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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Jul 31,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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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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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阅,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向银行融 资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京蓝沐禾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分行融资提供担保, 同时京蓝沐禾以部分资产做抵押;

2、公司为京蓝沐禾向包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3、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为京蓝沐禾向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翁牛特旗支行融资提供担保,同时京蓝沐禾及其全资子公司赤峰沐原 节水科技有限公司以部分资产做抵押。

我们认为:上述担保可以满足京蓝沐禾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 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及股东利益。京蓝沐禾为担保方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 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我们认为京蓝沐禾其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担保或 向公司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及管理,且审批流 程和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本次融资的时间要求而做出的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 大风险。

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 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20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聂兴凯、朱江 2020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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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陈方清 聂兴凯

朱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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