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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0

Apr 2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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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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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 认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2019 年度不满足利润分 配条件。因此,公司本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我们认为:本次提出的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 公司现金分红的指导意见及利润分配原则,符合国家现行会计政策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该预案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

二、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 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 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 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等相关规定,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我们对 公司 2019 年年度关联方占用资金、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核。

1、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经审计的 2019 年年度财务报告,不存在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况。

2、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自然人、非法人单位、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 担保的行为。

报告期内,公司大多是为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仅有两笔是对外担 保(该担保对象现为项目公司济宁市兴北园林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察布市京蓝生 态科技有限公司),所有担保行为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日常生产 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有关政策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 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下简称 "《规范指引》")等相关文件要求,适应公司经营业务活动的实际需要。公司 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整、合理及有效,内部控制体系贯穿于公司生产经营 的各个方面,内部控制活动涵盖公司所有营运环节,形成了比较规范的内部控制 体系,能够保证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合理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对子公司管理、关 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严格、 充分、有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公司《2019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的议案》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并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 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真实、准确、 完整。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行为。

五、《关于续聘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审阅,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 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续聘审计 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为控股子公司京蓝沐禾节水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沐禾")、京 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园林")向商业银行等机构融资 提供如下担保:

1、公司为京蓝沐禾向北京创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公司及京蓝生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生态")为京蓝沐禾向中 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赤峰翁牛特旗支行融资提供担保;

3、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京蓝园林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融资 提供担保。

我们认为: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京蓝生态为京蓝沐禾融资提供担保、公司为京 蓝园林融资提供担保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可 持续发展要求及股东利益。京蓝沐禾为公司及京蓝生态提供了相应的反担保、京 蓝园林为公司提供反担保,担保风险可控,同时我们认为京蓝沐禾、京蓝园林其 他股东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对应担保或向公司及京蓝生态提供反担保,是基于其 持股比例较低,不参与日常经营及管理,且审批流程和时间较长,不能满足本次 融资的时间要求而做出的决定,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风险。

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公正 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综上,我们同意

上述担保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聂兴凯、朱江

2020 年 4 月 28 日

(此页无正文,为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 见之签字页)

陈方清 聂兴凯

朱 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