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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2009

Apr 10,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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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dit Report /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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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为强化内部控制建设,夯实信息披露编制工作的基础,加强安徽科大讯飞 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财务报告编制的监控,根 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责任和义务, 勤勉尽责的开展工作。

二、审计委员会应与负责公司年度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调确定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三、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 形成书面意见。

四、审议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加强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 意见。

五、 审计委员会应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并以书 面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以及相关负责人的签字确认。

六、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审计报告完成后对其进行表决,形成决议后提交 董事会审核。

七、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所从事本年度公司审计工作的 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八、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履 行保密义务,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九、董事会秘书及公司财务总监应负责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 作,积极为其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十、本工作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并解释。

十一、本工作规程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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