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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Nov 1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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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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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21-137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部分闲置资产的公告(更新后)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为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财务状况,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 “ ” “ 简称 公司 、 京蓝科技 )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京 蓝沐禾”)将持有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五纬路御苑东苑 D16 号楼 1 至 3 层 102 等 住宅房地产出售给赵静侠女士,交易作价为 1,350 万元。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赵静侠,女,1972 年生人,现居住在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就职于廊坊市 嘉运物流有限公司。其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

经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查询,赵静侠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本次交易标的为京蓝沐禾持有的位于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五纬路御苑东苑 D16 号楼 1 至 3 层 102 等住宅房地产。该资产账面原值为 1,414.48 万元、已计提 折旧 371.21 万元、账面净值为 1,043.27 万元。河北岳华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 司对该处不动产进行了评估,评估值为 1,363.50 万元,双方以评估值为基础,经 友好协商,将本次交易作价定为 1,350 万元。

2、截至本次交易有关协议签署日,该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 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情 况。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11 月 15 日,京蓝沐禾与赵静侠女士共同签署了《房屋买卖合同》, 主要内容如下:

卖方名称:京蓝沐禾

买方姓名:赵静侠

1、卖方所售房地产(以下称该房屋)坐落于:赛罕区五纬路御苑东苑 D16 号楼 1 至 3 层 102、赛罕区五纬路御苑东苑 D16 号楼-1 层 102。房地产证号为: 蒙(2019)呼和浩特市不动产权第 0072362 号。房地产用途为:住宅;赛罕区五 纬路御苑东苑 D16 号楼-1 层 102:仓储。登记建筑面积为:447.04 平方米。该房 屋土地使用权年限自 2008 年 5 月 8 日至 2078 年 5 月 7 日止。

2、房地产产权现状:该房地产没有设定抵押以及被冻结,卖方(包括产权 共有人)对该房地产享有完全的处分权。该房地产没有租约。

3、经双方友好协商,共同确定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壹仟叁佰伍 拾万元整(小写:¥13,500,000.00)。该转让价款不含税费,所涉及税费由买卖双 方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各自应缴纳部分。

4、付款方式、步骤:一次性全款支付,买方于双方房屋过户并完成房屋交 付后,买方将全部购房款以银行转账的形式向卖方指定账户支付。房屋交付及买 方付款在房屋过户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完成。

5、权属转移登记及交付: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后五日内,双方共同 向房屋权属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手续。卖方应当于该房屋过户后 3 个工作日内将该房地产交付买方。

6、违约责任

(1)买卖双方自房地产完成过户后,卖方未按买方约定的期限将该房地产 交付买方,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卖方以该房地产转让 总价款为基数按日千分之四向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买卖双方自房地产完成过户后,买方未按约定支付购房价款,自约定 的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买方以该房地产转让总价款为基数按日 千分之四向卖方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7、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其他安排

本次出售闲置资产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等情况;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 产生关联交易;京蓝沐禾转让闲置资产所得款项将根据自身及公司整体情况合理 安排使用。

六、本次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京蓝沐禾出售闲置不动产,有利于盘活资产,优化资产结构,改善现金 流,促进公司良性发展。经公司财务部测算,本次交易将增加公司当期营业利润 240.77 万元,最终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未 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交易对方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七、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出售闲置资产,有利于改善资产状况,实现资产价 值最大化,改善现金流,减轻资金压力,符合公司及下属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及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交易作价以资产评估机构的评估价为依据,交易的 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同意本次 出售闲置资产事宜。

八、备查文件

  • 1、《房屋买卖合同》

  • 2、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