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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 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2021
Oct 1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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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claration of Voting Results & Voting Rights Announce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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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 2021-082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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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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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开始时间:2021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三)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 — — 月 1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 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1 年 10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 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公司 A1 楼三楼会 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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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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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庆峰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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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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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89 人,代表股份 856,318,82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7.222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26 人,代 表股份 693,626,88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150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3 人,代 表股份 162,691,946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7.0719%。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律师等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
会。
8、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相关 议案提供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刘建华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 集本次会议全部议案的投票权。详见 2021 年 9 月 27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的《独立董事公开征 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会议按照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题进行,无否决或取消提案的情 况。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相关议案提供征集投 票权,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 为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0,12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63%;反对 14,909,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94,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092%;反对 14,909,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90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2、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 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 为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0,126,31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563%;反对 14,909,5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437%;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694,72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2092%;反对 14,909,52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7908%;弃权 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3、审议并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股东段大为 先生、杜兰女士、汪明女士、常晓明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40,305,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8.2773%;反对 14,728,37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7225%;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4,874,37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1.3151%;反对 14,728,37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8.6840%;弃权 1,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9%。
4、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 856,244,726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13%;反对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2%;弃权 12,400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1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69,595,1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563%;反对 61,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364%;弃权 12,4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73%。
5、审议通过《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江涛先生、段大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 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江涛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94,897,282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8,247,706 股。
2)选举段大为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同意股份数:783,165,213 股。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 96,515,637 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费林森律师、黄孝伟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 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参加会议人员与召集人 资格及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股东大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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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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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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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