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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3
Dec 11,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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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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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711 证券简称: *ST 京蓝 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ST 京蓝 股票代码:000711
信息披露义务人:殷晓东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 51 号 4 号楼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 号4 号楼
股份变动性质:持股数量增加(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签署日期:2023 年12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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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 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 增加或减少其在京蓝科技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 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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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5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6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6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7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8 附表: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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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 京蓝科技/上市公司/公司 | 指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殷晓东 |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因京蓝科技实施重整计划,以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股转增约17.90921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共计转增1,833,308,407股股票,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 由1,023,667,816股增至2,856,976,223股。前述 1,833,308,407股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其中:转增股 票中1,233,000,000股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600,308,407股 用于实施债转股。同时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因京蓝科技债 转股增加持有6,803,403股京蓝科技股票,占上市公司转增 后总股本的0.24%。 |
|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 指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 《收购管理办法》 | 指 |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
| 《准则15号》 | 指 |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 |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万元/元 | 指 | 人民币万元/元 |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 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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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 姓名 | 殷晓东 | 曾用名 | 无 | 性别 | 男 |
|---|---|---|---|---|---|
| 国籍 | 中国 | 身份证号 | 11022419660314**** | ||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 号4 号楼 | ||||
| 通讯地址 |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北路51 号4 号楼 | ||||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者地区的居留权 |
无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的发行 在外的股份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殷晓东不存在持有、控制境内外其他 上市公司 5%及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2023 年 11 月 27 日,公司收到哈尔滨中院作出的(2023)黑 01 破 1-3 号《民 事裁定书》,哈尔滨中院裁定批准《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 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以京蓝科技现有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约 17.90921 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转增 1,833,308,407 股股票,转增后京蓝科技总股本将由 1,023,667,816 股增至 2,856,976,223 股(最 终实际转增的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 确认的数量为准)。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原因为执行上述《重整计划》,由此 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被动稀释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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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未来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次权益变动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十 二个月内增加或者减少其持有京蓝科技股份的计划。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 公司将按照《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蓝科技 60,424,769 股,持股比例为 5.90%。
因京蓝科技欠付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收购款,依据《重整计划》,如上债务 通过资本公积转增股份予以偿付。因此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取得 6,803,403 股京蓝科技股份;加之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的京蓝科 技 60,424,769 股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京蓝科技 67,228,172 股股份,因实施《重整计划》转增股本,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京 蓝科技股份比例被动稀释下降至 2.3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权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 67,228,172 股公司股份均无质 押等受限制情况,其中因本次京蓝科技重整债转股增加的 6,803,403 股按照重整 计划的要求设置了锁定期,具体详见《重整计划》。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京蓝科技控制权发生变更,也不 会对京蓝科技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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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
下:
| 下: | |||||
|---|---|---|---|---|---|
| 股东 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减持价格 区间(元) |
减持股数 (万股) |
减持比例 (%) |
| 殷晓东 | 集中竞价交易 (此前已披露) |
2023年7月17日 | 2.01 | 12.00 | 0.012 |
| 集中竞价交易 (此前已披露) |
2023年7月18日 | 2.03 | 12.00 | 0.012 | |
| 合计 | -- | -- | 24.00 | 0.024 |
注:如上比例数据为四舍五入后的数据。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有关信 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与本次权益变动有关的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 事项。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之执行董事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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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
2、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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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
| 基本情况 | |||||
| 上市公司名称 |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 股票简称 | *ST京蓝 | 股票代码 | 000711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殷晓东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册地 |
北京市朝阳区 |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 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控制人 |
是□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债转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请注明)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 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
普通股 60,424,769股 5.90% |
|||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 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 数量及变动比例 |
变动种类:普通股 变动数量:6,803,403股 变动比例:3.547% 本次权益变动后,殷晓东持股数量为:67,228,172股;持股比例: 2.3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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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 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是 □ 否 ■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 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 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 否 |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 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 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 形 |
是 □ 否 □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 批准 |
是 □ 否 □ | |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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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签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殷晓东
签署日期:2023 年 12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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