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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8
May 24,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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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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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8-058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京蓝科 技,股票代码:000711)自 2018 年 3 月 26 日上午开市起停牌,并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4 月 25 日分别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8-027)、《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
公司原预计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 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要求披露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根 据目前工作进度,公司无法在上述期限内披露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24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 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因此,现公司申请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 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即最晚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披露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方案或申请股票复牌。
一、本次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1、标的资产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1)标的资产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鼎实”)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7351329441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殷晓东
成立日期:2002 年 01 月 25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26 号院 4 号楼 503
经营范围:普通货运;专业承包;土壤污染治理;销售建筑材料;设备租赁; 技术推广、技术服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 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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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中科鼎实控股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均为自然人殷晓东,殷晓东持有其 59.24%的股权。
2、交易具体情况
本次交易初步方案为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中科鼎实全 部或部分股权,同时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方案尚未最终确定。本次交易完成后, 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
- 3、与现有或潜在交易对方的沟通、协商情况
2018 年 3 月 25 日,公司与原主要交易对方殷晓东、北京鼎业投资管理中心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鼎业投资”)、北京叶秋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叶秋投资”)签署了《关于收购中科鼎实环境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控 股权的意向性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7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公告编号:2018-027)
后期鼎业投资、叶秋投资与自然人王海东等自然人进行了股权转让,并于 2018 年 5 月 17 日办理完成了工商备案手续。转让完成后,鼎业投资与叶秋投资 不再持有中科鼎实股权,自然人殷晓东仍为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目前,公司正 在积极与变更后的交易对方就交易方案等事项进行沟通、协商,未重新签署重组 框架或意向协议。
4、本次重组涉及的中介机构名称
公司拟聘请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拟聘 请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担任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拟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担任本次交易的审计机构,拟聘请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担任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目前,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 完成,各中介机构已形成初步意见,但尚未完成内部审核程序,本次交易方案的 具体细节仍在进一步论证、完善中。
5、本次交易涉及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情况
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有权部门事前审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会、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二、公司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及延期复牌原因
1、停牌期间的相关工作
自公司股票停牌以来,公司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包括: 组织本次交易事项涉及的财务顾问、审计师、律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的选聘; 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与相关方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 进行沟通、协商及论证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方案仍在筹划推动过程中。 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公司还对本次交易涉及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和申报。
2、申请延期复牌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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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原承诺于 2018 年 5 月 25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要求的重组预案或重组报告书。 目前,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工作已基本完成,各中介机构已形成初步意见, 但尚未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公司与交易对方就本次交易方案已初步达成一致,但 就方案的具体细节仍需进一步商讨、论证和完善,公司及相关各方正在积极推进 各项工作。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股价异常波动,董事会同意公司向深圳证券 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8 年 5 月 25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停牌时间不超过 10 个交易日,即最晚在 2018 年 6 月 8 日前披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或报告书等 相关信息。
三、承诺事项
若公司预计在继续停牌的期限届满前不能召开董事会审议并披露重组方案 的,公司将及时申请复牌并披露停牌期限内未完成相关事项筹划的原因、是否继 续推进本次停牌筹划的事项及对公司的影响。
若公司决定终止重组,或者公司申请股票复牌且继续推进本次重组后仍未能 披露重组方案并导致终止本次重组的,公司承诺自披露终止重组决定的相关公告 之日起至少 1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特此公告。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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