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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ESA Intelligent Tech Inc. AGM Information 2012

Mar 22, 2012

56855_rns_2012-03-22_2bb3c174-dbc8-4f0e-bcce-3b9cbf11df3f.PDF

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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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602 股票简称:广电电子 编号 :2012-004 900901 上电 B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书面通 知于2012 年3 月9 日发出,并于2012 年3 月21 日下午在四川中路88 号上海外 滩华尔道夫酒店会议室召开了董事会八届七次会议。会议应出席董事9 人,实际 出席董事9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峰先生主持,公司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 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所做决议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和报告:

  • 一、公司 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公司 2011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三、公司 201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公司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93,674 万元,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

  • 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03 万元。每股收益0.13 元,加权平均的净资产收益率

  • 6.56%。

  • 合并会计报表年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未分配利润-46,555 万元; 本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203 万元。 2011 年年末公司未分配利润 -31,352 万元。

  •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

1

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的原则,考虑公司2011 年利润弥补亏损后仍为负数, 建议2011 年度不实施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四、公司 2011 年度报告全文,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五、公司 2011 年度报告摘要,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六、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2 年度的审计机构。

  • 七、关于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1 年度审计费人民币 110

  • 万元。

  • 八、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九、关于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十、关于公司更名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公司名称进行变更。

公司原中文名称:

  •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拟更名为“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原英文名称:

  • “SVA Electron co., ltd.”拟更名为“INESA Electron Co., Ltd.”

2

  • 十一、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内容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调整经营范围内容。

  • 公司原经营范围为“生产销售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材料

  • 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经营性租赁业务 (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

现拟调整为:“电子产品、数字卫星电视接收机(凭许可证生产),家用视听 设备、雷达、通信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仪器仪表及部配件、 办公自动化设备,光电子器件及产品、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件、基础 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的设计、研发、 生产、销售及进出口业务;提供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自有房屋租赁, 经营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 变更登记为准)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拟同时修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对《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进行如下修改: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
限公司 SVA ELECTRON CO.,LTD.
公司注册名称:上海仪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INESA Electron Co.,Ltd.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生
产销售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
配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
限制、禁止类及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
外),经营性租赁业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电子产品、数字
卫星电视接收机(凭许可证生产),家用视听设备、
雷达、通信设备、计算机终端设备、广播电视设备、
仪器仪表及部配件、办公自动化设备,照明电子产
品、光电子器件、真空电子器件及其应用产品、配
件、基础材料和生产线设备(国家限制、禁止类及
有特殊规定的产品除外)的设计、研发、生产、销
售及进出口业务;提供软件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
务等;自有房屋租赁,经营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
口业务(涉及许可经营的凭许可证经营)。(以工商
变更登记为准)
第六十七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
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
主持。

3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一百零
六条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名,副董事长1 至2 名。
董事会由9 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 名。
第一百一
十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出售
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
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
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
当组织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
并报股东大会批准。
(一)公司投资规模在3000 万元人民
币(含3000 万元)以内的非关联交易
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决策,
报董事会备案;投资规模在3000 万元
以上至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含50%)之间的非关联交易项目,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在
下次股东大会报告;投资项目在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上的
项目,董事会讨论通过后,须提请股
东大会表决通过。
(二)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董
事会按规定在下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报
告。遇特殊情况可由股东大会授权公
司董事会决议并执行,在下次股东大
会向股东报告。
(三)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
项的权限参照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执行。
董事会应当根据投资项目、收购出售资产、担保业
务、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格的审查
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家、专
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按审批权限报批。
(一)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3000 万元
人民币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0%以下的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
目,并在下次股东大会报告;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
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不满3000 万元人民币的非关
联交易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并报董事
会备案;超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
50%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二)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的执行情
况,董事会按规定在下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报告。遇
特殊情况可由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执
行,在下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报告。
(三)公司担保业务、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的权限
要求,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制度及有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一百一
十一条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
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免。
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和罢
免。
第一百一
十三条
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
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
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
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
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
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一百一
十五条
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
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召开董
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代表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
事会、董事长认为必要时、1/2 以上独立董事,可
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

4

议后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
议。
议后10 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一
十六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方式
为:书面或传真或电话通知;通知时
限为:召开会议二个工作日前。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或传
真或电话通知;通知时限为:召开会议二个工作日
前。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十三、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作如下修改:

一、《董事会议事规则》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2.2 条 董事会应当确定对外投资、收购
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
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的权
限,建立严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
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有关专
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报股
东大会批准。
董事会应当根据投资项目、收购出售资产、担
保业务、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的权限,建立严
格的审查和决策程序;重大投资项目应当组织
有关专家、专业人员进行评审。并按审批权限
报批。
第2.2.1 条
公司投资规模在3000 万元人民币
(含3000 万元)以内的非关联交
易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
决策,报董事会备案;投资规模
在3000 万元以上至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的净资产50%(含50%)之
间的非关联交易项目,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讨论通过,并在下次
股东大会报告;投资项目在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50%以
上的项目,董事会讨论通过后,
须提请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2.2.1.1 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审议决定
3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至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的净资产总额50%以下的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并在下次股东大会报
告;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决定
不满3000 万元人民币的非关联交易的对外投
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并报董事会备案;超
过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总额50%的
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由股东大会审议
决定后,授权董事会具体实施。
第2.2.3 条
公司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
对外担保、委托理财、关联交易
等事项的权限参照有关法律、法
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公司担保业务、委托理财和关联交易的权限要
求,按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相关制度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5

第2.3 条 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
长1名,副董事长1-2人。
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名。
第3.1 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
召开董事会会议的通知方式为:
董事会秘书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
以书面通知(包括传真、邮件)
方式进行。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负责召集。召开董事会会
议的通知方式为: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十日前
以书面通知(包括传真、邮件)方式进行;临
时会议于会议召开二个工作日前以书面或传真
或电话方式进行。
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
可以随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
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3.2 条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或者监事会,可以提议
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代表1/10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董事或者
监事会、董事长认为必要时、1/2以上独立董事,
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5.1 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长不能履行职责,应当指定一名
副董事长代其召集主持董事会会
议;公司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
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
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
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第5.2 条 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可采取举手表
决方式,也可采取投票表决方式。
董事会决议表决以投票或书面表决方式进行。

二、《监事会议事规则》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2.2条 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1名,
副主席1-2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
由该主席指定的一名副主席代行其职权。


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设监事会主席
1 名。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权时,由
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1名监事召集和
主持监事会会议。
第2.4条 监事会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 监事会会议应当每6个月召开一次
第5.1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
因故不能主持时,由监事会主席指定的一名
监事会副主席主持。监事会主席无故不履行
职责,也未指定具体人员代其行使职责时,
可由二分之一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
负责召集并主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会
主席因故不能主持时,由二分之一以上
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负责召集并主
持监事会会议。

《监事会议事规则》由监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6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第2.1条 本规则第四条规定的 本规则1.4条规定的
第3.2条 本规则第十三条 本规则第3.1条
第4.8条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
不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
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
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
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
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
监事会副主席支持;监事
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
或者不履行职务时,由半
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的
一名监事主持。
股东大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
职务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监事会自行召集的股东大会,由监事会主席主持。监事
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半数以上监事
共同推举的一名监事主持。
第4.22条 无相关内容 新增:
4.22.8 出席股东大会的内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和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
权的股份数,各占公司总股份的比例。
在记载表决结果时,还应当记载内资股股东和境内上市
外资股股东对每一决议事项的表决情况。
第7.1条 上述第六十八条 上述第6.1条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若与《公 司章程》不符之处,以《公司章程》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作相应修改。

十四、关于受让上海仪电资产经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上海广电晶新平 面显示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黄峰、秦伟芳、张迎宪、邬树伟、姜树勤 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共4 名。表决结果:4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详见今日同时披露的《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临

7

2012-005)。

十五、关于同意公司与上海仪电控股(集团)公司解除上海金陵表面贴装有限公 司托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公司对上海金陵表面贴装有限公司的托管,对上海颐广 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金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金陵通讯技术有限公司等三家 公司的托管按《托管协议》继续有效,托管费用不变。

十六、关于上海广联电子有限公司增资扩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近期向广联电子增资 4,500 万元人民币,以满足其生产线扩能改造、 提升业务规模的需要。在本次增资的 4,500 万元中,3,000 万元将用于固定资产 购置,1,500 万元用于补充新业务开展所需的流动资金。

十七、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预案,并提交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为提高公司资金收益,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同意公司将闲置资金用于购买 由银行发行的保证本金安全及最低收益率的理财产品,一年内任一时点投资本金 总额合计不超过 8 亿元人民币。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班子全权办理上述购买理财 产品事宜,有效期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十八、关于出售长寿路 97 号 26、27 楼房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出售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97 号26、27 楼房产,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转让,转让价格以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的价格为基准。根据资产评估机 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该房产转让事项,并 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相关事项。

十九、关于上海昌海德通端接件有限公司提前终止《合营合同》和《章程》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8

  • 二十、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广电液晶显示器有限公司实施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十一、关于控股子公司上海海晶电子有限公司实施清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十二、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同意公司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作如下 修改:

修改:
文件 条款 原内容 修改后内容
《董事会战略委员
会实施细则》
第5.1 条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
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
体委员。
战略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
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
体委员。
《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
第5.1 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
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通知全
体委员。
提名委员会根据职责的权限召开
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
全体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实施细则》
第5.1 条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
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四次,
每季度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审
计委员会委员提议召开。会议召
开前七天须通知全体委员。
审计委员会会议分为例会和临时
会议,例会每年至少召开二次,
临时会议由审计委员会委员提议
召开。会议召开前三天须通知全
体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5.1 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两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七天
通知全体委员。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
一次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
通知全体委员。

除修改上述条款内容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实施细则》、《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 细则》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如与《公司章 程》不符之处,以《公司章程》为准,并授权公司董事会作相应修改。

9

  • 二十三、关于制订《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二十四、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控制度》的议案;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公司对《总经理工作细则》、《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作如下修改: 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第3.4 条:

  • 原规定:“总经理有权决定投资规模在3000 万元人民币(含3000 万元)以

  • 内的项目,在审批的同时报董事会备案。”

  • 现修改为:“总经理办公会议有权审议决定不满3000 万元人民币的非关联交

  • 易的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项目,并报董事会备案”。

  • 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第5.4.1.i 条:

  • 原规定:“公司在报告董事会同意前不得出售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其他

  • 金额超过5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并且必须由外部独立估值机构作事前价格评估。” 现修改为:

  • “公司在报告董事会同意前不得出售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或其他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固定资产,并且必须由外部独立估值机构作事前价格评估。”

  • 二十五、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对公司组织架构作如下调整:

  • 1、 增设消费电子事业部,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负责确定事业部下属机构的 设置。

  • 2、 根据新业务发展需要,高起点参与市场竞争,结合公司研发现状,消费电子 事业部下拟设置研发中心(包括上海、深圳、日本)。

  • 3、 鉴于公司平板显示产业的调整退出,撤消公司平板显示技术研究开发中心。

  • 4、鉴于公司部门名称与职能相一致的需要,将公司战略发展部调整为投资规划 部,经济运行部调整为运行管理部。

二十六、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总经理顾德庆先生提名,同意聘任徐志平先生、戴伟忠先生(简历

10

附后)担任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经会前认真审查徐志平先生、戴伟忠先生的简历等相关资料,并了解其相关 情况,我们认为,徐志平先生、戴伟忠先生符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未 发现有《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证券市场禁入者 且禁入尚未解除的现象,我们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具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因此,我们同意聘任徐志平先生、戴伟忠先生为公 司副总经理。

  • 二十七、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同意聘任胡慧洁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 二十八、关于召开公司 201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股东大会具体事宜:

  •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二)会议时间:2012 年4 月18 日(星期三)上午9:00。

  • (三)会议地点:徐汇区漕宝路509 号(近桂平路)华美达新园酒店 B 楼3 楼 兴园厅(交通:地铁9 号线--漕河泾开发区站下;公交:沪松专线淡水路、 186、上佘线、沪松线、113、92B 线、763、沪陈线)

  • (四)股权登记日:A 股股权登记日:2012 年4 月9 日 B 股股权登记日:2012 年4 月12 日

    •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 年4 月9 日)

(五)会议内容:

  • 1、审议公司201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审议公司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审议公司2011 年度财务工作报告;

  • 4、审议公司201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5、审议公司2011 年度报告及摘要;

  • 6、审议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1

  • 7、审议会计师事务所报酬的议案;

  • 8、审议关于公司更名的议案;

  • 9、审议关于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内容的议案;

  •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 12、审议关于购买由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的议案;

13、201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 (六)出席会议对象:

  • 1、截止2012 年4 月9 日下午3: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 股股东与2012 年4 月12 日下午3:00 交易结 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B 股股东(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12 年4 月9 日);

  •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所委托的代理人;

  • 3、公司董事、监事与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 4、大会见证律师、大会工作人员及其他邀请人员。

  • (七)会议登记办法:

  • 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2012 年4 月13 日(周五)(上午9:00-11:00, 下午1:30-4:30)到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03 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 公司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 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截止时间为2012 年4 月13 日,书面通讯 请在信封或传真件左上角注明股东登记字样。

  • 2、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 3、自然人股东凭股票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见附件)。 (八)参会方法

  • 1、法人股东凭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 证复印件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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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参会。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

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参会(见附件)。

  • (九)其他事项

  • 1、预计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 2、本公司地址: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68 号

联系人:于柯维

联系电话:021-34695939

传真:021-62982121 邮编:200233

  • 3、登记处地址:上海市东诸安浜路165 弄29 号403 室上海维一软件有限公司 联系人:唐伊宁

  • 联系电话:021-52383317

  • 传真:021-52383305

邮编:200052

  • 交通:地铁2 号线江苏路站4 号出口;公交01、62、562、923、44、20、825、 138、71、925 路。

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3 月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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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授权委托书格式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出席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 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件:简历

徐志平,男,1967 年 10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职称高级工程师。曾任上 海永新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上海广电信息电子销售公司常务副总经 理、总经理,上海广电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晶新平面显示器 有限公司总经理兼党总支书记。

戴伟忠,男,1961 年 2 月出生,本科学历,职称工程师。曾任上海无线电 四厂技术员,上海船用雷达研究所所长助理、副所长,上海广电凯歌雷达通信设 备厂副厂长、厂长,上海广电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党总支副书记。

胡慧洁,女,1980 年 9 月生,大学学历,学士学位,于 2005 年 6 月参加 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董秘资格考试。曾任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 部科员,现任上海广电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主管、公司团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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