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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9

Aug 1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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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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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 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阅,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 2019 年半年度以及以后年度报告的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净利润产生重大影 响,不会损害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本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认真审阅《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 2019 年度上半年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并查阅相关资料,对公司 2019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于使用情况发表 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 2019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信息真实、 准确、 完整。公司编制的上述专项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19 年度上半年募集资 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行为。

三、《关于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公司为下属公司京蓝能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能科”)提供 担保可以满足其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符合公司可持续发展要求及股东 利益。本次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遵循了公平、公开和 公正的原则,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 同意本次公司为京蓝能科提供担保,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陈方清、聂兴凯、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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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