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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SA Intelligent Tech Inc.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2

Dec 12,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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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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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备查

关于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的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02 11197 信长会师报字( )第 号

一、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的含义如下: 广电电子:指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广电集团:指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嘉汇达公司:指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元:指人民币元。 二、绪言: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接受委托,担任广电电子关 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2001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年修 订本)》等相关法规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广电电子提供的本次关 联交易各方的基本资料、本次股权转让的协议、董事会决议、相关的 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编制而成,是本财务顾问经过对交易 双方所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核查之后,以独立的第三方身份发表的专 业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特别声明: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参与本次关联交易 相关条款的磋商和谈判,仅就发生的关联交易事实作表述,并对其相 关影响发表意见。广电电子对其所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负责。

三、基本假设:

(一)国家现行法律、法规无重大变化;

  • (二)交易各方当事人全面、忠实地履行交易协议;

  • (三)广电电子所处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四)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关联交易各方的有关情况及相互关系:

  • (一)广电电子

广电电子经上海市经济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经济委 员会、上海市财政局以沪体改 (86) 第 8 号文件批准建立,经批准于 1987 A 1991 B 年发行人民币 股并上市交易,又于 年发行 股并上市交易。 截止 2002 年 6 月 30 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为人民币 842,934,303.00 元。 95 97 2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 号 号楼 层;法人代表: 顾培柱。

1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 料及其生产线设备、投资举办各类企业,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 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二)广电集团

广电集团系广电电子的主要股东。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09,000 万元。法人代表:徐为熩 。公司持有广电股份 37.24% 的股 30% 权,持有嘉汇达公司 的股权。

公司经营范围:电子电器产品及设备,实业投资,商业贸易 ( 除 专项规定 ) ,新办经济实体,投资、控股、参股等资产经营业务,计 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 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产权经纪。

(三) 嘉汇达公司

嘉汇达公司系上海海达房地产经营公司、上海市徐汇区公房资产 1993 经营公司和香港嘉华集团志惠有限公司于 年合资组建的中外合 3000 资经营企业。注册资本为 万美元,其中,上海海达房地产经营 30% 15% 公司占 ,上海市徐汇区公房资产经营公司占 ,香港嘉华集 55% 1997 团志惠有限公司占 。 年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相关部 门批准,公司原投资方上海海达房地产经营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 转让与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即现在的广电电子,上海海 达房地产经营公司系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 1998 司)。 年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原投资 方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转让与广电 集团 ( 该评估结果已经上海市资产评审中心沪评审【 2002 】 902 号文确 认 ) 。 2000 年经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公司原投资 方上海市徐汇区公房资产经营公司将所持公司股权全部转让与上海 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吴冀南。

公司经营范围:开发经营各类高档次的商品房(境内外销售出 租)、经营服务性公寓、物业管理、附设餐饮等配套服务。(涉及许可 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2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2002 12 9 年 月 日广电电子和广电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 30 根据该协议,广电电子将收购广电集团所持有的嘉汇达公司 %的 10 股权,转让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认的价值为基准,上下浮动 % 为限定确定转让价格。根据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沪东洲资评报 02 A0200351 30 字【 】第 号评估报告确认的评估结果,嘉汇达公司 %的股权评估值为 168,238,042.13 元,转让价格为 170,000,000.00 元。 同时,广电电子将承担嘉汇达公司原各股东方按各自投资比例提供股 1.3 东贷款的义务,通过银行转贷,提供 亿元股东贷款。

2002 12 31 广电电子将在股东大会批准此项交易后于 年 月 日前 以现金方式支付上述股权转让价款。

六、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合法性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广电电子董事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广电集团董事会的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已获得嘉汇达公司董事会的批准; 广电集团已与广电电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 广电电子按照有关信息披露的规则和要求进行了信息披露。 本交易还需获得广电电子股东大会批准,广电电子应当聘请具有 证券从业资格的律师出席股东大会,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意见并 公告。 (二)公平性与合理性

本次交易系关联交易,对于非关联股东权益保护如下: 本次交易事项为广电电子和其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该议案已经 广电电子董事会决议通过,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和表决,关联股东广 电集团将回避本次表决。

7 广电电子董事会通过此项关联交易时,鉴于其中 位董事为关联 董事,若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则无法形成董事会决议,为此关联董事 承诺其表决代表全体股东的利益,按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进行表 决,故与会董事均参与表决,一致通过该项议案。此外,独立董事发 表了独立意见,赞成本次关联交易。

1 本次出售的交易价格以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价值,按 : 1.01047 比例确定转让价格。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 , 该转让价格在重大 方面是公允合理的。

3

七、提供投资者注意的问题:

(一)股市风险:

由于股票价格不仅取决于企业的经营状况,同时又受到利率、汇 率、通货膨胀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广电电子本次 关联交易的收益与风险共存,广大投资者应进行理性投资。

(二)本独立财务报告不构成对广电电子的任何投资建议,对于 根据本报告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 不承担任何责任。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注册会计师

地址:中国·上海 钱志昂 61 4 南京东路 号 楼 021 63606600 电话:( ) 李云潮 021 63501004 传真:( ) 200002 OO 邮编: 二 二年十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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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02 A0200351 沪东洲资评报字〖 〗第 号

目 录

一、
绪言...........................................................................................................................................................................4
二、
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概况.................................................................................................................................4
三、
评估目的..................................................................................................................................................................7
四、
评估范围和对象....................................................................................................................................................7
五、
评估基准日.............................................................................................................................................................8
六、
评估原则..................................................................................................................................................................8
七、
评估依据..................................................................................................................................................................8
(一)
主要法规依据.........................................................................................................................................8
(二)
经济行为依据.........................................................................................................................................8
(三)
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9
(四)
采用的取价标准.....................................................................................................................................9
(五)
参考资料及其他.....................................................................................................................................9
八、
评估方法..................................................................................................................................................................9
九、
评估过程................................................................................................................................................................11
十、
评估结论................................................................................................................................................................12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13
十二、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16
十三、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17
十四、 评估报告法律效力.............................................................................................................................................17
(一)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17
(二)
评估报告有效期..................................................................................................................................18
(三)
评估报告解释权..................................................................................................................................18
十五、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18
备查文件.................................................................................................................................................................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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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摘要)

02 A0200351 沪东洲资评报字〖 〗第 号

特别提示:以下内容摘自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全面情况, 请认真阅读资产评估报告书全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 委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 的原则进行了评估工作。

评估目的: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上海嘉汇达房 30% 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所涉及的该项长期投资提供价值参 考。

2002 6 30 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2002 6 30 评估范围及评估对象:系截至 年 月 日上海广电(集 - 团)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 所持有的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 - 30% 公司 股权。评估前委估长期投资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 限公司 30%股权帐面值 170,000,000.00 元。

评估方法: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 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本次评估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 具体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假设开发法,对委估资产和负债在 评估基准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

评估结论:清查调整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长期 - 30% 投资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的 股权账面值为 170,000,000.00 元;经评估,2002 年 6 月 30 日的该项长期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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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的评估值为 168,238,042.13 元,大写壹亿陆仟捌佰贰拾叁万捌仟零 肆拾贰元壹角叁分。

评估结果汇总情况如下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 年6 月30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17,000.00

17,000.00

16,823.80

-176.20


-1.04

固定资产








其中:在建工程




建筑 物




设 备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7,000.00

17,000.00
16,823.80
-176.20

-1.04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上 海 东 洲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定代表人: 王小敏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朱云 张巍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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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02 A0200351 沪东洲资评报字〖 〗第 号

一、 绪言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国家有关资产评估的规定,本着独立、公正、客观、科学的原 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对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30% 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所涉及的该项长 期投资进行了评估工作。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 委托评估的资产和负债实施了实地勘查、市场调查与询证,对委估资 2002 6 30 产在 年 月 日所表现的市场价值作出了公允反映。现将资产 评估情况及评估结果报告如下:

二、 委托方和资产占有方概况

委托方: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95-97 2 4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即墨路 号 号楼 层 企业类别:中外合资股份制企业(上市)

84293.4303 84293.4303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实到人民币 万元)

法人代表:顾培柱

经营范围:生产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料及 其生产线设备、投资举办各类企业,销售自产产品(涉及许可经营的 凭许可证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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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电电子”)原名为上 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是以光电电子产品的生产销售为核心 1987 1 的上市公司。 年 月,公司作为第一家试行股份制的国有大型 A 企业,向社会发行 股股票,系上海证交所成立后最早上市交易的“老 1991 11 B 八股”之一。 年 月,公司又成为首家向境外发行 股的企业。 资本市场的成功运作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资金支持。同时,企业 积极调整产品结构,向具有高科技含量的光电子信息技术领域突破, 1997 为企业的发展带来动力之源。 年,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成立,公司由广电集团控股并成功转型为高科技企业。

公司立足高科技技术产业,与松下、索尼、东芝、三星电子等国 际著名企业进行技术、资金和经营间合作。同时倾力开发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 的光电子信息技术和产品。目前,公司产品已涉及光电子技 术及其运用的众多领域,产品涵盖了信息终端显示器、绿色照明系统、 1999 2000 显象管及其配件、其他电子部件等四大类近百个品种。 、 、 2001 50 年连续被评为“中国上市 强”企业之一。现根据企业经营发 展需要拟收购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上海嘉汇达房地产 30% 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

资产占有方: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140 注册地址:上海田林路 号 企业类别:有限责任公司(国内合资) 209000 注册资本:人民币 万元 法人代表:徐为火扈

经营范围:电子电器产品和设备,实业投资,商业贸易(除专项 规定),新办经济实体,投资、控股、参股等资产经营业务,计算机 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经营业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 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经营进料 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经营对外贸易和转口贸易,产权经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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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长期投资单位: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598 注册地址:上海衡山路 号

法定代表人:吴冀南 3000 注册资本:美元 万元

企业类型:合资(港澳台)

经营范围:开发经营各类高档次的商品房(境内外销售)、经营 服务性公寓、物业管理、附设餐饮等配套服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 许可证经营)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汇达公司”) 经上海市人民政府外经贸沪合资字[1993]2711 号批准,于 1993 年 12 3000 月成立,注册资金 万美元,其中:上海海达房产经营公司出资 900 30% 450 万美元,占股权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万美 15% 1650 元,占股权 ;香港嘉华集团志惠有限公司出资 万美元,占 55% 1998 5 股权 。 年 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98 506 ( )第 号文批复同意,投资方上海海达房产经营公司变更为上 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1998 8 其权利义务全部由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年 98 996 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第 号文批复 同意,投资方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嘉汇达公司 30% 股权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

近三年来嘉汇达公司的资产、负债和销售收入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99 年度 00 年度 01 年度
总资产
61247.05 60790.29 62970.95
负债
44801.18 44367.80 45886.29
净资产
16445.87 16422.49 17084.67
销售收入
1674.89 4090.81 1723.14
净利润 -375.14 -23.38 66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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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上述数据,摘自于嘉汇达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单 位为上海汇中伟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三、 评估目的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 30% 营有限公司 股权所涉及的该项长期投资提供价值参考。 以上经济行为已经取得以下依据:

  • 1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方《关于上海广电

  • (集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协议》;

  • 2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海广电

  • (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决议》;

  • 3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转让意向书》;

  • 4 、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关于收购上海

  • 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股权的预案》;

5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嘉汇达 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30%股权的意见》。

四、 评估范围和对象

2002 6 30 本次资产评估的范围系截至 年 月 日上海广电(集团) - 有限公司的部分资产 所持有的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30% 股权。

  • 30% 评估前委估长期投资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帐面值 170,000,000.00 元。

纳入评估范围的资产与委托评估及立项时申报的资产范围一致。 上述资产均处于使用或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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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五、 评估基准日

2002 6 30 本项目资产评估基准日为 年 月 日。 资产评估基准日与委托方协商后确定。评估基准日的确定对评估 结果的影响符合常规情况,无特别影响因素。 本次评估的取价标准为评估基准日有效的价格标准。

六、 评估原则

本次资产评估遵循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公认原则。

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法规及资产评估惯例,我们遵循独立 性、科学性、公正性、客观性的工作原则;遵循产权利益主体变动原 则;以及遵循资产持续经营原则、替代性原则、公开市场原则等操作 原则。

七、 评估依据

  • (一) 主要法规依据

  • 1 、 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及其施行细则;

  • 2 、 原国家国资局转发的《资产评估操作规范意见》;

  • 3 1999 91 、 财政部财评字( )第 号《资产评估报告基本内容与格

  • 式的暂行规定》;

  • 4 、 参照国有企业固定资产管理暂行条例;

  • 5 、 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

  • (二) 经济行为依据

  • 6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方《关于上海广电(集

  • 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协议》;

  • 7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海广电(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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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决议》;

  • 8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 让意向书》;

  • 9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关于收购上 30%

  • 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的预案》;

  • 10 、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嘉汇达 30%

  • 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的意见》。

  • (三) 重大合同协议、产权证明文件

  • 11 、 投资合同、协议;

  • 12 、 房地产权证;

  • 13 、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14 、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或文件。

  • (四) 采用的取价标准

  • 15 、 上海价格事务所编辑的《上海价格信息》;

  • 16 、 房产之窗网。

  • (五) 参考资料及其他

  • 17 、 委托单位提供的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及账册与凭证;

  • 18 、 委托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 19 、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技术统计资料;

  • 20 、 有关市场价格资料。

八、 评估方法

本次评估对委估对象长期股权投资所涉及的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 发经营有限公司采用单项资产加和法对各项资产和负债进行评估,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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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部分股权项目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以单项资产加和法评估取得的净资产乘以所持长期投资的比例确定 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评估值。具体评估时主要采用重置成本法及假设 开发法。

(一)流动资产的评估方法

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在一年或超过一年的一个 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耗用的资产。

根据我国财政部的有关规定,流动资产通常按其表现形态可分成 为货币资金、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待摊费用、待处理流动资产和 其他流动资产等,评估中根据不同流动资产的特性,选用不同的评估 方法评估。

1 、货币资金的评估

通过盘点现金,核查银行对帐单及余额调节表,按核实后的帐面 值评估。

2 、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其他应收款)的评估: 通过核对明细帐户,发询证函或执行替代程序对各项明细予以核 实,以证实其存在性,根据每笔款项可能收回的数额确定评估值。对 于应收利息,则根据存单记录的利率、日期等信息计算其金额。

3 、存货的评估:

存货的评估主要采用假设开发法。资产占有方为房地产开发企 业,委估的存货主要包括产成品(库存商品)、自制半成品(开发产 品)。依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存货清单,我们核实了有关的权证、合 同、发票和会计凭证,对各类存货进行了盘点,现场勘察了存货的实 际情况。在此基础上,我们对产成品、自制半成品分别进行评估。 1 ( )产成品(库存商品)的评估

产成品(库存商品)包括车位和已售出但未结转成本的商品房, 对已出售的商品房按畅销商品即用合同销售价格扣减房地产行业应 交纳税金、销售费用等确定其评估价值,未售出车位按正常产成品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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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其评估值。

2 ( )自制半成品(开发产品)的评估

对自制半成品(开发产品)中太平洋广场二期土地使用权采用假 设开发法(剩余法)评估。剩余法是将被估地产的预期开发价值,扣 除正常投入费用、正常税金及合理利润后,依据该剩余价值采用动态 折现的方法来求出估价对象在七通一平状态下的市场价值的方法。

34 对已建完的工程以及前期工程费用和 台电梯设备采用重置成 本法进行评估。

(二)电子设备的评估

电子设备的评估采用成本法。根据资产占有方提供的电子设备明 细申报表,通过对有关合同及会计凭证和审查来核实其产权。

电子设备的重置全价以国内市场同类型设备的现行市价为基础, 再加上有关的合理费用(例如:运杂费、安装调试费、资金成本等); 对无法询价及查阅到价格的设备,用类似设备的现行市价加以确定。

通过查阅设备的主要技术参数及现场实地勘察,并与实际使用维 护人员座谈等手段,对有关设备的各类损耗作出判断;从而对该等设 备的成新率作出合理判定。

将重置全价与成新率相乘,得出设备重置净价的评估值。

(三)负债的评估

负债是企业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的需以未来资产或劳务来偿付 的经济债务。

负债评估值根据评估目的实现后的产权持用者实际需要承担的 负债项目及金额确认。对于负债中并非实际负担的项目按零值计算。

九、 评估过程

我们根据国家资产评估的有关原则和规定,对评估范围内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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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了评估和产权核实,具体步骤如下:

  • 1 、与委托方接洽,听取公司有关人员对该公司情况以及委估资

  • 产历史和现状的介绍,了解评估目的、评估范围及其评估对象,确定 评估基准日签订评估业务约定书,拟定评估方案;

  • 2 、指导企业填报资产评估申报表;

  • 3 、对公司填报的资产评估明细申报表进行征询、鉴别,选定评

  • 估方法;

  • 4 、根据资产评估申报表的内容,与该公司有关财务记录数据进

  • 行核对,到现场进行实物核实和调查,对资产状况进行察看、记录, 并与资产管理人员进行交谈,了解资产的经营、管理情况;

  • 5 、查阅委估资产的产权证明文件和有关机器设备运行、维护及

  • 事故记录等资料;

  • 6 、开展市场调研询价工作,收集市场价格资料;

  • 7 、根据各评估人员对各类资产勘查的初步结果,进行评定估算;

  • 8 、各评估人员进行汇总分析工作,确认评估工作中没有发生重

  • 评和漏评的情况,并根据汇总分析情况,对资产评估结果进行调整、 修改和完善;

  • 9 、根据评估工作情况,起草资产评估报告书,并经三级审核,

  • 在与委托方交换意见后,向委托方提交正式资产评估报告书。

十、 评估结论

1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所提供的资产评估申报 2001 10 31 表在 年 月 日评估基准日,经评估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 经营有限公司净资产为 560,793,473.75 元,其中包括待处理流动资 产净损失 571,220.60 元。

  • 2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

  • 营有限公司 30% 股权帐面值为 170,000,000.00 元,评估值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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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8,238,042.13 元,大写壹亿陆仟捌佰贰拾叁万捌仟零肆拾贰元壹角 叁分。减值 1,761,957.87 元,减值率为 1.04 %。详见资产评估明细 表。

  • 3 、资产系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所拥有。

  • 4 、本评估结论系本机构出具的,受本评估机构评估人员的执业

  • 水平和能力的影响与限制。

  • 5 、评估结论详细情况见评估明细表。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评估基准日:2002 年6 月30 日 (金额单位:万元)

项 目 账面价值
调整后账面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流动资产








长期投资 17,000.00

17,000.00

16,823.80

-176.20

-1.04
固定资产




其中:在建工程




建 筑 物




设 备




无形资产




其中:土地使用权





其他资产









资产总计
17,000.00

17,000.00

16,823.80

-176.20

-1.04
流动负债





长期负债





负债总计





净资产

十一、 特别事项说明

1 、 本报告中未考虑评估增减值所引起的税负问题,公司在使用 本报告为评估目的服务时,应当考虑税负问题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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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本评估报告不对公司管理部门决议、营业执照、权证、会计 凭证等证据资料本身的合法性、完整性、真实性负责。

3 、 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进行的调整和评估是为了客观反映评估 结果,评估机构无意要求公司必须按本报告进行相关的帐务处理,是 否进行及如何进行有关的帐务处理,企业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

4 93 、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年成立时注册资本 3000 900 为 万美元,上海海达房产经营公司出资 万美元,占股权 30% 450 15% ;上海徐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 万美元,占股权 ;香 1650 55% 1998 5 港嘉华集团志惠有限公司出资 万美元,占股权 。 年 98 506 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第 号文批复 同意,投资方上海海达房产经营公司变更为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 限公司(现更名为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其权利义务全部由上海 1998 8 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承继; 年 月经上海市外国投资工 98 996 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第 号文批复同意,投资方上海真空 30% 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嘉汇达公司 股权转让给上海 广电(集团)有限公司。经评估(上海财瑞资产评估事务所沪财瑞评 [98]字第 43 号),上海真空电子器件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拥有的嘉汇达 30% 1.7 公司 股权以 亿元人民币的总价转让给上海广电(集团)有限 公司。

5 97 、 嘉汇达公司开发的太平洋广场一期已于 年上半年竣工交 付使用。当时,正赶上东南亚金融风暴。由于太平洋广场项目为外销 房,考虑到东南亚经济萧条会对我国的外销房地产市场产生一定的影 响,太平洋广场二期暂时搁置。近几年,随着上海楼市的稳定和不断 发展,嘉汇达公司决定启动太平洋广场二期,现已开工。

6 、 本次评估嘉汇达公司存货中的自制半成品(开发产品)升值 幅度较大,原因主要是自制半成品(开发产品)以成本价入帐,仅反映 该地块的土地取得成本和目前为止的项目工程开支,该地块征用时由 于地块的核心部分系嘉汇达公司原投资股东上海真空电子股份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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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研究所所有,土地取得成本相对较低,而本次评估是以市场价 为基础,利用假设开发法,即以该项目建成后的售楼收入扣除建筑安 装、专业费用、销售费用、税金和利润后折现求取土地使用权价值, 由于该开发项目地处淮海中路襄阳路,系上海市黄金地段,位置极好, 类似地理位置的优质土地市场上难得一见,以市场价值为基础的评估 值与以成本费用发生数为基础的账面值比较有较大幅度的增值。

7 1993 、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办公场所系沪土( ) 107 6 26 出让合同第 号内所批租的徐汇区淮海中路 街坊 号地块(即 嘉汇达公司现正在开发的太平洋广场)内的拆迁房,待工程结束后即 拆除。故公司帐面无房屋建筑物,亦不纳入本次评估范围。

8 、 嘉汇达公司长期借款的贷款方系三个股东,根据借款合同及 1998 9 1 2005 其补充协议,贷款方同意对嘉汇达公司自 年 月 日至 9 30 年 月 日的借款期间的全部贷款给予免息优惠。

9、 嘉汇达公司其他应收款一笔 571,220.60 元,系 97 年 12 月嘉 500 汇达公司在工行嘉定支行因高息揽储存入的 万元人民币定期存 款,被不法分子勾结银行内部人员全部划入他人帐户,报案后,追回 部分存款,但仍有 884,170.34 元无法追回。在向银行多次追讨未果 情况下,嘉汇达公司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上海市第二中级 2001 235 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沪二中经终字第 号裁定,嘉汇达公 30% 司应承担 损失,加上利息收入和银行手续费后,实际损失为 571,220.60 元,嘉汇达公司尚未作帐面处理,本次评估转入待处理流 动资产净损失。

10 、 对于待处理资产,嘉汇达公司应按财务制度的规定办理相关 手续,不得以本评估报告作为帐务处理的依据。

11 、 评估人员没有发现其他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且非评估人员执 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瑕疵事项。

12 、 对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和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影响资产评估值 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方、资产占有方和被评估单位存在委托时未作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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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及无法收集资料的情 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13 、 上述事项如对评估结果产生影响,评估结论将不成立,评估 报告无效。

十二、 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

1 93 、 嘉汇达公司在用低值易耗品的记帐方式为一次性摊销, 年 02 9 成立时购入的在用低值易耗品大多已损坏,留存的零星用品在 年 02 10 6 月装修时已处理,现用的办公用品是 年 月购置的,故 月末无 在用低值易耗品。

2 6 2002 、 嘉汇达公司银行存款中两笔 个月人民币定期存款已于 10 年 月到期,到期后企业已转存,应计利息已在评估时计入,现有 2002 10 30 的定期存单开户日为 年 月 日。

  • 3 、 需要说明的是,评估基准日期后事项可能影响评估结论。

  • 4 、 截止评估报告提出日期,没有发现资产占有方存在其他任何

  • 重大事项。

  • 5 、 如果存在评估基准日期后重大事项,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

  • 论。

  • 6 、 若资产数量发生变化,应根据原评估方法对资产价值额进行

  • 相应调整。

7 、 若资产价格标准发生重大变化,并对资产评估价值已产生了 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价值。

8 、 对于评估基准日后资产数量、价格标准的变化,委托方在资 产实际作价时应给予充分考虑,并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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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 评估报告成立的前提条件和假设条件

1 、 本次评估结果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 市场原则确定的现行公允市价,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 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经营,以及评估基准日之状况和外部经济 环境不变的前提下,为本报告评估目的而提出的公允评估意见。没有 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 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 济政策发生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2 、 本次评估假定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所在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 无重大变化;行业政策、管理制度及相关规定无重大变化;经营业务 涉及的税收政策、信贷利率等无重大变化。

3 、 本次评估假定企业在未来生产经营中能够持续经营下去,并 具有持续经营能力。

4 、 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评估原则等其它情况发生变化 时,评估结论一般不成立,评估报告一般会失效。

十四、 评估报告法律效力

(一) 评估报告使用范围

  • 1 、 本报告专为委托方所使用,并为本报告所列明的目的而服务,

  • 以及按规定报送有关政府管理部门审查。

  • 2 、 评估报告书的使用权归委托方所有,未经委托方许可,评估

  • 机构不会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 3 、 评估说明系反映评估机构执业水平与执业技能、技巧,委托

  • 方及获得、使用、审核报告的相关单位未经评估机构书面同意,不得 随意向他人提供或公开。

4 、 本报告含有若干附件及评估说明、评估明细表与本报告具有 同等法律效力,及同样的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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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评估报告有效期

  • 1 1 2002 、 本评估结论的有效期按现行规定为 年,从评估基准日

  • 6 30 2003 6 29

  • 年 月 日起计算至 年 月 日有效。

  • 2 、 超过评估报告有效期不得使用本评估报告。

(三) 评估报告解释权

本评估报告意思表达解释权为出具报告的评估机构,除国家法 律、法规有明确的特殊规定外,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均无权解释。

十五、 评估报告提出日期

2002 11 25 本评估报告提出日期为 年 月 日。 (本页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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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

上 海 东 洲 资 产 评 估 有 限 公 司

法人代表:

王小敏

总评估师:

葛其泉

项目负责人:

朱云

中国注册资产评估师:

朱云

张巍

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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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查文件 关于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部分股权项目的 资产评估报告书 备查文件

  1.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3.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审计报告

  4.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5.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

  6.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评估基准日会计报表

  7.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投资方《关于上海广电(集

团)有限公司转让股权协议》

  1. 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上海广电(集

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决议》

  1. 上海广电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

让意向书》

  1.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五届九次董事会会议《关于收购上 30%

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的预案》

  1.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收购上海嘉汇达房 30%

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 股权的意见》

  1. 1994 52 上海市徐汇区建设委员会徐建委( ) 号“关于对上海市 6 26

徐汇区淮海中路 街坊 号地块太平洋广场扩初设计方案的批复” 13. 94 11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沪建( ) 号)

  1. 1997 000840 房地产权证(沪房地市字( )第 号)

  2. 1993 107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沪土( )出让合同第 号

  3. 98 506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第 号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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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变更投资方的批复”

  1. 98 996 上海市外国投资工作委员会沪外资委协字( )第 号文“关

于上海嘉汇达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的批复”

  1. 评估业务约定书

  2.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3.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许可证

  4.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资格证书

  5. 资产评估委托方承诺函

  6. 资产评估机构及注册资产评估师承诺函

  7. 参加本评估项目的人员名单及其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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