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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otmic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4
Nov 3,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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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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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 2014 年 11 月 19 日召开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九 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现将本次 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 年 11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分。
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交易日 9:3011:30,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4 年 11 月 18 日 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 (2014 年 11 月 19 日 15:00)间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 号舜元企业 发展大厦五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 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 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网络投 票中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五)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股权登记日:2014 年 11 月 14 日
(七)出席会议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 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八)提示性公告
公司将于 2014 年 11 月 17 日就本次股东大会发布提示性公告, 提醒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大 会并行使表决权。
二、会议审议议案
1、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2、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 201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6.1 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6.2 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案;
6.3 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7.1 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7.2 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8.1 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8.2 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议案 6、7、8 将实行累积投票制,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 分别进行累积投票。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 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4 年 11 月 4 日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或传 真在 11 月 18 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登记时间:2014 年 11 月 18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地 址:上海市长宁区江苏路 398 号舜元企业大厦 17 楼 3 单元
联系人:金志成
电 话:021-32506689
传 真:021-62263030
邮政编码:200050
4、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 人证券账户卡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进行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人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证券帐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 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70
2、投票简称:盈方投票
3、投票时间:2014 年 11 月 19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 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盈方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输入证券代码:360670
(3)"委托价格"项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 代 表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 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视为 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即议案 6、7、8)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 6 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6.01 元 代表议案 6 中子议案(1),6.02 元代表议案 6 中子议案(2),依此
类推。
| 议案 | 对应申 | |
|---|---|---|
| 序号 | 议案名称 | 报价格 |
| 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100.00元 |
| 1 | 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1.00元 |
| 2 | 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 2.00元 |
| 3 | 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 3.00元 |
| 4 |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4.00元 |
| 5 | 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 5.00元 |
| 机构的议案》 | ||
| 6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6.00元 |
| 6.1 | 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1元 |
| 6.2 | 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2元 |
| 6.3 | 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6.03元 |
| 7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7.00元 |
| 7.1 | 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1元 |
| 7.2 | 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7.02元 |
| 8 | 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8.00元 |
| 8.1 | 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8.01元 |
| 8.2 | 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8.02元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不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议案 1 至 5),在"委托数量" 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议案 1 至议案 5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议案 6、7、8 采用累积投票制,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投给某 候选人的选举票数。股东拥有总票数为其所持有效表决股数乘以非独 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候选人人数。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 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 委托数量 |
|---|---|
| 对候选人A投X1票 | X1股 |
| 对候选人B投X2票 | X2股 |
| "" | "" |
| 合计 | 该股东持有的表决权总票数 |
"委托数量"填报说明如下:
①每位股东持有的选举相关候选人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等于 股东持有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与本次股东大会选举候选非独立董事 (候选独立董事、监事)人数之积。
②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实行分开投票。
③股东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将所持表决权票数全部集中或分 散投向任何候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但在对候 选非独立董事、候选独立董事、候选监事三个类别进行投票时,每个 类别中所投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其在该类别中最大有效表决 权票数。
例如,某股东持有 100 股股份,本次选举非独立董事为 3 名,则 股东对选举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持有的最大有效表决权票数为 300 票
(即 100 股×3=300 票)。股东可以将 300 票平均投给 3 位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也可以将 300 票全部投给其中一位或几位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但该股东投向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表决权总票数不得超过 300
股。
(5)在股东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 票表决时,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 (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 果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 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 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的表决意见为 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的表决意见为准;
(6)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7)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 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8)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 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 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8 日 15:00, 结束时间为 2014 年 11 月 19 日 15:00。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 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 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 统激活成功半日后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 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
(4)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 改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 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 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 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3、对于采用累积投票制的议案,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选
举票数(即股份数与应选人数之积)为限进行投票,如股东所投选举 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弃权。
五、其他事项
1、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食宿费用及交通费用自 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 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通知
附:授权委托书
盈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三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盈 方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 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公司/本人对本次会议表决事 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 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 表决意见 | ||||||
|---|---|---|---|---|---|---|
| 议案 | 反对 | 弃权 | ||||
| 1审议《公司注册地址变更的议案》 | ||||||
| 2审议《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的议案》 | ||||||
| 3审议《关于增设公司副董事长职务的议案》 | ||||||
| 4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 ||||||
|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201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 | ||||||
| 机构的议案》 | ||||||
| 6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注:本次非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3,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 | ||||||
| 表决票投给一名或多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三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 | ||||||
| 数;(3)请在以下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6.01关于补选陈志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同意:( | )股 | ||||
| 议案 | ||||||
| 6.02关于补选江伟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 | 同意:( | )股 | ||||
| 议案 | ||||||
| 6.03关于补选李元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 | 同意:( | )股 | ||||
| 案 | ||||||
| 7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 ||||||
| 注:本次独立董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表 | ||||||
| 决票投给一名或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3) | ||||||
| 请在以下括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
| 7.01关于补选沈红波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 同意:( | )股 | ||||
| 案 | ||||||
| 7.02关于补选马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同意:( | )股 | ||||
| 8审议《关于增补第九届监事会部分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
注:本次监事选举采取累积投票制:(1)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持股数×2,在可表决票总数范围内,您可把表决票 投给一名或两名监事候选人;(2)投给两名监事候选人的票数合计不能超过您的可表决票数总数;(3)请在以下括 号内填写具体票数。
| 8.01关于补选赵艳萍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 )股 |
|---|---|---|
| 8.02关于补选蒋敏女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同意:( | )股 |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代理人姓名及签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日期:
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备注:
1、议案1、2、3、4、5采用常规投票,常规投票制表决票填写方法:在所列 每一项表决事项右方的"同意"、"反对"、"弃权"中任选一项,以"√"为 准。
2、上述议案6、7、8采用累积投票制投票,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非 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 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即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有其所代表的股份数与待选 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之积的表决票数,股东可将其集中或分散进行表 决,但其表决的票数累积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总票数。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