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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 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2019
Apr 18,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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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xy Solicitation & Information Stat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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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9-07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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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10.2.2 条规定,原则上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 需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但经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协商达成一致, 为维护中小股东利益,使中小股东充分行使其表决权,体现中小股东意愿, 北京杨树蓝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杨树嘉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京蓝控股有限公司、半丁(厦门)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融通资 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自愿放弃在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 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 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及《关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 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回避表决。
-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生效是《关于 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设 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生效的前提 条件,即《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通过是《关于转让京 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设立境外 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生效的前 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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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京蓝科技”、“本公司”或 “上市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3 日、4 月 11 日、4 月 13 日分别在《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关于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 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及《关于 2019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补充通 知》,现发布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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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东大会届次: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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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下午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上午 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 15:00 至 2019 年 4 月 23 日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19 年 4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 2019 年 4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7 号 7 栋(E 楼)公司会议室
9、投票方式的选择: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投资设立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以下简称“京蓝云商科技”)(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公司与京 蓝若水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若水”)入伙并签署合伙企业协议。 根据协议约定,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 199,852,030 元,公司及京蓝若水分 别作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认缴出资。公司以所持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物联网”)99%股权出资,相对应合伙企业份额为人民币 198,852,030 元,认缴比例为 99.5%。公司出资后,京蓝云商科技即成为京蓝物联 网的股东,享有京蓝物联网 99%的股权及其收益。京蓝物联网分别持有京蓝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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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时代”)及固安京蓝云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固安云”)100%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直接持有京蓝物联网股权, 京蓝物联网、京蓝时代、固安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董事会授权公司经 营管理层办理后续相关事宜。
根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公司拟与京蓝若水签署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1、合伙人信息:普通合伙人京蓝若水为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 限责任公司,拥有项目投资管理的专业能力及丰富的经验,将担任合伙企业的执 行事务合伙人、合伙企业管理人、管理人。有限合伙人京蓝科技以其持有的子公 司股权对合伙企业进行出资。
2、经营期限: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 5 年,期满以后, 执行事务合伙人可单方决定延长期限。合伙企业投资的目标公司申请在境内或者 境外合法的证券交易市场上市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择机提前终 止本合伙企业的经营,并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处理合伙企业的财产。
3、出资期限:管理人要求其他合伙人缴付出资时,对于以现金出资的合伙 人应当提前至少 3 个工作日向该等合伙人发出缴付出资通知,列明该合伙人当期 应缴付出资金额及合伙企业银行账户信息;对于使用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的合伙 人,应当发出交付出资通知明确告知其完成非货币财产所有权转移至合伙企业名 下的期限。缴付出资通知规定的出资期限的最后一日为应缴付出资日(“出资截 止日”)。除非已取得管理人的书面同意,各合伙人应于出资截止日或出资截止 日之前按照通知要求缴付出资。管理人根据本条约定书面同意部分其他合伙人延 期缴付出资的,并不豁免其他有限合伙人及时缴付出资的义务。普通合伙人应于 出资截止日并在有限合伙人实缴出资之前全额缴付其认缴的全部出资。
4、管理决策机制:京蓝若水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行使合伙企业的日常管 理职责,并确保其委派代表能够独立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 事务,不得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合伙人会议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共同组成, 合伙人会议为合伙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合伙人会议按各合伙人实缴出资额的比例进行表决,除 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须经代表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通过方可作出决议。
5、管理费:作为执行事务合伙人对本有限合伙提供管理及其他服务的对价, 有限合伙人同意在本有限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每年应按其实缴资金的 2%向执行事 务合伙人支付管理费。管理费自本有限合伙成立之日起每 12 个月为一个收费期 间,管理费缴纳时间为每年 1 月 15 日前缴纳当期管理费,首次缴纳时间为协议 签订后 15 日缴纳当期管理费。
6、收益分配原则:
合伙企业产生实际收益(指合伙企业清算或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目标公司 上市等产生收益)后,在扣除合伙企业费用(包括执行事务合伙人先行垫付的资 金、合伙企业管理费等)、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本金后(即 净收益),优先向有限合伙人分配,在有限合伙人分配到 6%/年的固定收益(该 6%年化收益按照有限合伙人的实缴出资额计算,下同)后如有剩余,则由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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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务合伙人收取剩余合伙企业净收益的 25%作为其超额收益;剩余收益按照出资 比例分配给全体合伙人。本款的有关定义如下:
(1) 如合伙企业净收益不足年化 6%,则执行事务合伙人不享有超额收益。
(2) 如合伙企业净收益不足年化 3%的,由普通合伙人从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 余财产予以弥补,仍不足以支付时,由普通合伙人以其自有资产予以弥补至 3%, 该 3%收益将分配给有限合伙人作为其保底的固定收益。
(3) 合伙企业优先收益、固定收益、超额收益等任何收益的分配时间为合伙 企业清算、转让目标公司的股权或目标公司上市等产生收益的上述任何一种情况 触发之时;或全体合伙人一致决定分配收益时。
(4) 当合伙企业转让目标公司股权时,除了直接转让目标公司的情况之外, 还包括合伙企业以协议控制等安排的方式,取得了境外企业的对等股权或股份后, 合伙企业转让该境外企业的股权或股份。
(5) 本条款之约定公式如下:
ᅳ ᅳ 净收益 A = 合伙企业实际收益 合伙企业费用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
ᅳ 普通合伙人的出资本金
有限合伙人的固定收益 B =有限合伙人的出资本金×6%×投资期限
(其中,投资期限以年为单位,不足一年的,按照实际天数除以 365 天计算; 当出现转让部分股权的方式需要分配收益时,则有限合伙人的固定收益 B =有限 合伙人的出资本金×所转让的股权比例×6%×投资期限)
执行事务合伙人的超额收益=(A ᅳ B)×25%
7、亏损承担
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合伙企业出现亏损时,由各合伙 人按以下顺序承担亏损:
(1)全体合伙人按其认缴出资额承担亏损;
(2)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合伙企 业债务超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的部分,由普通合伙人承担。
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 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8、合伙权益的转让:
(1)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非经合伙人会议批准,普通合伙人不得转让其 普通财产份额,但是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有其他限制规定的 除外。
(2)当执行事务合伙人被除名时,该执行事务合伙人持有的全部普通财产 份额以评估价值对价转让予由合伙人会议选定的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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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有限合伙人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可以转 让给合伙企业的其他合伙人,也可以转让给合伙人以外的其他投资者,该转让应 提前 10 日通知执行事务合伙人并经执行事务合伙人同意。
(4)有限合伙人向现有合伙人以外的投资者转让其财产份额,其他合伙人 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9、投资项目及投资方式
本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以 100 万元人民币、有限合伙人以京蓝云智物联网 技术有限公司的 99%股权作为向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企业合伙人完成货币及京 蓝物联网股权作价出资后,本合伙企业投资标的为单一项目,即京蓝物联网。
合伙人以 100 万元人民币及京蓝物联网的 99%股权向合伙企业出资后,合伙 企业即成为京蓝物联网的股东,享有京蓝物联网 99%的股权及其收益。
10、生效条件:本协议自全体合伙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人 名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京蓝物联网为高科技公司,以互联网、物联网技术为基础拓展用户,为持续 保持其技术领先性,需持续投入大量资金,短期内难以实现盈利。本次交易完成 后,京蓝物联网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可以减少公司对京蓝物联网的资金 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现金流,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 同时为京蓝物联网搭建灵活的资本运作平台,吸引境内外专业机构和资金,增强 融资能力,进一步夯实京蓝物联网的资本实力,助推业务发展。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判定如下:公司董事长杨仁贵先生持有杨树常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树常青”)100%股权,杨树常青持有京蓝若水 51%股权,杨仁贵先生为京蓝若水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 董事长杨仁贵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及业务布局,公司拟将所持京蓝物联网 1%股权转让 给京蓝若水,交易作价为人民币 2,008,606.36 元。本次交易作价测算依据如下: 京蓝物联网截至 2019 年 1 月 31 日未经审计净资产为 194,483,001.24 元。根据中 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对京蓝物联网、京蓝时代分别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19]第 1006 号)、(中铭评报字[2019]第 1005 号), 以 2018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京蓝物联网、京蓝时代的评估增值分别为 3,787,379.42 元、2,590,255.76 元。据此,京蓝物联网 1%股权作价为 2,008,606.36 元【(194,483,001.24+3,787,379.42+2,590,255.76)*0.01】。
本次公司将京蓝物联网剩余 1%股权转让给京蓝若水,有利于未来京蓝若水 对京蓝物联网的统一管理,促使其健康稳定的发展。
上述两项交易完成后所涉及的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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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判定如下:公司董事长杨仁贵先生持有杨树常青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树常青”)100%股权,杨树常青持有京蓝若水 51%股权,因此京蓝若水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 杨仁贵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三)《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下属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 凉城县卧佛山生态综合治理项目建设的需要,公司拟为其项目公司乌兰察布市京 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乌兰察布生态”)向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凉城县 支行申请旅游扶贫中长期贷款提供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 4 亿元(含 4 亿元)人 民币,担保期限不超过 15 年(含 15 年),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担保、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自有资产抵质押担保。
乌兰察布生态股权结构为:京蓝沐禾持有其 80%股权、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其 20%股权。乌兰察布生态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 担保构成对外担保。乌兰察布生态为公司提供反担保,内蒙古联首旅游投资有限 公司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同等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
(四)《关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
京蓝科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 易的议案》、《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以所持京蓝物联网 99%股权作为出资与京蓝若水共同投资设立京蓝云商 科技(最终名称以工商注册为准);同时,公司拟将所持有的京蓝物联网 1%股 权转让给京蓝若水。前述交易完成后,京蓝云商科技直接持有京蓝物联网 99% 股权,公司作为京蓝云商科技的有限合伙人直接持有其 99.5%合伙企业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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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京蓝物联网目前和未来业务发展的特点,为了支持京蓝物联网业务快速 发展并灵活利用境内外两个市场,便于境内外融资等资本运作,公司拟参照京蓝 物联网境内结构搭建海外架构设立相关境外子公司及境外有限合伙企业,并最终 以京蓝物联网为境内运营实体搭建海外资本运作平台,吸引境内外专业机构、资 金和人才,增强京蓝物联网的资本实力和运营能力,提升京蓝物联网的盈利水平, 实现公司利益最大化,具体情况如下:
- 1、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1)设立境外子公司
公司拟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下简称“ BVI ”)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 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投资总额为 50,000 美元,公司持股比例为 100%。
(2)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 设立完成后,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 将与京蓝若水的境外全资子公司 PRODUCTIVE INSIGHT LIMITED 在 境外共同出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 KINGLAND E-COMMERCE TECHNOLOGY LIMITED PARTNERSHIP (以下简称“ KINGLAND E-COMMERCE”)。KINGLAND E-COMMERCE 出资总额为 50,000 美元,其 中,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 作为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 49,750 美元出资额,占合伙企业出资总额的 99.5%;PRODUCTIVE INSIGHT LIMITED 作为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持有合伙企业 250 美元出资额,占合伙企 业出资总额的 0.5%。
以上拟设立的各境外主体以及其对应的注册资本或者出资金额以相关境内 外主管部门核准或者备案以及最终登记为准。
2、搭建京蓝物联网境外资本运作平台
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 及 KINGLAND E-COMMERCE 设立后, 将与公司董事长杨仁贵先生控制的境外平台 PRODUCTIVE INSIGHT LIMITED 以及京蓝物联网员工境外持股平台共同在 BVI 投资设立 BVI 公司,BVI 公司后 续将根据实际需要逐级设立在开曼群岛、香港、中国境内等地分别设立持股主体、 境内外商独资企业(WFOE),并由京蓝物联网与境内外商投资企业签署相关可 变利益实体协议(即 VIE 协议),最终完成京蓝物联网海外资本运作结构的搭 建(以下简称“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CONFIDENT LIBERTY LIMITED 作 为 KINGLAND E-COMMERCE 的有限合伙人(LP),使京蓝科技通过京蓝物联 网海外架构对京蓝物联网享有间接收益。
3、京蓝物联网管理层股权激励
为京蓝物联网开展业务储备优秀人力支持,建立长效激励机制,拟由 BVI 公司向京蓝物联网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境外公司或者境外持股平台无偿授予 BVI 公司 20%股份(以下简称“授予股份”)作为对京蓝物联网管理层及核心骨 干员工进行激励的长期股权激励池。具体安排如下:
(1)授予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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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长期股权激励池的 20%授予股份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之前不稀释,由 京蓝物联网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境外公司或者境外持股平台无偿取得并持有。 如京蓝物联网上市之前引入新投资人认购 BVI 公司新增注册资本,京蓝物联网 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境外公司或者境外持股平台应无偿取得相应比例的 BVI 股份,确保该等授予股份比例不被稀释。部分或者全部授予股份的权利将在符合 境外适用法律法规要求的前提下,在诸如表决权等方面做出灵活安排。
(2)授予股份考核要求
自京蓝物联网管理层及核心骨干员工境外公司或者境外持股平台取得授予 股份之日起 5 年内,京蓝物联网海内外结构应完成境内外融资(包含并购重组等), 京蓝物联网整体估值应不低于 5 亿人民币或者等值的外币。如京蓝物联网未能在 上述 5 年年限内以上述估值完成境外融资(包含并购重组等),BVI 公司于前述 期限届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无偿收回该等授予股份并注销。
4、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
为保证上述安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会及其合法授权之人全权办理公司本次设立各级境外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有限 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以及与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
(1)授权董事会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 定和实施本次设立各级境外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以及 与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方案、实施步 骤、签署有关文件材料和协议合同等具体事宜;
(2)根据具体情况与交易对方等协商确定并签署本次关联交易的交易协议 及其补充协议(如有)、合伙协议等全部境内外法律文件以及协议合同;
(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就本次设立各级境外子公 司、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以及与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相关 事宜向境内外有关监管机构申请批准、登记、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就本次设立各 级境外子公司和境外有限合伙企业以及与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相关事宜向 中国境内发改、商务、外汇管理部门及境外有关部门递交、呈报相关资料并办理 审批、登记、备案等手续;
(4) 组织并实施本次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 交易;
(5)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设立境外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 企业暨关联交易以及与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宜。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搭建完成后,京蓝物联网后续境内外融资及资本运作相 关事宜将由京蓝物联网海外结构按照相应境外主体的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规定 由其董事会或有权内部决策机构自行决策,无需再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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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长杨仁贵先生持有杨树常青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树常 青”)100%股权,杨树常青持有京蓝若水 51%股权,杨仁贵为京蓝若水的实际 控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杨仁贵先生需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关于注销京蓝天拓航空应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全 资子公司京蓝天拓航空应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天拓”)。 京蓝天拓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000 万元,注册地为北 京市丰台区广安路 9 号院 3 号楼 519 号。
(六)《关于注销京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整合资源,提高资产运营效率,公司拟注销全 资子公司京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科技集团”)。京蓝科技集团 自成立以来尚未开展业务,注册资本为港币 1 万元,注册地为香港。
三、提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 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注销京蓝天拓航空应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 议案》 |
√ |
| 6.00 | 《关于注销京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
(2) 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
-
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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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19 年 4
-
月 22 日下午 5 点 00 分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2、登记时间:2019 年 4 月 22 日上午 9:00 至 11:30,下午 2:00 至 5:
00
-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7 号 7 栋(E)楼公司会议室
-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受托行使表决权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等办理登记手续。
5、会议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中环南路 7 号 7 栋(E)楼公司会议室
邮编:100102
电话:010-64740711
传真:010-64740711 -8062
联系人:吴丹
-
6、会议费用: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遇网络投票系统
-
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 过网络投票平台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第六次、第七次、第八次会议决议;
-
2、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九日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授权委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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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 :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
1、投票代码:360711;
-
2、投票简称:京蓝投票;
-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需表决的议案事项及对应议案编码如下表所示:
| 备注 | ||
|---|---|---|
| 提案编码 | 提案名称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1.00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2.00 | 《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股权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3.00 |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4.00 | 《关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外有限合伙企 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5.00 | 《关于注销京蓝天拓航空应用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的 议案》 |
√ |
| 6.00 | 《关于注销京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 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 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 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 0 票。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 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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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 — 1、投票时间:2019 年 4 月 2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 11:30 和 13:00 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2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 开前一日)下午 3:00,结束时间为 2019 年 4 月 23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 下午 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 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 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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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授权委托书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9 年 4 月 23 日召 开的贵公司 2019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 委托人签名(盖章): | 法人签章 | 受托人签名: | |
|---|---|---|---|
| 委托人身份证号: | 受托人身份证号: | ||
| 委托人持股的数量和性质: |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2019 年 月 日;有效期限: ;
若委托人未对以下提案作出具体表决,是否授权由受托人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是;□否;
委托人对下述提案表决(请在每项提案的“同意、反对、弃权”表决项下单 选并打“√ ”):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示例表
| 提案编 码 |
提案名称 | 备注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
|||||
| 100 |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 | |||
| 1.00 | 《关于公司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2.00 | 《关于转让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 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3.00 | 《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 √ | |||
| 4.00 | 《关于公司设立境外子公司及投资设立境 外有限合伙企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 | |||
| 5.00 | 《关于注销京蓝天拓航空应用技术(北京) 有限公司的议案》 |
√ | |||
| 6.00 | 《关于注销京蓝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议 案》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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