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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Nov 22,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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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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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300030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公告编号:2021-078 债券代码:112522 债券简称:17 阳普S1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1 年11 月22 日,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 2020 年9 月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 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

  2. 2020 年9 月1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 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 2020 年9 月2 日至2020 年9 月12 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期间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0 年9 月14 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认为列入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的条件,本次激励 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4. 2020 年9 月17 日,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 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 2021 年11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 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 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6. 2021 年11 月22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公司监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并对限制性股票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规定,由于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6 名激 励对象离职,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未归属的10.05 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不得归属并按作废处理;39 名激励对象个人业绩考核结果为不及格,不 满足归属条件,其当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212.8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并按作废处理。

基于上述事实,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根据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 件的成就情况,需要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222.85 万股。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 施。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存在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和绩效考核不合格

等不符合归属条件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 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22.85 万股应予以作废。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 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公司本次作废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相关程序合法合规,没有违反“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 ,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同意公司作废上述人员已获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 222.85 万 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 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1.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取得现阶段 必要的批准和授权;

  2.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 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及其归属数量 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3. 公司本次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作废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