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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SECURITIES CO.,LTD. Share Issue/Capital Change 2012

Jul 10,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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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1377 证券简称:兴业证券 公告编号:临 2012-025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数量: 1,307.8 万股

  • 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可上市流通日期: 2012713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0 〕 1240 号文核准,兴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 263,000,000 股,并于 2010 年 10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股东对发行 前所持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1 、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 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2 、根据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承诺自发行人 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 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收购该部分股份;但符合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另有规定的,可以豁免遵守该承诺。

3 、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慎监管的有关要求,证券公司在申请 IPO 上市监 管意见书前三年内发生增资扩股和股权转让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增 持的,承诺自持股日起 60 个月内不转让,其他新增持公司股份的股东承诺 自持股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股东所持股权因证券公司合并、分立、重组、 风险处置等特殊原因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发生股权变更的,不视为违反承诺。

持股日按照股权变更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或向中国证监会报备之日确 认。

4 、根据财企〔 2009 〕 94 号《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 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和《关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东确认及国有 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对于国有股东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持有 的本公司国有股,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承继国有股东的锁定承诺。 截至本公告日,以上承诺均得到履行。

二、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安排

根据上述第 3 、 4 条承诺,公司本次有 1,307.8 万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将于 2012 年 7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股

单位:股
序号 限售流通股持有人 本次流通前限售股份数量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本次流通后限售股份数量
1 福州富合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3,000,000 13,000,000 0
2 漳平市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76,403 76,403 0
3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 10,962,991 1,597 10,961,394
合计 24,039,394 13,078,000 10,961,394

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转持三户所持剩余的限售股份分别于 2012 年 9 月 13 日、2013 年 3 月 13 日、2014 年 12 月 15 日上市流通。

三、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万股

单位:万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66,497.6 -1,307.8 65,189.8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3,502.4 +1,307.8 154,810.2
三、总股份 220,000 220,000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二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