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 assistant
IFLYTEK CO.,LTD. —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21
Apr 19, 2021
54283_rns_2021-04-19_62014564-9df4-43f3-825a-daacbcc0ec02.PDF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Open in viewerOpens in your device viewer
证券代码: 002230 证券简称:科大讯飞 公告编号: 2021-037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1 年 4 月 1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 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35,853,1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1%,预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1 年 5 月 20 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在相关部门办理完解除限售手续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15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首次授予拟向 948 名激励对象授予 6,300 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认为激励对象符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 对象范围。公司通过公司内部网站对激励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并于 2017 年 2 月 4 日披 露了《科大讯飞监事会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 说明》。
2017 年 2 月 8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办理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宜。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调整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授予价格为 13.695 元/股,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922 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调整为 6,258.4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4 月 18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调整股权激励计划的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的公告》。
2017 年 4 月 1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 予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4 月 21 日。
2017 年 5 月 1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及资金不足等个人原 因,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902 人,首次授予部分的股份数量调整为 6,220.35 万股。上市日期为 2017 年 5 月 18 日。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7 年 5 月 17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8 年 2 月 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确定 2018 年 2 月 6 日为公 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向 436 名激励对象授予 700 万股 限制性股票。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8 年 2 月 7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8 年 3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2018 年 4 月 18 日,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白凡等 2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 已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 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 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 注销完成的公告》。
2018 年 5 月 1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议案》,因公司实施 2017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为 19.847 元/股,授予数量调 整为 1,050 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8 年 5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于调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数量的公告》。
2018 年 8 月 16 日,公司完成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登记工作,在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确定后的资金缴纳过程中,由于部分激励对象因离 职及资金不足等个人原因,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411 人,股份数量调整为 1,005 万股。 上市日期为 2018 年 8 月 16 日。详细内容见刊登于 2018 年 8 月 16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上《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完成的公告》。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 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19 年 5 月 20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7,476,730 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826 名。
2019 年 7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 离职或考核不合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
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回购注 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19 年 7 月 22 日,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 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19 年 7 月 23 日的《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19 年 8 月 16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911,820 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 388 名。
2019 年 10 月 11 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 本次限制性股票注销事宜已完成,公司本次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总计 1,955,425 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为 0.0889%。具体内容详见刊 登在 2019 年 10 月 14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 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因 当选职工监事、离职或考核不合格等原因,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 售的相应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778 人,预 留部分的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 367 人。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2 日的《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0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2020 年 5 月 20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7,086,625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232%。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5 月 15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0 年 6 月 10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6 月 11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 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 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1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0 年 8 月 17 日,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 股份上市流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2,797,65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1273%。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0 年 8 月 12 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 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部分员工 因离职等原因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将对上述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相应 部分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1 年 4 月 20 日的《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关 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2021 年 4 月 18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相关规定,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的条件已成就。
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对稳定骨干团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激 励对象离职率远低于人工智能行业平均水平;同时,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获授 10 万股以上的重要骨干员工未出现一人离职,公司在激励的人才竞争中继续保持了高端人 才的稳定性。
二、解除限售条件的成就情况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的限制性股票之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 解除限售期 | 解除限售时间 | 解除限售数量占获授 限制性股票数量比例 |
|---|---|---|
|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30% |
|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 自首次授予日起48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 起60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
40% |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时满足 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已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 条件成就:
-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
-
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
-
配的情形;
-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公司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
-
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成就情况:778 名激励对象中有 18 人因离职原因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进行回购注销;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满足解限条件的人员为 760 人。
- 3、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对于按照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以达到公司财务业绩考核目标 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解除限售的条件:以 2016 年为基准年度,在 2017 至 2020 年的会 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财务业绩指标进行考核。其中,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期 业绩考核目标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以 2016 年营业收入为基数,公司 2020 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 120%
成就情况:经审计,公司 2016 年实现营业总收入 332,047.67 万元,2020 年实现营 业总收入 1,302,465.79 万元,相比 2016 年增长 292.25%。
4、个人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个人绩效考核细则的规定:“激励对象上年度考核 C 档及以上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 100%;考核 D 档解除该次应解除限售部分的 60%, 其余 40%公司回购注销;考核 E 档解除限售 0%,公司 100%回购注销”。
成就情况: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激励对象的综合考评结果,公司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考核均为 C 档及 C 档以上。
综上所述,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 件已成就。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共有 760 名激励对象个 人业绩考核结果满足相应地解除限售条件。
除本公告中“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所列情形外,
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已披露的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不存在差异。 三、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具体情况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 35,853,18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1.61%。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 本次解除限售实 施后继续锁定的 首期限制性股票 数量 |
||||||
|---|---|---|---|---|---|---|
| 已解除限售 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
本次可解除 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
| 获授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 |
||||||
| 激励对象 | ||||||
| 高级管 理人员 |
胡郁 | 副总裁 | 6,225,000 | 3,735,000 | 2,490,000 |
0 |
| 吴晓如 | 总裁 | 6,000,000 | 3,600,000 | 2,400,000 |
0 | |
| 陈涛 | 副总裁 | 6,000,000 | 3,600,000 | 2,400,000 |
0 | |
| 江涛 | 副总裁 | 5,820,000 | 3,492,000 | 2,328,000 |
0 | |
| 聂小林 | 副总裁 | 5,190,000 | 3,114,000 | 2,076,000 |
0 | |
| 张少兵 | 财务总监 | 1,740,000 | 1,044,000 | 696,000 |
0 | |
| 杜兰 | 副总裁 | 750,000 | 450,000 | 300,000 | 0 | |
| 753名核心骨干 | 57,937,950 | 34,736,310 | 23,175,180 | 0 | ||
| 合计 | 89,632,950 | 53,753,310 | 35,853,180 | 0 |
注:公司于2018年5月14日实施2017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5 股,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均对应调整;本表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已解除限售的限制 性股票数量+本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之和”相差26,460股,系因第一、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有部分激励对象考核为C档以下,相应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所致。
四、相关核查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的相关事项符合《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数量与其 在考核年度内个人绩效结果相符,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同意公 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相关事 宜。
2、监事会意见
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首期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事宜。同时,监事会对解除限售 资格合法有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确认,认为上述激励对象满足公司首期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为其办理解除限售 手续。
3、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
公司拟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锁事宜符合《公司 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需按照《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本次解锁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 结算机构申请办理相关解锁手续。
五、备查文件
-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
3、独立董事关于首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
-
件成就的独立意见;
4、安徽天禾律师事务所关于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锁 期可解锁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 picture [49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
==> picture [398 x 12] intentionally omitt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