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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USTRIAL SECURITIES CO.,LTD. — AGM Information 2013
May 28, 2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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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M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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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01377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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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一三年六月七日
目 录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3 二、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 4 三、关于申请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 7 四、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9 五、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11 六、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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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2013 年6 月7 日14:30
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268 号证券大厦21 楼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宣读会议须知
三、审议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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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申请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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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
3.《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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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和高管人员回答股东提问
五、宣布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六、推选计票和监票人员
七、投票表决
八、休会
九、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律师宣读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见证法律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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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 率,保证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公司章程和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 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依法行使权利,认真履行义务。
三、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参加会议的股东及 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 聘请的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士 入场,对于干扰大会秩序、侵犯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 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四、大会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相关事宜。 五、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六、股东要求在股东大会上发言,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在签到处 的“股东发言登记处”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登记发言 的人数一般以10 人为限,超过10 人时,可抽签决定有权发言者。发 言顺序按照登记时间先后安排。
股东发言由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每一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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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发言原则上不超过2 分钟。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姓名或代表的股 东和所持有的股份数,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 扼要。股东如欲了解超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范围的其他信息,可在会 后向董事会办公室咨询。
除涉及公司商业秘密、内幕信息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 当认真负责地、有针对性地集中回答股东的问题。全部回答问题的时 间控制在20 分钟以内。议案表决开始后,大会将不再安排股东发言。
七、大会表决前,会议登记终止,并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 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股份总数。
八、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 开。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 行使表决权(流通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公司2013 年 5月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的201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知)。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股东在会议现场投票的,以其所持有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 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股东在投票表决时,应在表决单中每项议案 下设的“同意”、“反对”、“弃权”三项中任选一项,并以划“○” 表示,未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 权”。在计票开始后进场的股东不能参加投票表决,在开始现场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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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退场的股东,退场前请将已领取的表决票交还工作人员。
九、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3 为特别决议事项,其中议案3 需要逐项表决。
十、会议开始后请全体参会人员将手机铃声置于无声状态,尊重 和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障大会的正常秩序。
十一、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 加股东大会股东的住宿和接送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十二、公司聘请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 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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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一
关于申请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的议案
(2013 年6 月7 日)
各位股东:
根据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法》及《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 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 〔2013〕10 号),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等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公募基金 管理业务。
公募基金市场有着广阔的发展前景,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有利 于促进居民储蓄转化为投资,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有利于支持国内 金融改革,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证券公司开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 对目前国内产品模式相对单一、同质化严重的基金行业将起到补充和 完善作用,对丰富公募基金的产品类型和拓宽投资者的理财选择起到 积极作用。
公司已有多年的资产管理业务经验,凭借稳定优秀的业绩,在业 界树立了良好的口碑。公募基金业务面对的目标人群更广泛,公司开 展公募基金管理业务,将获取更多的客户,有利于扩大公司的资产管 理规模。同时通过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有利于公司更好地树立品牌形 象和扩大品牌知名度。公司可以利用自身在资金、渠道、客户、投研 能力等方面的优势,吸引各类资金进入财富管理领域,通过开展公募 基金业务扩大收入,构建公司整体财富管理转型的平台,增强行业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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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竞争能力。
根据《资产管理机构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暂行规定》, 资产管理机构申请开展基金管理业务,应当向中国证券会提交申请材 料,中国证监会依法对资产管理机构的申请进行审核。同时,根据《证 券公司业务范围审批暂行规定》,证券公司申请增加业务种类,应当 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因此,现就以下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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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意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开展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
-
资格,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
-
2.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公募证券
-
投资基金管理业务资格后,如涉及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章程》的变 更,同意在《公司章程》第十五条增加“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具 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围表述为准)的经营范围,并授权公司 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及换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资产管理子公司成 立后,若需要将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业务移交至子公司,且涉及公 司减少“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 (具体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业务范 围表述为准)的经营范围或做其他调整,则同意对公司经营范围、《公 司章程》做相应变更,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公司章程》变更 及换领营业执照等相关手续。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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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二
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013年6月7日)
各位股东:
公司董事会201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和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股东大会同 意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 发行规模和发行时机等相关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至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再融资 资金到位之日。鉴于公司股权再融资资金已于2013年4月底到位,原 授权有效期届满,原授权发行短融券事宜将无法实施。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具备发行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以下简 称“短期融资券”)的资格。为补充业务发展所需的短期流动资金, 拓宽融资渠道,获得利差收入,公司拟重新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 根据《管理办法》,短期融资券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1天,短期融资 券发行实行余额管理,待偿还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此外,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证券公司的净资本情况每半年调整一次发行人的 待偿还余额上限,并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和发行人的情况对发行人待偿 还余额上限进行调整。
鉴于短期融资券融资期限较短,并且发行时机、发行频率与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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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行情况、公司运作状况密切相关,为适应短期融资券融资较为频繁 的特点,提升融资效率,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每期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规模、发行时 机;公司董事会在取得前述授权后,可转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与发行 短期融资券相关的具体事宜。授权有效期内公司待偿还短期融资券余 额不超过公司净资本的60%。
2.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相关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个月。如果公司董事长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证券公司 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 门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 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 的发行或部分发行。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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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三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3年6月7日)
各位股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证券公司债券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公 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年以上期限内还本付息 的有价证券。为补充业务发展所需的中长期稳定的资金,加快发展公 司主营业务,进一步改善公司债务结构,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方案如下:
- (一)发行规模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总规模不超过发行前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 40%,可一次或分次发行。
- (二)向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 (三)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10 年(含10 年),可以为单一 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
- (四)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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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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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支付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情况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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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募集资金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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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六)上市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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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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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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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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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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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由董事会转授权公司董事长确
定并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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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有关监管部门办理本次发行事宜的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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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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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聘请中介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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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为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
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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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其他具体事项。 (九)偿债保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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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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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可以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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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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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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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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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十)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决议除偿债保障措施外,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24 个月内有效。如果公司董事长已于决议有效期内决定有关 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行,且公司亦在授权有效期内取得监管部门 的发行批准、许可、备案或登记的(如适用),则公司可在该等批准、 许可、备案或登记确认的有效期内完成有关公司债券的发行或部分发 行。
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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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之四
关于更换公司董事的议案
(2013 年6 月7 日)
各位股东:
因董事阮悦欣女士工作发生变动,其推荐单位厦门市特房筼筜开 发有限公司推荐苏宝通先生为董事候选人。待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且苏 宝通先生获得证券公司董事任职资格后,阮悦欣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董 事。
请予审议。
附件:苏宝通先生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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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苏宝通先生简历
苏宝通,男,汉族,1974 年8 月生,福建晋江人,1995 年8 月 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金融学博士,经济师,现任厦门市特房筼筜开 发有限公司总经理。
主要简历:1995 年8 月至1998 年8 月在兴业银行厦门分行国际 业务部工作;1998 年8 月至2001 年2 月参加厦门大学管理学院MBA 中心学习;2001 年6 月至2002 年9 月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福州 投行总部工作;2002 年9 月至2007 年12 月任厦门市筼筜新市区开 发建设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期间参加厦门大学金融系金融学博 士学位学习);2008 年1 月至2012 年3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 发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经理;2012 年4 月至2013 年3 月任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企划与投 资部总经理;2013 年4 月起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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