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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2021

Jun 28,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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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jor Shareholding Notifi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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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股票代码:300030

信息披露义务人: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 1 号港湾 1 号科创园 24 栋 C 区 1 层 248 室

通讯地址: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 6 号格力捌号四层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表决权放弃

签署日期:二〇二一年六月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 制。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 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拥有 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 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 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 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 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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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3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4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10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12 第五节 资金来源................................................................................................ 2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21 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23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6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8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5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37 财务顾问声明...................................................................................................... 38 附表…..................................................................................................................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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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说明,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本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阳普医疗/上市公司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金
投/受让方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格力集团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
转让方/出让方 邓冠华
本次权益变动/本次交易 格力金投拟从转让方处受让其持有的阳普医疗18,089,519股
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86%;同时,邓冠华不可撤销地、
无条件地放弃所持剩余54,268,555股股份未来36个月内的表
决权,赵吉庆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所持19,960,000股股
份未来36个月内的表决权。
《股份转让协议》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邓冠华关于广州阳普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邓冠华表决权放弃协
议》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邓冠华关于广州阳普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
议》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赵吉庆关于广州阳普医
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
国家/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书而言,除非特别说明,特指中
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珠海市国资委 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财务顾问/中信证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亿元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注:本报告书中所涉数据的尾数差异或不符均系四舍五入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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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创园24栋C区1层248室
法定代表人 陈恩
注册资本 700000万元人民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400MA4WKEK325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务顾问服务(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范围
经营期限 2017-05-18至无固定期限
股东名称 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持股100%)
通讯地址 珠海市香洲区洲山路6号格力捌号四层
邮政编码 519000
联系电话 0756-8134001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及控制关系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控制架构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的股权结构如下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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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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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的控股股东为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实 际控制人为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情况

1 、格力金投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1 珠海格力融资担保
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融资性担保及其相关中介服务,自
有资金投资
2 珠海格力股权投资
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0.00 100% 股权投资、投资管理、受托管理股
权投资基金
3 珠海格力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
38,000.00 100% 创业投资业务及其相关咨询、管理
服务业务,投资及投资管理
4 珠海格金三号股权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20,000.00 69.5% 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
理、资产管理等活动

2 、格力金投之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控制的核心企业情况:

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1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700,000.00 100% 股权投资、资本运营管理、资产管
理、资产重组与购并、财务顾问服
2 珠海兴格资本投资
有限公司
300,000.00 100% 产业直接投资、并购投资等产业类
业务
3 珠海市建安集团有
限公司
48,300.00 100% 许可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
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各类工程建设
活动;施工专业作业;工程造价咨
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
质量检测;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
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
消防设施工程施工。一般项目:园
林绿化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
制冷、空调设备销售;建筑材料销
售;轻质建筑材料销售;建筑防水
卷材产品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
售;建筑砌块销售;建筑装饰材料
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建筑
工程用机械销售;建筑工程机械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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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本
(万元)
持股比例
%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营业务
设备租赁
4 珠海格力建设投资
有限责任公司
40,000.00 100% 以自有资金进行城市建设产业投
资、市政基础设施和公用服务设施
建设、项目开发建设与运营、商用
物业开发管理、公共基础设施、资
产管理、项目咨询服务、房地产租
赁经营和物业管理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 况的简要说明

(一)格力金投主营业务与财务数据

格力金投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注册成立,注册资本 70 亿元人民币,是格力 集团金融板块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格力金投坚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战略理念, 主要定位于为格力集团和集团内各业务板块提供金融服务,秉承格力集团独特的 制造业基因,积极开展与实体经济相关的资产管理、资本运作和项目投资等业务; 同时围绕珠海市政府金融创新的目标和要求,为珠海市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转型 升级提供金融配套支持。格力金投肩负着发挥产融结合推进实体经济振兴作用的 重任,重点开展基金管理、股权投资、资本运作等业务。

格力金投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总资产 974,501.17 356,180.31 90,371.99
总负债 258,981.67 259,934.22 29,143.93
净资产 715,519.50 96,246.09 61,228.06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142.23 1,777.12 961.49
净利润 6,728.92 1,861.15 1,114.74

(二)格力集团主营业务与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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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格力集团成立于 1985 年 3 月,为珠海市国资委全额出资并授权经营的独立 企业法人,企业主体信用评级为 AAA,业务涵盖产业投资、建设投资、服务运 营、建筑安装、城市更新等多个领域。作为深耕珠海多年、与经济特区发展同频 共振的龙头国企,格力集团以“服务特区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加快打造现代产业 体系”为使命,加快构建“资本+创新+产业+建设+运营”五位一体发展模式,建立 与改革发展相适应的体制机制,积极打造国内一流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平台。

格力集团最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总资产 6,346,502.39 6,629,942.82 26,143,630.38
总负债 2,258,035.77 1,646,587.80 16,202,529.63
净资产 4,088,466.62 4,983,355.01 9,941,100.75
项目 2020 年度 2019 年度 2018 年度
营业总收入 223,944.25 20,291,017.35 20,219,439.02
净利润 43,095.54 4,610,044.27 2,602,003.76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近五年涉及的诉讼、仲裁和重大处罚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金投成立时间未满五年,自成立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 力金投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 情况:

姓名 职位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陈恩 董事长 中国 广东珠海
胡明 董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杨涛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广东珠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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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李文涛 董事、副总经理 中国 广东珠海
姚飞 董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欧阳利民 监事 中国 广东珠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的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与 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不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 或者仲裁,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承诺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不存在与 证券市场相关的重大不良诚信记录等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 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如下:

上市公司简称 证券代码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持股比例
欧比特 300053 70,215.82万元 宇航电子业务、卫星星座及
卫星大数据业务、人工智能
15.08%
长园集团 600525 130,577.52万元 消费类电子及其他领域智能
设备、智能电网设备与能源
互联网技术服务
13.11%
英博尔 300681 7,560万元 以电机控制器为主,车载充
电机、DC-DC转换器、电子
油门踏板等为辅的电动车辆
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与
销售
5%
开拓药业-B 09939.HK 50,000美元 临床阶段新药开发商,专注
于研究癌症药物及其他雄激
素受体(AR)相关疾病药物
9.73%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没有在境内、 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和其控股股东格力集团没有持股 5%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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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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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履行程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格力金投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收购阳普 医疗 18,089,519 股股份,对应占上市公司股比 5.86%;同时,邓冠华将不可撤销 地、无条件地放弃所持剩余 54,268,555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57%) 未来 36 个月内的表决权,赵吉庆将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所持 1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6%)未来 36 个月内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 完成后,格力金投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邓冠华,格力金投将成 为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并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董事会进 行改组并控制公司董事会,珠海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格力金 投后续将利用自身运营管理经验以及产业资源优势,助力上市公司发展。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 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力金投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对上市公司增 持股份。如果根据后续实际情况需要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处置本次权益 变动取得股份的计划。同时,根据格力金投出具的《关于锁定期的承诺》: “本公司作为本次交易的收购方,承诺如下∶

1、本公司因本次交易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 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公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2、本公司在本次交易发生前 6 个月内通过深交所集中竞价买入的 15,438,845 股上市公司股份,自该等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 18 个月内不通过证券市场公 开转让或通过协议方式转让。

  • 3、本公司通过以上第 1 条及第 2 条所述方式直接或间接取得的上市公司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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份因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增加的,增加的股份亦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4、若本公司上述锁定期承诺与证券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本公 司将根据相关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意见进行相应调整。

5、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的有关规定执行。特此承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2021 年 5 月 31 日,格力金投控股股东格力集团召开董事会,同意格力金投 收购阳普医疗的控制权。

2021 年 6 月 10 日,珠海市国资委同意格力金投收购阳普医疗的控制权。

2021 年 6 月 23 日,格力金投与邓冠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邓冠华表 决权放弃协议》,与赵吉庆签订了《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议》。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外部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者集中申报的 审批通过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 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深交所及登记结 算公司的批准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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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共持有上市公司 15,438,845 股股份,占总 股本 4.99%。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持有上市公司 33,528,364 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6%。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格力金投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 决权的比例将超过邓冠华,格力金投将成为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 并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控制公司董事会,珠海市国资委 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协议转让和表决权放弃。

2021 年 6 月 23 日,格力金投与邓冠华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和《邓冠华 表决权放弃协议》,与赵吉庆签订了《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议》。格力金投拟受 让邓冠华持有的上市公司 18,089,519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5.86%。本次 权益变动后,格力金投将持有上市公司 33,528,364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0.86%。同时,邓冠华将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所持剩余 54,268,555 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17.57%)未来 36 个月内的表决权,赵吉庆将不可撤销地、 无条件地放弃所持 19,960,000 股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6%)未来 36 个 月内的表决权。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
变动前持股
数量(股)
本次拟
转让股
份比例
本次权益
变动后持股
数量(股)
本次拟转让股
份数量(股)
姓名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格力金投 15,438,845 4.99% 0 0% 33,528,364 10.86%
邓冠华 72,358,074 23.43% 18,089,519 5.86% 54,268,555 17.57%
赵吉庆 19,960,000 6.46% 0 0% 19,960,000 6.46%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表决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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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权益变动前
拥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
拥有表决权股份
数量(股)
拥有表决权
比例
拥有表决权
比例
姓名
格力金投 15,438,845 4.99% 33,528,364 10.86%
邓冠华 72,358,074 23.43% 0 0%
赵吉庆 19,960,000 6.46% 0 0%

三、《股份转让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23 日,格力金投与邓冠华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如下:

甲方(受让方):格力金投

乙方(转让方):邓冠华

1、标的股份及转让价款

乙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阳普医疗的 18,089,519 股股份转 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协议约定的条件受让上述标的股份。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综合考虑阳普医疗的实际价值,参照阳普医疗股票近期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每股净资产及可比公司股票交易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标的 股份转让价格为 15.12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贰亿柒仟叁佰伍拾壹万 叁仟伍佰贰拾柒元贰角捌分(小写:273,513,527.28 元)。双方均确认,不会因阳 普医疗的二级市场股价的波动、分红送转股等因素调整标的股份转让价款总额。 如在标的股份交割过户前,目标公司进行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行为, 标的股份转让价格根据标的股份数量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2、监管账户

甲方与乙方至甲方指定的商业银行以乙方的名义开立监管账户(以下简称 “监管账户”,监管账户由甲方、乙方和商业银行共同监管,具体以甲方、乙方与 银行签订的监管协议为准),本协议及其监管协议(如有)项下甲方向乙方支付 的第一期转让价款应支付至监管账户内;乙方支取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应仅专项用 于解除标的股份质押、偿还标的股份质押对应的债务和缴纳本次交易乙方涉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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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款,甲方对乙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支取资金予以配合。

3、股份转让价款的支付

双方一致同意,在相关付款先决条件被全部满足(包括虽未满足但获得甲方 书面豁免的情形,甲方对相关先决条件的豁免不应被视为对先决条件事项已满足 的认可)之日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向监管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价款总 额的 17%,即人民币肆仟陆佰肆拾玖万柒仟贰佰玖拾玖元陆角肆分(小写: 46,497,299.64 元)作为本次交易的第一期转让价款。

第一期转让价款应首先指定用于标的股份转让所需全部税费的缴纳,转让方 应于该款项支付至监管账户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标的股份转让涉及的 税费缴纳事宜;如乙方收到的上述第一期转让价款的金额超过乙方实际需要用于 支付的相关税款,则超过税款部分的金额按本协议下 “监管账户”下三方签订的 监管协议的具体要求操作执行。

双方一致同意,在已办理完毕标的股份的非限售流通股协议转让过户手续并 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后 30 个工作日 内,甲方应当向本协议约定的监管账户或经甲方认可同意的以乙方名义开设的银 行账户支付本次股份转让款的 83%,即人民币贰亿贰仟柒佰零壹万陆仟贰佰贰拾 柒元陆角肆分(小写:227,016,227.64 元)作为本次交易的转让价款之尾款。双 方一致确认,如届时甲乙双方互负债务,且该债务均为金钱债务的,甲方有权无 条件提议将自己的债务与乙方的到期等额债务抵销,如届时甲方主张抵销的,应 当通知乙方,通知自到按照本协议的通知方式到达对方时立即生效,并产生等额 的金钱债务被抵消的法律效果。

乙方承诺,将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要求以及甲 方的相关要求,在标的股份过户前配合解除上述标的股份的股份质押。 4、表决权放弃

各方确认,针对本次股份转让,乙方将同步与甲方签署《不可撤销的表决权 放弃协议》,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于甲方名下的日期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下 简称“放弃期限”),乙方将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其仍持有的 54,268,555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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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公司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后乙方在其放弃期限内不持有目标 公司任何有表决权的股份,也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 5、关于交割

  • (1)标的股份交割的先决条件

甲方受让标的股份并进行交割取决于下列先决条件的全部满足(包括虽未满 足但获得甲方书面豁免的情形,甲方对相关先决条件的豁免不应被视为对先决条 件事项已满足的认可):

  • 1)目标公司、乙方的陈述和保证保持真实、完整、准确且不具误导性;

2)甲方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法律、财务、业务、资产或其他形式的 尽职调查,甲方对该等尽调结果满意,并且尽职调查结果至交割日未发生任何不 利变化;

  • 3)标的股份在交割日之前不存在任何未经披露的权利负担和权属瑕疵,不

  • 存在被查封、冻结或其他被限制转让的任何情形;

  • 4)除公开披露及已向甲方披露以外,乙方及目标公司在本协议签订后至交

  • 割日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 5)乙方向甲方作出的陈述和保证以及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各项义务均未违

  • 反;

  • 6)本协议内容和补充协议(如有)及甲方与乙方关于《不可撤销的表决权

  • 放弃协议》并未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 7)甲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全部必要的内部审批及/或有权部门的审批;

  • 8)乙方已就本次交易取得了所有必要的授权;

  • 9)本次交易已取得珠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批;

10)本次交易已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具的关于经营者集中审查不予 进一步审查的决定(如有);

  • 11)本协议及补充协议(如有)及甲方与乙方关于《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

15

协议》均已签署;

12)本次交易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目标公司股份转让申请的合规性 确认文件;

13)就本次交易,乙方及目标公司已通知所有签订贷款协议的银行;

14)法律法规、监管部门以及任何其他第三方对本次交易的其他审批、备案、 登记、同意或要求(如有)均已获得、被满足或者办理完成。

(2)交割手续

自本协议签署生效后 10 个工作日内或者甲方认可的其他限定时间内,甲乙 双方应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关于标的股份转让的确认申请。

鉴于标的股份目前均处于质押状态,自上述先决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 10 个 工作日内,双方应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和要求, 配合办理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以及过户交割手续,以将标的股份登记在甲方名下。

6、公司治理

甲乙双方同意于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乙方将按照甲方的指示,根据有 关法律、法规以及目标公司章程的规定,确保目标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 监事会,审议目标公司章程修改、董事会改组(换届)、监事会改组(换届)、高 级管理层调整(或有)等事项,对目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适当 调整,以促使和积极推动甲方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

不管目标公司章程对董事会成员人数作出任何调整的情况下,甲方均有权要 求乙方,且乙方均应促使并推动甲方推荐的候选董事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在 目标公司董事会中取得超过半数的席位,以使得甲方取得目标公司的控制权。

7、协议的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并经乙方签字后 成立并生效。

四、《邓冠华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16

2021 年 6 月 23 日,格力金投与邓冠华签署了《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邓冠华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 议》(简称“邓冠华表决权放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格力金投

乙方(转让方):邓冠华

1、表决权放弃

甲乙双方确认,自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于甲方名下的日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以下简称“放弃期限”),乙方无偿且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其仍持有的 54,268,555 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17.57%,以下简称“弃权 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后乙方在放弃期限内不持有目标公司任 何有表决权的股份,也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2、表决权所涉及内容

乙方同意,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乙方无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届时有效的阳普医疗公司章程行使 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法召集、召开和出席目标公司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 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阳普医疗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 为投票。

五、《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1 年 6 月 23 日,格力金投与赵吉庆签署了《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和赵吉庆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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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简称“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受让方):格力金投

乙方(转让方):赵吉庆

1、表决权放弃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放弃表决权的期限与邓冠华一致,即自邓冠华基于《股 份转让协议》下的标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于甲方名下的日期之日起 36 个月内(以 下简称“放弃期限”),乙方无偿且不可撤销地、无条件地放弃其持有的 19,960,000 股目标公司股份(约占目标公司股份总数的 6.46%,以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本次表决权放弃后乙方在放弃期限内不持有目标公司任何有表决权的 股份,也不得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

2、表决权所涉及内容

乙方同意,在表决权放弃期限内,乙方无权按照自己的意志,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届时有效的阳普医疗公司章程行使 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该表决权所涉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1)依法召集、召开和出席目标公司股东大会;

2)提交包括提名、推荐、选举或罢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内的股 东提议或议案及其他议案;

3)对所有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或 阳普医疗公司章程规定需要股东大会讨论、决议的事项行使表决权;

4)代为行使表决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对股东大会每一审议和表决事项代 为投票。

六、标的股份是否存在被限制转让的情况及其他特殊安排、是否 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转让方拟转让股份均为被质押股份。具体如下:

18

序号 股东姓名/名称 质押的标的股份数额(股) 占总股本比例(%)
1 邓冠华 18,089,519 5.86
合计 18,089,519 5.86

转让方确认,将配合受让方在交割前完成标的股份的质押解除手续办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股份质押外,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且 该等质押不影响标的股份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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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本次权益变动所支付的资金总额

格力金投拟以 15.12 元/股的价格协议受让邓冠华持有的 18,089,519 股上市 公司股票,占上市公司总股本 5.86%,合计交易对价为 273,513,527.28 元人民币。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涉及支付的款项全部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上述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上市公司及其 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利用本次收购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 形。

20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 主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

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改变或重 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 义务。

二、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业务进行出 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购买或置换 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 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 拟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 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更换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 对上市公司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一定调整。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 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 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对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范围内, 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提名、任命方面进行一定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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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除此之外,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章程条款 进行修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 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 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重大调整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重大 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 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提出对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和组 织结构作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如果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出于实际经营需要对 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进行重大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审批程序,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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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将维护阳普医疗的独 立性。阳普医疗将继续保持完整的采购、生产、销售体系,拥有独立的组织机构、 财务核算体系和劳动、人事管理制度,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 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完全分开,保持独立经营能力。

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保证阳普医疗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等方面 的独立性,已经出具如下承诺:

“一、保持阳普医疗业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不会对阳普医疗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非法干预。本公司与阳普医疗如 有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将依法签订协议,并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 行必要的程序。

二、保持阳普医疗资产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不通过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违规占用阳普医疗其控制企业 的资产、资金及其他资源。

三、保持阳普医疗人员的独立性

本公司保证阳普医疗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 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者领取报酬。 本公司将确保及维持阳普医疗劳动、人事和工资及社会保障管理体系的完整性。 四、保持阳普医疗财务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保证阳普医疗财务会计核算部门的独立性,建立独立的会计核算体 系和财务管理制度,并设置独立的财务部负责相关业务的具体运作。阳普医疗开 设独立的银行账户,不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共用银行账户。阳普医疗的 财务人员不在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兼职。阳普医疗依法独立纳税。阳普医 疗将独立作出财务决策,不存在本公司以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阳普医疗的资金

23

使用调度的情况。

五、保持阳普医疗机构的独立性

本公司将确保阳普医疗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机构保持独立运作。 本公司保证阳普医疗保持健全的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阳普医疗的股东大会、 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等均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 权,与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的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关联方所从事的业务与上市公司 不存在同业竞争。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 义务人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或参与与阳普医疗及其下属企业构成同业竞争的业 务或活动。信息披露义务人保证不会利用对阳普医疗的控股关系,损害阳普医疗 及其下属企业的利益。无论何种原因,如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信息披露义务人 将来成立的子公司和其它受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获得可能与上市公司构 成同业竞争的业务机会,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及时告知上市公司,并将尽最大努力 促使该等业务机会转移给上市公司。若该等业务机会尚不具备转让给上市公司的 条件,或因其他原因导致上市公司暂无法取得上述业务机会,上市公司有权要求 信息披露义务人采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许可的其他方式加以 解决。

(二)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1、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实际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 不存在关联交易或依照法律法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关联交易。

2、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将 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阳普医疗关联交易内控制度的规定规范与阳普医疗及 其下属企业的关联交易。若发生必要且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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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企业将与阳普医疗及其下属企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 原则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保证关联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信息披露义务 人保证下属公司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内控制度的规定行使相关股东权利,承担相应义务。不利用股东地位谋取不正 当利益,不利用关联交易非法转移阳普医疗及其下属企业的资金、利润,不利用 关联交易恶意损害阳普医疗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5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进行的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超过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净资产 5%以上交易的情形。

二、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其他类似安排。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谈判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内容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对上 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6

第九节 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 6 个月内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交易股份情况如下:

买入均价
(元/股)
日期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交易方式 股份数量(股)
20210611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2,999,951
11.39
20210615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3,999,993
11.78
20210616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4,000,000
11.83
20210617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1,000,000
11.54
20210618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1,500,000
11.72
20210621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600,000
12.19
20210622 格力金投 集中竞价买入 1,338,901
12.06
合计 15,438,845
11.7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 系亲属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 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未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 主要负责人)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无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27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收购方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信息披露义务人格力金投成立于 2017 年 5 月,格力金投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的财务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审计,并分别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粤报字[2019]第 20527 号、信会师粤报字[2020]第 21009 号、 信会师粤报字[2021]第 20744 号)。

格力金投 2018 年、2019 年、2020 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单位:元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40,193,050.30
242,449,365.61
306,604,868.94
交易性金融资产
结算备付金 11,218,478.7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
24,897.57
预付款项 16,903.00
181,168.08
13,455.99
应收账款 3,670,399.62
33,750.00
26,028.61
其他应收款 612,774.45
349,469.73
24,897.5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189,639,176.60
其他流动资产 87,001,640.58
94,739,793.80
325,779,487.23
流动资产合计 421,133,944.55 337,753,547.22 643,667,217.11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911,174,307.62
747,870,861.64
151,624,255.84
持有至到期投资 513,437,123.30
长期股权投资 3,895,958,428.47
2,475,410,001.02
108,088,119.91
固定资产 259,759.93
183,848.15
137,009.98
递延所得税资产 2,163,691.93
584,863.16
203,317.28
其他非流动资产 884,460.20
非流动资产合计 9,323,877,771.45 3,224,049,573.97 260,052,703.01

28

项目 20201231 20191231 20181231
资产总计 9,745,011,716.00 3,561,803,121.19 903,719,920.12
流动负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 109,317,600.00
1,261,665.20

726,353.00
预收款项 664,294.00
735,364.00

876,870.00
应付职工薪酬 5,323,104.70
3,346,357.31

1,907,256.69
应交税费 9,517,856.30
1,269,503.53

2,129,614.27
其他应付款 2,440,837,258.94
2,585,590,454.69

38,835,237.16
保险合同准备金 351,218.70
104,082.55

735.85
流动负债合计 2,566,011,332.64 2,592,307,427.28 44,476,066.9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应付款 5,739,229.88
5,679,053.59

246,280,651.12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05,258.54
1,355,766.12

682,615.53
递延所得税负债 16,660,900.59
非流动负债合计 23,805,389.01 7,034,819.71 246,963,266.65
负债合计 2,589,816,721.65 2,599,342,246.99 291,439,333.62
所有者权益:
股本 7,000,000,000.00
900,000,000.00

600,000,000.00
资本公积 29,948.98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39,656,965.14
32,276,657.00
专项储备 667,232.83
632,599.04

329,443.45
盈余公积 4,657,229.06
169,037.91

157,680.58
一般风险准备 1,213,104.81
776,463.45

439,096.95
未分配利润 91,002,148.54
28,606,116.80

10,342,67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7,137,226,629.36
962,460,874.20

611,268,897.32
少数股东权益 17,968,364.99 1,011,689.18
所有者权益合计 7,155,194,994.35 962,460,874.20
612,280,586.5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9,745,011,716.00 3,561,803,121.19 903,719,920.12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2020 2019 2018

29

项目 2020 2019 2018
一、营业总收入 21,422,267.77
17,771,248.47
9,614,910.37
其中:营业收入 15,900,002.86
9,215,769.44
3,887,071.47
利息收入 -
已赚保费 5,522,264.91
8,555,479.03
5,727,838.9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二、营业总成本 -20,845,716.01
17,984,534.32
11,842,313.19
其中:营业成本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494,508.96 54,752.21
税金及附加 2,443,383.44
207,305.89
282,598.90
销售费用 2,058,232.19
2,785,432.43
2,259,911.15
管理费用 24,381,068.32
18,969,871.91
10,751,008.93
研发费用 -
财务费用 -49,728,399.96
-4,472,584.87
-1,505,958.00
其中:利息费用 -
利息收入 49,755,554.11
4,495,866.21
1,524,887.11
资产减值损失 -
加:其他收益 137,157.58
36,921.9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45,408,387.35
20,996,018.72
15,957,888.4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
22,307,292.69
12,683,713.81
3,554,120.83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5,955,297.93
-405,795.00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81,858,230.78 20,413,859.84 13,730,485.65
加:营业外收入 0.02
减:营业外支出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81,858,230.78
20,413,859.84
13,730,485.67
减:所得税费用 14,569,001.54 1,802,345.77 2,583,131.0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289,229.24
18,611,514.07
11,147,354.64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
损以“-”号
填列)
67,320,864.25
18,611,755.39
11,135,665.46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31,635.01 -241.32 11,689.18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7,380,308.14
32,276,657.00

30

项目 2020 2019 201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
的税后净额
7,380,308.14
32,276,657.00
七、综合收益总额 74,669,537.38 50,888,171.07 11,147,354.6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74,701,172.39
50,888,412.39
11,135,665.4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1,635.01
-241.32
11,689.18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31

单位:元

项目 2020 2019 2018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3,074,948.64
9,462,841.83
4,114,635.51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5,813,118.22
8,927,302.00
7,006,411.7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50,255,350.68
298,404,754.72
64,119,914.0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9,143,417.54
316,794,898.55
75,240,961.2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4,951,935.71
10,886,528.61
6,609,390.46
支付的各项税费 7,963,881.65
4,463,324.99
1,914,768.6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26,143,517.50
9,491,957.70
4,869,104.1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059,334.86
24,841,811.30
13,393,263.2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084,082.68 291,953,087.25 61,847,698.0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443,379,202.81
913,233,440.87
1,529,46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0,372,195.26
9,609,569.90
14,189,259.8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4,000,000.00
2,355,000,416.83
301,951,978.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197,751,398.07
3,277,843,427.60
1,845,601,238.20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
产支付的现金
1,093,790.00
132,190.00
104,253.01
投资支付的现金 6,563,004,704.66
3,683,800,715.34
1,933,859,352.81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1,873,993,301.40
260,226,390.28
151,878,331.8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8,438,091,796.06
3,944,159,295.62
2,085,841,937.6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240,340,397.99 -666,315,868.02 -240,240,699.42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6,118,000,000.00
300,000,000.00
301,0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
现金
18,000,000.00 1,000,00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6,118,000,000.00
300,000,000.00
301,00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1,011,201.33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
利润
1,011,201.33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011,201.33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118,000,000.00 298,988,798.67 301,000,000.00

32

项目 2020 2019 2018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02,256,315.31 -75,373,982.10 122,606,998.59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42,449,365.61
317,823,347.71
195,216,349.12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40,193,050.30 242,449,365.61 317,823,347.71

二、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

格力金投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主要科目的注释等具体情况详见备查文件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

三、关于最近三年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一致性的说明

根据格力金投 2018 年、2019 年和 2020 年的《审计报告》,2018 年至 2020 年,格力 金投所采用的会计制度及主要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33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 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如实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 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 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34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工商营业执照;

  •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 3、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法律文件,包括《股权转让协议》、《邓冠华表决

  • 权放弃协议》、《赵吉庆表决权放弃协议》等;

  • 4、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资金来源的说明;

  •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 属的名单及其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 6 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 7、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的财务资料;

  • 9、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五年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以及涉及重大民

  • 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的说明;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公司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出具的《关于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关于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关于锁定期的 承诺函》的承诺函;

1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备置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广州阳普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35

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36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37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定代表人:

张佑君

财务顾问主办人:

财务顾问协办人:

刘成 周嘉成 钟怡 万媛媛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38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之签字盖章页)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picture [7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39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学城开源大道102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股票简称 阳普医疗 股票代码 300030
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
金唐路1号港湾1号科
创园24栋C区1层248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量变化
增加□√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无□√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大股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实际控制人
是□否□√ 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对境内、境外其
他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
司家数
4家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拥有境内、外
两个以上上市公
司的控制权
是□否□√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
家数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赠与□
其他□√:表决权放弃
权益变动方式(可
多选)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种类: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A股普通股股票
15,438,845股
4.99%
变动种类:A股普通股股票
变动数量:18,089,519股
变动比例:5.86%
变动后持股数量:33,528,364股(合计)
变动后持股比例:10.86%(合计)
本次发生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的数量
及变动比例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持续关联交
是□否□√
与上市公司之间是
否存在同业竞争
是□否□√

40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拟于未来12个月
内继续增持
是□√否□
备注:格力金投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对上市公司增持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
6个月是否在二级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
是否存在《收购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
情形
是□否□√
是否已提供《收购
办法》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金来源
是□√否□
是否披露后续计划 是□√否□
是否聘请财务顾问 是□√否□
是□否□√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经营
者集中申报的审批通过及深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登记结算公司办
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需取得批准及批准
进展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声明放弃行使相
关股份的表决权
是□否□√

41

(本页无正文,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字盖章页)

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picture [76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