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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6,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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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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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20 年度不满足利润分 配条件。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本次提出的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及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 公司 2020 年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 2020 年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大多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仅有一笔是对外担 保,所有担保行为均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 的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 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 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 有营运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 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

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 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2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 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行为。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审计 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聂兴凯、朱江 2021 年 4 月 26 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陈方清 聂兴凯

朱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