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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SECURITIES CO.,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4
Aug 27,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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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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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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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2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三、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6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4 年 9 月 5 日 14:30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 268 号证券大厦 21 楼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 二、宣读会议须知
- 三、审议议案
- 审议《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 四、股东发言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 五、宣布股东大会现场出席情况
-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 七、投票表决
- 八、休会
-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见证法律意见
-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 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入 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 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签到处 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一 般以 10 人为限,超过 10 人时,可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发言顺序 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 2 次,每 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 2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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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并尽 量简明扼要。股东如欲了解超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范围的其他信息, 可在会后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 间控制在 2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 2014 年 8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划"○"表示,未 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在 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前退场的 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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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 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 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一、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关于公司 2014 年半年度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2014 年 9 月 5 日)
各位股东:
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仅指母 公司,下同)2014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598,590,491.64 元,加上以 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 2,010,072,883.31 元,扣除根据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在 2014 年已分配利润 208,000,000.00 元后,截 2014年6月30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00,663,374.95 元。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财政厅提议(具体详见 2014 年 6 月 28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披露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 2014 半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拟以截至 2014 年 6 月 30 日公司股份总数 2,600,000,000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合计转增 2,600,000,000 股,本 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变更为 5,200,000,000 股。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办理《公司章程》及公司营 业执照变更等相关事宜。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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