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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21

Nov 10,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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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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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科 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 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之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及其授予数量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 9 号——股权激励》以及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调整后的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限制性股 票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二、关于向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 票的独立意见

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该授 予日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办理 指南 9 号——股权激励》以及《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公司与激励对象均满足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激励对象不存在禁止获授股权激励的情形,激励对象的主 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通过实施与产业竞争激烈程度相匹配的股权激励,有利 于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业务骨 干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 2021 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 日为 2021 年 11 月 10 日,并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2,253 名激励对象授予 2,432.02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6.48 元/股。

三、关于调整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及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因公司 2020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 会现按相关规则,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 格进行调整。本次调整是依据《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 调整方法和调整程序进行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 业务办理指南第 9 号——股权激励》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调 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由于原激励对象有 1 人当选职工监事,59 人离职,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第 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首期和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激励计划(草案)及摘 要》、《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 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摘要》、《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 第二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 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其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 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第二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

独立董事:赵旭东、赵锡军、赵惠芳、刘建华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