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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prove Medical Instruments CO., Ltd. —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21
Jul 1,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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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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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股票简称:阳普医疗 债券简称:17 阳普 S1
股票代码:300030 债券代码:112522
关于 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的
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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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7 月 1 日
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 行为准则》、《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 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以下简称 发行人 、 阳普医疗 或 公司 )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 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 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 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 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 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 其他任何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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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1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同意公 司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该议案经发行人于 2016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7年2月27日发 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明确了本次债券的具体资金用途。
(二)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7〕395号文核准,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获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亿元的创新创业公司 债券。
(三)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4月28日至2017年5月2日成 功发行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创新创 业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阳普S1”,债券代码“112522”)。本期债券 发行规模3亿元,期限为5年期,第3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 回售选择权。截至目前,本期债券尚在存续期内。
二、 重大事项提示
根据发行人披露的《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 份转让协议》《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发行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完成变更,具体如下:
(一)变更背景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邓冠华与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格力金投”)于 2021 年 6 月 23 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不可撤销的 表决权放弃协议》。根据上述协议,邓冠华将向格力金投转让其持有的阳普医疗 18,089,519 股股份(占阳普医疗总股本的 5.86%),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273,513,527.28 元;自前述股份交割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邓冠华将不可撤销地 放弃其所持公司剩余全部股份的表决权。邓冠华的一致行动人赵吉庆于同日与格 力金投签署了《不可撤销的表决权放弃协议》,赵吉庆将同步不可撤销地放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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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阳普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持 19,960,000 股公司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6.46%)的表决权。上述交易完 成后,格力金投合计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将超过邓冠华,格力金投将成为 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并有权按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 改组并控制公司董事会,珠海市国资委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二)变更具体情况
交易前后各方持有阳普医疗股份、拥有阳普医疗表决权的情况如下表所示:
| 姓名 | 本次权益变动前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本次权益变动后拥有表决权股份数量(股) | 拥有表决权比例 |
|---|---|---|---|---|
| 格力金投 | 15,438,845 | 4.99% | 33,528,364 | 10.86% |
| 邓冠华 | 72,358,074 | 23.43% | 0 | 0% |
| 赵吉庆 | 19,960,000 | 6.46% | 0 | 0% |
本次股份转让及本次表决权放弃完成前,邓冠华直接持有阳普医疗 72,358,074 股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的 23.43%,邓冠华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此外,赵吉庆直接持有公司 19,960,000 股股份,占阳普医疗总股本的 6.46%,系邓冠华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前,格力金投持有阳普医疗 15,438,845 股股份,占阳 普医疗总股本的 4.99%;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完成后,格力金投将持有阳普医疗 33,528,364 股股份,占阳普医疗总股本的 10.86%;同时,鉴于邓冠华及赵吉庆均 放弃所持阳普医疗其余股份的表决权,格力金投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的比例将超 过邓冠华先生,格力金投将成为控制公司股份表决权比例最高的股东,并有权按 照协议的约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并控制公司董事会,珠海市国资委将成为上 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三)控股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已严格履行有关股份锁定或减持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 形。
(四)变更对发行人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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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变动不会对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导致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 等方面不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若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格力金投作为大型国有企业成为公司的控股股东, 不仅优化了公司的股权结构,通过国有资本和民营资本的取长补短、互相促进, 整合各方优势资源,而且将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整体抗风险能力,进一步促进公 司各项业务的有序健康发展,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 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 《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本期债券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 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 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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