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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 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2021
Apr 2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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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ard/Management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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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白华)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 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 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等的规定和要求,在2020 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 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的作用。一方面,严格审核公司提交董 事会的相关议案,维护公司和各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 依法经营、规范运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本人的财会专业优势,积极关注和参与 研究公司的发展,为公司的审计工作及内控、薪酬激励、战略规划等工作提出了 相关意见和建议,并在董事会的三个专门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本人自2020 年6 月10 日起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 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现将2020 年6 月10 日至2020 年12 月31 日,本 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1.2020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 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合法有效。
2.出席董事会情况: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 次董事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公司董事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议案均认真审议,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 分的沟通,也提出了很多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并且认为公司 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 效,故对2020 年度任期期间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无提出 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3.出席股东大会情况:2020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2 次股东大会会 议,本人列席了2 次,亲自出席了公司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0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在董事会上均认真审阅了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对需要发表意见的议案均作出了意见。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 在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下列有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出具了书面意见。
| 2020年6月10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 《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
| 2020年8月14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 《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使用闲置资金投资固定收益类、承诺保本类及结构性存款产品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
| 2020年9月1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 《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2020年9月28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 2020 年10 月29日 |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 | 《关于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设立了战略、提名、薪酬与考核、审计四个专门委员会。 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 在2020 年任职期间主要履行了以下职责:
(一)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战略委员会工作细 则》等相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对公司重大战略发展事项及董事会投资决策进 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公司发展战略实施进行检查,为公司战略发展的科学决策 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与
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对公司财务报表审阅并提出 意见;督促审计工作进展,保持与审计会计师的联系和沟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及时交换意见,确保审计的独立性和审计工作的如期完成。同时,对审计 机构的年报审计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三)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 度》、《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制定及审查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按绩效评价标准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进行绩效评价,优化公司薪酬水平,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的职责。
四、对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的情况
2020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了多次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 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关注公司销售情况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 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 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其他工作
1.时刻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 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真实、及时、完整地完成信息披露工 作。
2.对公司治理及经营管理进行监督检查。根据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 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督促公司进一步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提 高依法经营、规范运作的水平。
3.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2020年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各 专门委员会召开的相关会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督促管理层规范公司运 作,健全内控。
六、参加培训情况
自担任独立董事以来,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加 深对相关法律、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 益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参加公司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 更全面地了解上市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
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 险防范提供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督促公司进一步依法经营、规范运作。
七、其他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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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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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法律机构及其他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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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了公司重大 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2021年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 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勤勉尽职,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 供更多富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本人也衷心希望 公司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稳健经营、规范运作,不断增强盈利能力,使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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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借此机会,对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2020年度中给予本人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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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的积极配合和全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 特此报告,谢谢!
独立董事: 白华 2021 年4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