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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LYTEK CO.,LTD. Capital/Financing Update 2011

Aug 4,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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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ital/Financing Up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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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30

公司简称:科大讯飞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关于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草案)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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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目 录

一、释义 .......................................................... 3 二、声明 .......................................................... 3 三、基本假设 ...................................................... 4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 4 (一)股权激励对象及分配 ........................................................................... 5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 5 (三)股票来源 ............................................................................................. 5 (四)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授权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 6 (五)股票期权授予价格 .............................................................................. 7 (六)激励计划的考核 .................................................................................. 8 (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 8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 12 (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12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2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 13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 13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见 ..... 14 (六)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核查意见 .................................................................................................................... 14 (七)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 14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响的意见 .................................................................................................................... 15 (九)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 15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16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 16 (一)备查文件 ........................................................................................... 16 (二)咨询方式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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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一、释义

  1. 上市公司、公司、科大讯飞:指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股权激励计划、激励计划、本计划:指《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3. 激励对象、激励范围:指根据本计划规定可以参与本计划的科大讯飞员工

  4. 股本总额: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计划时公司已发行的股本总额

  5. 股票期权:指科大讯飞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价格和 条件购买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

  6. 授予日:指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日期,授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7. 有效期:指从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之日起到股票期权失效为止的时间段

  8. 行权:指激励对象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使其所拥有的股票期权的行为

  9. 可行权日:指激励对象可以开始行权的日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

  10. 行权价格:指本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购买科大讯飞股票的价格

  11. 行权条件:指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行使股票期权所必需满足的条 件

  12. 《管理办法》:指《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

  13. 股权激励备忘录:指《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1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2 号》、《股权激励有关备忘录3号》

  14.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5. 证券交易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

  16. 元:指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科大讯飞提供,本计划所 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 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 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 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对科大讯飞股东是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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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科大讯 飞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 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 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 关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 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 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 股东大会决议、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 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本报告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备忘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意 见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财务顾问所发表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系建立在下列假设基础上: (一)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无重大变化;

  •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所依据的资料具备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 (三)上市公司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出具的相关文件真实、可靠;

  •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其他障碍,涉及的所有协议能够得到有

  • 效批准,并最终能够如期完成;

(五)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涉及的各方能够诚实守信的按照激励计划及相 关协议条款全面履行所有义务;

  • (六)无其他不可预计和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四、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

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由上市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 责拟订,根据目前中国的政策环境和科大讯飞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的激励对象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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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取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将针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发表专业意 见。

(一)股权激励对象及分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

上市公司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对公司整体业绩和持 续发展有直接影响的骨干人员,首次授予对象(不含预留部分)共计 370 人。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分配范围为:

人员类型 姓名 岗位 期权数
(万份)

占首次激
励数量比
占总股本
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吴晓如 副总裁 20 1.82% 0.08%
胡郁 副总裁 20 1.82% 0.08%
徐景明 副总裁、
董事会秘书
20 1.82% 0.08%
张少兵 财务总监 20 1.82% 0.08%
其他核心骨干 共366人 908.3 82.73% 3.6%
预留 109.7 9.99% 0.44%
合计 1098 100% 4.36%

(二)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2520 万份股票期权,对应的标的股份 数量为 252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科大讯飞股本总额 25207.73 万股的 10%。 其中首次授予 1098 万份(其中 109.7 万份作为预留拟在一年内授出),占本激励 计划签署时科大讯飞股本总额的 4.36%;剩余 1422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签署时 科大讯飞股本总额的 5.64%,剩余部分股票期权分次且不超过 5 次授予完毕,各 次授予间隔不少于 1 年。

如果科大讯飞股票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者缩股、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结构的事宜,则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到的股票期权数量将随标的股票数量做出相应的调整。

(三)股票来源

股票来源是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增发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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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四)股票期权的有效期、授权日及授予后相关时间安排

  •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 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10年,每份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5年内有效。 (二)授权日

本计划首次授权日在本计划报中国证监会备案且中国证监会无异议、科大讯 飞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首次授权日应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股权激励计划之日起30日内,届时由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进行授权,并 完成登记、公告等相关程序。预留及以后各次授予部分需届时召开董事会确定授 权日,预留及以后各次授予部分的授权日为该次董事会召开后第一个交易日。授 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 1、定期报告公布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

  • 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 (三)等待期

  • 指股票期权授予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本计划等待期为两年。 (四)可行权日

本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授予日起两年后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 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3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

  • 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

  •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内;

  • 3、重大交易或重大事项决定过程中至该事项公告后2个交易日;

  • 4、其他可能影响股价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2个交易日。

  •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可分三次申请行权: 第一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一年,理论可行权数量为获授期权总数的

30%;

第二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二年,理论可行权数量累计为获授期权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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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数的60%;

第三次可行权日为等待期满后的第三年,理论可行权数量累计为获授期权总 数的100%;

公司每年实际生效的期权份额将根据公司当年财务业绩考核结果做相应调 整。期权有效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 (五)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对激励对象行权后所获股票进行售出限制的时间段。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的禁售规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 章程》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 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 的本公司股份。其在申报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本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本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2、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票在买入 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本公司所有,本 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

3、在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中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股份转让的有 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这部分激励对象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应当在转让时符 合修改后的《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股票期权授予价格

授予价格的确定: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的价格取下述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1 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布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

  • 盘价。

预留及以后各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取下列两个价格中的较高者: 1、本次授权情况摘要披露前一个交易日的公司标的股票收盘价;

  • 2、本次授权情况摘要披露前 30 个交易日内的公司标的股票平均收盘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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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六)激励计划的考核

  • (一)股票期权的获授条件

    • 激励对象只有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获授股票期权:

    • 1、科大讯飞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 (二)激励对象行权的条件

    • 激励对象行使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必须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 1、科大讯飞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

  • 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 (1)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

    • (2)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 (3)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形;

    • (4)公司董事会认定其他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

  • (三)激励对象可行权份额确定

激励对象当年度期权可行权额度根据公司、部门、员工三个层面的考核结果 共同确定。

  • 1、公司层面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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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1)考核指标定义

公司层面考核由 净资产收益率 、 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 、 发明专利数量增长 率 及 研发投入增长率 四个指标组成。

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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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明专利项目数量:指当年发明专利管理机构受理专利申请项目的数量; 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指与2010 年定基比,发明专利数量增长比例。 研发投入:指研究及开发合计费用;

研发投入增长率:指与2010 年度定基比,研发投入增长比例。

  • (2)各年度行权需同时满足如下考核目标:

  • 净资产收益率:公司2012 年至2014 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目标值 分别为7%,8%,9%;

  • 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以2008-2010 年净利润均值6970 万元为基数, 2012 年至2014 年的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40%,80%, 120%;

  • 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以2010 年发明专利受理项目数量14 项为基数, 2012 年至2014 年的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30%,60%,80%;

  • 研发投入增长率:以2010 年研发投入9146 万元为基数,2012 年至2014 年的研发投入增长率目标值分别为20%,40%,60%。

当年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总得分=净资产收益率得分×25%+净利润三年定 基增长率得分×40%+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得分×20%+研发投入增长率× 15%。

序号 项目 计算方法 权重 该项得分 总分
1 净资产收益率 实际值/目标
100权重
25%
2 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 40%
3 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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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4 研发投入增长率 15% 分

考核得分转换为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

公司层面考核得分 得分≥120 120>得分≥100 100>得分≥70 得分<70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
(a)
1.2 1 0.8 0

本计划首次授予在2012—2014 年的3 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 并行权,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 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行权期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0.8,2012年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不低于
40%;且2011年度、201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均不得低于授予日前最近三个会计
年度的平均水平且不得为负。
第二个行权期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0.8,2013年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不低于
80%。
第三个行权期 公司层面考核系数a≥0.8,2014年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不低于
120%。

若公司业绩考核不合格,则相对应行权期所获授的期权不得行权;若公司 当年期权可行权额度低于预设可行权额度,则差额部分依次顺延至以后年度,并 根据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该年度原有份额同时按比例生效;若期权有效期(指 每份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的5 年内)结束,仍有部分期权未能行权,则取消该部 分额度。

若公司当年期权可行权额度高于预设可行权额度,则除对当年生效份额可 全部行权外,高于部分将下一年度额度提前生效。

若公司发生再融资行为,则融资当年以扣除融资数量后的净资产及该等净资 产产生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期权成本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

  • 2、部门层面绩效考核

按《部门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由公司进行统一考核,得到部门层面考核系

数(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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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0

年度绩效考核等级 卓越 优秀 良好 合格 需改进
部门绩效考核得分 得分≥95 95>得分≥85 85>得分≥75 75>得分≥65 得分<65
部门层面考核系数
(b)
1.2 1.1 1 0.9 0.8

3、员工层面绩效考核

按《员工绩效管理制度》实施,由各部门分别考核,得到员工层面考核系数 (c):

(c):
考核分数 得分≥90 90>得分≥80 80>得分≥70 70>得分≥60 得分<60
A 级
(卓越)
B 级
(优秀)
C 级
(合格)
D 级
(基本合格)
E 级
(需改进)
等级
员工层面考
核系数(c)
1.5 1.2 1.0 0.8 0

4、绩效考核结果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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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N 为个人预设分配系数,N=个人预设分配额度(股)/10000,n 为激 励人数总额。

若个人当年期权可行权额度低于预设可行权额度,则差额部分依次顺延至 以后年度,并根据该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与该年度原有份额同时按比例生效;若期 权有效期(指每份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的5 年内)结束,仍有部分期权未能行权, 则取消该部分额度。

若个人当年期权可行权额度高于预设可行权额度,则除对当年生效份额可全 部行权外,高于部分将下一年度额度提前生效。

(七)激励计划其他内容

股权激励计划的其他内容详见《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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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1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一)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是否符合政策法规规定的核查意见

  • 1、科大讯飞不存在《管理办法》规定的不能行使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

  • 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 (2)最近一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 (3)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2、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及分配、激励数量、股票

  • 来源、资金来源、获授条件、授予安排、禁售期、行权条件、激励对象个人情况 发生变化时如何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有关政策法规的 规定。

(二)对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可行性的核查意见

  • 1、股权激励计划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具备实施本次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公司为实行本次激励计划而制定的 《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内容符合 《管理办法》规定的要求,不存在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形;公司为实行 本次激励计划,已经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 法》的相关规定。随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进展,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相应规定,继续严格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不 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中国证监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申 请备案材料不提出异议,且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安徽科大讯飞信 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后,公司可以实施本次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

2、股权激励计划在操作程序上具有可行性

本期股权激励计划明确规定了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获授、行权程序等, 这些操作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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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2

因此本股权激励计划在操作上是可行性的。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而且在操作程序上具备可行性,因此是可行的。

(三)对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的核查意见

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全部激励对象范围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不存在下列现象:

  • 1、最近 3 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 2、最近 3 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 员情形的。

本次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无公司监事、无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 激励对象刘庆升为持有公司 5%以上主要股东刘庆峰的弟弟,其所获期权与职位 相匹配;除此之外,持股 5%以上的主要股东其配偶与直系近亲属未参与本激励 计划。本次激励对象均未同时参加两个或以上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规定的激励对象范 围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对股权激励计划权益授出额度的核查意见

1、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总额度,符合《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全部有 效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 10%。

  • 2、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预留额度

预留额度为 109.7 万份在一年内授出,符合《股权激励相关备忘录 2 号》规 定的:公司如无特殊原因,原则上不得预留股份。确有需要预留股份的,预留比 例不得超过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百分之十。

  • 3、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分配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 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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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权益授出额度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五)对上市公司是否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核查意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明确规定:

“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的资金来源为激励对象自筹资金。” 经核查,截止本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财务顾问认为:在科大讯飞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中,上市公司不存在为激励对象提供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的现象。

(六)股权激励计划是否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的 核查意见

  • 1、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股权激励备忘录的 相关规定,且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股票期权的时间安排与考核

每份股票期权自授予日起 5 年内有效,其中 2 年等待,余下 3 年为行权期, 体现了计划的长期性,同时对行权期建立了严格的公司业绩考核与个人绩效考核 办法,防止短期利益,将股东利益与经营管理层利益紧密的捆绑在一起。

经核查,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 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对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财务意见

科大讯飞股权激励费用计量、提取与会计核算的建议: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 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公司应按照下列会计处理方法对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成本 进行计量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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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授权日会计处理:由于授权日股票期权尚不能行权,因此不需要进行相 关会计处理。公司将在授权日采用 Black-Scholes 模型确定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

2、等待期会计处理:公司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日,以对可行权股票 期权数量的最佳估算为基础,按照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 服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费用,同时计入资本公积中的其他资本公积。

3、可行权日之后会计处理:不再对已确认的成本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 行调整。

4、行权日会计处理:根据行权情况,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 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

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公司的影响,本财务顾问建 议科大讯飞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前提下,按照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对本次股权 激励所产生的费用进行计量、提取和核算,同时提请股东注意可能产生的摊薄影 响。

(八)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股东权益影 响的意见

在股票期权授予后,股权激励的内在利益机制决定了整个激励计划的实施将 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持续的正面影响:当公司业绩提升造成 公司股价上涨时,激励对象获得的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成同比例正关联变化。

因此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能够将经营管理者的利益与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 和全体股东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提高和股东权益的增 加产生深远且积极的影响。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从长远看,科大讯飞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将对上 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和股东权益带来正面影响。

(九)对上市公司绩效考核体系和考核办法的合理性的意见

科大讯飞的考核指标体系包括公司、部门、员工三个层面,公司层面考核由 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三年定基增长率、发明专利数量增长率及研发投入增长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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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指标组成,形成了一个较为完善的指标体系,能够树立较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经分析,本财务顾问认为:科大讯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绩效考核 体系和考核办法是合理而严密的。

(十)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 1、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第四部分所提供的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是为了 便于论证分析,而从《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中概括出来的,可能与原文存在不完全一致之处,请投资者以公司公告原 文为准。

  • 2、作为科大讯飞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独立财务顾问,特请投资者注意,科

  • 大讯飞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尚需以下法定程序:

  • (1)中国证监会自收到科大讯飞完整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备案申请材料之

  • 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未提出异议;

  • (2)科大讯飞股东大会决议批准。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一)备查文件

  • 1、《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 2、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 3、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的意见

  • 4、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 5、安徽科大讯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二)咨询方式

单位名称: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经 办 人: 顾亮 联系电话: 021-525886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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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6

传 真: 021-52583528 联系地址: 上海市新华路 639 号 邮 编: 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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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7

(此页无正文,为《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安徽科大讯 飞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 报告》的签字盖章页)

经办人:顾亮 葛芳芳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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