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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 Governance Information 2019
Oct 24,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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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vernance Inform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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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一、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继续开展票 据池业务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基于票据池业务的良好实践以及公司的实际需要,公司拟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上述额度可滚动使用,开展期限为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0 个月内有效。该事项履行了截至目前所必要的审批程序,决 策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开展票据池业务。
二、独立董事关于继续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我们就公司继续为融资租赁、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 供担保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鉴于公司为融资租赁、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的期限即将到期,公司拟继续为 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的客户提供担保,合计担保额度不 超过人民币 5 亿元,担保的主债权发生期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40 个月。公司继续 为购买本公司产品而申请融资租赁、银行供应链融资服务的客户提供担保,是正常的商业 行为,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 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继续为融资租赁、银行供应链融资业务提供担保。
独立董事:舒华英、张本照、赵惠芳、刘建华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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