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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dium Target Advanced Materials(Harbin)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16
Sep 6, 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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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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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11 证券简称:京蓝科技 公告编号:2016-104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现场结合通讯表决)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 于 2016 年 8 月 30 日以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 2016 年 9 月 5 日 10:00 在公司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到董事 7 名,实到董事 7 名,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肖志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批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 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有关审计报告的议案》
同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出具的《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 公司2016 年1-6 月、2015 年度、2014 年度审计报告》(编号:XYZH/2016TJA10460)、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1-6 月、2015 年度备考审阅报告》(编号: XYZH/2016TJA10461)。
本次审议事项关联董事肖志辉、郭绍全回避了表决,其关联关系认定如下:
张家港保税区京蓝智享资产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蓝智 享”)为本次交易的配套融资认购方之一,其普通合伙人为京蓝控股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京蓝控股”)、肖志辉为京蓝智享有限合伙人之一,京蓝智享与公司存 在关联关系,肖志辉为本次交易的关联董事。
杨树成长投资(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杨树成长”)作为北京杨树蓝 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杨树蓝天”)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实际控 制杨树蓝天,从而间接控制公司;融通资本(固安)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融通资本”)持有杨树成长20%的股权,同时通过表决权委托的方式控制杨 树成长30%的股权,融通资本实际拥有杨树成长权益的股权比例为50%,为杨树 成长单一表决权最大的股东,因此,融通资本实际控制公司,与公司存在关联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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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郭绍增控制融通资本,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郭绍全为郭绍增弟弟,为本次 交易的关联董事。
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审计报告的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提供 借款的议案》
公司拟向内蒙古沐禾金土地节水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禾节水”) 提供总金额不超过2,000 万元人民币的借款。上述借款将主要用于支持沐禾节水 生产发展,满足其日常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公司独立董事陈方清、石英、朱江对该交易事项经过审慎研究,发表事前认 可和独立意见如下:
1、事前审查意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投资者负责的工作原则,我们对公司向关 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阅,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 人员进行了询证。本次借款事宜遵循了公平、公正的交易原则,符合国家有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
2、独立意见
本次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允合理,为关联方提供借款的风险处于可控范围 内,不存在利用关联方关系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合法利 益或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此次关联交易事项决议审议 过程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交易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关联交易没有损 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向关联方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审核意见、第八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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