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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2
Jul 18, 2012
53770_rns_2012-07-18_101d4a53-5037-4054-9e4d-74805b6258aa.PDF
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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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天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第一百五十四条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 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 项。
修改为: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 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核并发表独立 意见。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 大会的权利,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董事会、独立董事和 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大会投票权。
如因公司经营状况或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需调整利润分 配政策,公司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经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 决策程序,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过。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 大会召开后 2 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如 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该股东 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可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

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修改为: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 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 后,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条件下,将积 极采取现金分红。每年度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规定和 公司当年度经营情况拟定,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决定。
如股东存在违规占用资金情形的,公司在利润分配时,应当先从 该股东应分配的现金红利中扣减其占用的资金。
公司当年盈利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应在当年的年 度报告中披露未现金分红的原因、未用于现金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 用途,独立董事应对此发表独立意见,且公司在召开股东大会时,还 应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以便于股东参与表决。
公司利润分配方式以现金分红为主。当公司具备股本扩张能力或 项目投资资金需求较大时,为满足可持续发展和提高盈利能力的需 求,可采用股票股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