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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SA Intelligent Tech Inc.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5
Mar 2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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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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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 600602 股票简称:仪电电子 编号:临 2015-005 900901 仪电 B 股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鑫证券 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内容:公司出资人民币一亿元,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 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议该交易时关 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赞成4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 见。
- ●本次关联交易是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
●交易风险:关联交易对方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负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 计划资产,但不保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该“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需在成立后报中国证券投资 基金业协会备案。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能够多渠道、多方式的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同时为 了今后在项目拓展的融资层面尝试各种新的方式,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在目前资金比较宽松的前提下,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华鑫证券)发行的《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购买额度 为人民币一亿元,期限一年,预期年化收益率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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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上海仪电(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仪电集团”)持有华鑫证券 66%股 权,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仪电电子(集团)有限公司系仪电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述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
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且累计 12 个月内的交易金额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5%,因此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015 年3 月2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参与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刘家雄、倪子泓、于东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4 票,弃权0 票,反对0 票。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独立董事也发表了独立意 见。
二、关联方介绍
华鑫证券注册资本人民币16 亿元,法定代表人俞洋,经营范围为:证券经纪; 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自营(不含债券 自营);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融资融 券业务。
截至2014 年12 月31 日,华鑫证券的合并报表数据:总资产1,082,803 万元, 净资产288,687 万元,2014 年营业收入119,324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2,558 万元(经审计)。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1、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概况
管理人、代理推广机构:华鑫证券。
托管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参与金额:首次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 万元,追加参与的最低金额为人 民币1 万元。
目标规模:推广期规模上限为10 亿份,存续期不设规模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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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计划份额的面值:本集合计划份额的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管理期间:本集合计划无固定管理期限,管理人将通过公告的形式在合适的时 间结束本产品。
开放期:本集合计划成立后约每6 个月开放一次,可能略长于或短于6 个月, 但偏差不超过30 个工作日。约每6 个月后的首两个工作日为开放日,在开放日投资 者可以办理参与和退出业务。同时,管理人有权设定临时开放期,开放日的具体日 期安排请见管理人公告。
委托人首次认购1 年内不得赎回或退出,认购期限短于1 年的以认购期限为限。 投资范围:本集合计划投资范围包括股票质押式回购、债券、货币市场基金、 央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纯债型基金和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基金优先级 份额、证券公司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 金融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发行的金融产品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投资品种。
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集合计划投资其他品种的,管理人在履行合同变更 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本计划的投资范围。
资产配置比例:
(1)股票质押式回购:股票质押式回购资产比例为:0-100%;
(2)固定收益类资产:包括剩余期限在1 年以上(不含1 年)的国债和央行票 据、金融债、短期融资券、公司债、企业债、中期票据、期限在7 天以上(不含7 天)的债券逆回购、纯债型基金和具有固定收益特征的基金优先级份额、证券公司 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优先级份额、固定收益类商业银行理财计划等,投资比例为: 0-100%;
(3)现金类资产:包括剩余期限在1 年以内(含1 年)的国债和央行票据、期 限在7 天以内(含7 天)的债券逆回购、货币市场基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投资比 例为:0-100%。
风险收益特征:本集合计划属中低风险产品。
适合推广对象:适合风险偏好较低的投资者。
本集合计划的各项费用:
(1)参与费: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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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退出费:无;
(3)管理费:0.2%/年;
(4)托管费:0.07%/年。
- 2、交易风险
华鑫证券承诺以诚实守信、审慎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集合计划资产,但不保 证集合计划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对集合计划未 来的收益预测仅供委托人参考,不构成管理人、托管人和推广机构保证委托资产本 金不受损失或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诺。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较好的收益率及安全性保障,在公司现有短期流动资 金比较充裕的情况下,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利用效率,提高公司闲置 资金的收益。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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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与华鑫证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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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本次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并为公司今后进一步与金融 机构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打下了基础。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1、本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公司关于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 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 已经过我们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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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关联交易提高了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效率,为公司今后进一步与金融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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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开展深层次的合作打下基础;
3、公司与华鑫证券的关联交易符合市场交易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 别是非关联股东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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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意《公司关于参与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发行的“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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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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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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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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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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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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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集合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揭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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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华鑫证券鑫融智享1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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