国供应压 力的同时,也开启了全球市场多元化竞争的格局。因此,2012 年国际稀土市场不容乐观。
在国外稀土产品大量涌向市场及我国稀土出口管理政策的市场预期下,预计 2012 年国 际稀土价格将呈现两级分化的走势。国外稀土矿山生产的产品以轻稀土为主,投放市场后将
进一步打压稀土价格,但对我国中重稀土在国际市场的地位影响不大。我国自 2012 年起, 对稀土出口实施轻、中重稀土分类管理,将有利于降低中重稀土的出口数量,避免中重稀土 资源的流失。中重稀土出口数量的减少,可带动其国际市场价格的上涨。
b.企业盈利预测价格的确定
从 2012 年前 4 个月企业销售的实际价格看,相比 2011 年的价格高峰期,稀土金属和合 金价格有了大幅度的下降。但 2012 年受行业整顿、限产等因素的影响,2012 年前四个月的 价格总体保持平稳。2012 年产品价格采用了基准日市场实际交易价格,具体数据采自亚洲 金属网发布的数据。从行业调控、出口配额、指令性计划的限制,预计 2013 年稀土矿及产 品的供给量将会维持紧缩的状态,而市场需求并无明显缩减,替代产品也没有明显进展,因 此预测价格将会维持上涨,增长率约 8%。
在关联企业内部交易的价格确定时,全部采用同一时期的市场价格。
2012 年 5-12 月及 2013 年度预计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 200,257.62 万元及 301,222.70 万元,其中:2012 年比 2011 年已审实现数减少 177,600.16 万元,降幅 39.42%,2013 年度 比 2012 年度预测数增加 28,364.46 万元,增幅 10.39%。
| 产品名称 | 2011 年度已审 | 2012 年度预测数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 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 | ||
| 稀土氧化物 | 155,986.26 | 13,389.17数 | 50,717.31 | 64,106.48 数 | 71,707.23 |
| 稀土金属 | 254,654.93 | 48,060.58 | 138,566.79 | 186,627.37 | 227,694.76 |
| 钴及其他 | 39,817.21 | 11,150.87 | 10,973.52 | 22,124.39 | 1,820.71 |
| 合计 | 450,458.40 | 72,600.62 | 200,257.62 | 272,858.24 | 301,222.70 |
公司营业收入预测结果如下:
2.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预测主要是依据公司各产品的历史数据结合2012年度和2013年度的生产计划 及各产品单位成本的消耗定额及变动趋势,合理确定原材料成本、燃料动力、直接人工成本 及制造费用等,部分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副产品收入作为成本项目的扣减项。
(1)原材料及燃料动力成本:各企业原材料的用量按照预测产量和以前年度平均的料 比预测;由于产品的销售价格预计增长率约 8%,购买原料的价格预计也将同比上涨。
(2)直接人工成本:由于未来各企业的预测产量均在企业实际生产能力之内,因此无 需通过增加投资扩大产能,因此预测未来人力资源的结构和数量不变,考虑了工资薪酬的平 均增长。
(3)制造费用:按照该类费用的成本形态分别进行预测。
变动费用是指在一定相关范围内其总额随预算基础(收入或产量)的变动而成正比例变 动的费用。如,制造费用中的物料费、水费、燃料费等。变动费用一般按目标比率与收入或 产量相乘,得到相应的预测金额。
固定费用中约束性固定费用如折旧费,通过固定资产原值与折旧率的关系确定;财产保 险费支出,直接以合同金额确定。
其中:
①工资及附加:根据生产部门的管理人员工资水平及现有员工人数确定;
②折旧费:根据现有固定资产、预测期间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情况及本公司采用的折旧 政策确定;
预测结果如下:
| 2011 年度已审 | 2012 年度预测数 | |||||
|---|---|---|---|---|---|---|
| 产品名称 | 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稀土氧化物 | 99,206.90 | 7,797.51数 | 35,397.88 | 43,195.39 数 | 48,208.17 | |
| 稀土金属 | 217,626.76 | 32,893.52 | 104,416.34 | 137,309.86 | 168,783.28 | |
| 钴及其他 | 34,197.87 | 10,816.17 | 10,315.13 | 21,131.31 | 1,547.60 | |
| 合计 | 351,031.53 | 51,507.20 | 150,129.35 | 201,636.55 | 218,539.05 |
3.营业税金及附加
根据预测的营业收入、预测应交流转税和税法规定的税率进行预测。
预测结果如下:
| 项目 | 2011 年度已 | 2012 年度预测数 | |||
|---|---|---|---|---|---|
| 审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营业税 | 11.78 | 2.08数 | 2.08数 | ||
| 城建税 | 1,000.77 | 229.28 | 716.14 | 945.42 | 1,197.45 |
| 教育费附加 | 601.18 | 137.58 | 429.68 | 567.26 | 718.47 |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98.80 | 91.72 | 286.45 | 378.17 | 478.98 |
| 关税 | 16,979.62 | 3,197.84 | 8,028.91 | 11,226.75 | 12,847.42 |
| 合计 | 18,992.15 | 3,658.50 | 9,461.18 | 13,119.68 | 15,242.32 |
4.销售费用
销售费用的预测是根据销售费用历史资料,以及预测期间变动趋势,针对不同费用的发 生特点、变动规律,按照和营业收入的关系、自身的增长规律,结合销售计划进行预测。其 中:
(1)职工薪酬考虑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现有工资水平为基准,未来考虑一定的增长 水平进行预测;
(2)运输费用和企业的营业收入显著相关,按照以前年度的收入比率进行预测。
运输费用预测时依据 2011 年度及 2012 年 1-4 月的实际发生数,结合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销售计划、生产计划、运输合同进行预测。
(3)差旅费以前年度发生水平均不高,以后年度根据业务发生水平考虑一定的增长;
(4)招待费以前年度发生水平均不高,以后年度根据业务发生水平考虑一定的增长; 但占收入的比例应逐步下降;
2013 年预测销售费用为 1,032.13 万元,比 2012 年度增加 12.96 万元,扣除赣州腾远 钴业有限公司数据增幅 6.94%,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
| 2011 年度已 | 2012 年度预测数 | 2013 年度预 | |||
|---|---|---|---|---|---|
| 项目 | 审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数 | 测数 |
| 运输费及佣金 | 651.33 | 91.16数 | 417.59 | 508.75 | 527.08 |
| 包装费及其他 | 667.69 | 133.12 | 377.30 | 510.42 | 505.05 |
| 合计 | 1,319.02 | 224.28 | 794.89 | 1,019.17 | 1,032.13 |
预测结果如下:
5、管理费用
公司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办公费用、差旅费、工资福利费及各项保险、固定资产折旧、 长期待摊费用及无形资产摊销、研究开发费、各项税费等。预测根据 2011 年度及 2012 年 1-4 月的实际情况,根据不同费用的发生特点、变动规律,按照和营业收入的关系、自身的 增长规律,结合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的经营计划及经营规模适当确定。其中:
(1)工资是以 2012 年度及 2013 年度预计工资水平及管理人员人数、经营计划来预测

的,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等分别按规定的计提标准逐项预测,福利费根据 2011 年度及 2012 年 1-4 月的使用情况预测;
(2)折旧费按照管理部门实际使用固定资产数量及公司采用的折旧政策预测;
(3)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分别按照相关的税收法规预测;
(4)长期待摊费用、无形资产摊销等分别按照公司一贯采用的政策预测;
(5)研究开发费根据 2011 年度及 2012 年 1-4 月的使用情况预测;
2013 年度预测管理费用为 14,533.44 万元,比 2012 年度增加 515.84 元万元,扣除赣 州腾远钴业有限公司数据增幅 5.80%,主要原因为营业收入增加。
预测结果如下:
| 2011 年度已 | 2012 年度预测数 | ||||
|---|---|---|---|---|---|
| 项目 | 审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折旧 | 328.66 | 135.25数 | 163.92 | 数299.17 | 282.16 |
| 职工薪酬 | 1,427.37 | 556.19 | 1,006.78 | 1,562.97 | 1,576.70 |
| 业务招待费用 | 267.24 | 58.37 | 113.49 | 171.86 | 192.70 |
| 研究开发费用 | 16,240.00 | 987.25 | 9,373.10 | 10,360.35 | 10,984.01 |
| 税金 | 381.14 | 98.47 | 195.82 | 294.29 | 244.56 |
| 其他 | 2,543.65 | 421.23 | 907.73 | 1,328.96 | 1,253.32 |
| 合计 | 21,188.06 | 2,256.76 | 11,760.84 | 14,017.60 | 14,533.45 |
6.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预测主要是对利息支出进行预测,手续费及利息收入等项目根据经验数据预 测。
利息支出是根据预测期间预测占用银行贷款资金、贷款利率及贷款时间计算。
预测结果如下:
| 2011 年度已 | 2012 年度预测数 | |||||
|---|---|---|---|---|---|---|
| 项目 | 审实现数 | 1-4 月已审实现 | 5-12 月预测数 | 2012 年合计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利息支出 | 2,744.82 | 1,549.66数 | 2633.42 | 4,183.08 数 | 3,790.84 | |
| 减:利息收入 | 164.08 | 62.17 | 126.44 | 188.61 | 199.56 | |
| 汇兑损益 | 120.32 | -8.69 | 55.54 | 46.85 | 121.00 |
| 手续费 | 125.26 | 34.80 | 69.60 | 104.40 | 112.75 |
|---|---|---|---|---|---|
| 其他 | 1,198.90 | 68.22 | 50.96 | 119.18 | 109.50 |
| 合计 | 4,025.22 | 1,581.82 | 2,683.08 | 4,264.90 | 3,934.53 |
7、所得税费用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预测期间公司预计利润总额及其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递延所得税是根据预测期间的暂时性差异及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确定。
六、影响盈利预测结果实现的主要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
公司 2012 年 5-12 月及 2013 年度实现盈利预测存在的主要问题:
1、产业政策调控及环保政策变化的风险;
2、无自有稀土矿山,主要原材料稀土原矿供应和价格发生不利变化的风险;
3、产量受限风险;
4、汇率波动的风险。
公司在编制本盈利预测时,谨慎地考虑了上述事项可能对公司盈利预测造成的影响。同 时,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以消除或减轻上述事项可能对盈利预测造成的影响:
1、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有关稀土行业环保与安全生产等的规定进行生产经营, 同时研究或引进更加高效的稀土分离冶炼生产工艺,扩大资源回收综合利用的业务规模,以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稀土原矿资源的综合利用率。
2、公司将密切关注稀土原矿市场的供求状况,分析稀土原矿的价格走势,分析稀土价 格对行业及公司的影响,根据预测,相应调整经营政策。此外,公司还会通过合理安排采购, 加强日常生产经营过程的管理,努力降低成本、费用,以降低稀土原矿价格变化可能产生的 不利影响。
3、公司将依托自身在生产、技术、客户及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较强竞争优势,根据市场 需求状况,自行研发或引进先进的新产品生产技术,稳步向下游行业进行扩张,扩充稀土业 务运作体系,丰富稀土应用产品开发和生产,进一步完善现有的稀土产业链。
4、尽量缩短外币的结汇期间以降低汇率波动所带来的风险。

37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备考合并盈利预测表
| 编制单位: 舜元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
|---|---|---|---|---|---|
| 项目 | 2011 年度已审数 | 2012 年 1-4 月已审数 2012 年5-12 月预测数 2012 年度预测数 | 2013 年度预测数 | ||
| 一、营业总收入 | 4,504,584,040.68 | 726,006,150.44 | 2,002,576,227.58 | 2,728,582,378.02 | 3,012,226,981.19 |
| 其中:营业收入 | 4,504,584,040.68 | 726,006,150.44 | 2,002,576,227.58 | 2,728,582,378.02 | 3,012,226,981.19 |
| 利息收入 | |||||
| 已赚保费 |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 二、营业总成本 | 4,136,391,945.12 | 621,720,989.85 | 1,748,293,592.59 | 2,370,014,582.44 | 2,532,814,845.80 |
| 其中:营业成本 | 3,510,315,322.04 | 515,072,020.50 | 1,501,293,524.52 | 2,016,365,545.02 | 2,185,390,548.73 |
| 利息支出 |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 退保金 | |||||
| 赔付支出净额 | |||||
| 提取保险合同准备金净额 | |||||
| 保单红利支出 | |||||
| 分保费用 | |||||
| 营业税金及附加 | 189,921,502.96 | 36,585,008.28 | 94,611,832.25 | 131,196,840.53 | 152,423,203.18 |
| 销售费用 | 13,190,135.99 | 2,242,757.53 | 7,948,982.01 | 10,191,739.54 | 10,321,357.56 |
| 管理费用 | 211,880,469.71 | 22,567,579.14 | 117,608,426.99 | 140,176,006.13 | 145,334,456.98 |
| 财务费用 | 40,252,218.62 | 15,818,248.64 | 26,830,826.82 | 42,649,075.46 | 39,345,279.35 |
| 资产减值损失 | 170,832,295.80 | 29,435,375.76 | 29,435,375.76 | ||
|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 |||||
|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285,955.32 | 2,093,936.53 | 2,093,936.53 |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70,478,050.88 | 106,379,097.12 | 254,282,634.99 | 360,661,732.11 | 479,412,135.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1,694,472.09 | 647,975.14 | - | 647,975.14 | |
| 减:营业外支出 | 2,131,821.29 | 38,000.00 | - | 38,000.00 | |
|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1,200,781.60 | ||||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80,040,701.68 | 106,989,072.26 | 254,282,634.99 | 361,271,707.25 | 479,412,135.39 |
| 减:所得税费用 | 57,417,538.60 | 16,186,938.35 | 40,101,677.81 | 56,288,616.16 | 88,894,656.63 |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2,623,163.08 | 90,802,133.91 | 214,180,957.18 | 304,983,091.09 | 390,517,478.76 |
| 其中: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利润 |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13,997,664.47 | 91,346,222.39 | 212,379,404.04 | 303,725,626.43 | 389,704,629.74 |
| 少数股东损益 | 8,625,498.61 | -544,088.48 | 1,801,553.14 | 1,257,464.66 | 812,849.0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______________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______________ 会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